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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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篇1
宝丰县教师进修学校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按照宝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编【20xx】71号)要求,我单位与20xx年9月17日至20xx年9月24日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张贴于校园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接获任何投诉意见,圆满完成了本次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校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
我校机构名称是宝丰县教师进修学校,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全县小学教师培训,主管单位为宝丰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53人,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数的6%;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数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数的4%。学校实有人数45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40人;工勤人员2人。核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为3人,实有正副科级领导数4人;实有内设机构数为4;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二、我校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置核查工作。
学校主管领导认真参加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规
定的时间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学校制定的核查工作方案,根据宝丰县编制委员会邮箱[email protected]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学校人事部门填写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3、落实编制情况公示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完成自我核查和审核后,我们按照有关要求,将《关于开展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编【20xx】71号)所附的附表1-附表8,张贴于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核查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近年来我校在编制管理方面的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置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网上事业单位登记系统的人员实名制信息的更新和录入工作也更为细致化,学校按要求每月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发布招聘信息。工作中,我们明确提出岗位要求,严格执行招聘面试工作,把好关,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及重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招聘与教师岗位设置等诸项工作,严把人员进编引进关,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篇2
一、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核定编制数20,实有在编的15人。其中单位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普工1人。
二、本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机构设置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徐雄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近年来本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成功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2、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数量,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
四、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和自纠情况
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对本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核查,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现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篇3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通过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和xx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xx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
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xx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xx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xx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xxxx年xx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xx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
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篇4
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xx号、津编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xx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1.《关于增设xx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xx]教计事字xx号);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xx]xx号);
3.《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党发[19xx]xx号);
4.《关于xx理工学院更名为xx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xx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xx理工学院更名为xx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xx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xx人,其中管理岗位数xx,专业技术岗位数xx,工勤岗位数xx。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xx人,专业技术人员xx人,工勤人员xx人,合计为xxx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19xx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xx,现有xx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xx,现有xx人;县处级正职xx,现有xx人,县处级副职职数xx,现有xx人;乡科级正职职数xx,现有xx人,乡科级副职职数xx,现有xx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篇5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xx机编[20xx]3号)精神,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核查结果于x月x日至x日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根据xx机编[20xx]47号文件,xx市xx镇人民政府,级别正科。内设机构5个,名称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保障办公室、公共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事务办公室(加挂农业事务办公室),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经费形式财政核拨。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1、编制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我单位共有编制x名,其中行政编制x名,事业编制x名,工勤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数)x名。
2、在职人员情况。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合计x人,其中公务员x人,事业x人,工勤人员x人。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1、核定领导职数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我单位领导职数2正12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正4副。
2、实际配备情况。至20xx年x月x日,本单位实际配备单位领导2正10副;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3人。内设机构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四)下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共6个,具体情况为:
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① 据xx机编[20xx]x号文件,xx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4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x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2、财政结算服务中心
①根据xx机编[20xx]x号文件,xx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x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①根据xx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4、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①根据xx机编[20xx]x号文件,xx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5、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①根据xx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0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①根据xx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存在单位“吃空饷”共4人。
三、存在“吃空饷”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存在“吃空饷”情况,具体为:企管所干部xxx经请假擅离岗位;农业站干部xxx未经请假擅离岗位;环保所职工xxx个人申请离开岗位;环保所干部xxx长期请事假、病假未减工资。
四、处理意见
依据自查情况,提出如下处理的初步方案:
1、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2、拟通过自然减员、把住“进口”等手段,逐步消化超编现象。根据《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申报审核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xx机编〔20xx〕xx号),今后需要使用编制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时,必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编制使用申请(用编申请)。待同意后,方可向组织或人社部门提出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申请。
3、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4、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情况申报表。
7、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管理员登记表。
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篇6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xx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镇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篇7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按照《关于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对本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9名,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如下:
(1)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2)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 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正职领导1人;
(3)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4)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4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1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3人;
(5)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6)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2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7)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正。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
(8)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正职领导1人;
(9)市白蚁防治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2人;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借用人员1人;
市白蚁防治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7人(主要从事白蚁灭治一线工作);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机关运行情况: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三、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xx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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