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的特征有哪些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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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的道德风险 篇一
1)道德风险的概念
道德风险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签约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有可能为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侵占他人的利益,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信贷业务,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成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研究重点。
2)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道德风险层次及其表现形式
根据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次,并具体表现为: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信贷的决策层主要是各级行的领导和信贷审批人员。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产权体制下,进行信贷决策的个人大多不拥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产权,事实上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只负有微不足道的责任,而且在中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下,决策人员对信贷所创造的风险和收益所承担的责权利也是不对等的,这是决策层存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决策行为的非市场化,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对违规行为反应迟钝等等。
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管理层主要指各级管理行的信贷业务管理人员。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如表达意见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标短期化,在决策层对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的情况下,不同形式的越权经营,对下级违规行为反应麻木甚至默许,账外经营,操纵会计报表,人为调整统计数据,报喜不报忧等等。
商业银行经营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经营层是指信贷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他们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观信息量最丰富的层次,由于其获取的微观信息量最大,当管理层的监督不到位时,成为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如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高素质人员利用电脑作案,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人员删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实信息误导管理层等等。
3)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行为的防范对策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的原因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因此,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就必须内外部、制度和人及产生道德风险的各层次进行综合防范。
首先,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应该说国内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作为中国商业银行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东作用仍然有限,产权不清、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股东大会及商业银行内部监督系统还无法实现对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制约。必须真正建立起商业银行决策层以其自身权益对银行的经营效果负责,经营者直接承受经营失败的经济责任的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控制才可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其次,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将中国商业银行部门分散管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变为流程管理和系统管理。根据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将风险控制分为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进行分别的研究与设计。要在既定的组织结构下,加强各部门内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有效控制各项管理工作及工作流程中的风险,从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在道德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可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
充分发挥银监会及银行同业公会的作用,如建立金融从业人员信息库,对不适合担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商业银行获取人力资源信息的能力;要求各商业银行提高对违规经营责任人员处罚的透明度等等。同时也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外部监督的及时有效。从而促使商业银行在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用时不仅仅限于银行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而且从自身的风险控制角度自觉加强人事任用的审慎性,降低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第四,以法约束,加大对信贷人员从事道德风险行为的惩罚力度。
制订严格执行刚性的法律制度对防范银行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香港法例第201章)规定,银行信贷业务人员为本人或亲属接受客户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金钱、礼物、职位、服务、优待等利益,从而在处理信贷业务中给予优待,即为违法,其最高刑罚是入狱7年及罚款港币50万元,同时将招致最高7年的禁止担任任何法团或公共机构管理人员职位或在任何专业中执业的处罚。通过严厉的刑罚,发挥了其在维护金融秩序中的巨大威慑作用,遏制了信贷业务人员的贪欲,使信贷业务人员不以身试法,防止了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五,塑造诚信企业文化,建立廉洁高效的信贷人员队伍。
企业文化是决定企业运作的核心模式和信念。健全的道德文化,是各级员工处理日常事务的决策基础。如果各级信贷业务人员都能自发地维持高的道德标准,则银行无须担心违法活动的发生。通过建立诚信企业文化,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诚信管理。要经常留意各级信贷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要通过不同的人与客户进行联络,防止其对信贷人员进行腐蚀;要通过内部投诉机制,举报各种舞弊行为;要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安排周密的培训计划,如经常开展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防范教育,使信贷从业人员认识到风险,加深其对法律、监管规定、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其对道德两难问题的警觉性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技巧。
信贷风险的道德风险概念 篇二
道德风险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签约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有可能为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侵占他人的利益,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信贷业务,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成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研究重点。
2)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道德风险层次及其表现形式
根据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次,并具体表现为: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信贷的决策层主要是各级行的领导和信贷审批人员。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产权体制下,进行信贷决策的个人大多不拥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产权,事实上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只负有微不足道的责任,而且在中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下,决策人员对信贷所创造的风险和收益所承担的责权利也是不对等的,这是决策层存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决策行为的非市场化,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对违规行为反应迟钝等等。
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管理层主要指各级管理行的信贷业务管理人员。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如表达意见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标短期化,在决策层对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的情况下,不同形式的越权经营,对下级违规行为反应麻木甚至默许,账外经营,操纵会计报表,人为调整统计数据,报喜不报忧等等。
商业银行经营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经营层是指信贷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他们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观信息量最丰富的层次,由于其获取的微观信息量最大,当管理层的监督不到位时,成为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如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高素质人员利用电脑作案,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人员删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实信息误导管理层等等。
3)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行为的防范对策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的原因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因此,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就必须内外部、制度和人及产生道德风险的各层次进行综合防范。
首先,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应该说国内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作为中国商业银行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东作用仍然有限,产权不清、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股东大会及商业银行内部监督系统还无法实现对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制约。必须真正建立起商业银行决策层以其自身权益对银行的经营效果负责,经营者直接承受经营失败的经济责任的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控制才可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其次,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将中国商业银行部门分散管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变为流程管理和系统管理。根据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将风险控制分为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进行分别的研究与设计。要在既定的组织结构下,加强各部门内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有效控制各项管理工作及工作流程中的风险,从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在道德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可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
充分发挥银监会及银行同业公会的作用,如建立金融从业人员信息库,对不适合担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商业银行获取人力资源信息的能力;要求各商业银行提高对违规经营责任人员处罚的透明度等等。同时也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外部监督的及时有效。从而促使商业银行在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用时不仅仅限于银行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而且从自身的风险控制角度自觉加强人事任用的审慎性,降低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第四,以法约束,加大对信贷人员从事道德风险行为的惩罚力度。
制订严格执行刚性的法律制度对防范银行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香港法例第201 章) 规定,银行信贷业务人员为本人或亲属接受客户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金钱、礼物、职位、服务、优待等利益,从而在处理信贷业务中给予优待,即为违法,其最高刑罚是入狱7 年及罚款港币50 万元,同时将招致最高7 年的禁止担任任何法团或公共机构管理人员职位或在任何专业中执业的处罚。通过严厉的刑罚,发挥了其在维护金融秩序中的巨大威慑作用,遏制了信贷业务人员的贪欲,使信贷业务人员不以身试法,防止了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五,塑造诚信企业文化,建立廉洁高效的信贷人员队伍。
企业文化是决定企业运作的核心模式和信念。健全的道德文化,是各级员工处理日常事务的决策基础。如果各级信贷业务人员都能自发地维持高的道德标准,则银行无须担心违法活动的发生。通过建立诚信企业文化,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诚信管理。要经常留意各级信贷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要通过不同的人与客户进行联络,防止其对信贷人员进行腐蚀;要通过内部投诉机制,举报各种舞弊行为;要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安排周密的培训计划,如经常开展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防范教育,使信贷从业人员认识到风险,加深其对法律、监管规定、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其对道德两难问题的警觉性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技巧。
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 篇三
信贷风险的类型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市场性风险和非市场性风险两类。市场性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借款人)的生产和销售风险(即借款人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变动而引起的风险;非市场风险主要指自然和社会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无法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 主要是不良信贷的防范。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 也难以弥补信贷本金的损失! ”我国2002年全面实行信贷五级分类制度, 该制度按信贷的风险程度, 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信贷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信贷。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贷业务中占比重大的是信贷业务,信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突出的特点,对整个银行的经营举足轻重。
信用风险的主要特征 篇四
信用风险有四个主要特征:1、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2、传染性,一个或少数信用主体经营困难或破产就会导致信用链条的中断和整个信用秩序的紊乱;3、可控性,其风险可以通过控制降到最低;4、周期性,信用扩张与收缩交替出现。
由于信用风险会对公司或个人的利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信用风险管理变成很重要的工作,较大的公司常有专门人员,针对各个交易对像的信用状况作评估来衡量可能的损益以及减低可能的损失。
信用风险的特点1、风险的潜在性。很多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明知还不起也要借,例如,许多国有企业决定从银行借款时就没有打算要偿还。据调查,目前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80%左右,其中有70%以上是银行贷款。这种高负债造成了企业的低效益,潜在的风险也就与日俱增。
2、风险的长期性。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尤其在当前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这一过程将是长久的阵痛。切实培养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契约”规则,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需要几代人付出努力。
3、风险的破坏性。思想道德败坏了,事态就会越变越糟。不良资产形成以后,如果企业本着合作的态度,双方的损失将会减少到最低限度;但许多企业在此情况下,往往会选择不闻不问、能躲则躲的方式,使银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不能弥补所受的损失。
4、控制的艰巨性。当前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理措施,都具滞后性,这与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有关,同时还与银行信贷风险预测机制、转移机制、控制机制没有完全统一有关。不良资产出现后再采取种种补救措施,结果往往于事无补。
信贷风险与信用风险 篇五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直至发生的渐进过程。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财务商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很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贷款人除了可以通过约定一般性的违约条款、设定担保等方式来确保债权如期受偿之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一般来说,债权人都是以当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由,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它颇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试图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此种违约形态在中国现行法上虽无明确规定,但它并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法理及法律精神,现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其适用的法理依据。因此,交叉违约条款可以作为约定条款订入合同之中,以使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在过去的数年中,利用新的金融工具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Credit Derivatives)发展迅速。适当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可以减少投资者的信用风险。业内人士估计,信用衍生市场发展不过数年,在95年全球就有了200亿美元的交易量。
信贷风险应对对策 篇六
一、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的概念:入市承诺的兑现使得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本土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于本土商业银行产权缺位、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流程设计失当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日益凸显。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在协议第段所给的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依据风险成因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操作失败或失误风险,包括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另一类是操作策略风险,指在应对外部事件或外部环境时,如政治、税收、监管、政府、社会、市场竞争等,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策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前者主要与内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质量有关,又称为内部风险后者主要与外部事件有关,又称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风险。
2)操作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解决操作风险的方法,根据新协议,主要有基本指针、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三种,核心是根据不同的风险权重配置资本。但对中国商业银行来说,由于个人住房信贷操作风险数据收集困难和业务开展时间尚短,基本上无法采用统计法和信息模拟,操作风险的不可预测性在中国尤为突出,因此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把防范操作风险的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流程的管理
1对现有流程进行检查和梳理,杜绝可能存在的漏洞。中国各商业银行虽然都设有法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但没有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更谈不上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在借款合同、借款流程上存在较多的漏洞,如果不及早进行纠正,将严重影响到业务的发展。
2对新开发的产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市场调研,避免盲目投入、无效投入和高风险投入。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产品更新逐渐加快,各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办理方式等很多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但这些创新是否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操作风险审查,值得怀疑。据了解,中国的商业银行在推出一个新的个人住房信贷产品前,很少进行精确的数据分析和预测,住往根据经验和领导的主观判断,这既是由于数据库尚未建立,也因为中国商业银行对市场调研的不重视。应急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对检查出来的漏洞和风险,应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规避和改正,尽量避免采用过急的手段和霸王条款进行处理。中国商业银行在这点上做得还不够,尤其是对提前还款的处理,银行在理解到提前还款可能造成的损失后,采用立即加收违约金和限制提前还款的措施,因在借款合同中并无相应规定,造成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二规范严格制订业务手册
针对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人员,应该有详细的管理手册。部分商业银行有了类似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但还远远不够。一本内容齐备的业务手册是基层人员进行规范操作的必要条件。相当多的情况下,操作风险来源于操作人员对业务的不熟悉。这样的操作手册必须尽可能详细,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手册的制定应特别注重对操作风险易发环节的设计与处理。
三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部分商业银行对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已经引起重视,并开始建立自己的个人住房信贷数据库。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商业银行还没有认识到一个好的数据库对业务发展的良好推动作用和在操作风险防范中能起到的指导作用。个人住房信贷的数据库,并不仅仅是
个人信息的数据库,它还应当包括提前还款、违约风险、操作风险等多方面的数据信息。没有这些全面的数据信息,就无法通过数学模型对个人,住房信贷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也无法制订出最终行之有效的政策。前危害很大的假按揭一个好的操作风险防范手段,是建立防范假按揭发生的数据库,收集大量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提取出高度相关的因素,方便在具体操作中对假按揭进行防范。但遗憾的是,虽然中国商业银行遭遇到大量的假按揭,但类似的数据库却从来没有建立过,直到现在,防范假按揭风险的唯一手段,也仅是通过信贷人员对开发商的静态报表和项目情况的经验判断。
四加强人员管理,优化风险管理岗位设里
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操作人员同公司业务的信贷人员有明显的不同,他们既负责对项目的调查、审批,又负责对借款个人的调查、审批和手续办理,也可能仅仅负责两者中的一块。所以,对操作人员的管理,是防范操作风险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环。经验数据表明,一旦有银行内部职工的参与,操作风险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没有优良的人才配备和科学的激励机制,再完美的管理框架也是无法运作的。从市场发展的要求来看,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风险与机会中不断谋求平衡的过程。因此,在风险管理体系内建立“ 风险经理制”,其职能宜确定为以效益为中心,以风险控制和防范为责任,在信贷审查、检查和不良信贷的管理中将风险控制在更低点。
二、担保风险
1)担保风险
信贷担保只是发放信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发放信贷的充分条件。商业银行对信贷担保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过于看重信贷担保的作用,认为只要有信贷担保就可以发放信贷。信贷担保只是分散了信贷风险,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但它不能改变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能保证足额偿还信贷,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信贷风险。缺乏判断抵押品评估机构评估资格和识别评估结论准确与否的标准。对于是由银行还是由借款人聘用评估机构、聘用具有什么资格的评估机构、如何考核评估机构的资信状况、如何判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是否准确等没有明确要求。实际情况是评估机构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聘用,支付评估费用,受聘的评估机构往往考虑借款人的要求,高估抵押物价值,银行只要看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后就予以认可,造成大多抵押物价值高估,银行处置抵押物时,要么抵押物有价无市,要么清算价值大大低于账面价值。另外也没有判断抵押物变现能力的标准。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判断抵押物是否为市场所接受,接受程度如何。
2)担保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1)银行必须健全保证人担保制度,加强对保证人的风险审查,对其偿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一是从单个保证人出发,考核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其财务状况是否能够承担对外保证的数量,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其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二是从风险控制角度,把相互保证的保证人视作一组借款人,审查其信用集中情况,防范由于保证不充分而导致的风险过度集中;三是设定授信企业的担保额度,严格限制超额企业的信贷准入。加强对保证人财务实力的分析。在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时,首先要分析掌握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信用评级和或有负债的信息。其次,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判断保证人是否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分析重点:一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特别是保证人所提供的数量和金额;二是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保证人的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
2)加强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分析。要按照Mark to Market的原则评估抵押物、质押物。对于抵押物,要考虑抵押物的可变现性和未来的清算价值;对于股票、股份和收费权来说,要考虑公司状况和市场变化的影响,股票未来的价格变化,也要考虑学校、高速公路收费权的不确定性,以切实保护银行的债权。
3)银行应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和声誉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是否存在资金或其他利益关系;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或与银行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评估项目,评估机构以往的评估结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4)规范信用担保机构。一是对于担保公司要视同信贷客户管理,经过统一授信确定其担保额度。同时,在授信时,探索建立符合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的评信授信体系。二是认真审查担保公司披露的担保额度是否全面,担保额度是否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倍数,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注意防范借款人与担保公司联合欺诈银行产生的风险,考察担保机构所设定的反担保措施是否完备。对于担保机构所出具的受担保企业的评估报告,银行还需派人对借款企业进行调查等。
信贷风险管理原则与内涵 篇七
(1)风险管理尽量前移,风险控制从选择客户开始。银行要支持能够盈利的客户,避免“风险投资式”的贷款,两者的风险报酬模式完全不同。因为管理“问题客户”的代价非常高昂,银行应尽量避开,“防止被骗的最好方式是不与骗子打交道”。
(2)重视第一还款(即借款人本身)来源,而不是将重点停留在关注抵押和担保(即西方商业银行所谓的“砖头”文化)上面。宁愿给好的企业提供无担保的贷款,也不给差的企业提供完全担保的贷款。担保仅仅是一种保证,但绝对不是主要的还款来源。现金流是判别能否贷款的主要依据。
(3)从贷款获得的息差不是简单的存贷款利差或利润,它只不过是作为对银行给相关借款人发放贷款所承受的相应风险的补偿。基于这一认识,西方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就必须找到能直接衡量其因此所承受的风险量化数据和模型:其中包括借款人的违约概率(PD)、预期违约风险额(EAD)和违约损失额(LGD)等。自然而然,量化信贷风险管理便成为西方先进银行在过去15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以至于应运而生了以提供量化信贷风险管理模型和数据为其核心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比如到2003年底,穆迪公司信用矩阵度量模型(credit—metrics)的客户已遍及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数目达2000多家。全球银行业对于量化信贷风险管理的需求强烈。
(4)贷款的收益有上限而本金损失无下限。从实际情况看,贷款的最大收益就是按与借款人所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的利率,按期收回本息。但倘若借款人一旦违约,其涉及的损失则不会仅限于贷款本金本身。基于上述认识,西方先进银行在过去15年时间里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资本分配制度和贷款定价模型,其核心要素包括:要确保可持续的长期发展、有能力承受所持有风险资产的风险,银行必须从每年赚取的收益中提取足够的坏账准备以便冲减预期内损失;要在任何时间内均维持有足够的普通股本资本以应付预期外损失;通过合理信贷定价,确保从客户所赚取的收益,足以弥补呆坏账准备的提取,并保证获得相应的资本回报率。
(5)贷款集中不能像股票投资集中那样会带来额外收益,相反,它会造成额外损失。因为,预期外信贷损失或损失波动,不但取决于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波动,也取决于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的内在关系。为此,西方先进银行通常会从以下四个层面监察和测量信贷组合损失的内在联系,包括风险评级、行业、地理和单个大借款人(集团)风险,并通过对信贷资产实施多元化管理来降低和减少信贷资产组合在同一时间出现损失的几率,从而将预期外信贷损失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基于上述认识,西方银行在其内部会增设专门负责对贷款发放后的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工作的部门,通过不同的金融市场不断优化其资产组合,以达到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回报。
信贷风险评估的方法 篇八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现状
信贷资产主要是各类贷款,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就是银行投放信贷后形成的信贷资产中不符合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处于逾期、呆滞、呆帐(或按五类分类法为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状态而使银行资产风险加大,并面临资本损失的那部分贷款。从本质上说,不良信贷资产就是现实或潜在的不能保证贷放出的资金本息安全回收的信贷资产。
从总体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成“三高、三差”特点:一是不良资产比率高,信贷资产质量。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近1.4万亿不良资产后,不良贷款率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截止2001年1月底,按“一逾两呆”口径计算,不良贷款率仍高达25.37%。按五级分类不良率更高,远高于10%的国家警戒线和人民银行15%的监管标准。同时,不良贷款结构形式严峻,呆滞贷款比例最高。据有关部门估计,不良贷款实际形成损失的约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以上。双呆贷款占不良贷款的80%以上,可疑类与损失类约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0%以上。二是信贷资产长期占用率高,信贷资产流动性差。贷款大量投放于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大量的贷款被企业作为资本金使用,大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被企业长期占用,转化为铺底流动资金,部分承兑汇票因到期无法兑付形成垫款被迫转贷。三是信贷资金筹资成本高,盈利能力差。虽然近年银行综合付息率有所降低,但经过几次降息,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资金收益率实际下降。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高,以至大量不良资产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银行体系本身的内在原因,又有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既有社会信用机制的原因,又有银行运作和企业经营方面的原因;既有国内环境的原因,又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政府的行政干预使银行信贷风险不断累积
在专业银行时期,国有银行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工具,不以盈利为目的,根据计划发放贷款,以支持国企改革和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随着商业银行法的出台,政府干预银行信贷工作有所好转,但在某些地方或某个时候,这种现象仍比较普遍,政府的干预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行为扭曲,使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的影响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我国从“九五”时期就开始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并且步伐也随着加入WTO而加快,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必然形成朝阳产业和夕阳产业。一些产业因此而得到迅速发展,而一些产业却逐步萎缩,关、停、并、转的结果就使企业丧失偿债能力,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断积聚。因此对于正处于转轨的我国来说,政策性风险仍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重要风险。
另外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信息跨国界的传播和电子网络技术的应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相互的影响不断加强,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经济动荡以及金融危机就会在世界范围内出现联动、蔓延的趋势。同国际时,金融市场和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不断膨胀,投机性资金流动增大了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风险。这也同样增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3、企业经营不善
企业和银行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根据美国银行家协会的一项调查表明:超过70—90%的问题贷款是由于企业经营原因导致的。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这一点就体现的就更为明显,尤其是企业管理行为直接关系到银行资产的安全,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弱化,财务管理能力低,间接加大银行信贷风险;二是管理层不稳定,使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时常发生较大变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偿还;三是随着企业新制度和组织形式的建立,企业利用股权拆分、转让、兼并、并购、联营和重组等方式进行逃避银行债务。
4、金融体系不健全和社会信用缺失
不健全的金融体系不但是诱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而且不利于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和运营效率的提高,最终不利于银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形成恶性循环。目前最突出的就是利率管制问题。我国目前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政策,2000年开放了部分外币存贷利率,人民币存贷利率仍没有实现市场化。利率限制加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负担,使商业银行无法自由地根据市场利率对资产负债状况进行调整,无法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使资产风险与收益不能合理匹配。
社会信用的缺失对银行信贷资产构成道德风险,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目前还没有完全培育起来有些企业一致某个地区赖账思想严重,有些企业肆意挤占挪用银行贷款,企业之间相互大量拖欠形成难以解开的债务链,无法回笼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这些情况对银行信贷资产构成严重的道德风险。
(二)内部因素
1 、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随着商业化改革的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贷管理体制,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从风险管理方面来看,仍有很大缺陷,主要是:(1)风险管理定位不准确;(2)缺乏风险预警机制;(3)风险分析工具不科学。
2、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完善
从制度体系上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贷款审查制度薄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难以落实到位。从管理体制上看,组织结构不合理,条块分割,环节众多,责权不明确,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各种风险管理综合协调程度不高,难以从总体上测量和把握风险状况;缺乏独立的风险监控程序,致使管理层,决策层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信用状况。从经营机制上看,决策机制不健全,对经营决策缺乏有效的约束;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统一,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充分货币化,贷款的安全性与个人利益不挂钩;另外,没有真正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
3、员工素质整体水平不高
国有商业银行未能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风险管理队伍,风险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更多的满足于日常报表统计;信贷管理人员知识结构老化,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把握不准,无法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要求。
信贷风险中的信用风险测量 篇九
信用风险对于银行、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来说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影响决策的因素。若某公司违约,则银行和投资者都得不到预期的收益。现有多种方法可以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但是,现有的这些方法并不能满足对信用风险管理的更高要求。本部分对如何测量信用风险和信用风险对投资者、发行者和银行的影响作了详细说明。并对管理信用风险的传统方法(如贷款出售、投资多样化和资产证券化等)作了总结。
国际上,测量公司信用风险指标中最为常用的是该公司的信用评级。这个指标简单并易于理解。例如,穆迪公司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即被广为公认。该公司利用被评级公司的财务和历史情况分析,对公司信用进行从 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到ccc信用等级的划分。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为信用等级最高,最不可能违约。ccc为信用等级最低,很可能违约。 另外一个对信用风险度量的更为定量的指标是信用风险的贴水。信用风险的贴水不同于公司偿债的利率和无违约风险的债券的利率(如美国长期国债)。
信用风险的贴水为债权人(或投资的金融机构)因为违约发生的可能性对放出的贷款(或对投资的债券)要求的额外补偿。对于一个需要利用发行债券筹资的公司来说,随着该公司信用风险的增加,投资者或投资的金融机构所要求的信用风险贴水也就更高。某种级别债券的风险贴水是该类债券的平均利率减去十年期长期国债利率(无风险利率)。信用评级与信用风险贴水有很强的关联。公司的信用评级越高,则投资者或金融机构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越低,所要求公司付出的信用风险贴水越低;而公司信用评级的降低,则投资者或金融机构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越高,则在高风险的情况下,投资者或金融机构要求公司付出信用风险贴水越高,则公司会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融资成本。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同一信用级别的债券,在不同的时间段里筹资所要求的风险贴水也不同。是依据无风险利率和该类债券平均利率的变化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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