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范文
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1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做到两个维护。我支部在收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召开了党员大会,宣读了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反馈提出的意见,结合单位实际,逐条逐句提出整改办法,进行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不扎实问题
制定严格的党员学习考核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学习强国等形式丰富学习方式,定期检查督导学习笔记,带着问题学,力求学深学透。为适应学习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成立了云支部,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保证了学习进度与效果。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走形式问题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将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自己査找、组织提出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细化,建立台账,保证征求意见的时间,保证征求意见的质量,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严禁征求意见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征求意见的真实性、可靠性。
(2)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要求每一位党员实事求是、认真写好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对同志的批评意见要严肃认真,不數衍了事,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对自身存在问题以实际行动加以整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党的理论学习不重视,党员学习笔记不全问题
党支部强化学习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落实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有专人负责,对学习笔记不全的同志责令立即补抄学习笔记。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支部采取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建立检查制度,确保学习效果。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在年度工作总结和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中专项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和各项规定要求,扎扎实实落实好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针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未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问题
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党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议事议程的第一位,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制定目标措施,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工作作风不扎实,针对文件材料不实、不细、不全问题
严格执行党员学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学习记录台账,明确专人专记,有专人负责审核,避免张冠李戴,及时收录,及时归档,按要求规范记录学习会议内容,确保记录内容、图片准确完整。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
切实深化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党员廉洁自律教育,加强责任传导力度,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整改后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党建工作新成效必将引领带动我市土肥、农畜产品质监事业的健康发展。在以后的党建工作中,我支部一定将更加严格要求,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做好各项党建工作。
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2
市委第三巡察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专项巡察。3月12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同时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39个具体问题,37个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1个年底前完成,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主动认领、全面整改、逐个销号。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措施、办法,召开专题会,听取整改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付景利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将反馈意见在政府网站公开,在党内外群众中公开。制定印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到各科室、基层单位,抄报巡察组。
(三)抓好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务求实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坚持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问题台账,强化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方面
1、党组示范带动作用不突出问题
(1)党组班子及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比较少,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没有体现出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容问题。
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党组会议事规则,召开党组班子及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编制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习题集,坚持每周五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班子学习。指定韩相宇做好会议记录。
(2)存在图省事,把党组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支部学习混成一排问题。
局党组厘清党政职能边界,避免党政不分,角色错位,规范机关学习方式,已进行党组班子学习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1次、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7名党员评为优秀党员。支部开展学习6次,层层落实,全覆盖,无死角。指定韩相宇做好会议记录。
2、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3)党员干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学习问题,参加集中学习不认真,走过场,没有真正入心入脑。
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定七台河市城乡规划局2018学习教育方案,每周五下午2个小时为固定学习时间,非经党组书记同意,不得请假。
(4)个人自学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存在厌学思想,导致学习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奖励学习先进,惩罚落后人员。通过开展理论大讲堂活动,让每名工作人员走上讲台,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对综合素质好、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向市委推荐使用。
(5)参加党的十九大基本知识测试的26人中,最高分为86分,最低分只有14分,25人不及格。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把学习出勤率和学习成绩列为年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主要内容,一票否决评先评优。不及格或出勤率不够85%,年终评比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3、学以致用不到位问题
(5)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对标对表不够,没有完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落实和体现到做好2017年收尾工作和谋划好2018年的工作思路举措之中。
局党组研究和调整2018年工作思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始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规划各项工作。一是启动《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二是编制倭肯河坝下湿地公园规划,把抗联文化、矿工文化、冠军文化、亲情文化融入之中;三是开展城市亮化提档升级和城市道路建设调研,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四是谋划规划展览馆布展工作,让人民群众走近规划、认知规划。
(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
(7)党组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通过查阅党组会议记录,2013--2017年均未看到市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相关内容。
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廉政责任状,班子成员通过班子分工,以文件方式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科室通过印发《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科室职责,落实廉政、信访、法制宣传责任。
2、履行监督责任问题
(8)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的业务和政策还不完全熟悉,列席党组会议少,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关注多,对基层单位监督关注少,全方位深入监督的力度不够,目前还没有发现问题线索。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派驻纪检组的执纪监督功能,纪检组先后列席局党组会议2次,研究重大资金支出事宜,列席作风整顿工作会议2次,列席民主生活会1次,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全方位监督无死角,高压态势震慑常在。
3、思想观念存在问题
(9)一些干部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求稳怕乱,习惯用旧思维、老套路想问题做事情,不善于学习新理论、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坐等领导指示多,围绕全市转型发展大局,主动研究谋划做好城乡规划的创新举措比较少。
按照“五个好作风”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倡导勤于学习好作风,帮助干部职工冲破旧的思想观念和条条框框的束缚,摒弃一切落后于时代的陈旧观念,敢于突破过去的经验和做法,与时俱进,敢为人先、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带领中层技术干部参加清华大学规划培训班,外出参观湿地和城市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和技术水平。
4、工作标准上存在问题
(10)有的领导干部进取心不强,眼界不宽,站位不高,不善于在大局中找定位、定目标,甘于平庸,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市城乡规划局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解决好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按照“五个好作风”的要求,展现勤勉高效好作风,体现务实担当好作风,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懈怠、不思进取,执行力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干部工作效率不高、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和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从思想上真正树立大局意识,摒弃个人利益,主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锐意进取,坚决杜绝执行不力不强的问题。局科以下干部先后参与调研城市亮化提档升级和2018年道路和市政建设工作,提高干部的站位,开阔干部的视野。
(11)部分人员对工作缺乏刻苦钻研精神,在规划条件核实、验收和勘测设计画图等工作中不够严谨细致,没有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按照“五个好作风”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严谨细致好作风,保持严格自律好作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规划条件核实、验收和勘测设计画图等工作出现不严谨细致的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办事效率上存在问题
(12)有的干部存在工作抓的不紧,要求不严,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一些工作的效率还不高。比如,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整改措施:制定了《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对上争取、公开招标解决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如因资金和对上争取不到位,顺延到下一年度。
(13)全市大、小项目均由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研究确定,周期过长
市政府在2018年第一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会议纪要中,明确了分层次审批,小批量,多频次召开规划审批会,以解决建设单位的实际问题,确保不错过建设黄金时间。
(14)规划公开公示工作还不够及时,规划各项业务流程衔接不够顺畅等等。
把审批事项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的职责写入规划审批科科室职责中,按照流程再造的要求,重新梳理了审批流程和批后管理流程,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跟踪服务,跟踪问效,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做好服务。
6、责任担当上存在问题
(15)有的干部大局意识不强,对分管的工作关注多,对其他工作不愿过问,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布置工作时,有针对性的将具体工作签发给局班子成员,有意识地让班子成员互相配合工作,增强班子凝聚力。
(16)有的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碰硬,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敢批评。
深入推进作风整顿优化环境工作,敢于担当,敢于制止违规项目。对违反《总体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今年共有4个项目因违反土地利用和规划用地用途,坚决不予受理,不予上会。对已上会的项目中,有3个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不予审批。有效的维护了法律和总规的尊严。
(17)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没有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
今年4月2日,召开深入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全局52名干部职工到会。派驻纪检组组长杨成仁到会。把作风整顿,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放在机关建设的主要位置,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转作风,提效能,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创新,清正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
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杜绝“黑中介”。进一步规范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服务窗口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工作、展示形象,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开展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主要内容的“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根据年底社会评议情况,检验服务一服务进行综合评议,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18)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满足于“守摊子”、当“太平官”。
按照“五个好作风”、“三个好把式”要求,加强作风建设,体现务实担当好作风。干部职工努力争做追求卓越的好把式、雷厉风行的快把式、埋头苦干的真把式。年初制定市城乡规划局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中有功同志进行奖励并向市委推荐使用,对出现“守摊子”、当“太平官”的科以下干部调整工作岗位。
7、工作落实上存在问题
(19)《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只列出了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没有落实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重点工作督查要点》、《七台河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计划》和《市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落实牵头领导,层层落实到责任科室,根据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按时办结并报送阶段性推进情况。
(20)班子成员坐堂办公多,深入企业和工地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少。
局党组2018年要求全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下基层单位2次。按照争当“三个好把式”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责任,把深入基层和企业作为履职写实的主要内容,党组书记每月根据班子成员表现,做出评价。3月份开始,对规划审批会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批,对重点项目开始选址,局班子成员每月做到下工地2次以上。
(21)钉钉子精神不足,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督导不力。
制定了市城乡规划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在工作中发扬钉钉子精神,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明确攻坚指向,坚持内在要求。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持“常”“长”二字,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牵头城市亮化提档升级调研、牵头2018年道路建设规划、牵头城市“双修”工作、坝下倭肯河治理动迁边界划定和规划编制工作中,积极协调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国土局,水务局、桃山水库等单位,统筹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坚持推进各方面工作不松懈,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22)城乡规划的广度和深度存在局限性,宣传、执法工作不到位,违规建设依然存在。
局党组把城乡规划法、测绘法、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宣传排上工作日程,责任落实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和测绘科,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印刷品、开展地图市场整顿等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执法工作已于去年全部移交城管局。
8、执行纪律上存在问题
(23)市规划设计院存在办公用房、取暖补贴超标准问题。
局党组对设计院办公室超标问题高度重视,在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前,就已经整改到位。整改采用整合办公室,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2018年的取暖补贴发放,局党组会同派驻纪检组一并开展现场监督,做到按规定标准发放不超标。
(24)个别干部职工存在工作时间打网络游戏、听音乐、看电影、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现象。
加强机关建设,规定每月不定期进行全局工作作风检查,节假日前后进行明察暗访。严明工作纪律,严惩违纪工作人员,对使用电脑从事非办公活动的2名同志,,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起到震慑作用。
(三)推进党的建设不够扎实深入
1、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业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25)2013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没有体现出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内容。
党组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程序和规则,促进党组工作规范化。把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落到实处,3-4月份,召开党组会议2次,研究党建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全过程和全部内容的记载。
(26)存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都记录在一个本子的情况,且与会人员讨论发言等内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党组制定韩相宇为会议记录人,把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分别记录在不同记录本上,完整记载与会人员发言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原汁原味。
(27)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缺乏“一岗双责”意识,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和督办落实不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依然存在“两张皮”现象。
局党组坚决贯彻市委在新时期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规划部门向纵深发展。局党组年初与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状,局党组书记负主体责任。党组班子严格落实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自觉主动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党组成员、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同时强化党内监督,有效保证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28)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学习记录不完整。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全面加强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全过程。每名班子成员完成学习笔记,书写至少一篇理论体会文章。
(29)2016年和2017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谈心谈话不充分,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疼不痒、缺少辣味,班子集体和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问题查摆不深入,缺少事例支撑,原因剖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
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2018年2月8日召开2017年民主生活会,2018年3月27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材料查摆深入,事例充分,原因深刻,达到红脸出汗、整改提高的要求。
(3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三学三建”活动不够扎实,《县处级干部履职情况写实簿》内容填写不具体。
按照市委开展“三学三建”的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处级干部履职情况要细化到工作日,具体工作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取得成效。把履职尽责作为考察干部的标准,党组书记对履职写实做出评价。
(31)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五在支部”要求不到位,表率作用不突出。
局党组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局支部党员编为四个党小组,三个组各有一名处级干部,参加互评、点评,书写自查自述材料。做到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在支部。
(32)局机关和规划设计院21名党员只设立1个支部,党组织设置不合理。
经请示机关工委,30人以下的支部,可以设立党小组,在支部设立四个党小组。
(33)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格、不规范,活动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吸引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科学划分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支委会成员上讲台,每人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34)2013年以来,党组研究任用干部事项没有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专用记录本。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在党组研究任用干部事项时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专用记录本。
(35)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认真,10名科级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认定不准确问题。
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存疑档案排查工作要求,成立专门工作组,逐个档案排查,纠正干部档案存在的问题。提高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36)存在违规任用干部问题;
按照干部任用办法整改
(37)存在擅自提高干部职级问题;
按照干部任用办法整改
(38)存在私设职务名称任用干部问题;
按照干部任用办法整改
(39)存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问题。
按照干部任用办法整改
三、持续深化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规划局党组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紧抓巡察整改工作不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做到边整边改;对设计院年终取暖费发放采取专人专盯的方式,绝不放松。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一岗双责”。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规划工作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领导班子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为,强化担当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严格行政许可、批后监察的程序,全面树立全局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规范规划工作行为政务阳光公开,严守纪律;增强服务态度,使城乡规划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本部门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的行为。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规划工作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为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七台河市城乡规划局党组
2018年4月17日
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3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10月18日至11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社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5日,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财经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措施,一个一个狠抓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18年1月8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刀金枝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杰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各股室、中心、院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张劲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围绕4个方面的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34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刀金枝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股室、中心、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市人社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人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党组强化“四个意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举措,着力抓好世情、党情、国情、民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做到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切实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三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责任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对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坚持重点工作月报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能落地、见实效。
2. 党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修订了《中共景洪市人社局党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班子会职责,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期,同时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表决和纪律等内容,凡是纳入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均由分管领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可供决策的意见或报告,并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从而实现了党组议事的规范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每一次党组会议及班子会议的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呈所有参会人员审阅,并做好分类留档工作。截止目前,2018年共召开党组会8次,班子会议6次。
3. 在工作融合上发挥整体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学习。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了抓领导班子学习的力度,截至目前,2018年通过班子会、支部会等开展集中学习6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1次,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组织专题学习1次,通过学习切实提升了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和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二是细化了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根据班子成员的能力特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班子成员的具体分工并下发到各股室、中心、院(景人社党组〔2018〕2号)。此次分工不仅具体明确了班子成员分管的范围,也明确在工作上实行AB角配合制度,杰龙与李文玲、周健与张劲杰互为AB角色,AB角中一人出访出差外出期间的工作由另一人接替,确因工作需要AB角同时出差,外出期间的工作由刀金枝同志指定其他班子成员负责。
4. 选人用人机制不全面,存在混岗混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用人选人机制。结合局机关干部和下属部门人事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定编定岗”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了人员编制。从养老中心调出3人,按照实际工作岗位调整到局机关2人,调整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人。积极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结合人社工作实际,通过调整中层干部任免,促进干部职工合理流动,提升干部队伍活力。2018年共调整8位中层干部的任免,将因人事调整空缺的人才中心、仲裁院主要负责人及时配备到位,将完成整合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中层干部进一步调整到位。且中层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肃完成民主推荐、会议讨论人选、组织考察谈话及民主测评、会议反馈考察情况,公示、任前谈话等环节,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提高了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二)党的建设方面
1. 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的各项纪律,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局党组督促党总支及两个党支部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按照上级要求,严肃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完成了党员评议和民主测评,组织召开了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做到“双述双评”。二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管理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和交流研讨,截至目前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9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1次。
2. 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支部活动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了机关党支部书记的选举和委员的补选工作,党总支对2017年底新纳入到支委岗位上的人员进行了党建理论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党总支加大了对各支部记事簿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督促机关党支部和社保党支部将党员大会签到表粘贴于“三会一课”记录簿当日学习记录上,请假党员需由党支部书记批准并在学习会议上进行说明。二是严格执行“3+N”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每月在固定时间(每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在活动日当天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当月党费,次日公布党费缴纳情况。将单一的集中学习方式与研讨、观看电教片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积极响应市委宣传部下发的教育影片观看活动,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观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邀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琼辉同志来为党员作学习辅导,改变以往单调围座式的静态学习方式;2018年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知识竞赛1次,以“三八”妇女节活动为契机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次。为使党组织生活形式由单一向多样化转变,积极摸索党员活动+工会活动的形式,2018年两个支部分别与工会联合开展活动各1次,活动以党员与工会会员共同学习、共同趣味游戏的方式开展,大大增强了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三是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要求,除有外出参会或者下乡以外,都能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压而不实,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2018年召开的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基本做到逢会必讲。二是2018年3月初,按照2017年初层层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综合工作责任书,组织对各股室、中心、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确保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工作时间配备党徽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局党总支共2次不定期对全局党员干部佩戴党徽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三是制定局党组领导与干部职工年度谈心交流计划,年初以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按照“四必谈”要求,共组织34人次交心谈心。四是局领导班子以窗口工作人员为重点共3次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随机督查,共发现2个窗口工作人员未亮明身份,及时进行提醒和教育,目前已整改到位。
2. 内部监督制度机制不健全,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制度》、《景洪市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保障金退还公示制度》、《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制定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深入开展严禁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景洪市开展严禁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以岗位风险排查为抓手的社会保险经办监管体系建设,强化稽核职能,建立常规性检查机制,形成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社保经办内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止岗位风险的滋生。二是坚持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工作。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小组于2015年11月成立,坚持每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巡查,每半年对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检查,每月形成巡查报告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下发至经办机构对所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坚持开展网上非现场监督。我局共有3人持有网上非现场监督数字证书,可以实时登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查看预警信息并导出后下发各经办机构核实后再在网上办结。2018年2月28日,州局下发294条预警信息要求我局核实并在网上办结,我局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至各经办机构,现已办结完毕。四是坚持重要岗位轮岗制度。按照“互不相容、职责明确、分权与集权相结合、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设置岗位,将重要业务内容分为多个岗位流水办理,优化岗位职能、强化工作依据、扎实岗位要求,严格实行决策、授权、执行、审批制度,加强操作权限与审批权限管理,年内共对10人的岗位职责进行了分解和优化。五是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载体,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
3.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对《中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工作、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梳理,对其中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制度进行了修改并及时下发到了各股室、中心、院,特别对公务用车加油进行了严格要求。要求各股室、中心、院对《中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再次进行重温学习,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遵照执行,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亲情服务”、“微笑服务”的理念贯穿于工作之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发生。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了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的次数和频率,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 2018年至今领导干部共深入基层24次,做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以严格落实制度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由周健副局长分管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刀金枝局长在研究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是以集中学习和召开会议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倡导勤俭节约,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全局水电基础设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浪费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记录按股室进行了梳理,针对部分股室领用记录远远超出其他股室,本着节约的原则将原有的自由领用方式调整为由财务室按人数定月发放。
(四)财经制度管理方面
1. 存在接待无公函、人数不清、无用餐清单、审批手续不全,购买办公用品无购物清单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及时收集来访信函等报销凭证,没有公函对接的一律不安排接待,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的不给予报销。接待一切从简,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二是加强对财务票据的审核工作。严格报账程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严格把关,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三是由局财务室牵头,各中心财务人员积极配合,每季度随机安排财务人员进行账目核查,发现问题由参与检查的财务人员直接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并列入年终全局考核指标。
2. 工会管理不够规范,经费使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对工会财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组织各工会小组于年初编制了预算。二是介于原财务调离问题,明确由朱海燕同志管理工会财务,针对各工会小组账目不够仔细认真、个别原始凭证票据不完整的现象的问题,组织精通财务知识的老会计对工会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关财务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执行季度核账规定。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工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市人社局及时向市总工会上报了进行工会换届选举的请示,并认真筹备,圆满完成了工会换届工作,配齐了工会委员会委员7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下一步将加强对新上任委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工会重点工作和培训内容紧密结合。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社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人社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4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至6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30日,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尤其是推进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进行研究分析。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影响农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重视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局党委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各分管线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三是制定“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超预算情况、高峰牛养殖、畜禽产品检测、办公租房等重大事项纳入班子会议研究。
责任领导:陈兴德、徐小春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2、强农惠农项目引导监管不够到位。
(1)存在问题:惠农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继续推进农业项目信息公开,做到农业项目过程公开透明;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农民信箱群发(全覆盖107866人)、温岭市农林门户网站“温岭农林信息网”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培训会,各业务科室业务群,业务科室下基层,做好项目政策宣传。抓实做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努力及时发放到户。针对436户计35756.11元粮油生产直接补贴未发放到户情况,采取将所有未发放农户名单编制成册,返还至申报所在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落实人员开展调查核实,根据原因进行分类,对因申报户死亡等原因导致帐户注销的,督促农户另开帐户,在完成申报数据库信息修改后,重新发放;对不愿另开帐户,放弃补贴或确实无法联系的,在完成告知和相关手续后,统一收回补贴资金,返还财政帐户。
责任领导:陈云清、王根友
责任单位:项目管理科、农技站
(2)存在问题:引导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不多。
整改措施:加强新形势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状况研究,对原来的促进农业发展政策进行梳理,与财政协商,修改出台《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责任领导:叶希培
责任单位:产业信息科
(3)存在问题:项目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实行温岭市农业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项目制度的通知》(温农林发〔2017〕42号);落实责任科室站联系项目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科每季度实地巡查不少于一次。每年4月~11月,项目管理科都组织开展上一年度温岭市农业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已完成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向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上报,向各乡镇通报。每年8月份开始起草并完成下一年度的申报指南的制定发文,9~10月供企业网上申报。将能纳入的林业项目纳入项目备案库。
责任领导:陈云清
责任单位:项目管理科
(4)存在问题: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发放项目补助经费,对于省补等上级补助资金根据上级要求按标准发放,对于温岭市级的要有发放标准,杜绝随意发放,并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补助资金下拨后,做到及时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到相关乡镇领取,并函告乡镇及时发放。对项目资金预拨后没有完成建设的,于2018年1月底前追回。
责任领导:相关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有关业务科室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将党建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局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的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党费缴纳等各项制度,规范党员组织生活签到、会议记录等,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丰富教育方式,采取领导讲党课、专家辅导报告、观看电教片、微信直播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效果。
责任领导:徐小春
责任单位:人事科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对党风廉政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层层传导压力。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2、干部队伍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梳理局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本局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出台《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科学谋划干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严格用制度规范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惠农服务意识。加强对下属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按照局规章制度规范。强化“三评三改三处理”日常考评,按上级要求办理,按规定程序实施。
责任领导:徐小春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3、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召开全系统作风建设大会,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使领导干部打牢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思想基础,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事项的落实力度。加强作风效能检查,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针对市农业技术培训学校、市原种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已发生聚餐饮酒的,酒费由个人出资,并加强教育,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徐小春
责任单位:人事科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存在问题:局本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环节财务审核把关,正确列支财务科目,对接待的内容及附件加强审核,杜绝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现象发生。加强食堂管理,制定完善食堂管理办法,由办公室落实专人专职管理食堂,采取定点采购、过磅签收等有效措施对食品采购、验收、支付等环节进行监管。对长期挂账的暂存款进行清理。
责任领导:徐小春
责任单位:办公室、计财科
(2)存在问题:下属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统一参照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按要求完善审批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未附会议通知的要补齐,差旅费报销出现汽油票的由个人出资,单位开往来票据进行冲抵支出。对于单位资金存在个人账户的要立即整改,转存单位账户。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制定编外人员管理、财务支出制度。根据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徐小春、陈云清、毕军民、叶希培
责任单位:市农机管理总站、市原种场、市苗圃、市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畜牧兽医局
2、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存在问题:国有资产真实性有待进一步理清。
整改措施:对局账外房产和土地进行认真清查,因历史原因造成漏登的,补齐两证,并登入资产系统。对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账外房产和土地建立备查帐。对需要办理资产变更或资产核减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根据国资局的要求,搜集材料上报国资局,补办好两证,向国资局申请资产录入,并登入资产系统。
责任领导:徐小春、叶希培
责任单位:办公室、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存在问题: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未经审批出租的房屋,只要等合同期到期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温岭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重新报国资备案审批。针对租住公房问题,专题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商议部署,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机关同志进行清退;对权属不明的场地进行明确;收回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借的房屋。
责任领导:徐小春、叶希培
责任单位:办公室、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存在问题:国有资产变动处置未经财政部门审批。
整改措施:位于城北中大街原农技站仓库后面临河道土地面积394㎡,当时城北街道因河道整治,需要建漫步道和绿化建设,提出要占用我局的土地,经局班子会议商量同意,由城北街道出具情况说明,因为都是政府使用,所以就无偿提供,资产还登在我局的账面上,目前已上报国资局,准备将这部分的资产调拨给城北街道。以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先经过国资局审批同意后再实施。
责任领导:徐小春、叶希培
责任单位:办公室、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存在问题:个别对外投资未达预期效果,无后续处理措施。
整改措施:泽国高新基地房屋,2016年5月16日将部分房屋场地出租给市司法局用于建立“市社区矫正工作中心”,2017年5月16日已解除合同。一楼和三楼目前提供给局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大溪分所、泽国分所使用。准备进入办证程序,按国资规定处理。
责任领导:徐小春、王根友
责任单位:办公室、市蔬菜管理办公室
3、依法行政工作有待加强。
(1)存在问题:执法过程普遍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流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执法部门联系,实现“立案马上登记,结案立刻公开”。
责任领导:徐小春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2)存在问题:一些工作人员依规履职不到位。
整改措施: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履行职责,对信访件的处理,首先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将调查情况及时按规定格式回复。对于要求审计的信访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发现问题或线索按规定及时移送。
责任领导:朱正斌
责任单位: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3)存在问题:个别科室执法不够严谨。
整改措施:加强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接处警,对来电、来访等报警的案件都要制作报案笔录,并装订成卷;加大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犯罪的案件,要从严、从快处理;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依法、依规进行林地开发。
责任领导:毕军民
责任单位:市森林公安局
三、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整改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按照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党委班子全体成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2.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科室、单位都要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农林事业发展的过程。
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5
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3月9日至5月19日对我局开展了巡察,于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5 个方面16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明确了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分解落实整改责任,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积极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落实整改
(一)在党的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北海市林业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方案》、《中共北海市林业局机关党委2017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和《2017年市林业局“干部一堂课”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认真指导下属单位、科室贯彻执行上级精神。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约谈,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下属单位,通过谈话提醒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对被判刑的原中共北海市苗圃支部党员罗华林给于开除党籍处分,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对本系统财务管理和长期挂账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梳理债权债务。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修订了《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和规范了党组会议研究事项要求。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修订了《北海市林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大额林业资金(2万元以上)使用时,必须依据党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才能予以拨付。
3.关于大局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扯皮的整改情况。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治庸提效”专项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学习提高、民主评议科长等措施对干部推诿扯皮、不敢担当等问题进行整治,增强了干部大局意识,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
(二)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方面
1.关于变相公款吃喝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森林公安局清退违规用油票报销工作餐费。二是修订了《北海市林业局公务接待暂行规定》,严格抓好落实,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开支不予报销。对已经发生但无法清退的违规开支餐费,我局从制度上进一步健全,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发生。
2.关于违规发放补贴、奖金及评审费的整改情况。市林业局清退违规发放防火奖金,市防护林场、市营盘林场共清退违规发放加班费,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市林科所、市森防站共清退违规发放评审费。
3.关于违规报销电话费、违规接待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林业执法支队、市防护林场、市林科所、市森防站共清退违规报销电话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北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4.关于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森林公安局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支出公务油费。二是指导和督促市森林公安局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务用车等制度,完善报销审批流程,严禁违规报销。
(三)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违规使用财政经费支付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林业局、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共清退违规用财政资金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清退违规用财政资金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公积金。二是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会人员开展培训,学习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关于财务管理较乱,对下属单位财经活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北海市林业局财务管理规定》和《北海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林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对下属单位财经活动、“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监管。二是组织开展林业专项资金检查,加强对林业资金的监管,自查自纠林业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是组织局机关、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等,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清退违规发放职工绩效工资;市林业执法支队清退违规发放下乡费;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清退违规发放计生奖、清凉补助、保育费。
(四)在干部使用不规范,队伍建设乏力方面
1.关于人员安排使用不合理,干部轮岗交流少的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安排使用人员,减少抽调下属单位人员,2017年7月我局将3名“领航人才计划”引进的“985”、“211”高校人才全部分配到下属单位,充实基层力量。二是统筹安排,科学调配,逐步加大交流轮岗力度。2016年我局两名科长进行了交流轮岗,目前局党组正在探索中层干部定期交流轮岗的办法,将会尽快出台实施。
2.关于干部精神萎靡不振,队伍管理松散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指导,合理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晰责任,做到有为有位。二是采取了抽查、突击检查的方式检查日常考勤和工作纪律,督促干部职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规依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突出把好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公示关和试用关。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报告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二是处级领导干部已就个人事项未如实报告问题向市纪委作出说明,并按照市纪委要求落实整改。
(五)在管党治党不严,党内生活不规范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北海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制定了《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局党组每年听取汇报并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以上,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以上。三是局党组、机关党委加强对下辖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抓好“党员活动日”活动、党费缴纳、党员发展工作。
2.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软弱的整改情况。一是选派局机关1名副科长到市苗圃挂任副场长兼党支部书记,并在市苗圃选举1名副书记,加强市苗圃班子建设。二是针对市营盘林场支部书记不是班子成员问题,局党组正在研究解决办法,计划通过2017年11月支部换届选举重新选出新的班子,确保营盘林场支部生活正常开展。
3.关于“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等制度。7月25日—8月10日,机关党委对下辖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出了各支部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支部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机关党委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两学一做”活动内容及具体要求、会议的规范性记录、党建档案的整理及保存等。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合格”,引导党员在国有林场改革、林业重大项目建设、林业脱贫攻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局党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防患于未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新制定和修订完善14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利用巡察整改的契机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其中:新制定规章制度2项,包括《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北海市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清单》;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项,包括《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北海市林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北海市林业局财务管理规定》、《北海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林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北海市林业局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暂行规定》、《北海市林业局组织人事纪律暂行规定》、《北海市林业局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和个人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北海市林业局应急和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北海市林业局工作纪律暂行规定》、《北海市林业局干部职工公务出差管理暂行规定》、《北海市林业局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坚持力度不减,紧紧抓住存在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制度。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对已经修订完善的制度,严格落实,确保效果;对尚未建立和未制订完善的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确保制度建设全覆盖。
三是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6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9月1日至9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总工会进行了集中巡察。2018年2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总工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总工会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反馈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万源工运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凝聚思想共识。2018年2月8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总工会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总工会党组认为,市委第三巡察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总工会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总工会党组对反馈意见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深刻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总工会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总工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杨开宣任组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兴桃、邓赞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3名干部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认真整改落实。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总工会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整改措施落实和督察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总工会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制定了《总工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总工会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2项整改任务、45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总工会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2018年2月28日,总工会党组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落实工作,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方式,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巩固提高。对需长期坚持的规定,进行了制度规范。《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40多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组班子凝聚力不够强”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班子成员“四个意识”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实行了定职责、定目标、定时限、定绩效的工作方式,挂图作战,定期督查,较好地扭转了履职不到位、有位不作为、作为无成效、工作不在状态的现象。
二是狠抓了班子成员自我学习,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上级会议精神、文件精神要求,除坚持会上集体学习外,班子成员每周坚持5小时以上自学,从而增强了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担当,尽职尽责勤勉工作。
三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1—3个工作日内,及时明确答复下级的汇报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按时间节点优质高效推进。
四是坚持每3个月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沟通,实现了思想认识统一、工作目标同向、工作步调一致。
五是健全了干部工作管理机制,坚持了上班签到、请销假审批制度,19名在编人员全员上岗,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六是健全了干部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实行每10天通报工作例会,每3个月评价工作完成情况,年终考核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纪律执行挂钩考核,干部干事创业氛围浓厚。
2.关于“党组思想政治建设不实”整改情况:一是精心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明确了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相关要求,每次学习记录、图片相关资料规范。创新开展了“党员活动日”、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做到了学习教育活动与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是认真抓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例会有学习内容,重点是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达州市、万源市相关文件精神。除集体学习外,干部职工坚持每周自学3小时以上。
三是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每月1次以上,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情况相关资料分类归档,杜绝了以会代会等表面文章。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没有高度重视”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达到了有专人分管、有定期研究,有专人落实,有资料档案。
二是深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突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每名党员干部每季度写1篇学习心得。
三是建立了总工会机关微信群,及时转发了主流媒体意识形态方面内容,每周了解掌握党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机关干部职工随时学习、了解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3名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党建,机关支部书记认真履职,做到了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党建责任全面覆盖。
二是坚持每月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谋划、部署总工会党建目标、保障措施,安排1名干部负责痕迹管理工作。
三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带工建、工推共建促发展,在基层工会创建了4个党工共建示范点,引领示范作用良好。
2.关于“党支部发展建设缺失”整改情况:
一是遵照《党章》有关规定,对总工会机关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当选的党支部书记丰富力强,具有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
二是将3名年轻的优秀党员选进了党支部支委会,有效解决了原支委班子年龄老化、思想僵化、激情缺乏、工作不力问题。
三是严格推行党支部工作法,严格执行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坚持每月1次会议,专题研究支部建设,发展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吸收中共预备党员1人。
四是制定了总工会“党员活动日”百分考核制度,使12次“党员活动日”有计划、有实质内容、有活动成效。
3.关于“专题活动流于形式”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对标检查,据实整理档案资料,查漏补缺,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认真梳理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党组、党支部、党员干部个人基本任务清单,做到了问题整改落实、销号,促进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好转。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党组安排专人每月检查通报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制度执行严格,落地见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①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缺乏足够的执行力”整改情况:
一是总工会党组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班子,健全了工作机制,构建了总工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加大了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二是加大了落实执行力度。党组每3个月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3个月出1期党风廉政工作简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深入党员干部脑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务求工作实效。
②关于“党组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四个亲自”,敢于责任担当,亲自谋划研究工作,坚持3个月1次以上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交心谈心,每3月1次上党风廉政建设党课。
二是党组书记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总工会机关公务费用接待、差旅报销等规章制度,安排2名干部清理、纠正了违规工费接待、干部虚列差旅费、乱发培训费等问题。
三是党组书记亲自牵头,制定了总工会《工程项目、物质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审批、采购、审签、报销、入账等财务规定要求。
四是党组书记切实执行了达州总工会《关于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等三项工作的通知》(达市工发〔2015〕1号)文件精神,没直接分管财务,安排其他班子成员直接分管财务。坚持严格财务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双审双签”制度。
③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缺位”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了班子成员抓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就是“一岗双责”。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误。班子成员每月1次以上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明确了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必须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好工作任务。
三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齐抓共管,半年1次以上向总工会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3个月开展1次以上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记录。
2.关于“分管领导履行监督责任缺位”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分管领导履行监督责任,抓实总工会纪检监察工作,纠正了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同级监督,制定了《总工会纪检监察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对象、方式程序、事项报告、责任追究事项。
三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 ,逗硬执行工作制度。对干部上班迟到早退,当事人在干部职工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接受党组批评教育和同志们的真诚相帮。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工会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持之以恒。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持不懈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运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使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工会系统切实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效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全市工会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工会改革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大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贫,抓好干部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职工群众“温馨家园”,忠诚履行好“娘家人”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创新发展工运事业、建设幸福美丽万源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7
2018年4月24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立行立改。现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思想重视,迅速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工作,局党组书记袁长祥同志亲自拿在手上,把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先后4次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对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一竿子插到底。对于共性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集体讨论予以研究解决;对需要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落实时间节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抓落实确保效果。
3、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人事、财务、机关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7项,通过抓问题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决的问题
(1)水资源基础能力建设比较薄弱,部分河湖水环境较严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2016连续3年在全省考核排名靠后。
落实整改情况:①开展对县市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自9月13日开始,目前第一、二组分别完成了对大悟、孝昌和安陆、云梦的现场考核工作。第三组拟于本月底前完成孝南、汉川的考核工作。9月底整理各组考核情况,待省厅印发各市州考核成果通报后,再印发我市对各县市区的考核结果通报。②及时发布了水功能区成果通报工作。1-7月23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月度通报已及时通过内网发环保部门。根据水功能区综合评价情况,2018年度水功能区达标率难以满足考核要求。③积极做好排污口整改工作。按照《孝感市入河排污口整改方案》,我市共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6个,需集中整改的有21个,截至目前,已有9个办理了登记或补办了设置同意手续。分别由市县两级水利局向其它12家排污口设置单位发了催办函,明确要求2018年11月底全部完成。2018年11月15日前,对省厅要求我市监测的20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再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④开展了5个湖泊纳污能力核定工作。目前,市水文局已提交了王母湖、野猪湖、汈汊湖、老观湖、东西汊湖等5个湖泊纳污能力成果(初稿),拟于10月份组织开展技术审查。⑤编制了孝感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已对报告(初稿)进行了技术审查,目前设计单位正在完善报告,争取10月底前定稿,并报市政府批复。
完成情况:部分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
(2)统筹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力度不够。对部分县市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重点项目,缺乏有效的督办措施。基层群众反映的河道、塘堰、水渠生活垃圾无序倾倒。盗采河砂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落实整改情况:
关于农田水利建设问题:①制定了督办计划,细化了督办措施。②通过电话、QQ以及现场查看等方式对项目县进行了督办检查,针对孝昌县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下发督办函,督促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③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工作。督促项目县按时填报农田水利建设进度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及时。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关于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问题:①8月22日,市防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煞尾工作的紧急通知》(孝汛办[2018]28号),要求有关县市区切实担负起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梳理2014-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②在5县市自查的基础上,市防办通过调查,确认应城、云梦、安陆、孝昌4县市2014-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完工,并发挥了抗旱效益。大悟丰彭连通应急引水工程基本完工。③将密切跟踪国家、省水利投资政策形势,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申报新的抗旱应急水源项目,切实落实督办责任和主体责任,重点加强督办推进措施,有力有效推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升我市的抗旱应急供水能力。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关于河道、塘堰、水渠生活垃圾无序倾倒问题:①开展巡河督导。河(湖、库)长主动巡河(湖、库),狠抓督办落实。截至目前,市级13名河(湖、库)长共巡河(湖、库)37次,解决重大问题51个。市河长办购置巡河(湖、库)无人机一台,用于日常巡河。市水利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巡河暗访,制作暗访问题短片,直面问题;组织开展对七个县市区、市直“三区”河长制督办三次。②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清四乱”(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按照省要求,9月2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当前,市、县两级成立了专班,各地对河湖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进行清理整治。③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通过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全市共清理5629吨垃圾,完成74公里河道、1563公里沟渠清淤任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2起,拆除2.1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构筑物,清理1.26万亩被水葫芦、水花生覆盖的河湖水面。“清流行动”以来,开展对府澴河、汉北河、汉江流域河道及沿线两侧的废弃物、各类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物清理。④强化河(湖、库)督导巡查。今年以来,市河长办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共下发督办函15件,对县级河长下发提醒函12件,市级河长对各地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多次调研督查,制定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整改销号;7月份,对县级河湖库长巡查履职情况进行了半年通报,并对逐级压实责任提出要求。⑤开展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大悟、应城开展了确权划界前期勘测工作,汉川1995年完成的汉江、汉北河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划界,孝南完成“两湖”(王母湖、野猪湖)划界,秦淮湖、大教湖完成勘测工作,安陆、应城制定《河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⑥河湖管护保洁标准化建设。七个县(市、区)都建立了保洁管护制度,应城、孝南、大悟对保洁管护工作,财政拨付了专项经费,核定保洁员,规范日常巡查保洁工作,建立起河湖管护长效机制。⑦力推河湖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市环保局制定印发《孝感市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分级布设跨市、县重要河湖断面水质监测站点,开展水质监测分析,每月在环保局官网、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情况,为日常监管和考核问责提供数据支持。⑧确定河湖保护名录。根据《实施方案》,明确了孝感市覆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2条河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31个湖泊和注册登记的453座水库名录,同时,结合一河(湖、库)一策工作,开展河(湖、库)名录调查、勘测、测量等工作,修改完善河流湖泊水库名录。⑨抓紧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市级河(湖、库)“一河一策”正在组织编制单位抓紧编制,四条省级河湖“一河一策”已定稿印发。孝南、安陆、大悟“一河一策”初稿编制完成,其他县市正在抓紧进行。
完成情况:部分整改到位,部分于2019年7月20日前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关于盗采河砂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问题:
印发孝水政[2018]4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车辆141次,查获违法采砂船10艘、挖机4台,砂架1处、铲车6台、运砂车5辆、拖拉机4辆;扣押船只2艘、罚款8.9万元;立案查处涉砂行政案件15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件,法院判决3起,判刑3人。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2、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党组班子结构不尽完善。
(1)以局长办公会(扩大会)等形式代替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2016年5月13日召开局(防办)班子成员研究干部解聘、改非和所属3个单位主职选任工作。2016年8月4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在“红顶中介”交流任职的5名干部职工身份转换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①组织全体局党组成员、局(防办)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议事意识。②修订完善了《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职责与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将修订后的《议事规则》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后,印发执行。③修订完善了《孝感市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和决策规则》,明确局(防办)办公会职责、议事内容、人员范围,重点研究日常工作、政务等事宜,严格与局党组会区分开来。④明确局党群科为局党组会承办科室,党群科负责人负责记录、使用专用党组会议记录本,存档备查。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党组会、行政班子会混开混记且记录不规范,对讨论干部人事工作没有专用记录本。
落实整改情况:①按照新修订完善后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局(防办)办公会运行制度,明确局(防办)办公会职责、议事内容、人员范围,重点研究日常工作、政务等事宜,严格与局党组会区分开来。②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议事程序,规范会议流程,明确专人,专用会议记录本。对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调配等干部人事工作,使用干部工作专用记录本,已建立干部人事工作记录台账。③已购置录音工具,局党组会议专用,弥补记录缺失,保证记录完整。建立了党组会议记录、保管、查阅等方面制度,规范管理,防止记录内容对外泄密。明确了局党组会、局(防办)办公会承办科室,相对固定会议记录人员和专用会议记录本。④对党组会记录、局(防办)办公会记录,由局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党组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不强。党组班子成员更多的是关心自己分管的工作,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够主动、充分。
落实整改情况: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四个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思想境界和政治站位,激发工作热情。②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会前沟通,充分征询意见,会上每一名党组(班子)成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切实增强党组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更快落实。③健全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及时通报全局日常工作信息互通,加强班子成员和科室之间信息沟通交流,增强全局领导班子成员“一盘棋”的观念。④调整局党组(局、防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分工。针对水利局领导干部少、工作任务多的矛盾,局党组年初对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将市委、市政府38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成43项重点工作任务,对照印发的《2018年市水利局重点工作分解手册》,核实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理顺了工作职责,避免了推诿、扯皮的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⑤强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了局(防办)县级领导干部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促进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局(防办)机关工作高效运转。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党组班子结构不尽完善。3名现任党组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3岁,都是非水利专业。
落实整改情况:①局党组针对局(防办)现行领导班子成员年龄、专业、能力和经历结构,结合局(防办)领导班子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专题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反映情况。②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积极引进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将列入后备干部培养的对象放到综合性强、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岗位历练;运用好空缺编制和职数,将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适时提拔到中层干部岗位;通过公务员招录、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引进水利和急需的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增强后备力量。
完成情况:加强与市委组织部联系汇报,进一步落实。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思想建设抓的不紧
(1)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在局党组成员分工和年度述职中没有体现。党组理论学习计划执行不严格。没有看到2017年下半年局党组学习记录。
落实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谋划,坚持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根据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充实市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防汛抗旱信息的新闻发言人。在制定水利局《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局新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的基础上,明确1名局党组成员、1名班子成员和2个科室管理水利政务宣传信息报送,确定2名干部专门管理水利网站,及时收集处置各类舆情,掌控好水利舆情。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平时坚持经常性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和党组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牢牢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中,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动摇,指定专人记录,分管领导负责检查。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党性观念淡薄,党员意识淡化。少数党员党性分析不深刻,存在党性分析材料照抄照搬现象。2017年度党性分析会少数人的发言提纲除个别字句外内容完全一样。
落实整改情况:①组织市直水利系统全体党员对2017年党员分析材料进行自我对照检查,组织专班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存在照抄照搬往年材料、简单抄袭网上文章等问题,是否存在党性分析不切合实际的情况;通过检查抽查、自查,对存在照抄照搬情况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举一反三,通过此问题查改,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党员党性锻炼;局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②市直水利系统各党支部分别在8月底和9月初组织召开了关于党性分析材料照抄照搬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强化了党员党性锻炼。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基层组织建设抓的不牢
(1)部分党员未按规定缴纳党费。二级单位党支部存在按季度收缴党费现象。堤防处党支部从党员工资中代扣其党费180元。
落实整改情况:①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对市直水利系统各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各支部进行自查,局机关党委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普查,对党员未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党费的进行提醒谈话并补缴到位。②强化“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认真完成“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交纳当月党费”等主题党日活动规定动作。局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各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③建立健全党费管理制度,要求各支部对党费收缴要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每月按标准收缴党费,每年结合党员工资调整及时测算党费收缴标准。对少数行动不便的离退休老党员,上门收缴。各支部每季度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不多,部分支部开展活动无记录。
落实整改情况:①开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自查整改,对照《党章》规定,各支部进行全面自查,针对问题立即整改。明确专人记录、专用记录本,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严格党员管理,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其整改;局机关党委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的党支部,要批评指正,约谈提醒其党支部书记,情况严重的,及时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②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结合局(防办)党员领导干部分工,明确所分管单位党支部为其联系的党支部,要每年至少给联系点党支部(党小组)上1次党课,参加指导联系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季度检查指导联系点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指导党建工作。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员管理,加强党员约束,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觉悟。④强化局(防办)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意识,认真落实党章党规要求。局(防办)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按照规定带头参加机关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带头研讨交流;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做严格执行支部党建制度的表率。⑤市直水利系统各党支部分别在8月底和9月初组织召开了关于党性分析材料照抄照搬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强化了党员党性锻炼。局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和联系点安排,分别了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督导指导,保证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党员发展工作台账不规范。局党群科提供的节水办周冬林入党的相关材料出现多处矛盾。机关支部吸纳不属于本支部发展的孝感弘禹水利水电咨询公司徐晓明入党。
落实整改情况:①对检查中发现的入党材料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由局机关党委约谈局党群科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已完成补充更正相关材料,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发生。②孝感弘禹水利水电咨询公司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在水利局机关支部,由于局党群工作(人事老干)科执行党建制度不规范,调整弘禹公司党员到水利勘测设计院参加学习和组织生活,对此,局机关党委立行立改,由局机关党委约谈局党群科负责人,严肃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③针对上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局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局属各单位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升党务干部知识素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④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台账,市直水利系统党员发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工作细则》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实施,在局机关党委领导下,严把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要求各党支部(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统一规范水利党建基础档案材料,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内容之一。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选举局直属机关党委程序不规范。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未向基层倾斜,未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即在党代会上直接宣布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名单。
落实整改情况:①就选举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写出情况说明,报市委第三巡察组。同时,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在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报说明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严格局属各支部换届改选程序,加强工作指导,防止类似问题发生。②开展市直水利系统党建党务业务培训,在8、9月份组织局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局属各单位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加强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能力,提升党务干部知识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作风建设抓的不实
(1)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深入基层不够经常,水库督导走马观花,没有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①坚决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局党组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四风”。③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严格落实省委、市委、以及水利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孝感市水利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落地生根。④针对“深入基层不够经常,水库督导走马观花,没有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的问题。加大到水库基层调研的力度,找准水库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切实落实水库防汛三类责任人,制定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报系统。督促水库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技术指导,排查整治水库安全隐患,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基层联系工作机制,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县市区,将各项改革任务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基层单位的诉求,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2018年以来,结合汛前检查、水利补短板检查、河湖库长制巡查、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开展30多次防汛、河湖库长制、安全生产专项等督办检查活动,组织召开防汛技术会商会10次,14个防汛隐患整改到位,召开各类月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10多次,印发各类通报10多期,下发督办函9期,整改通知13期,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25个,河湖库长制重大问题20个,近期正逐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②以文件落实文件。省水利厅下发的有关深化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水务一体化改革等文件内容,没有结合孝感实际,简单地将相关文件转发。
落实整改情况:①结合实施方案,以孝水利函【2018】95号文印发了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②根据部门责任分工,对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县进行了督办,督促项目区做好供水计量设施建设。③及时做好信息报送,每月按时报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不够。
①工作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落实整改情况:1.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敢抓敢管。2.完善局(防办)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压实责任。3.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压实全体局党组成员、局(防办)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责任,充分征询意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党组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更快落实。4.健全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及时通报全局日常工作信息互通,加强班子成员和科室之间信息沟通交流和工作协作,增强全局领导班子成员“一盘棋”的观念。5.调整局党组(局、防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分工。针对水利局领导干部少、工作任务多的矛盾,局党组年初对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将市委、市政府38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成43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2018年市水利局重点工作分解手册》,将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理顺工作职责,避免推诿、扯皮的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②行业监管不力,对大悟县、孝昌县部分水利建设项目存在设计缺陷、质量缺陷、监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监管不到位,被省水利厅通报。未按照不良行为记录和通报公示制度对相关企业做出处理。
落实整改情况:⒈抓检查督办整改。针对孝昌、大悟部分水利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市水利局全力督办,指导大悟、孝昌两地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大悟县水利局、孝昌县水务局已基本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悟水利[2018]14号、昌水务文[2018]5号向省厅汇报。我局于5月26日、27日组织专班到实地进行了核查,并就核查情况向两地进行了反馈,提出了要求。同时,为抓好当前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市水利局多种方式抓部署、抓督办、抓落实。目前已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督办会3次(4月16日在应城召开督办会,7月18日在市政府专题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9月10日又在应城召开现场督办会)。同时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已印发通报六期,集体约谈、单独约谈和信件约谈相关单位、人员七次。
⒉抓处罚问责。针对孝昌、大悟部分水利建设项目中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已于5月22-24日由局分管局长约谈了设计、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并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记录见附件)。同时针对当前水利项目建设中查出的问题,市水利局已经对孝感市新禹江河工程公司、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给予禁止进入孝感水利市场的处罚。8月15日,市水利局对抚州市抚丰水电建设公司、湖北鸿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等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又给予通报并公示。相关处罚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
⒊抓长效机制建设。于6月15日组织了全市水利系统贯彻《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与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培育和引导参建单位加强质量管控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不良行为惩处打击长效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标前标中标后的监督管理,努力营造良好建设市场环境。市水利局在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518号)、《湖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鄂水利建函[2007]624号)等相关办法规定的同时,结合孝感实际,出台了《孝感市水利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水利建设主体行为。同时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加强执纪处罚,打击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建设领域不良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惩处打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以孝水建【2018】50号文部署)。
完成情况: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日常管理暨机制建立健全工作需长期坚持。
4、执行制度不严
(1)“一把手”直接行使财务审批权。局机关及所属大部分二级单位存在“一把手”审批财务报销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①及时向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传达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针对单位实际情况修订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建立集体决策、正职监督、副职分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②局机关重新拟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从预算管理、收入及支出管理、党团经费及工会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报销程序管理、监督与问责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落实主体责任。③组织专班,不定期对各单位领导分工及财务报账制度、报销单据审批情况等进行调查,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防止落实不到位或者反弹情况发生。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
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情况纪实执行不到位,有些领导干部纪实手册填写内容不全。
落实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水利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组织局(防办)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准则》《条例》,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填写使用上级配发的纪实手册,详细做好记录,准确反映业务工作、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使党员领导干部在纪实中接受教育。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②考勤制度流于形式,考勤结果没有约束力。
落实整改情况:1.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工作纪律管理。修订完善《孝感市水利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考勤与请销假制度,注重考勤结果运用,将考勤纳入干部考核,与年度评优评先和公务员考核直接挂钩,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人实行“一票否决”。2.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教育,严格一岗双责。坚持检查监督,向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杜绝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现象。3.要求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孝感市水利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严格上班工作纪律,不定期抽查检查上班考勤、纪律执行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约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③机关财务存在3万元以上支出未经集体讨论直接签批情况。
落实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鄂办发【2013】7号),学习《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学习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3.对照党组会议纪要,对2014年以来特别是近3年各项财务开支进行了梳理,发现存在以下2种情况:一是有些超过3万元的开支确实未上会研究,主要是2016年采购防汛物资,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开会研究;二是绝大部分超过3万元的开支事项已经上会研究,但经办人员没有把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作为附件入账。现经梳理,基本补齐了会议记录。3.对未经集体讨论直接使用的3万元以上的资金进行了甄别,没有发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者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
(1)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清单中出现了2015年已明文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6年有支部书记签订其他支部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落实整改情况:①对此问题进行了清查,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细心,编制公开承诺书时没有把模板改过来,打印时又没有仔细核对,导致有支部书记签订了其他支部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对此,局党组认真反思,对具体承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和台账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分管领导负责检查督导。
②认真落实《水利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③努力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工作质量。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对二级单位督导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导不够、措施不硬,没有形成调研督导常态机制,没有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落实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水利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每月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跟踪问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转变作风传导压力,依据明确的分工和分管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每月深入基层不少于4天,将从严治党要求及时传导到分管领域,对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敢抓敢管,不留情面,推动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
(1)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2014-2016年局属二级单位只有少数单位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部分单位采购事项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落实整改情况:①向各单位印发《政府采购工作手册》,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领导,要认真学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政府采购工作手册》规定的采购程序及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②印发《孝感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少数单位法规意识不强,认为政府采购增加了成本,不想实行政府采购;二是部分单位该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未编报,导致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时,无法执行政府采购;三是少数城区外单位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无法通过网络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针对以上情况,水利局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规范采购行为,建立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各项法律制度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二是加强部门预算审核工作,凡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汇总、上报部门预算,不得办理政府采购事项;三是对城区外无法通过网络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单位,要求及时到主管局通过网络办理。③重新拟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孝感市2014-2015年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监理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公司实施,且价格偏高。
落实整改情况:①“孝感市2014-2015年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是省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资金是省财政拨款,方案设计、实施都是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项目已于2017年5月通过省项目办竣工验收,由市财政局审计结算。②就此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工作。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执行《孝感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孝感政规[2018]6号),属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严格执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杜绝未经拦标审核进行招投标。③规范政府采购服务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孝感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17]70号),服务费用超过10万元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程序确定服务单位。④严格按审计结论支付尾款。Ⅰ标工程资金审计结算金额为4,478,700元,较合同额审减71,740元,后续质保金支付时扣除审减款项;Ⅱ标工程资金审计结算金额为1,431,000元,无审减,待质保期满后,及时支付质保金。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力度不够
(1)违规发放防汛值班补助和春节值班补助。市水利局机关和郑家河水库分别超范围发放2016-2017年防汛值班补助82560元、17920元。市堤防处、市节水办分别发放2015年春节值班补助1920元、2800元。
落实整改情况:①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反馈市水利局机关和郑家河水库分别超范围发放2016-2017年防汛值班补助82560元、17920元问题作出说明。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指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认真落实防汛值班纸质和网上双签到,实行痕迹化管理,严格控制防汛抗旱值班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坚决防止违规发放防汛值班补助情况发生。
②堤防处、节水办已经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2015年春节值班补助,局领导对堤防处、节水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和必要性,对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规章制度提出硬性要求,以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财务报销把关不严。存在多报公务出差费7笔共计2314元等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①印发了《公务支出政策汇编》。收集、整理了现行的公务支出各项管理规定,局机关人手一册,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人手一册,进一步领会政策内涵,增强法纪意识,提高把握政策的水平。②对2014年以来特别是近3年各项财务开支进行了梳理,涉及不规范报销差旅费2553元的问题。一是未经审批出差,事后补批;二是误报差旅费;三是说明不充分导致歧义。现已对涉及多报差旅费的资金全部收回,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涉及事后审批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对因说明不充分导致歧义的,由当事人写出了详实的说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③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实行出差实名登记制度,在报账环节加强核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出差费用一律拒绝报账。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接待、涂改伪造公函或审批单、超范围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现象。机关食堂公务接待超标问题两年内被省市纪委发函督办6次,整改存在“和稀泥”,没有举一反三。
落实整改情况:1、关于超标公务接待情况说明。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办公室、财务科对照问题对近两年公务接待账务进行了梳理,省市纪委发函督办的问题,针对“公务接待超范围”、“公务接待一事多餐”、“机关食堂私人宴请”等问题,一是“一事多接”问题,责成相关责任领导、经办人员个人承担“多接”的餐费合计1318元(其中2016年18日晚餐及19日早餐的费用916元,2016年6月7日早餐费用402元)。二是对公务接待超范围问题,责成相关经办人员迅速补齐公务接待函,完善财务报销佐证材料。三是规范公函和审批单填写,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和审批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经办人员进行工作约谈,严肃批评,按照分管责任、具体责任进行教育提醒,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五是在机关食堂私人宴请的问题,当事人已经受到纪委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目前我局机关食堂严格执行《市财政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明确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内部掌握标准的通知》(孝财行发【2015】165号)相关规定标准,严格公务接待报销,接待一切从简,不提供烟酒,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没有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2、制定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六项规定”,市委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拟定《孝感市水利局密切联系群众 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对局机关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细化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建立公务接待台账。从6月份开始,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务接待台账,明确接待对象、人数、事由,陪客领导及人数,实行痕迹化管理,便于随时查询公务接待情况。
4、修订外出公函,进一步细化公函内容,明确外出人员姓名、职务、人数,进一步规范公函管理。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经费管理不严格。存在举办会议、培训以一天的伙食费标准作为一餐预算的现象。存在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招待费和组织会员开展“三八”活动同城进餐的问题。
关于举办会议、培训以一天的伙食费标准作为一餐预算的现象落实整改情况:①印发了《公务支出政策汇编》。收集、整理了现行的公务支出各项管理规定,局机关人手一册,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人手一册,进一步领会政策内涵,增强法纪意识,提高把握政策的水平。②对2014年以来特别是近3年各项财务开支进行了梳理,涉及会议费、培训费的各1笔执行90元/天的标准的预算,按照市财政会议、培训费用相关规定,虽没有超标,但存在把关不严,厉行节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2016年4月召开的全市水利工作会暨市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议餐费预算90元/天,实际发生费用平均85元/天;二是全市防汛抢险知识培训,会议餐费预算90元/天,实际发生费用平均75元/天,存在一天标准一餐吃现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够到位。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和责任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力度,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以后要严格按照经费开支标准预算,从严控制使用,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关于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招待费和组织会员开展“三八”活动同城进餐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组织力量迅速查清问题,举一反三。①组织学习公务支出以及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相关文件,进一步领会政策内涵,增强法纪意识,提高把握政策的水平。②对举办会议、培训伙食费预算问题,在市财政局指导下整改;针对工会活动同城进餐问题,由局群科对此作出说明,并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工会账务,加强工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③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对不真实的开支追究经办部门的责任,对缺乏规范性、准确性的开支追究财务部门的责任。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5)公车管理不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有涂改,部分出车没有审批表。
落实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指定专人对机关公务车辆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保障机关公务出行,强化车辆长途出车、节假日停放入库、油料管理、定点维修等各项制度。②严格派车单填写。从6月份开始,实行公务车辆派车单电脑打印制度,明确用车时间、用车人、用车事由,杜绝随意涂改的情况,节假日用车上报市公车办备案。③完善公务用车报销审批制度。从6月份开始,严格执行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制度,公务用车审批单一事一单,司机出差补助和出差人一同报销,由财务科把关,规范财务报销流程。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五)选人用人方面
(1)2013年以来未进行干部轮岗。部分科级干部职位空缺时间较长,没有及时调配,一定程度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
落实整改情况:①对市直水利系统职位职数和岗位空缺情况、中层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全面盘存,制定空缺职位、岗位配备建议方案,积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协调,努力争取相关部门支持。②认真执行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结合局(防办)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现状,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方案,突出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积极把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干部用到重要岗位,以好的用人机制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③ 炒以改革为契机,对部分中层和一般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培训和配齐配优党务和纪检监察干部。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编制管理不够严格。李虎、龙巧俩人非随军家属,不符合用编要求。
落实整改情况:①由局党群工作(人事老干)科对我局编制管理情况、人员编制现状,以及我局在涉军专项招聘中编制使用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报市委第三巡察组核查。②进一步加强市直水利系统人员编制管理,强化干部监督,欢迎群众监督,提高执行力和透明度。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巩固巡察成果,努力推进整改进一步深入
集中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仅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阶段性工作,更是局党组带领市直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起点和加油站。下一步,市水利局党组将继续深化问题整改,持续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和高压态势,为推进水利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不减力度、再加措施,继续保持原定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持续抓实;对还需要一段时间完成整改的,按照时间节点,逐一销号,及时报告整改进展;对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新要求和部署,迅速落实到位。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2.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立。巩固完善巡察问题整改成效,继续举一反三,着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干部人事、内部政务、水利资金、内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特别是完善涉及水利项目、水利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程序,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堵住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真正形成打基础、管长远的体制机制。
3.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准则》《条例》,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着力构建高素质的水利干部队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持续反对“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再加工作措施,强化压力传导,层层明确职责,加大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分值权重,强化监督检查手段,从严管理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