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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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8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2020年4月20日经区委批准改为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报告。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整改落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相结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上。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体机关人员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开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区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责任分解方案》,逐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与整改时限。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强化督导落实。高标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着眼长远,针对性地修订完善21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巡察整改期间,共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累计追缴资金17.2935万元。
一、关于“班子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三责协同推进。开好“三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建立党组会首个议题制,每次党组会首个议题明确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会每一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半年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末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三联”,即班子成员每人联一个片区、一个党小组、一个调研课题。
(二)统筹结合业务工作。将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委员由中层正、副职党员干部担任。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三大职责,科学设立以防灾减灾救灾为主的机关第一支部和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的机关第二支部。两个机关支部下设8个党小组,分片联系服务镇(街道)、部门。在年度全区应急干部业务培训中安排廉政警示教育和专题党课等等。
二、关于“攻坚破难力度有待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排摸区域重大风险隐患并落实动态化、清单化、可视化管理,2017-2019年间共有33个重大隐患经政府挂牌督办拔钉清零。通过执法服务“两手硬”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19年共办理安全生产事前处罚立案525起,罚款691万元。探索试点“班前5分钟”、“培训安全码”等创新教育培训模式,2019年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等1.5万余人次,一般员工超10万人次,2020年将进一步完成17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全国首个实体化运作的安责险服务中心在鄞揭牌,“保险+服务+科技”新版安责险惠及超过3万名职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示范推广。2019年全区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9%、29.4%,连续五年实现主要指标“双下降”和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小于0.01,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2020年上半年全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继续下降35.7%、50%,为确保“两战赢”创造安全环境。
(二)筑牢自然灾害风雨防线。全区21个镇(街道)、354个行政村均已建立防汛防台工作体系,落实基层防汛行政和网格责任人760名,实现人员转移基础信息排查和“浙江安全码”赋码“百分百”覆盖。积极推进民生实事建设,全区263个避灾安置点中99个通过省级规范化验收,并率先全市引入“安全+服务”定制保险。共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8个,数量在全市排名首位。全市唯一的省级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稳步推进。全省首个片区防灾救灾应急预案演练取得圆满成功。2019年成功打赢建国以来综合影响力第二的超强台风“利奇马”防御战。
三、关于“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理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坚持平战结合,保持镇(街道)涉及应急管理各专业领域的协调机制基本不变,以现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专业议事协调机构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单位、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平时按照分工对本领域事务实行防救“一体化”管理,重大紧急事件时由镇(街道)党委、政府集中统一指挥调度。积极推进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东柳、瞻岐、五乡、姜山、下应等5个单位作为全市试点率先探索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区职能部门与镇(街道)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边界,明确各类日常工作由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基层对口工作机构落实,综合性工作由区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落实。
(二)进一步理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边界。组织开展一年两次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履职督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委会督查、通报、考核机制。配合市安委会完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力消除监管盲区。鉴于区消防救援大队仍属垂直管理,主动加强沟通衔接。与公安、气象、人武、消防、融媒体中心、电信运营商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合力。
四、关于“依法行政力量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参与“法治鄞州”建设,利用安全生产月、安法宣传周、宪法日、民法典宣贯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编制出台安全月历和警示教育片。持续推动执法能力建设,积极鼓励适龄干部考取执法证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目前全局共36人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镇(街道)现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44人,“委托执法”在镇(街道)实现全面覆盖。全面推行待检查企业提前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出台交叉执法比武、实地执法擂台、基层安监所法制员等省市首创制度。执法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助推“治水拆违”等中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全区共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589件,共罚款1157.8万元。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强化精准执法,共立案91件,罚款178.8万元。
五、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学习系统性。紧密结合上级要求与应急管理重点任务,制定《2020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理论学习系统性、实效性。坚持从“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等三个重点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局党组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调研,完成“森林防火”“基层防汛”“安全生产责任险分析”“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9方面课题调研。
(二)增强学习规范性。及时修订《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明确学习要求、落实专人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对党组学习记录不规范负有责任的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2019年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巡察整改两个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立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1名班子成员就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等问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二)进一步优化谈心谈话形式。加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组书记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所属党员,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起结合“周二夜学”开展“夜谈”活动,要求做到“三必谈”:发现问题苗头必谈、岗位调整必谈、职级晋升必谈。每半年一次落实谈心谈话,增进沟通,推动工作。
(三)进一步严肃民主评议规范。2019年12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并按要求开展2019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今后也将长期坚持。
七、关于“干部队伍力量跟不上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鼓励老同志更多发挥作用。明确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协助班子成员负责B岗职责。2名原党组班子成员参与应急管理协会工作,1名原党组成员抽调区主题教育督导组参与督导工作,1名原科室负责人抽调区专项督查办工作,1名原科室负责人抽调区委巡察组工作。疫情防控期间,4名老同志积极参与南部商务区复工复产服务驻点工作。下步将争取区编办支持,进一步厘清职能,逐步充实人员,逐步完成人才梯次的合理配置。
(二)强化干部业务培训。2020年安排预算34.2万元用于相关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研究出台鄞州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相关意见并争取区领导支持。培育5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出台局应急响应工作规定,明确各级响应启动后相关人员职责要求,一定程度上缓解机构改革后专业人员紧缺问题。
八、关于“三会一课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课等活动记录及资料收集工作。认真研究2020年度机关党总支建设任务,制定2020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积极引导,不断提升党员对机关活动的参与度。以局机关大楼装修为契机,完善党建亮显,公开党员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结合“鄞急先锋”党建品牌建设,筹备建设有鄞州应急特色的党建活动中心。对2014-2015年主题活动内容雷同负有责任的1名原安监局党支部委员开展提醒谈话。
九、关于“中层干部提拔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新核定人事档案,进一步完善资料。要求人事干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干部提拔程序规范要求,确保从2019年起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提拔任用程序。对负责具体经办的1名人事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十、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欠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护照领用管理与登记工作,制定并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科级及以下在职机关事业干部和离退休三年以上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局请销假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约束。对负责局护照管理的1名人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出国超期未归,护照未及时归还的1名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一、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制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逐级分解并细化到人,按要求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2017年、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1名撰写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会议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转发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格按照会议费标准完善会务工作,做好餐标控制。严把报销审核、审批关,全力杜绝各类违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经费管理。在2018年2月局机关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严格执行并根据实施细则编制2020年度工会经费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全年工会经费使用,相关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区纪委、区财政有关规定和“八不准”要求。
(三)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组织驾驶员学习各级《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的要求》和《鄞州区派驻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要求驾驶员严格执行“六个不得”“八个不准”要求,严格公务用车停放。严格《公务用车维修记录本》登记,落实一车一修一审批,维修费用一车一结,一次一结。按月汇总车辆支出情况,每半年向公车服务中心报送一次车辆使用情况。实施公务用车出车钉钉审批制度,各科室通过浙政钉线上申请出车,说明出车事由、目的地及出车时间和返回时间,由局办公室审核。
十三、关于“正风肃纪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2019年起,积极打造“鄞急先锋、为民守护”的应急管理党建品牌,强化机关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奉献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作风问题发生。制定局《2020年度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检查方式、内容和要求,每月进行一次作风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对4名相关责任人实施提醒谈话,切实提升正风肃纪成效。
十四、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2020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分解,并将按要求督促落实。制定《2020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于2020年3月31日利用“周二夜学”举行集中签订仪式。结合2019年度机关总结大会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警示教育,对2020年度廉政谈话形式、内容等进行明确。及时印制2019、2020年度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录本,要求班子成员对照责任书认真履职并做好记录。
十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仍有‘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职能及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事故调查等重点环节,找准找全找实24项廉政风险点,并相应落实24条防控措施。聘请2名民主党派人士作为我局廉政监督员,强化廉政风险监督。
十六、关于“工程管理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巡察期间因局办公楼搬迁未找到的相关资料,已于整改期间找齐。2020年将严格执行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相关办法,严格履行招标议标手续,并将局工程管理情况纳入每月正风肃纪检查内容。
十七、关于“服务外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物业服务。2020年1月根据合同约定对物业公司管理情况实施考核。2020年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将严格参照下列规定:总金额30万元以下的选择多家物业公司进行服务比价,总金额30万元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计划、报批、公开招标等一系列管理程序规范操作。
(二)规范评审费发放。评审费代签人员对开支情况进行情况说明,2020年将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等劳务费的支付。
(三)规范专家咨询费支付。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局党组决议,对单位日常执法、行政审批过程聘请的专家,将参照专家讲课费形式支付给专家本人,并由其自行申报所得税。对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工作的,专家咨询费则根据活动内容和范围以签订合同形式,由对方开具发票后支付。
(四)追扣外包服务单位多付资金。多支付的11.03万元资金以抵扣外包服务单位借用人员薪酬的方式进行,对负有责任的1名财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十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作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项费用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严格“一支笔”审批原则。进一步明确出纳和会计岗位的审查和复核工作职责,认真审核资金支付和费用报销凭证,拒绝手续不全、审批不全的业务款项和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支出。
(二)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内控制度。严格报销审核手续,待报销凭证齐全后实施报销,认真审核财务报销票据,杜绝收据代替税务发票报销等现象发生。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办公物品领用登记台账,确保账物相符。明确财务报支附件管理规范,妥善保存合同、物品清单等附件。
(三)完善并严格落实现金使用规范。明确单位库存现金量不得超过5000元。减少现金支付项目,通过直接支付完成日常费用开支和报销。
十九、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2019年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公用经费列支工会经费、职工食堂餐费和日常党报的征订费用。下步将进一步界定费用开支范围,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列支费用。局班子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并从2019年10月份起对建局以来固定资产进行自查,目前已完成与资产库核对工作,未发现未登记的固定资产。今后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使用制度,每年按规定进行盘点,落实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十一、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做好往来款清理工作。落实专人对2004年以来各往来款明细帐目开展全面核对清理,未发现问题。??????
(二)切实做好国有资产交接工作。已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被占用房屋租金进行评估,房屋租金评估价为17.2935万元。2019年12月13日,相关单位已向“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补缴17.2935万元房租款,缴款凭证复印件报区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下一步,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是持续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抓住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六大方面37个具体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早日见到成效。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强化去根治本和事前预防,结合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8345;来信地址:鄞州区宋诏桥路88号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507办公室(邮编315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