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管理制度_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范文

(作者:赤膊猩猩时间:2023-07-07 12:20:39)

[寄语]财务资产管理制度_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_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 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管理部门。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五条 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不分资金来源和性质,将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第六条 学校年度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编报审批程序。学校各部门的“一上预算”上报须进行审核、论证、分析和汇总。“一下预算”是学校财务处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委下达的“一下”控制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各部门的“一上预算”计划,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预算”是学校各部门根据“一下预算”的控制数,按照轻重缓急、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对“一上预算”进行调整,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的年度预算。“二下预算”是由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核准批复的各部门年度预算。

第七条 预算执行

(一)收入预算以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根据预算年度增减因素测算编制。学费和住宿费收入收取后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上缴财政,待核准返回后作为学校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与财力情况测算编制。预算力求平衡,一般不编制赤字预算。且在执行过程中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按权限层层负责严格审批。

第八条 预算调整与监察

(一)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需对财政批复的预算进行调整的,必须按照学校预算编制的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整。

(二)学校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财务处定期向学校各预算部门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九条 收入由学校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分配。财务处根据财政预算批复,及时下拨预算,合理使用。

第十条 学校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持证收费。

第十二条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账。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支出应该从严控制,对各类支出应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支出包括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

(一)教育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和教辅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科研事业支出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行政管理支出是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含各类学生思政教育)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后勤保障支出是学校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离退休支出是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是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是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是学校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第十五条 学校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的财经纪律。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加强各类支出的预算管理控制。任何部门都不能无故发生无预算或超预算的开支项目。

第十七条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等。

第二十三条 专用基金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八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一)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学校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按学校规定流程处理。

(三)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四)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学校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五)对外投资是指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学校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三十一条 财务分析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 学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三十三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修订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沪商职院(2006)第47号文件同时废止。

资产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

1、要动员师生,教育师生,树立。

2、资产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资产,了解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把资产管好。

3、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

六、固定资产的交接

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固定资产的经管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2、固定资产的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者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卡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赔偿。

3、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监交,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4、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资产管理制度 篇三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 篇四

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院批准,统一采购。

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院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学院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签字不漏记。

5、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承担赔偿。

资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为规范本部门资产管理,明确本部门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在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管理范围

本规定所称资产包括本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如:设备、仪器、工具、办公设施等)。

二、资产管理体系

本部门资产管理实行分类归级管理:

1、一级管理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其职责为:

1)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细则、程序;

2)对资产的申购、调拨、改造、变卖、报废等有关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3)随时检查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情况;

4)及时了解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现状:资产有无长期闲置、使用不当的情况,有无保管不妥、维护不够精心的情况;

5)发现不需用的资产,要做好内部调剂,尽量做到物尽其用;

6)指导做好资产盘点工作,保证资产安全性;

2、二级管理责任人为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暂定助理),其职责为:

1)负责资产的账务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资产明细账,及时、准确地反映资产类别、数量、使用年限、原值、折旧和净值。

2)每月25日前对本月变动的资产进行核对。

3)每年六月二十五日与十二月二十五日与管理部共同进行资产盘点,管理部监督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4)编制资产增减变动表。

3、三级管理责任人为资产使用人或指定负责人,为资产的实物管理人,其职责为:

1)负责资产的实物保管。

2)负责资产的使用与维修的申请、验收。

3)发现毁损的资产,提出申请及时修复,保证资产完好

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的所有设备、仪器、工具、办公设施等资产建立明确的责任人。资产责任人应在其负责的资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管理责任。无责任人的,由部门主管承担直接责任。

三、资产的档案管理

1、建立资产卡片,全面反映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原值及资产大修理与流转情况,资产卡片由技术工程师负责制定和更新,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保管。卡片一式三份,管理部、财务部和本部门各一份,在资产购置、调拨、报废、盘点等过程中,三方须签字认可。

2、资产在本部门间调拨时,应在卡片上注明调拨日期,并由调入实物的责任人签字,以明确责任。

3、同时在资产卡片的基础上,建立资产管理档案,保管好资产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认真做好设备修理及各种突发性事故的记录,由技术工程师负责制定和更新,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保管。

4、部门内资产实施编码管理,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则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编码。

四、资产的申购程序

资产的购置实行月度申购制,每月24日由使用人提出申请,交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于25日按资产类别填写“物料申购单”,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购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审核后按公司采购程序进行各项审批和采购。采购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明确其保修或维修责任。

五、资产的验收

购置或调入的资产需经申购本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资产的验收由技术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1、产设备的验收按照《动力设备管理制度总则》中的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工具和仪器的验收按照《动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3、其它设施如:办公设施等的验收参照公司的资产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4、验收报告交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

六、资产的领用

1、验收入库的资产和调入的资产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申领手续。

2、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登记作帐目处理后,使用人可按审批数量进行领用(或调入)。领用(或调入)时必须有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设备和公用资产由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负管理责任。

七、资产的移交

移交是指内部资产调整或工作异动等原因,对所管理的责任资产进行责任移交。

1、移交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提供移交清单。

2、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按相关规程进行资产帐目处理。

3、移交的资产由接交人按资产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和检查,如发现与帐目不实应立即提出核查。监交人负责整个移交过程的组织与监督工作。

八、资产的盘点

1、每月25日由各资产负责人组织自查。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会同各资产负责人实施对资产进行盘点。

3、每年12月25日部门负责人组织联合进行一次年终资产状况全面清查与盘点。

4、每次盘点记录由盘点人签字确认后,交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保存。

九、资产的维修和报废

如资产损坏后,根据鉴定报告判定是使用中正常损坏,由资产管理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维修报告,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予以修理,无法修复的资产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向管理部提出申请报废。

十、资产的闲置处理

资产闲置后应进行维护后,清洗干净并封存,存放于指定地点,做好标识。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填写申请报告,向管理部申请调出处理,并做好相应资产帐目管理。

十一、资产的损坏和报废的鉴定

凡资产的损坏和报废必须经鉴定后再上报处理,其鉴定程序如下:

1、具的鉴定按照《动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关程序进行。

2、设备的鉴定按照《动力设备管理制度总则》中的相关程序进行。

3、其它设施如:办公设施等的鉴定参照公司的资产的相关程序进行。

4、由工程师出具资产鉴定报告,交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

十二、资产的维护和保养

1、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资产管理按要求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把资产管理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3、各使用班组对所辖资产应派专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兼职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处理,使资产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应按所规定的技术参数使用,禁止超负荷运行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及使用寿命。

十三、责任界定

1、管理不善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因使用不当,误操作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者,追究当事的相关责任。

2、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或将公司资产借给出他人使用,否则按偷窃资产处理,一经查处,按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属偷窃、故意损坏公司资产者,给予当事人开除处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所有人员(含主管)在岗位变更(包括职位调整、离职)时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具体工作由财务部派人对照资产登记表进行监交并做好相应记录,资产移交不完整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5、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部门主管隐瞒或不及时上报的,由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6、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处理无结果,责任界线不清楚的,由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7、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部门主管不处理的,由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十四、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动力部。

2、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你也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财务资产管理制度_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范文。

word该篇财务资产管理制度_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范文,全文共有8986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下载全文: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_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doc》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_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下载
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