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扎实推进城乡低保救助民生工程助力脱贫攻坚范文
民政局扎实推进城乡低保救助民生工程助力脱贫攻坚1
县民政局扎实推进城乡低保救助民生工程,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助力精准扶贫。截止7月底,全县低保及时足额发放,共为农村低保对象1516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939.98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为144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 406.6万元。
一是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协调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确保每年低保标准线高于扶贫标准线,稳定实现“两线合一”。印发《关于调整提高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城市低保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长4%,农村低保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同一标准,583元/月/人,新的低保标准从2019年7月份开始执行。
二是强化低保扶贫有效衔接。全县民政、扶贫开发、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低保和扶贫数据的比对工作,对经过扶贫开发政策扶持,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明显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1-7月,全县农村低保人口15165人,其中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2132人,占80 %。
三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低保互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抽查,共随机抽查30个行政村150户农村低保家庭、30户五保户、30户孤儿、30户临时救助家庭,查看救助执行情况。1-7月,全县共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 754户,1953人;新增低保对象551户,1869人;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信访)13条,并逐一调查核实。
四是无纸化办公快捷高效。全面升级低保信息系统,推行低保网上审核审批工作,简化优化低保工作流程,实现低保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审核、审批,提升农村低保业务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在全市率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每月零报告制度,责任层层传导,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现象。
民政局扎实推进城乡低保救助民生工程助力脱贫攻坚2
池州市坚持“四轮驱动”强化农村低保民生工程兜底保障功能,助力精准扶贫。上半年,全市低保及时足额发放,共为47274名低保人员发放低保资金8204万元。
一是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协调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确保每年低保标准线高于扶贫标准线,稳定实现“两线合一”。今年5月份,印发《关于调整提高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城市低保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长4%,农村低保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同一标准,新的低保标准从2019年7月份开始执行,全市提前一年实现低保城乡统筹。
二是低保扶贫政策有机衔接。全市民政、扶贫开发、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低保和扶贫数据的比对工作,对经过扶贫开发政策扶持,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明显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1-6月,全市农村低保人口47274人,其中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117人,占76.4%。
三是动态管理常态长效。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低保动态管理,提出工作要求。4月份,各县区、乡镇对所有在保对象、新申请和退出对象进行全面排查;5、6月份,部分县区组织人员围绕治理重点,对农村低保开展检查,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现象。1-6月,全市共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232户,2414人;新增低保对象1121户,2046人;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信访)19条,并逐一调查核实。
四是“互联网+”快捷高效。6月初,全面升级低保信息系统,举办全市低保网上审核审批工作培训班,全市56个乡镇全面推行低保网上审核审批工作,简化优化低保工作流程,实现低保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审核、审批,提升农村低保业务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