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交所行业信息动态范文
◆本期要点:
【资管动态】
▲ 券商涉足影子银行 类贷款业务多模式套利;
▲ 信托受益权质押实现首单;
▲ P2P网贷平台申请民营银行 两家名称已获工商局核准;
▲ 山东发出第一单公租房私募债 数额达12.5亿;
▲ 媒体称信达资产管理成最大影子银行 涉监管套利;
【行业动态】
▲ 山东省金融办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并举行“转板”座谈会;
▲ 安徽省股权交易所更名登记结算公司;
★【资管动态】
● 券商涉足影子银行 类贷款业务多模式套利
(21世纪经济报道 1.23)
如今,券商在国内影子银行体系中扮演的角色已愈加重要。
去年以来,“做项目”成为了诸多证券从业者口中的高频词汇,而这正是部分券商开展类贷款业务(下称类贷业务)的“俗称”。诸多券商通过资管、中小企业私募债(下称私募债)等产品或工具的对接,实现对实业的输血,并成为影子银行大军中的一部分。
根据国务院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通知》)对影子银行的划分,券商的此类业务或属第三类的范畴——“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
事实上,经历了一年有余的行业创新潮后,券商也正由市场风险管理者向信用风险经营者的身份渐渐蜕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除银证信合作等传统通道业务外,当前券商涉足影子银行的方式包含并不限于“引入有限合伙基金对接定向资管委托贷款”、“引入银行理财投资私募债”、“集合资管投资私募债”、“以集合资管对接集合信托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等模式。
一方面,在各式各样的类贷业务下,市场资金通过券商渠道流入房地产,地方平台等限制行业,其背后风险也正在从银行、信托等机构向券商平移;而另一方面,前述多种衍生模式的出现,亦与券商在类贷业务中所承受相对较严的监管政策不无关联。
券商“绕道”
虽然券商已通过资管计划、私募债广泛开展类贷业务,但由于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仍受到较多约束,其类贷业务在投向和募集环节均需借助通道实现。
在投资范围上,集合资管计划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要求,其投资范围仅被限定于其他类金融产品,而其涉入类贷业务的方式也只能通过对接集合信托、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得以实现。
而在资金募集端,集合资管计划同样面临着尴尬。而其原因则在于,认购资管计划时需在所在券商开立证券资金账户,这无异于给资管计划认购者带来麻烦。
与此同时,实施备案制的私募债因发行效率具备优势,也成为券商开展和参与类贷业务的一种途径,但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私募债的销售困难。
“自从开闸以来,未完成承销的私募债并不少见。”华中一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项目经理林宇 (化名)表示,“由于市场认可度不高,传统的承销方式并不容易推行。”
为纾解该难题,部分券商设计以集合资管计划投资私募债的模式,完成私募债的承销压力。与此同时,还能实现对部分利息收益的截留。
“不过业内一直对用自己的资管计划承接自己承销的私募债的模式有争议,所以还衍生出了互持等方法。”林宇表示,“比如两家券商协商一致,同时用自己资管计划认购对方承销的私募债。”
此外,为规避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管,银行理财资金也成为私募债的投资方。由于私募债可在沪深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因此被银行视为标准化债权。
“银行资金认购的前提,是发行方要在银行那里有授信额度。”林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过这种方式下,私募债一般都是通道,券商虽然也需要做尽调,但在其中的分成比例并不多。”
监管催生套利
在业内人士看来,前述资管承接模式或银行通道模式或已让私募债丧失本意,进而沦为类贷业务的套利工具。
“这个市场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以市场逻辑来投资私募债的资金并不多。”林宇坦言,“这(私募债)本该是一个投行业务,现在却变了味道。”
其实,除集合资管和私募债外,券商的类贷业务还通过以定向资管计划嫁接有限合伙基金实现募集,再通过单一信托或银行委托贷款的模式(FOSOT)予以实现。
“定向资管的投资范围不受限制,但只能接受单一方委托。” 杨帆透露,“这种方式是利用有限合伙基金把定向资管拆分成集合,只是LP(有限合伙人)的人数不能超过49人。”
事实上,面对各种变型模式,券商从业者也有自己的不满。
“为什么基金子公司可以直接做集合,而券商却必须要走通道?”北京一家中小券商资管业务负责人称,“本来希望今年修订资管办法能够把这个范围打开,结果除了取消大集合(非限额特定集合资管计划)外,并没看到其他的变化。”
“目前监管并没阻止券商资管做融资,只是按要求需要套通道。”前述券商资管负责人坦言,“项目是券商拿的,交易结构也是券商设的,但层层嵌套不仅没有让风险降低,反而让它更加的不透明。”
● 信托受益权质押实现首单 (上海证券报 1.26)
信托产品缺乏流动性一直是信托客户困扰的问题,而今信托受益权质押终于从梦想变为现实。昨日从业内相关专业机构获悉,该公司推出的这一新业务,已在近日完成首单,标志着这一行业新举措已经进入实际运作阶段。
据业内相关专业机构介绍,1月10日已经完成新业务的第一笔放款,而且是客户在得知这一业务后主动找上门来进行办理。尽管刚刚推出,但已经有很多客户前来咨询,目前来看客户对该业务的反映也非常不错。据介绍,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产品选择的标准,主要为业内相关专业机构管理的各类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信托受益权,以及进行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结构化信托产品中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以及非公开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受益权。与原有的信托质押融资业务相比,新业务时效高、融资利率较低。由于该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所以融资利率的确定主要是资金成本+风险溢价,相比同类型的质押融资业务利率更低。
● P2P网贷平台申请民营银行 两家名称已获工商局核准
(21世纪经济报道 2.7)
联合贷总裁叶霆宇认为,P2P网贷申请民营银行获批,透露出监管层对部分规范运行的P2P网贷平台的认可
本报此前曾独家报道,“和信贷”已成为国内第一家名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P2P网贷平台。
近日,记者查阅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告发现,除“和信贷”外,国内又一家P2P网贷平台“联合贷”所申请的“中轩民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也通过了核准。短短两个月内,先后两家P2P网贷平台申请加入民营银行大军,从中不难看出,互联网金融企业向线下传统金融业扩张的野心。
● 山东发出第一单公租房私募债 数额达12.5亿 (齐鲁晚报 2.8)
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但公益属性却限制了其融资能力,各地政府也都在为保障房寻求募资方式。日前济南市“清雅居”成为我省首个获批发行私募债的公租房项目,首批发行的私募债数额为12.5亿元,我省保障房建设也因此增加了新的融资渠道。
济南市“清雅居”公租房项目私募债数额为12.5亿元,是山东省依托交易商协会搭建的债券市场平台,发行的第一单公租房建设项目私募债。发债主体为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资金用途是“清雅居”公租房项目主体后续建设及周边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济南市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利用私募债方式融资建设公租房项目的请示》中提到,“清雅居”公租房建设项目共有12栋住宅楼,均为高层(33层),共计6014套。项目总投资21.52亿元,资本金已到位8.86亿元,需发行私募债12.5亿元。包括“清雅居”的首笔私募债在内,济南市计划为公租房项目建设申请私募债整体额度为129.89亿元。
私募债是向特定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协议流通转让,其主要特点是“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内部披露”。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如今在北京、上海等地,发行私募债已成为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重要举措。
● 媒体称信达资产管理成最大影子银行 涉监管套利
(华尔街见闻 2.9)
虽然去年年末信达在香港的IPO受到国际投资者的热捧,但信达的业务模式一直备受质疑。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员NicholasBorst甚至认为,中国的AMCs已经偏离传统的坏账管理业务模式,演变成推动监管套利的大型影子银行机构:
中国的影子银行存在各种模式和伪装形式。令人惊讶的是,中国最大的影子银行机构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制造的产物,并直接从银行那里获得数十亿美元的融资支持。更有趣的是,这家影子银行机构最近成功地完成了国际IPO,并凑集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
首先从专业术语开始。影子银行中的“影子”并非意味着邪恶的行为,但通常会涉及一些监管套利行为。最为基础的是,影子银行正在借取资金,扩张传统银行体系以外的信贷。
不良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正常业务并非影子银行业务。其会涉及以折让价格购买不良贷款,并尝试从债务人那里收取更高的偿付金。信达是中央政府在90年代救助银行部门所创建的四家AMCs之一。其首轮的坏账购买是以政策为导向的,从90年代末开始,一直持续到本世纪头十年中期。在本世纪头十年的晚些时候,四大AMCs开始基于商业原则从银行那里购买不良贷款,并尝试向以市场为导向的业务转型。
在过去的3年半时间里,信达的业务已经开始偏离这个模式。除了从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那里购买坏账,信达还一直直接从非金融企业那里购买囤积不良债务资产。
这些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包括逾期的应收账款,预期会逾期的应收账款,和来自那些存在流动性问题企业的应收账款。实际上,信达已经变成了针对面对财务压力企业的一个巨大资金来源。
毫不意外,房地产开发商一直是这些紧急资金的主要接受者。受到中央政府打击房地产泡沫措施的挤压,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和其他影子银行部门快速发展的原因一样,信达已经找到了通过购买房地产开发商的不良资产来绕开监管提供信贷支持的方式。信达的招股书显示,60%的不良应收账款可归类于房地产部门。
令整体情况更可疑的是,信达一直通过低于市场利率的大规模借款来给这些不良资产购买行为提供融资支持。在过去3年半里,信达的借款规模增加了13倍,同时借款的利率却一直大幅下滑(2013年上半年支付的利率已经远低于3%)。虽然招股书中声称,借款主要来自于“以市场为导向的资金源”,但看起来,不大可能会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会以远低于通胀的利率(甚至只有基准贷款利率的不到一半)放贷。
资金成本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虽然信达的不良贷款业务能实现盈利,但其盈利能力却取决于低廉的借款成本。2012年其总利息支出为净收入的一半。借贷成本的大幅上涨会抹杀掉信达的盈利能力。
信达的招股书已经明确显示,其已经快速地从传统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成紧急资金的提供者。虽然缺乏类似的信息,但其它三家AMCs也很可能沿着类似的路线发展。中国的AMCs是影子银行体系的重要部分,大规模监管套利的推动者。
信达的转型可能的确是“以市场为导线”的转型,因为监管套利的存在并不能怪市场参与者,它们只是本能地逐利而已。信达变成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渠道明显存在更深层的体制性原因,更值得担心的是,如果中国金融体系对“房价”的敞口越来越大,那么打破这个深层体制性根源的代价也就越来越大了。
★【行业动态】
● 山东省金融办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并举行“转板”座谈会 (齐鲁股交中心 1.24)
1月16日,山东省金融办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省金融办主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董事长杨晓嘉、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出席仪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董事长杨晓嘉表示,下一步将着手落实与各省区域性市场的对接,探讨“批量转板”路子。
● 安徽省股权交易所更名登记结算公司 (安徽省股权登记结算公司 1.28)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按省金融办要求,安徽股权交易所更名为“安徽省股权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配套的登记结算机构。公司主要为全省中小微企业股权、债权和其他产品提供整体托管、确权登记、清算交收等专业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