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持续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环境攻坚办关于全面排查整治涉污企业的部署安排,现对全县汽车修理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提升汽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严厉打击汽车修理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特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污染防治工作从产业领域向生活领域转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汽车修理行业的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对全县汽车修理行业汽修行业污染治理和监督工作力度,对全县汽车修理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全面排查到位、整治取缔到位、监管责任到位的要求,彻底摸清污染底数,通过规范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汽车修理行业整体行业管理水平,完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7月
四、工作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0日)
由三产行业中队牵头,各中队配合,对全县区域内所有汽车修理行业进行彻底排查,进行建立台帐,分类建档,登记造册,并于5月21日前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排查台账(附件1、2)报三产行业中队。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阶段(2023年5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从事喷漆作业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的,进行限期规范治理。汽车修理行业作业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含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如零件清洗过程废弃的有机溶剂、专业清洗剂、保养更换的防冻液等)、废矿物油(HW08,如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残渣、过滤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染料及涂料废物(HW12,如拆解和维修过程使用油漆产生的废物,废油漆及其漆渣;喷考漆房使用后的废空气过滤介质,沾染油漆的废纸、胶带等)、爆炸性废物(HW15,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含汞废物(H29,如含汞废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石棉废物|(HW36,车辆制动器寸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其它废物(HW49,废铅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油漆桶、废喷漆罐等)、废催化剂(HW50,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进行全面清查,查清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各环节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规范治理,暂存设施是否规范,严防乱堆乱放、违法焚烧和填埋、抛弃;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到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阶段:督查核查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5日)
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组成督查核查组对排查整治汽车修理行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核查,对未依法整治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机制、台帐,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严格奖惩。要高度重视,按照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凡在督查核查中发现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未按要求建立完善污染企业有效监督管理责任机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敷衍整改的汽修行业,依法进行查处。
(三)发动群众,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广泛参与,发动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五)建立台帐,常态监管。各中队要认真汇总排查整治情况,填写排查清单和汇总表,按照方案时限要求报送相关报告及附件,对全县汽车修理行业实施常态化监管,坚决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