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精品多篇范文

(作者:晨阳破晓时间:2023-07-07 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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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精品多篇

小学招生简章 篇一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

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新一年级学生220人(含住宿生50人)。

报名时间:3月5日后开始做网上预登记,预登记后待通知到学校参加开放活动以及办理正式的报名登记手续。

二、需准备的相关文件

(一)非怡海花园小区业主的择校生

1、入学儿童全家的户口本;

2、两张孩子的二寸免冠彩色近照(蓝色背景);

外地户籍除以上两项外还需准备

3、父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居住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7、孩子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此证明户籍地是城镇户口的到街道办事处开,是农业户口的到乡镇政府开。)

8、孩子的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9、以上证件备齐后到在京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此证明待本年度市招生政策精神下达后统一时间办理)。

(二)怡海花园小区内业主(含隔代业主)

怡海花园小区业主除准备以上证件(择校生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

1、房产证(怡锦园一手业主还需提供含有附件四的购房合同,怡锦园二手业主视同非业主);

2、入学儿童与业主直系关系的证明(出生证或离异家庭的监护权证明);

3、该房产业主(入学儿童家长)的结婚证;

4、隔代业主还需提供入学儿童和父母一方与业主在同户籍内三年以上的户籍证明。

5、外地户籍怡海花园小区业主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必须是在新村街道办事处开具的。

邳州市向阳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篇二

根据邳教发【2016】48号《邳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9日—7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

向阳小学前教学楼一楼大厅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户口:适龄儿童具有本校施教区正式常住户口,户口簿与实际居住地相符,适龄儿童户口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3、房产:长期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房屋产权属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三者应保持一致。

特别强调:学生与其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居住,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它住房,应出示相关证明(房产局开具)。借用、租用、商铺房、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房屋,或适龄儿童父母本身有住房,但居住在亲属家中,均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

(二)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一年级报名登记表”。

特别提醒:如填写信息不当,造成无法审核而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2、交验证件

(1)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所在幼儿园的素质发展报告书。

以上证件交验后,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返回,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素质发展报告书等统一装入档案袋,交给招生小组,以备学校复核。

特别提醒:如身份证原件在报名程序结束未及时返还,请随时索要。

3、公布录取结果

学校对报名儿童入学资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布接收入学学生名单。

四、有关说明:

1、我校施教区范围:

向阳社区、镇东社区。文化路、运师东侧小路以东,青年东路以南,沿河路以北,青岛路以西。

2、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3、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机关查处。

4、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5、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本施教区内)可以随班就读。

邳州市向阳小学

2016年6月30日

小学招生启事 篇三

一年一度的暑假生活就要开始了,为了让您的孩子既能巩固以前所学的知识,做好暑假作业,又能对即将开始新一学期所要学习的知识有个系统的把握,顺利进入新的学期的学习,我校特开设了丰富的暑期课程。

教学目标: 巩固夯实基础、拓展发散思维、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教学内容:1、对上学期知识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归纳总结、查缺补漏;在彻底掌握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拓展加深,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2、对新学期小学全部课程提前预习。3、辅导学生假期作业。

课程设置:小学至高中学科提优班。

招生对象:小学至高中。

辅导方法:根据学生年级和学习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组,实行小班教学和一对一辅导。

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授课时间:7月10日至8月中旬。

授课地址:武进吾悦广场购物中心四楼,南艺峰铭思教育

报名热线:

招生方法 篇四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东昌府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非东昌府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的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免试入学,坚持“公民同招”不动摇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民办学校不参与划片招生,凡是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常住户籍子女、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均可以报名。

小学招生方案 篇五

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6万人。

招生入学规定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为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要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小学一年级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市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片区范围,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区市要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于5月中旬完成分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或按照隶属关系统一管理,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学校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四)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要加强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研判,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相关区市要在新建学校片区稳妥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程序办理学籍。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

(一)明确主体责任

小学招生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招生工作方案。

(二)全市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按身份证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已实行积分入学的公办小学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提供便捷化服务

各区市要做好招生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报名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做好学区划分、报名条件审核等入学指导,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服务。2020年,各区市小学报名入学使用各区市招生网站。适龄儿童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招生片区或范围涉及较大调整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招生

各区市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原则上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三)做好政务公开政策宣传

各区市和学校要就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各区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市于5月下旬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各区市招生政策网址链接报市教育局,将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市教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公开举报电话(85912178)。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实行100%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___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___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___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6日—6月29日)。

5、凭“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下午花园、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取(7月5日—6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20___年6月28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___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取和分班。

(二)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计划招生。

江都城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即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和家长应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凭《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江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教师根据资历、能力、绩效等情况交叉搭配,合理安排(20___年8月28日)。

2、“华江班”根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4个班,以华江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小学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实验初中和华江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仍然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江公司、江都建工局出具。

3、20___年8月30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学生所在班级。

4、20___年8月31日上午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2时开始上预备课。

小学招生简章通用模板 篇七

报名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校2021年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依照公安户口,2014年3月31日前出生)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招生范围】正商玉兰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地点】正商玉兰谷二期明园物业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流程】领号—等候—证件审核—信息登录

【资料准备】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及等证件。

【温馨提示】

1、家长自备2个纸质档案袋,一个档案袋装所有原件,另一个档案袋装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的摆放顺序要一致,只上交复印件。

(1)户口本。复印首页、孩子页、爸爸页、妈妈页,复印在一张或两张A4纸上;

(2)房屋所有权证。首页及所有记录页,正反复印到A4纸上。

(3)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接种本。首页及所有接种记录页,正反复印到A4纸上。

2、如果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进城务工子女报名事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等证件。

大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全部到惠济区铁炉寨小学统一报名。

惠济区铁炉寨小学地址:大河路与丰业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因门口修路请不要逆行到学校,所有车辆【含电动车】一律不要开到学校门口的路上,谢谢配合!)

咨询电话:55699633(工作时间:8:30----18:00)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篇八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县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不断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增强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2、深入推进学区化办学。各县区教育局要细化学区化办学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通过融校等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推进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大学区内小学和初中的统筹,积极探索九年一贯的学区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好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贫困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好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学生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各地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4、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主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托公安部门、街道、社区、幼儿园,开展随迁子女就学预登记,摸清底数,统筹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县区教育局、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学校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立报名咨询点,公布就学指南,简化手续,直接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时进行。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将主城区的报名咨询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外来务工人员所持《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时间须在年2月28日前。

5、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昆明市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由迁入地政府统筹优先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入学;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昆明籍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由迁入地政府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读。

6、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当地残联的沟通,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按时就学。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昆明市盲哑学校负责全市听力语言残疾和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五华区新萌学校、盘龙区培智学校、寻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宜良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辖区内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的招生。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每班应达45人,各公办小学要在年7月2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主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民办小学自主招生。

3、报名时间。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和呈贡五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年8月1日—5日,其他县区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民办小学可提前一个月进行。

4、强化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加强小学入学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和入学安排工作,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篇九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大班额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国家教育优质均衡县工作,2021年我区小学招生按照45人/班编班设置。

(二)规范学籍管理

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学籍严格按规定管理。任何中小学中途一律不允许随意招收插班生,在不超规定班额(民办学校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招生原则 篇十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方案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范围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坚持规定班额,小学班额为45人,原则上不得突破。

(五)坚持“两为主”原则,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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