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班子关于市委机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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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委机动巡察组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万山区公共建设局领导班子进行了提级巡察,并于2020年4月15日反馈了巡查意见。我局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并按照“提升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迅速制定《万山区公共建设局关于市委机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形成36项整改任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每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并安排专人每周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对于需长期推进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提出长效举措,持续深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一系列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借助整改提振精神、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进一步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有待加强,海岛开发干事激情需要进一步提升
1.政治引领示范作用不够明显
(1)“党支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作用不到位,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行政工作与党支部工作的融合开展,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业务工作,党员汇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支部党建活动等形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定期与党支部书记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重大事项、资金使用决策大多以行政会议实施,部分决策、年度工作预算甚至未上会讨论或未在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中体现”问题整改情况:
完善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机制,成立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集体议事决策小组,将部门预算、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议事范围,对决策事项加强记录留痕管理,达到促规范、可追溯、能监管的要求。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措施不扎实
(1)“在如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粤港澳大湾区休闲旅游度假胜地’方面思考不够深入,没有将部门职责与湾区建设结合进行思考谋划布局,落实具体措施不多,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两会精神等党的最新方针政策和理论成果,强化履职担当和行动自觉;二是将《纲要》有关要求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构筑休闲湾区”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粤港澳大湾区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的目标定位谋划开展工作,持续抓好“美丽海岛”系统工程,推进海岛建筑风貌、园林景观、环境品质不断提升。
(2)“省委第九巡视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外伶仃岛伶仃湾城市更新项目B区回迁尚在研究,尚未彻底解决”问题整改情况:
加快推进外伶仃更新项目村民回迁工作,全过程指导开发企业制定《回迁房抽签选房规则》并于2020年6月21日完成第一批回迁选房工作。
3.勇担当、敢创新的精神有所欠缺
(1)“部门剖析发展困境及问题认识不全面,工作中习惯于老经验,过多强调‘海岛特性’,对影响和制约海岛发展的重点问题研究不深入,主观原因剖析不足、不深”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屏蔽主观畏难情绪,深入研究海岛建设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海岛特性”带来的挑战,不断探索符合海岛的建设管理模式,创造性解决技术难题,促进各方面工作良性开展:在污水处理方面,基于海岛特殊的地形地貌和镇村布局,提出“分散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积极开展新工艺、新技术调研,引进生活污水小型模块化处理设备,于2019年完成东澳湾、万山湾污水处理站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镇、村污水处理全覆盖;在垃圾处理方面,于2019年全面完成各岛旧垃圾堆场生态整治,彻底解决海岛存量垃圾污染问题;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在岛处理试点工作;结合海岛特点创新海岛垃圾分类模式,推动海岛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在城市更新方面,组织制定外伶仃村改造“一村一策”,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行政风险,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在林业管理方面,全面完成我区林地范围、保护等级、自然保护区等合理化调整,打破制约我区开发建设的林地瓶颈;建设管理方面,创建海岛工程造价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分岛制定符合各岛实际价格水平的工程造价信息,完善建筑市场价格体系,有力化解工程价格领域纠纷不断的历史问题;在垃圾分类方面,创新性提出海岛垃圾分类模式,深入推进海岛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
(2)“城市更新工作方面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不多”问题整改情况:
为改变伶仃湾城市更新改造长期“推不动、进展慢”的不利局面,我局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织开展情况摸查、问题梳理、政策研究、沟通协调、工作督办等系列工作,并派专人下沉担杆镇,直接指导和参与推动具体工作。在我局的大力推动下,工作局面迅速扭转,制定出台了“一村一策”,有效化解阻碍项目推进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行政风险,指导开发企业制定《回迁房抽签选房规则》并于2020年6月21日完成第一批回迁选房工作。
(3)“外伶仃岛伶仃湾城市更新项目B区回迁项目涉及的22户权利人的最终合法性认定,至2019年底仍有7户问题未完成最终合法性认定”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制定《担杆镇伶仃湾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指引》于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按照《指引》相关规定,指导担杆镇、开发企业逐步完成外伶仃项目合法性认定、更新改造审批等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的实际成效需要提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谨方面
1.在政治理论学习上,学懂、弄通、做实的真功夫下的不够
(1)“学习仅限于集中传达文件精神,结合业务工作学的少”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局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学习,把理论学习纳入业务研究中,实现理论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自2020年以来已组织建筑质量安全、城市更新、垃圾分类、工程档案管理等多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人员业务水平。
(2)“有的党员对一些应知应会的党务、政治常识不熟悉”问题整改情况:
及时整理党务、政治常识相关资料向支部书记进行汇报,于一月份支部党员会议上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于每月的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五月份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党章党规;督促局内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珠海云学习”“珠海智慧党建”便捷化自主化多样化的创新学习的平台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将“学习新思想”“习近平文汇”“十九大时间”“学习文化”等栏目列为重点学习内容,融入工作职责,注重实践转化,党组领学、党委促学、支部辅学、个人自学的学习氛围日趋浓厚。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扎实
(1)“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与建设、安监等工作脱节,计划材料年年一样”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于5月份重新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增加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等内容,并根据上级党委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做到学习与时俱进。
(2)“党员教育满足于交党费、开党会等,党性修养及党性意识锤炼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创新党性教育方式,于6月10日赴桂山岛开展党支部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参观解放桂山岛烈士纪念碑、桂山舰登陆点等纪念地,聆听中国革命解放战争事迹,感受党的光荣历史,接受红色教育。通过红色基地学习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从党的光荣历史和先模人物事迹中汲取政治智慧和道德滋养,并于当日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3)“党支部至今未建立党建活动阵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机关办公场地条件,因地制宜,于5月份在408室建立了区建设安监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的建成,增强了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为加强党性教育、研究党建工作、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支部组织建设。
(4)“党支部书记专题讲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分别于1月和6月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专题讲党课;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做好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杨匏安革命精神等,通过党课教育不断提醒党员,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牢记党的宗旨,用心做好自身工作,不忘党员责任和使命,确保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3.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与海岛实际结合不紧密
“党支部仅通过挂横幅等进行“有形”宣传,未能充分结合海岛毗邻港澳、居民流动性大等特点,加强对建设及安全生产监督的服务对象、行业领域舆情引导和管控”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海岛有线电视、宣传栏、LED大屏幕、建筑工地围挡等多种媒介和宣传形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并同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海岛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三)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方面
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2014年以来,党支部仅培养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及一名入党发展对象;入党发展对象的发展程序不严谨,在未得到上级党组织备案意见前,党支部就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问题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16字总要求和5个阶段25项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上半年,经上级党委批准党支部发展了2名新党员,并有3名优秀青年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未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支部于2019年6月届满,至巡察组指出后才于10月24日组织换届选举”问题整改情况:
已严格执行任期规定,于2019年10月24日组织换届选举。
3.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
“会前,未按要求进行专门谈心谈话;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痛不痒,‘红脸出汗’辣味不足;会后,没有针对班子及个人问题进行整改;组织生活会应起的‘直面问题,坦诚相见、批评改进’作用尚未完全发挥”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好调查研究,征询群众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聚焦会议解决主要问题;会上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查摆问题,围绕会议主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查摆问题和表现,剖析原因,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会后制定问题清单,提交支委会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解决。
4.干部交流轮岗过于频繁
“区公共建设局内部分工调整岗位过于频繁,部分工作岗位调配不够科学,导致区镇之间业务对接困难”问题整改情况:
综合全局干部职工人员数量、业务专长、年龄结构、知识层次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人员岗位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人岗匹配;在具体工作中,加强与各镇沟通对接,主动提供指导服务,各业务人员与镇建设部门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和良好的业务关系,有效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二次创业”精气神不足方面
1.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
(1)“对基层业务需求关注不够,组织专业培训、业务交流不多,不能很好满足基层需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区镇联动”在工程领域管理的制度落实,在日常业务的开展、现场督查巡查等的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区级专业和业务的传、帮、带的作用,进行现场指导和交流;二是持续开展“送服务到基层”活动,于6月份组织业务人员深入三个镇和万投公司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程档案管理,项目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等业务交流与服务指导;三是利用在每一个项目开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扬尘管控、扫黑除恶告知会议,对各镇建设办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法律法规、业务等培训指导和交流,进一步提高镇相关人员的业务、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2)“区公共建设局定位有偏差,主动服务、指导基层意识不强,存在为检查而下岛的现象,为基层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多,对基层海岛景观、城市更新项目、小额工程招标等指导不够到位,对基层干部严管有余、关爱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全区建设统筹工作,组织各镇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和景观绿化项目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听取各镇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有序建设;持续开展美丽海岛检查、重点项目进度巡查等工作,及时向各镇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落实整改;结合营商环境整治,送服务到各岛、到企业,就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各镇、区属企业查找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业务指导,研究起草《万山区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导意见》并印发实施。
(3)“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区公共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先印发后研究;部分年度环保工作总结及计划照抄照搬上年材料,未针对每年情况进行总结部署”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统筹部署,根据具体业务工作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细落实;精心组织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组织部署和动员行业系统内专项斗争工作,分析建设、市政、人防等行业特点,总结梳理重点排查和打击内容,持续做好行业系统内的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强化各项业务工作的梳理总结,持续加强全局人员公文写作水平,提升公文质量。
2.内部管理不够健全
(1)“请休假制度不规范,各种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补休假混淆不清,假期审批程序错漏现象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万山区公共建设局考勤请假管理制度》做好我局考勤请假管理工作。2020年上半年,我局有5名同志休假或请病假,已填写假单,经局长审批后,将假条报区党群工作部备案。
(2)“日常管理方面,区公共建设局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局行政工作制度、领导班子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等;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不严肃,同期使用多本会议记录本”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万山区公共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万山区公共建设局工作例会制度》、《万山区公共建设局印章管理制度》、《万山区公共建设局AB岗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二是按照“一会一本”原则,规范会议记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设置了局务会工作会议记录本、局工作会议记录本(重大事项决策记录本)、城市更新会议记录本、约谈记录本、区领导专题会议记录本、规划建设小组工作会议记录本,并安排专人管理,依据会议类别调用。
(3)“财务方面,区公共建设局未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公共建设领域的项目实施建立内部流程控制制度”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落实项目资金支付,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项目款项支付审核职责。
3.工作履职存在不到位现象
(1)“个别干部面对新环境的能力‘短板’逐步显现,但‘本领恐慌’的紧迫感仍未树立,主动学习提升、主动适应挑战的积极性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安排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以局务会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自2020年以来已组织建筑质量安全、城市更新、垃圾分类、工程档案管理等多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人员业务水平;合理组织局工作人员岗位轮换,加强梯队建设,培养和提升干部综合业务能力水平。
(2)“区公共建设局未充分发挥区建设联席工作机制作用,未完全落实《关于印发<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各专业类别企业库、建筑材料备选库,小额工程招标指导性文件至今未调整修改”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打破地方保护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建立各类企业库的可行性和合规性,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建库工作,起草完成区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相关制度性文件,并拟于近期提交区主任办公会审议。会同区财金部门、发改部门梳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修订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小额工程指导。
(3)“区公共建设局2018年制定的《万山区海岛生态环境建设考核方案》执行效果不佳,‘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相关业务补助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目的未达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各镇年度任务考核结果的运用,一是纳入区对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二是加强与区发改、财金部门等财政资金主管部门沟通,在债券资金、业务经费等方面向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倾斜。
(4)“部分具体业务进展滞后,海岛污水、垃圾等生态治理进展较慢;海岛小额工程建设招标缺乏区级统筹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全力加快海岛污水、垃圾生态工程建设,安排专人跟踪项目进度,制定督办台账,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实现了大万山岛污水处理站、东澳岛东澳湾污水处理设施、海岛存量垃圾整治项目等生态治理工程于2019年年内如期完工;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3日,结合营商环境整治活动,组织赴各镇、万投公司就小额工程建设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规范管理、改进工作;结合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加强区层面对建设工程定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研究起草《万山区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导意见》,并于7月2日经区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五)党的纪律建设有待深化,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方面
1.“一岗双责”落实不尽到位
“局领导班子未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重业务、轻廉政,限于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未针对建设、安监等工作实际具体研究‘抓什么’‘怎么抓’”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局务会固定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和教育提醒,加强时政学习,注重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内发生的腐败问题开展教育警示,提高全局人员廉洁从政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重大项目等领域廉政风险点防控,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建立程序规范、内控完善、互相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
2.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
(1)“一些谈话提醒内容千篇一律,分析成绩多,提醒问题少,未结合具体岗位谈具体风险,未结合具体风险谈具体对策,谈话的教育、督促作用没有发挥”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谈心谈话过程中聚焦问题、突出重点、谈通谈透,切实发挥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剖析问题、教育提醒、促进工作的作用。
(2)“部分年份党支部书记与个别人员的谈话内容完全一样;不同岗位的谈话提醒内容也完全相同。区公共建设局谈话提醒中‘超前’出现了党的十九大内容”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结合谈话对象的岗位分工、身份特点等开展差异化谈话,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全覆盖的谈心谈话活动,规范谈话提醒记录。
3.廉政监督方式单一
(1)“日常开展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少,仅以短信提醒替代监督;节假日提醒紧,平时靠自觉”问题整改情况:
将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作为局务会固定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和教育提醒,4月以来组织学习《财务红线80条》、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等相关内容,持续加强节假日及日常廉政教育提醒,不断强化人员监督管理。
(2)“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及防控等工作未具体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将廉政教育作为局务会“第一议题”,常吹廉风、常敲警钟,不断加强全局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重大项目等领域廉政风险点防控,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建立程序规范、内控完善、互相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行政审批方面,强化程序管理,形成经办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领导签批的内控流程;工作中坚持“主动服务、严格执法”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与服务对象建立“清”“亲”关系。
(3)“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无具体对策,仅限于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问题整改情况:
定期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党风廉政、法律法规主题教育片、专题展览等活动,通过党员会集中学习,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在重要节假日期间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廉洁纪律提醒。
(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廉洁风险管控存在漏洞方面
1.工作餐费支出未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两局工作性餐费支出均未按照《万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须知(2016版)》要求,附上相应的通知等文件依据进行报账”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万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须知(2016版)》相关要求,提供报账相关凭证依据,规范财务报账管理。
2.采购合同签订及履行不够规范
“两局签订的业务合同,部分无签约人或签订日期,有的签订时间滞后,有的合同签订后即付全款,不利于项目后期质量监管”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合同订立和支付管理,严格审查合同签订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内容完整,严格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此次市委提级巡察整改活动,我局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