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县水利局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部署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及有关文件精神,西华县水利局对辖区河道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真正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积极评价。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动员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参与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县水利局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维护河湖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广播、微信等媒体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升对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在村镇、河道、桥梁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发动,增强了群众“清理河湖、清洁家园”生态环保意识;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实行进度“周报”制度,各河道管理单位每周五上报工作进度及专项整治行动信息。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县政府召开了由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把“清四乱”专项行动摆上突出位置,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相关要求,对照省级河道“三个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县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解决“四乱”问题,有效提高河流管理保护水平,促进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县水利局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西华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6个责任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明确考核和打击处理措施,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圆满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县水利局把“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西华县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要求,狠抓整改落实,有序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自行动开展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长多次深入现场指挥调度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中困难及问题,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局班子成员分包到各河道管理段,深入一线进行调研与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牵头整合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调查摸底,清理整治
为扎实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县水利局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局班子成员包河道,河道管理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分包乡段、职工分包堤段的工作制度。按照《周口市河道巡查办法》,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和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并清理新增河道“四乱”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在清水河河道日常巡查中,发现一企业将产生的废料倾倒在河道内,影响水质与周边环境。巡查人员当即责令该厂不得将废料随意倾倒在河中,并监督其在把垃圾清理干净的同时恢复河道原貌。 沙河、颍河李大庄乡张柿园村周边个别群众将违法建筑物直接建在张柿园桥西段河道内,不仅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侵占河道空间、损害公共利益,还对防洪安全和交通安全造成隐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县水利局联合县河长办、县供电公司、李大庄乡政府,出动70余名执法和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河道违建联合拆除行动。共拆除乱占、乱建13处、33间、570平方米。此次拆违,极大的彰显了县水利局对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打击涉河违章建筑的力度和决心。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人员2493人次,打捞船1艘,大型机械车辆169台次,拆除乱占、乱建78处、13126平方米,清理河道43公里、漂浮物1820平方米、垃圾3100立方米,清除僵尸船9只、网箱2个。水利部暗访“四乱”问题清单、省级河道“三个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县的问题全部销号,全县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明显提高,河道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状况持续好转,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强化监督 建立机制
为了使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广覆盖,县水利局以河道及其两岸整治为重点,坚持专项整治与机制建设并重,建立了执法巡查与管理巡查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河道定期巡查执法,形成河道巡查整治常态化,依法严厉处理破坏水生态等非法行为,对任何破坏水生态的行为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给予严厉打击,发现一处、处置一处,教育一片、震慑一方,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同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提升群众对“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环境。整治过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激励社会各界提高护水治水管水热情,确保辖区内河道“四乱”问题得到彻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