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核查报告通用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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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篇一
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xx号、津编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xx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1、《关于增设xx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xx]教计事字xx号);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xx]xx号);
3、《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党发[19xx]xx号);
4、《关于xx理工学院更名为xx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xx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xx理工学院更名为xx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xx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xx人,其中管理岗位数xx,专业技术岗位数xx,工勤岗位数xx。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xx人,专业技术人员xx人,工勤人员xx人,合计为xxx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19xx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xx,现有xx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xx,现有xx人;县处级正职xx,现有xx人,县处级副职职数xx,现有xx人;乡科级正职职数xx,现有xx人,乡科级副职职数xx,现有xx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篇二
根据《中共xxxx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编委发20141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我单位规范名称为:xxxxxxx,规范简称:xxxx,挂牌机构x个,分别为:……。内设机构xx个,分别为……;下设机构xx个,分别为:……。下属事业单位XX个,分别为:……。(注:内设机构存在挂牌的请在内设机构名称后面加括号写挂牌名称;无某类机构直接写:无XX机构)
2、核定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xxx文件,核定我单位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工勤人员控制数xx名。我单位实有人员xx人,其中使用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人,使用工勤控制数xx人。(注:本段适用于行政单位) 根据xxxx文件,核定我单位事业编制xxx名。其中行政管理岗位xx名,专业技术岗位xx名,工勤岗位xx名。实有事业人员xx人,其中行政管理岗位xx人,专业技术岗位xx人,工勤xx人。(注:本段适用于事业单位)
根据xxxx文件,核定我单位群团事业编制xx名。(注:适用于县残联、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红十字会)
临聘人员xx人,借调到(调训)xx人,借出XX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xxxx(注:领导职数有增加的将所有文件全部列出)文件核定我单位领导职数XX(职务)X名……,纪检组长(注:按职务名称详细列出),x级。现实际配备XX(职务)X名,……(注:按职务名称详细列出)。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x正x副,实际配备x正x副。(注:内设机构为股级可以不写)
非领导职数xx名,实际配备xx人,其中主任科员x人,副主任科员x人。
高配领导干部xx人,高配至xx级。
二、存在问题
经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xx机构对外的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2、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3、编外聘用人员xx人。
4、已离岗、辞职人员未减编xx人。
5、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6、“吃空饷”问题合计 人。
7、(除上述六类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
三、整改措施
依据核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xxxxx、xxxxx……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xxx、xxx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完成时限为20xx年x月x日。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完成时限为20xx年x月x日。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逐步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四、对上报核查信息的承诺
我单位上报的核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联合审核、实地核实、公示监督,并进行了汇总。核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篇三
青岛平度市委编办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注重日常管理与定期核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实名制管理方式。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进一步摸清机构编制“家底”,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可靠。
摸底挖潜,掌握真实数据。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摸清机构编制配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进一步挖掘机构编制潜力,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通过统筹整合、有保有压,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倾斜,实现机构编制效益化。同时,通过核查工作,及时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信息。
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核查工作。印发了核查通知,明确核查的对象、内容,编制核查工作配档时间表,高效合理安排核查时间。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机构、编制和人员、领导职数等情况及系统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精准核查。
跟踪销号,确保整改到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采取单位自查、集中审核、结果反馈、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的方式开展,明确各时间节点目标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市委编办提前就核查工作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工作有的放矢,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包干负责,强化责任意识。在机构编制核查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统一建档,规范管理,形成核查工作档案,方便查询使用。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跟踪整改销号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定期通报,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取得实效。
编制自查报告 篇四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篇六
宝丰县教师进修学校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按照宝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编【20xx】71号)要求,我单位与20xx年9月17日至20xx年9月24日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张贴于校园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接获任何投诉意见,圆满完成了本次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校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
我校机构名称是宝丰县教师进修学校,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全县小学教师培训,主管单位为宝丰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53人,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数的6%;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数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数的4%。学校实有人数45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40人;工勤人员2人。核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为3人,实有正副科级领导数4人;实有内设机构数为4;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二、我校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置核查工作。
学校主管领导认真参加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规
定的时间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学校制定的核查工作方案,根据宝丰县编制委员会邮箱bfxbb201@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学校人事部门填写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3、落实编制情况公示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完成自我核查和审核后,我们按照有关要求,将《关于开展宝丰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编【20xx】71号)所附的附表1-附表8,张贴于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核查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近年来我校在编制管理方面的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置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网上事业单位登记系统的人员实名制信息的更新和录入工作也更为细致化,学校按要求每月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发布招聘信息。工作中,我们明确提出岗位要求,严格执行招聘面试工作,把好关,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及重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招聘与教师岗位设置等诸项工作,严把人员进编引进关,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编制自查报告 篇七
机构编制办公室: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03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管理科、**执法科、**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www.haoword.com[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2003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05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 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篇八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公司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汇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格式参见附表。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
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
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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