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打造执法环境,服务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范文
近期,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着力打造制度、政策、执法、服务、社会“五大环境”,积极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移动执法APP试点。在城阳、平度、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流程,优化移动执法APP软件设置,以信息化技术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形成移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截至2021年4月末,移动端累计录入681件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案件。
二是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审查。对城市管理局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合法性审查。《青岛市物业条例》5月1日推行,在短时间内完成合法性审查。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规范合理,对各执法部门报送的细化分解标准,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行政处罚的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对照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情节逐一细化、量化,制定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基准。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为了确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工作开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按照规定的权限、步骤、方式、时限,紧密结合本系统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对本部门已经制定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尽可能使制定调整的行政裁量基准体现过罚相当,促进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适用。
三是推动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执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市南、西海岸新区。
以问题导向和民生需要为工作出发点,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等形式,以建立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体系为目标,与建立“街长制”同步融合,下沉一线、融入基层,与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发力,迅速铺开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即办公室、巡查督导组、业务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监督考核组,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结合整治问题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并层层落实到街道、办事处,明确各责任单位、部门的职责,确保工作推动有人抓,工作落实有人盯,工作执行有人促。制定工作目标,明确整治内容。相关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研,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推动措施。全市各地区、各执法局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整治见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内容,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区进行仔细摸排,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工作要求,明确方法步骤。高度重视综合整治工作,全员动员,深入各区中队,共同协助配合开展行动,力争在短时间内使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有较大改观,并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化、常态化机制,真正实现“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利用新理念、好做法、有力措施开展整治,有效突破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和瓶颈。建立通报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各地区建立巡查督查机制,督导小组每日对所辖内容进行拉网式督导,专项检查组每日对各地区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各督导小组与地区建立联络机制和常态管控机制,树立了“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确保整治成效。健全管理机制,实现共建共享。部门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综合整治为契机,形成合力,创新思路、改善措施,以文化元素为载体,以融入百姓为亮点,深入推动“街长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制度。通过整治,不仅让城市市容环境整体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同时通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宣传教育,让整治行动达到整治一个、影响一片的作用。在制度化管理、常态化运作机制的保障下,确保市容环境整治效果持续向好,使群众成为城市管理的理解者、支持者与践行者,自觉爱护自己的城市和家园,实现共建共享。
四是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加强督促指导,统筹谋划依法行政工作,细化责任分解。开展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通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首次以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分析视频播放的形式对该市依法行政工作形势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考评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严把审核关口,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做好权力事项调整及审核工作,逐项明确法律依据和实施主体,优化运行流程。开展“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摸底调研,积极探索“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体系。配合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梳理、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加大法制服务和执法争议调处力度,依托执法协调协作配合机制,解决日常执法工作中碰到的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实施依据及程序方面的疑难问题。健全制度体系,不断夯实监督工作基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强化日常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加大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力度,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及早纠正和预防不当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