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3篇范文

(作者:LEE327117时间:2020-06-26 11:46:38)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

按照县法制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财政局组织专班力量对本部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服务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创新理念,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经过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将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梳理“两权”清单,全面依法行政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权力在社会的监督下,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各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梳理行政职能,清权、确权、认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43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5项),厘清法律法规依据,梳理行政权力规范程序,编制行权责任清单和全程网办工作指南。通过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有效畅通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管渠道等,确保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管。

(三)明确议事规则,保证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要求,明确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项目的安排、资金拨付管理均、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均提前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

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目前,已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预决算公开和政府采购公示公开等行政职权、职责接入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平台,有效提升行政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财政职责

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促进规范、落实责任、公正执法”为抓手,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积极组织普法活动,提高干部法治水平

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会计法》、《新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落实行政执法证制度

2019年,因机构改革,我局部分执法机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建议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情况,对调整后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调转及申领办理。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存在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学习不够深入,执法业务不够熟练的问题,建议县级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和讲座,加强对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规范程序等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动态调整机制,做到职责与岗位相匹配,权力与义务相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针对财政职能业务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力求培训与执法实际相结合,全面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营造全员学法懂法氛围

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教机制、拓展宣教载体、丰富宣教形式,有效延伸普法广度,提升整体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县财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内容

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甘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县财政局认真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9年,为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全局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做为财政重要工作内容,并纳入年度全局重点工作计划,落实了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规范经济秩序保驾护航。

二、提高财政干部法治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开展学法活动,认真学习法治财政建设政策、法规等法治知识,同时,重点开展财政政策、法规学习,通过多方面学习法治知识,努力提升财政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财政队伍法治意识和执行能力,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能力。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甘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工作,开展了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为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方案,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确保扎实有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将法治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财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建立职能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国家、省非税、基金政策,全面清理了政府性非税、基金清单,制定了《甘南县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甘南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降低了企业和公民经济负担。同时,并清理了不适宜工作流程建立新工作流程,确保我局职能权责贯彻和落实到位。

(三)全面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保证执法公示制、合法性审核制和执法过程全程记录等三项制度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政策和制度。

(四)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执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制度执行,对突发重大突发事件依法依规执行。

(五)全面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2018年财政决算、2019年财政预算,按照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社会监督。

(六)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度 。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执行合法、公平和规范,及时清理各项规范性文件,保证出台制定各项文件符合法治和规范性要求。

(七)健全财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一名专职财政法律顾问,专职负责财政法律方面的业务,同时,负责财政法律重大决策咨询,负责涉诉案件的起诉和应述等,发挥了财政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开展。

(八)建立健全干部学法工作制度 。把干部学法用法纳入财政工作重点,并纳入财政工作责任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严格学习计划,深入系统地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新理论新方法,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财政职责,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措施

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努力改正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不足,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推进发展能力,努力完成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县域经济发展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3

市依法行政办: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积极发挥经济逆周期调节和结构性调控功能,“稳进好”推动各项财政改革,为高质量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提供服务保障。我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全省财政系统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1、积极落实减税降费,促进企业增效居民增收。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的宣传和调研跟踪。严格落实增值税率普降及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为企业减负280亿元,为居民增收149亿元,合计减税降费429亿元,其中减税357亿元、降费72亿元。

2、加强收入管理,做大财政“蛋糕”。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严格落实预算调整、预算草案向人大报告制度。财政收入保持合理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税收占比86.9%,较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土地出让节奏有序加快,出让收入稳中有增。

3、优化支出结构,注重重点领域投入。聚力创新名城建设和主导产业升级,通过优化创新政策体系、聚焦产业关键环节、落实民营经济发展30条、破解中小民企过桥资金困局等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聚力改善民生,通过优化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合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推动文体事业发展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效供给;聚力三大攻坚战,夯实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基础,民生支出占比76.9%;聚力城市建设和维护管理,通过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等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4、完善预算编制,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财承能力约束,按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优化“ABC”分类法,加强政府投资计划与财政预算衔接。继续按照预算执行一体化要求完善财政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提高预算科学性、精准性。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政策制定、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统一整合、绩效考核、限额控制”等五项管理,强化部门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提高预算刚性约束。

5、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制定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制实现全覆盖。过程监控评价点面结合,实行专项资金部门自跟踪的同时,选取扶贫开发等8项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跟踪监控工作,选取城东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学前一年免费政策等资金量大、民生关注度高的10项支出项目和5项财政政策进行重点评价。

6、健全政府举债管控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研究制定我市债务管控制度,印发《2019年南京市政府性债务管理要点》和《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方案》,健全管理机制,并推动落实。积极争取新增债券,为重大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保障。多措并举落实债务化解计划,盘活资产资源资金。提前研究防范即期风险,做好到期存量债务接续工作。加强风险摸排,严防违规举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多次开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完善信息系统,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和档案资料,做好省厅现场考核督查,开展区级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调研评价。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依法重新申报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编印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拓展审查范围,既审查合法性,也审查公平竞争条款。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完成公开和备案。做好党内法规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完成近200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和政策的征求意见反馈。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及中介服务、自设证明事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清理,开展第二批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南京市铁路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评估。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重大决策履行程序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监管事项》要求,规范财政决策程序,人代会预决算报告、财政体制实施细则等重大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等重要事项,坚持会议研究,发挥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实现财政权力事项公开,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公开。

2、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信息依申请公开等矛盾集中的领域实现全过程法律服务。建立全市财政系统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合同与费用相关事项的通知》,细化合同签订和费用报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配合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做好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制定《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文件不得设置《负面清单》中的禁止性内容,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会同市民政局、交通局、国资委对市六部门和两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调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改进工作作风”自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两法”衔接等工作,配合推进相关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落实“宁满意”工程,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做好市区两级信用信息平台涉及处罚、确认等事项的数据汇总。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我局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定期维护。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中,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财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和归档。对部分重要的调查取证,实行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不得提交讨论。

3、加强执法人员和档案管理。组织已有执法证人员和新申领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完成执法证件的更换和申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财政监督检查等17份案卷进行评查。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管理。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市级预决算报告、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财政管理制度、101家部门(除涉密外)、80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76项专项资金自评价报告,全部实现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和部门网站“双公开”。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组织学习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答复格式文本,落实答复前法律审核机制,全年办理信息依申请公开35件。

2、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深化人大代表报告联系常态机制,分13组与每个代表团开展专题活动26次(约260人次),以座谈、观摩、走访等多种形式,在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政策制定等方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47件,主办件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

3、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19年办理行政应诉3件,其中一审案件1件(审理结果驳回起诉),二审案件2件(审理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加强财政公益诉讼管理,落实公益诉讼案件季报制度,开展财政公益诉讼调研。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案件办理。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听证、集体讨论等环节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2019年发生行政复议5件,其中,我局作为复议机关2件,作为被申请人3件(复议机关均维持我局决定)。选取典型案例在全省财政系统案例分析会上交流发言。规范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全年受理案件11件,不予受理3件,供应商撤回投诉2件。

2、规范办理12345热线和局长信箱回复。根据《南京市12345政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单办理程序,强化督查督办,提升办理效果和质量,全年共办理答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工单130余件。办理局长信箱收到的各类政策咨询事项780余件。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全年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法25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银同志结合主题教育上专题党课。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1次。2019年,开展全市财政系统系列实务培训和专题讲座8场。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财政系统新进人员培训的内容。组织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作宪法宣传展板。举办12.4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南京财政”微信公众号平稳运行,微信微博共发布消息215余条,回应网友提问近195次。

(八)其他有特色的工作和创新举措

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2019年,重点开展减税降费宣传,编印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及时在外网发布减税降费动态信息,在南京日报以“减税降费进行时”、“政府的紧日子换来企业和百姓的好日子”等为主题开展政策宣传,制作专题PPT,拍摄减税降费微视频。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财政法治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和执法案卷的评查发现,我局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够具体,没有明确到条、款、项;少数案卷归档装订存在问题,缺少合法性审查材料;部分案卷目录不够规范。这些都反映出我们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还存在短板弱项,今后工作中要共同加强财政管理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和保存,进一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南京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季报和年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

(一)关于第102条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重点选取16家试点单位,梳理各类经济活动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经济活动风险,选择应对策略。制定评估方案和标准,开展评估工作,通报评估结果。二是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南京市财政局内部控制手册。三是严格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对主要业务岗位正处长按规定进行换岗交流。

(二)关于第145条 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

落实情况:根据《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将合法性审查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以依法理财进一步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

依法理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在法治建设中,要重点推进“三个融合”:

1、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和厘清政府职能边界相融合。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深刻介入相关领域体制机制的构建,加大财政保障制度的“立改废”,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充分体现承载、约束政府职能边界,妥善平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

2、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把法治财政六个标准化管理作为重要抓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南京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按照政府性债务不同风险层级,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关措施,严格控制债务率,切实做到“三个确保”。研究深化三大类转移支付,确保与高质量发展有效衔接。

3、推进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相融合。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推进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齐抓共建的风险防范大格局,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二)强化督导落实,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

1、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年度发文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要求,拓展审查范围,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

2、继续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公共财政政策宣传,着重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个人的边界,保基本、守底线,通过文艺表演、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3、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三)突出改革创新,推进财政法治管理能力新的突破

1、加强重大决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的法定程序。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广泛征求、听取社会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结合财政“三重一大”事项,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

2、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办理能力。针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矛盾集中的领域,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涉法涉诉案例分析会,提高涉法涉诉案件办理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3、提高法律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全市财政系统法律服务保障体系,法律服务向各区延伸。加强法律顾问合同和费用管理,出台法律顾问单位绩效考核制度。

南京市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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