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范文
“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进彼此了解互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号召力。
二、组织主体
“政府开放日”活动主体为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三、活动时间
市直各部门需在2023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各县(区)参照执行。
四、活动内容
(一)展示政府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服务为重点。全方位展现政府机关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作风改进和服务提升,增强群众满意度。
五、活动形式
(一)实地观摩。邀请群众代表走进政府机关,安排专人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流程、执法程序等内容;邀请群众代表参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调研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情况,展示项目建设成果。
(二)座谈交流。以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向公众介绍机关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情况,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邀请群众代表采用现场点评、填写评议票等方式,对政府工作进行现场评议。
(三)列席会议。有条件的部门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工作会议,围绕与民计民生切实相关的议题进行讨论,参与政府决策审议过程。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廉洁高效行政水平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增强政府驱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开放主体要增强责任感,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抓好“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开放主体要将“政府开放日”活动列入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科学拟定本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等内容,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政府开放日”活动确定时间、主题内容后,相关活动方案要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查备案。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广泛邀请企业、群众及新闻媒体参与政府开放日活动。认真做好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及时改进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开放日”活动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