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关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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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我局于2020年9月3日收到《南宁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南审行审报〔2020〕1号),该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存在总体预算支出率未达标及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两个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68项问题: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一)问题具体表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全年部门预算指标总额为720.18万元,实际预算支出金额为33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支出执行率为46.09%,预算支出率未达到全年90%以上的标准。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我局全年安排市本级财政经费364.04万元,年底支出318.76万元,支出率为87.56%。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统一部署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由于中央下拨资金占我局2019年整体资金比重较大,造成我局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1.7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二、第189项问题: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一)问题具体表现:2019年南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南财社201号)”预算指标总额为3561400元,当年实际支出131418元,结余3429982元,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该专项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6.0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审计、督导、巡视等监督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实现市医保机关财经管理良性运行。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