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持续开展“两排查一梳理、两化解一整治”和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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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关于持续开展“两排查一梳理、两化解一整治”和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吸取安福县“8.03”、遂川县“8.20”案件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平安办《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23年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委政法委《关于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及县委政法委《关于持续开展“两排查一梳理、两化解一整治”和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平安X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从2023年1月起,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为期一年的“两排查一梳理、两化解一整治”和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围绕“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持续开展全行业、全领域“两排查一梳理、两化解一整治”,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消存量、减增量、控变量,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坚决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重点人员,开展全面深入“拉网式”排查,逐一过筛,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涉稳隐患排查、化解到位,切实维护全镇大局稳定。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围绕以下十类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排查化解。
一是婚姻家庭、情感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关系变故、抚养关系变动、两地分居、情感不和、婚嫁彩礼、赡养老人、遗产继承、家庭暴力等易引发重大刑事命案的矛盾纠纷。
二是邻里关系、宅基地纠纷。主要为邻里采光、排水、卫生、宅基地等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的矛盾纠纷。
三是经济合同、债务劳资纠纷。主要为民间经济往来、借款、贷款、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等矛盾纠纷。
四是当事人表现出明显负面情绪、极端心态的纠纷。主要包括涉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性格偏执、行为反常、有暴力倾向等特殊人群引发的矛盾纠纷。
五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主要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与被害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六是物业管理纠纷。主要为小区内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类型。
七是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主要为山地、林地、土地、水利等权属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八是医疗纠纷。主要为医疗机构与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
九是消费纠纷。主要为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在消费领域中因商品质量以及由此造成消费者或经营者人身、财产损失等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十是其他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纠纷。
1.深入细致排查。针对春节外出人员集中返乡期间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高发易发特点,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一方面,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组织网格员、村(社区)干部、平安志愿者等上门上户,逐村(社区)、逐单位进行排查梳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要组织干部下到村、组,切实摸清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及时汇总梳理和预测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真正使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多措并举化解。对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化解措施和期限,确保有效控制、妥善化解。一是综合施策。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分类化解。对于一般性民间纠纷交由村(社区)及综治、调解组织去解决。对跨部门、跨地区等复杂矛盾纠纷,要联合多方力量,线上线下渠道,综合运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依法有效解决。对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账列管,明确牵头、参与单位及其人员责任,全力跟进化解,防止矛盾积累、问题激化。对情况复杂多次化解仍未解决的,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包案督办,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解决到位、稳控到位。三是完善机制。要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信访及行政职能部门等方面力量和社会资源,扎实推进“一中心十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预测预警、协调联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格局。
(二)信访积案梳理化解
1.信访积案梳理。围绕信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全面进行梳理排查。重点信访人员主要是信访老户的摸排梳理、化解工作、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等。重点信访群体。主要是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广电网络、企业协解人员、民办代课教师、上世纪90年代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疫苗受害者家属、畜牧畜医人员、农机拖拉机手、失独人员、血液病患儿家长等。重点信访领域。主要是房地产领域交房难办证难、住房质量问题;劳动社保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资融资领域非法集资,投资利益受损等。“三跨三分离”(“三跨”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即: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定准。
2.信访积案化解。实行领导包案。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积案,逐一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包案领导要做好研究案情、协调处理、疏导解释等工作,直至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并签批责任单位的办结报告。分类归口化解。坚持分类施策,对于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于诉求无理的,要思想教育到位;对于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对于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到位。抓好源头预防。全面落实首办责任,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跟进疏导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防止产生新的重复信访。强化督促督办。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加强跟踪调度,掌握化解进度,坚决防止责任单位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际问题解决,或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结意见上报。对责任单位报告办结后仍在重复信访的,交办单位要及时对信访人进行回访,进一步核实办理情况、分析原因,视情跟进督办。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物品,最大限度把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整治到位。
1.安全隐患排查。围绕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校园等重点场所、枪爆等重点物品进行全面排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方面,紧盯重点路段隐患,重点排查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违法、不遵守交通规则,城市工程运输车“野蛮行驶”、拼车包车超员载客、危险货物运输隐患等突出问题。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方面,排查学校“三个百分之百”“四个一”等加强校园安防设施落实情况,以及学校周边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医院等重点单位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等各类隐患问题,尤其是涉校涉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是否落实。排查客运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和加油站等场所安全制度建立、安防设施完善情况。枪爆等重点物品方面,全面摸排枪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弩箭、汽油、烟花爆竹等重点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环节隐患。
2.安全隐患整治。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整治。狠抓重点车辆隐患滚动清零,突出重点时段联动联防,推动重点路段常态巡防,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精准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为道路交通系紧“安全带”。强化校园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巩固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四个一”工程建设成果,防止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加油站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社会面管控,将容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网吧、洗浴中心、歌舞厅、棋牌室、中小旅馆等场所,以及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作为重点防控场所,加强治安防控力量配置,提升巡防频率。完善幼儿园、学校、医院、广场、商业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机制,常态化排查化解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枪爆等重点物品安全隐患整治。要强化枪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弩箭、烟花爆竹、散装汽油等生产、储存、采购、运输、销售环节管控,依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加强邮件、寄递快递和物流运输管理工作,严防危爆物品非法流散社会。
(四)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强化对政治重点人、国保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取保候审人员和信访重点人员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以及扬言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
2.分级分类管控。统筹做好各类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对政治重点人,逐人制定教育管控工作方案,落实“1+3+N”工作专班,落实教育转化责任,及时掌握政治重点人行为动向、思想动态,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将人员稳控在当地。对国保重点人员,按照“一人一案,一人一专班”要求,建立重点人管控工作档案,制定管控方案及紧急预案,实施常态情况下每周调度、重点敏感节点每日调度,并通过教育敲打、政策宣讲、感情拉拢、困难帮扶等方式和手段,持之以恒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落实救助救治和“有奖监护”政策,规范开展“四位一体”随访,对于跨县(市、区)“人户分离”的,要按照户籍地为主、居住地为辅的原则开展随访,杜绝出现“两不管”。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好人员衔接、过渡安置、跟踪帮教等措施,落细“五帮一”措施和“双列管”,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和服务。对社区矫正人员,完善统一接收、建档、分派、巡查、奖惩、宣告“六统一”工作机制,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对吸毒人员,通过全方位、大排查,确保减存量、降复吸,加强社区戒毒工作,落实“四位一体”帮教,帮助复吸人员戒除毒瘾。对取保候审人员,要从严把控取保候审适用条件,依法严格办理取保候审,要规范取保候审人员、监视居住人员日常管理。对信访重点人员,要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和稳控措施,要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机制,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
3.强化优化服务。加强关心关爱。深入了解重点人群的所思所想,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重点人员,要协调民政、人社、残联、住建、教体等相关部门,采取解决低保、医疗、教育、住房救助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对有一技之长或就业、创业意愿的,积极协调开展就业推介、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尽早实现就业、创业。加强心理服务。要完善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要依托县、镇社会心理服务协会和各类心理服务咨询室,对筛查出的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以及扬言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员等有严重心理风险的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保障心理健康,提高心理承受力,有效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8日前)。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专题会议,按照镇下发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全面展开、扎实推进。
(二)排查梳理阶段(1月18日-2月28日)。从1月18日开始,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全面摸排,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重点围绕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安全隐患和重点人员,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逐村(社区)、逐户、逐单位全面摸排,按照“一案一册、一访一卷、一事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背书,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
(三)化解整治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按照前期排查梳理的四类重点内容,由镇综治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化解整治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分流处理,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找出规律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化解责任和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妥善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将予以挂牌督办,限期化解稳控,防止发生现实危害。对问题已解决、人员教育转化到位且情绪稳定、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的,需及时予以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进一步梳理专项行动经验,固化做法,提炼出创新方法、特色亮点、典型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精心挑选一批典型案例、先进个人,进行深度宣传,既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又以负面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化平安泰和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部署,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统筹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深入一线督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多方参与。要做到上下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市监、自然资源、水利、人社、卫健等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发挥人民群众对身边问题排查调处的独特优势,引导和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在矛盾调处方面的专业优势,协力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同时,做到主动担当,充分履职,推动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安全隐患和重点人员早发现、早消除、早稳控。
(三)强化调度督导。市委政法委、市平安办已将此次专项行动列为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抽查督查,并下发抽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县委政法委将通过挂牌督办、限期结案、销号管理等手段,加大工作调度、督办、通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化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成效。对履职不力的乡(镇、场)和单位,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问责。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及时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的,启动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实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一票否决”。镇里将参照上级有关做法,并通过挂牌督办、限期结案、销号管理等手段,加大工作调度、督办、通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化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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