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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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表范文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至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xxx元;城建税:xxx元;教育费附加:xx元;土地增值税:xxx元;水利基金:xxx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纳税
【第2篇】a类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
a类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
(年度)
企 业 代 码:
企 业 名 称:
经 济 性 质:
详 细 地 址:
填 写 人 员:
填 写 日 期:
基本情况
法人
财务主管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主营收 入
其他业务
收入
应 收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其他应
收款
其他应
付款
投资
收益
利润
总额
应纳税
所得额
注:详细说明经营状况和增减变动原因,应包括:对外投资情况;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经营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的构成;其他业务收支情况;借款及利息支出情况;营业外收支情况;税后利润分配情况;其他可能影响纳税的情况(如:签定合同份数、项目、金额;往来款项等)。
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企 业 纳 税 情 况 报 告
税 种
应纳税额
已纳税额
应补税额
合计
营业 税
【第3篇】市部分建材企业纳税检查调研报告范文
20xx年第三稽查局实施行业性专业化稽查,对甘井子区和旅顺口区所辖的建材企业35户进行了纳税检查,到目前为止,已经全部结案,有问题补税户13户,罚款7户。合计补征xx83.5万元、企业所得税34.8万元,加收滞纳金13.5万元,罚款19.4万元,滞补罚合计151.2万元。从比率上来看,有问题户率达到37%,处罚户率为20%,处罚(数额)率为16.4%。
一、所查建材企业的基本情况
从经济性质分,在所查的35户企业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居多,共有26户,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1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户;另外国有企业4户、合资企业2户、集体企业2户、股份制企业1户。
按经营的产品分,从事建材批发零售的商贸企业12户,混凝土生产企业9户,建材生产企业8户,水泥生产企业3户,石灰石生产企业2户,油漆生产企业1户。
从经营规模来看,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户,其余企业年销售额在三百万元到千万元之间。
从xx销售收入负担率来看,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照简易办法征收,负担率为6%;石灰石企业的负担率为7%;建材生产企业的负担率在6%以上;水泥生产企业的平均负担率仅为2%;油漆生产企业负担率7%;建材经销企业的负担率为1―3%。
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xx方面
1、查补前后xx负担率比较
如下图所示,在13户有问题的企业中,对11户企业进行了xx补税处理。其中3户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简易办法征收,查补前后负担率均为6%;两个石灰石矿企业查补后税负比原来略有增加,其中一户企业税负与行业标准税负基本持平,另一户企业因是老企业,生产设施、水平落后,税负低于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1户水泥企业的税负达到10%以上,超过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3户建材生产、制造企业的税负均超过了行业标准税负5.65%;2户建材经销企业的税负也超过了行业标准税负0.16%。
企业名称20xx年销售收入xxxx负担率计税依据调整额补征xx补税后负担率行业标准税负
某石灰石矿56,016,848.184,095,279.527.31%2489470.2286399.237.34%7.84%
某塑钢有限公司31,562,870.141,774,992.245.62%342,070.0558,151.915.75%5.65%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44,922,076.962,695,324.626.00%1,893,955.17113,637.316.00%6%
某水泥分厂8,309,140.07889,898.4910.71%481,034.1940,757.5210.59%6.96%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3,447,686.77206,861.216.00%154,134.269,248.056.00%6%
某石灰石矿28,102,405.131,290,751.104.59%440,334.0050,657.894.70%7.84%
某建材有限公司8,022,249.61529,519.776.60%333,313.3322,074.156.60%5.65%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29,588,343.301,775,300.606.00%0.000.006.00%6%
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6,500,723.92104,688.831.61%15,130.292,572.151.65%0.16%
某建材分厂8,344,047.89151,953.411.82%481,034.1940,757.522.18%0.16%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16,001,265.56960,075.946.00%104,830.196,289.816.00%6%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47,434,767.142,846,092.036.00%0.000.006.00%6%
某制漆有限公司19,804,256.001,363,730.006.89%158,110.6826,878.826.97%5.65%
2、发现的主要问题
(1)销售产品未计收入,偷xx。有5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xx4.1万元,罚款4.1万元。例如在检查某企业时,我们到该企业仓库保管员处取得了其保管的提货单,通过与该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总账核对,发现该企业20xx年3月至12月已销售货物154,134.26元,货款已收到,但企业将货款挂在往来账上,未计销售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补征xx9,248.05元,并处一倍罚款。
(2)未将价外费用计入销售收入,少缴纳xx。2户石灰石企业在销售货物时代垫的过磅费、扒车费、铁路延伸服务费等代垫费用,未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应税销售额中缴纳xx。共计补征xx34万元,罚款17万元。
(3)发出商品未及时计入销售收入,少缴纳xx。有些企业虽然将货物发出,但是因为未收到货款,推迟计收入的时间。共有4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xx12.6万元。
(4)混合销售收入错缴纳了营业税。例如某混凝土企业销售混凝土同时负责运输,将取得的运费收入2,007,592.50计入营业税征税范围,缴纳了营业税。依据《中人民共和国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此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应缴纳xx。补征xx11.4万元。
(5)取得xxxx未经税务机关认证作进项税额抵扣。如某建材经销企业于20xx年9、10月份分别取得三张xxxx,未经税务机关的认定,已做进项税抵扣处理。补征xx2,572.15元,处少缴税额一倍的罚款2,572.15元。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所查建材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购入原材料未取得正式发票或没有取得发票,而将原材料计入产品成本。共有2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所得税20万元。
三、对以后纳税检查的启示
1、一些建材企业规模不是很大,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可能存在销售产品不计收入,偷xx、所得税的情况。因此,我们在日常检查中,应注意对产成品的出入库情况与销售实现的情况进行核对,寻找数字上的差异,进而发现问题。
2、有的建材企业本身拥有运输队,在销售产品的同时也负责运输。这一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交纳xx。而有的企业将其看成两项业务,对于运输收入,按营业税的税目交纳了营业税。因此,我们应重点检查企业的运费收入是否与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有关系,是否为应交纳xx的混合销售收入。
3、有些建材需要大宗、成批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价外费用。此时,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征xx的价外费用,是否将价外费用计入销售收入,缴纳了xx。
4、一些建材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是土、石、沙、木料等,这些材料的销售者往往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无证经营者,企业在购买材料时可能取得不了正式的发票,为了核算成本,有些企业就以白条列支或是通过某些途径取得假的发票列支成本。因此,我们应注意检查企业列支成本的原始凭证,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第4篇】市部分建材企业纳税检查调研报告
市部分建材企业纳税检查调研报告
20xx年第三稽查局实施行业性专业化稽查,对甘井子区和旅顺口区所辖的建材企业35户进行了纳税检查,到目前为止,已经全部结案,有问题补税户13户,罚款7户。合计补征增值税83.5万元、企业所得税34.8万元,加收滞纳金13.5万元,罚款19.4万元,滞补罚合计151.2万元。
从比率上来看,有问题户率达到37,处罚户率为20,处罚(数额)率为16.4。
一、所查建材企业的基本情况从经济性质分,在所查的35户企业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居多,共有26户,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1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户;另外国有企业4户、合资企业2户、集体企业2户、股份制企业1户。按经营的产品分,从事建材批发零售的商贸企业12户,混凝土生产企业9户,建材生产企业8户,水泥生产企业3户,石灰石生产企业2户,油漆生产企业1户。
从经营规模来看,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户,其余企业年销售额在三百万元到千万元之间。从增值税销售收入负担率来看,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照简易办法征收,负担率为6;石灰石企业的负担率为7;建材生产企业的负担率在6以上;水泥生产企业的平均负担率仅为2;油漆生产企业负担率7;建材经销企业的负担率为1―3。
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增值税方面
1、查补前后增值税负担率比较如下图所示,在13户有问题的企业中,对11户企业进行了增值税补税处理。其中3户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简易办法征收,查补前后负担率均为6;两个石灰石矿企业查补后税负比原来略有增加,其中一户企业税负与行业标准税负基本持平,另一户企业因是老企业,生产设施、水平落后,税负低于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1户水泥企业的税负达到10以上,超过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3户建材生产、制造企业的税负均超过了行业标准税负5.65;2户建材经销企业的税负也超过了行业标准税负0.16。
企业名称20xx年销售收入增值税增值税负担率计税依据调整额补征增值税补税后负担率行业标准税负某石灰石矿56,016,848.184,095,279.527.31$89470.2286399.237.347.84某塑钢有限公司31,562,870.141,774,992.245.6242,070.0558,151.915.755.65某混凝土有限公司44,922,076.962,695,324.626.001,893,955.17113,637.316.006某水泥分厂8,309,140.07889,898.4910.71h1,034.1940,757.5210.596.96某混凝土有限公司3,447,686.77206,861.216.004,134.269,248.056.006某石灰石矿28,102,405.131,290,751.104.59d0,334.0050,657.894.707.84某建材有限公司8,022,249.61529,519.776.6033,313.3322,074.156.605.65某混凝土有限公司29,588,343.301,775,300.606.000.000.006.006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6,500,723.92104,688.831.61,130.292,572.151.650.16某建材分厂8,344,047.89151,953.411.82h1,034.1940,757.522.180.16某混凝土有限公司16,001,265.56960,075.946.004,830.196,289.816.006某混凝土有限公司47,434,767.142,846,092.036.000.000.006.006某制漆有限公司19,804,256.001,363,730.006.898,110.6826,878.826.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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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现的主要问题
(1)销售产品未计收入,偷增值税。有5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增值税4.1万元,罚款4.1万元。
例如在检查某企业时,我们到该企业仓库保管员处取得了其保管的提货单,通过与该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总账核对,发现该企业20xx年3月至12月已销售货物154,134.26元,货款已收到,但企业将货款挂在往来账上,未计销售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
(一)项规定,补征增值税9,248.05元,并处一倍罚款。
(2)未将价外费用计入销售收入,少缴纳增值税。2户石灰石企业在销售货物时代垫的过磅费、扒车费、铁路延伸服务费等代垫费用,未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应税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
共计补征增值税34万元,罚款17万元。
(3)发出商品未及时计入销售收入,少缴纳增值税。有些企业虽然将货物发出,但是因为未收到货款,推迟计收入的时间。共有4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增值税12.6万元。
(4)混合销售收入错缴纳了营业税。例如某混凝 土企业销售混凝土同时负责运输,将取得的运费收入2,007,592.50计入营业税征税范围,缴纳了营业税。
依据《中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此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应缴纳增值税。补征增值税11.4万元。
(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经税务机关认证作进项税额抵扣。如某建材经销企业于20xx年
9、10月份分别取得三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的认定,已做进项税抵扣处理。补征增值税2,572.15元,处少缴税额一倍的罚款2,572.15元。
【第5篇】工业企业纳税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业企业纳税自查报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一】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二】
根据*地税直查()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至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务局自查报告范文三】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度至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为13%,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度纳税情况:
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该罚款于1月18日上交。
2、度纳税情况:
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11月6日上缴入库。
3、度纳税情况
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至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第6篇】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能有效针对企业自身的存在的问题,并自我反省和改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年—20**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年—2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jú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第7篇】企业纳税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那么怎么写一份关于企业纳税自查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企业纳税自查报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一】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二】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务局自查报告范文三】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度至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为13%,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度纳税情况:
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度纳税情况
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至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第8篇】企业纳税情况的自查报告
企业纳税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
20x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xx元;城建税:xx元;教育费附加:xx元;土地增值税:xx元;水利基金:2xx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xx.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9篇】企业纳税实训报告
企业纳税实训报告
向往的工作、陌生的环境、新奇的开始汇集到了为期两周的实习。两周时间,相对于漫长的人生,不过匆匆一瞥,但是两周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人收获知识、经验和勇气,发生脱胎换骨的改变。
11月2来五峰地税局,就被渔阳关的青山碧水、礼仪风俗所吸引,被地税局领导同事的关心爱护、悉心照料所感动,被组织体现出的厚德律严、和谐兴税的文化理念所折服。分到税费管理科实习,接触到了具体的业务工作,认识了很多纳税人,更真切的感受到了身边税务工作者身上所闪耀的责任、奉献之光。
常怀感恩之心,在团队中发展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五峰是一个山美水秀的地方,受此浸染,五峰地税人不仅有山的沉稳,水的灵动,更有着感恩之心。在这里的两周,听到最多的就是谢谢。领导们讲述着前任领导的故事,前辈们谈论着前前辈们的传奇,说起今天自己的成就和成长,总是不忘前辈们的教诲和提携,有意或无意的模糊着自己的努力和奋斗。陈海涛局长谈到前任局长对扁平化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时,眼睛里凝聚的专注和神圣;游静师姐谈到自己刚分到管理科,李清忠科长和唐波科长的点拨和鞭策时,发自肺腑的的尊重和感激,都让我体会到了这个团队是一个懂得感恩,并在时刻感恩的团队。陈局长在三峡税务五峰专刊的卷首语上说懂得感恩的人才会有智慧、才会成功,这也许是五峰地税能有今天辉煌的魂魄所在吧。
水滴的融合汇成了大海,大海又保护了水滴不被轻易的蒸发。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也正是感恩集体,所以才把自己融入了集体。在税费管理科实习的这段时间,科室的几个前辈互相提醒,有问题时一起讨论,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根本就没有传说中的办公室政治,更多是一家人之间的互助互爱、共同进步。工作之余,大家又会在一起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刚来的第三天就和几个同事去打羽毛球,几个领导也都在,但是没有人觉得不自在,反而更放得开,怪不得前几天跟着领导下乡,有个乡干部说:每次见你们地税的,都觉得你们变得越来越年轻。是啊,在这样一个轻松和谐的团队中工作,心态年轻了,当然看起来更年轻了。
适应角色转变,理论联系实际
轻轻挥手作别浪漫美丽的大学校园,和肆意张狂的少年说声再见,经过三个月的培训,即将正式的走上工作岗位,青涩懵懂的我还有些彷徨与不知所措。实习两周,让我慢慢了解了一名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所肩负的使命,办公室向叔在雨天依然坚持把税款通知书即时送到纳税人手上,唐波科长在维护税法威严上的绝不含糊,李清忠科长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条,都让我意识到了税务工作人员头顶国徽沉甸甸的分量。以后我不再是那个任意妄为的男生,不在是惧怕承担责任的大学生,而是一名有所担当,为民服务的公务员,更是一名忠诚敬业,奉法崇德,求是创新,清廉务实的五峰地税公务员。
学院派缺乏实践的土壤,操作者缺乏理论的支撑。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来实习之前意气风发,觉得自己掌握了很多的理论知识,去实际工作也是游刃有余。然而这十一天的实习让我发现,现实和理论相去太远,理论的概括性根本不能满足现实复杂多变的要求,我所知道哪些书本知识在面对很多底层地纳税人时,毫无用武之地。几位科室前辈却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联系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给出了纳税申报和购买发票等各种建议,既收缴了税款,又保护了纳税人的利益。这让我深深的震动了。社会是的大学,在经历了象牙塔的雕琢后,我们有必要在社会这个熔炉里再锻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检验理论,同时又为自己的工作提供理论的支撑,促进地税事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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