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典型事迹介绍范文
勇于创新 狠抓落实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机关事务发展的机遇期。一年来,在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适应新常态,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大力推动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努力开创了武功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武功党政机关的协调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后勤服务保障。
一、谋虑重点,积极推动创新改革
(一)谋划“十三五”。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向,认真谋划“十三五”机关事务发展思路方向,明确“十三五”机关事务管理目标任务。“十三五”规划应坚持服务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突出机关财务、办公用房、公共节能、公务用车及文化建设等重点内容,打造管理、服务、保障的升级版,开创机关事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深化“两改革”。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要求,我中心配合县车改办完成了全县参改单位车辆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印发了《武功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全县涉及车改的公务用车全部进行了封存,建立公车租赁平台,积极探索机关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以“标准化、制度化”为要求,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强化公车的规范化、约束力和协调性,合理配置公车资源,提高公车使用效率,有力保障公务出行畅通,深入地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二是机关事务管理改革。以现有政策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我县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对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人员职能等进行定岗定责,积极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条件,成熟的做法带头示范,不具备条件的主动跟进,以实际行动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改革取得新突破,为“十三五”起好步、开好局。
二、破立难点,全力攻克公管节能
(一)推进公房管理工作。由“只管本级”向“管好本级、指导下级”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激活履职效能。积极推进机关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将机关房产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进一步优化机关房产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体制。2016年对全县办公情况重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严格核准办公用房面积,统一造册,建立全县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总台账及各机关事业单位分台账。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对因房屋架构等原因,超出面积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进行整改确有困难的办公用房,由所在单位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批报备后,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台账备查。对县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严格要求向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报备。
(二)深化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明确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促进相互之间的有效沟通协调,形成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健全各项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考核、公示制度,促进各单位耗能设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从根本上推进各单位节能工作的开展。加强节能执法管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反条例的行为。加强节能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公共机构大力使用协同办公工作平台,减少资源浪费和二次污染。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扩大新技术节能产品的运用,提升节能产品在公共机构用能产品中的比重。集中开展能源紧缺体验、节水爱水护水知识讲座、绿色出行等主题活动,增强公共机构人员节能意识。推进节约型、节水型单位创建,提升节能工作的品质水平和示范效应。
三、彰显亮点,驰而不惜保障服务
(一)持之以恒管好经费。以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要求,制定出台了《武功县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武功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对日常运行经费、部门年度预算、专题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对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按规定标准列支报销,提升机关财务管理水平。
(二)一如既往搞好保障。跟踪分析、及时研判,保障机关事务第一需求,促进服务保障“无处不在”。深化“店小二”管理模式,做到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督,全面提升政府食堂、会议部室、设备设施、房屋安全、保洁卫生等综合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规范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操作流程,逐步形成富有武功机关后勤特色的服务保障新体系。
四、抓住热点,积极提高自身建设
(一)提振队伍精气神。继续深化 “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武功县“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集中整治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担当意识,汇聚干部职工履职能量。强化正向激励,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关爱和服务,激发干部职工的内动力。开展干部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增强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提增反腐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线”,坚守“底线”,坚决“不踩红线”,始终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对财务管理、三公消费、物资采购等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