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通用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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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总结一
“以案促改”整改报告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根据市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做好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全面宣传动员
(一)制定工作方案。为推动本次以案促改工作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发展,校党委制定了《开展xxx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确定自xx年x月x日开始,按照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提高、建章立制、总结报告x各环节开展以案促改集中整改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校党委成立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xx任组长,党委书记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以案促改取得实效。以案促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x月xx日下午,召开xxx以案促改工作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宣布了《开展xx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校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党委副书记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参加了本次以案促改动员部署及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专门设置了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举报箱,收集举报信息、批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处理单位内违法违纪等问题,以提高以案促改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四)开展从严治党、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校党委围绕以案促改主题内容,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一是发放提醒信。校党委给每位党员干部发放了一封《以案促改提醒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绷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x月x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指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三是加强节假日廉洁自律教育。针对纠正“四风”在新形势下的“十种”表现形式,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防微杜渐,扎实推进严明纪律规定等措施确保节假日风清气正。
四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组织观看《巡视利剑》、《第一大案》等专题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上警示教育专题党课。
二、自查自纠,做好剖析整改
(一)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以案促改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全体党员干部对照韩常福违纪案件,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六大纪律方面、廉洁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自查自己报告,报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认为自查自纠是一次真二警钟、一次心灵洗礼、一次信念拷问,这次深刻的反面教育振聋发聩,发人深省、醍醐灌顶,警示大家在利益诱惑面前,做到慎独、慎初、自警、自律,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二)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吸取教训自查自纠”专题组织生活会,校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并在会上发言,通过认真对照近年来教育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为镜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交流了思想、统一了认识。
(三)校党委召开专题生活会。x月xx日下午,校党委召开“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专题生活会。对照教育系统典型违法案例,认真查摆班子在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回避、不掩饰、揭丑亮短、抖露实底,深刻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方向。领导班子在讲忠诚守纪律等方面查摆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列入到校规章制度中,利用学校微信群、短信、邮件发送廉政信息,通过观看影片、学习身边模范典型、并在校园宣传栏开设以案促改工作信息图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政工作动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成效
一个月以来,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讨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众多形式,开展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较好地将以案促改工作的宗旨、精神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是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通过对学习、作风、制度上的自查自纠认识到问题,明确了改进方向,为进一步完善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奠定了基础。
三是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党委要求,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存在推进措施不够有力,工作力度不够大,督促检查跟进不够及时等问题致使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二是案件剖析得还不够深入,自选动作不够丰富,与教育系统内一些优秀的单位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校将按照以案促改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以案促改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二是坚持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是勇于担责,敢于担当。在党性原则面前,要敢于担当,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重点工作上,砥砺奋进,克难攻坚。
总结二
集宁区委和集宁区纪委监委始终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党员干部找差距、抓落实、促整改,加大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
加大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集宁区范围内和集宁区纪委监委公众号及时通报,扩大对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面,形成震慑力。20xx年至今,印发通报39期,在集宁区纪委监委公众号推送23期通报。到涉案单位宣布处分决定,要求他们召开民主生活会,面对面听取党员干部对案件的认识和体会,切实矫正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点带面、重点剖析,分层次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一方面,针对集宁区发生的杨国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召开了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次,开展了同类警示教育24次,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另一方面,为了强化以案促改,落实监管责任,追责问责了50人,建立健全制度6项。深入基层宣讲,针对查处的扶贫、扫黑除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领域的典型案例,深入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警示教育9场,有效发挥了震慑和警醒作用。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查处、规范”四个关键环节,切实解决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完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
二、检查的范围
重点检查2011年至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及阳光工程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2011年以前。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一是制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方案》;二是成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三是召开民生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检查业务培训;四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31日前)。
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针对本方案确定的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主要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履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着重检查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有挤占、挪用、套用、截留、贪污、私分民生资金问题。
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请于5月25日前上报至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26日前)。
针对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1.整改重点内容。重点查处截留、挪用、挤占民生资金行为;违规收费行为,加重群众和企业负担行为;内外勾结,套取骗取民生资金行为;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
2.抓好分类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类处理。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组织力量迅速查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追缴要明确上缴期限。逾期不交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腐败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坚决给予查办。
3.强化督促检查。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案件查办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局属各单位、股室督促整改情况请于7月25日前报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底前)
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要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建立健全覆盖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并于9月25日前报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提高检查实效。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要把自查自纠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各个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问题的机会。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抓好整改。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部门责任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先期已开展监督检查的,要组织回头看,巩固监督检查成果。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三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郭胜利院长为组长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监管。负责工作开展中的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行业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设立专项整治意见箱1个、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根本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问题。我院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所有药品网上采购,实行零差价销售,确实落实省、市、县相关制度及规定。采购药品品种及规格,均由药库、药房负责人收集临床科室意见及建议,制定采购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在设备及医用材料采购中有违反规定,收受医药公司返利等行为,医务人员无收受回扣等行为。
(二)乱收费问题。我院目前未发现“大处方”、滥检查及开单提成等现象。通过对就诊患者进行电话随访问卷调查,无患者反映有医务人员索要“红包”的现象。我院严格遵守新农合患者转诊制度,实行逐级转诊。药物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上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质量的问题。 我院目前药房储存条件完善,设置有空调,药品专用冰柜,含麻药品专用柜,无毒、精神药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购药台账及各种票据、供货企业相关证件及资料保存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合法,过期失效药品报损登记及时准确,无擅自配制或调制使用制剂等违法违纪行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上报及时。院内目前无高风险医疗器械。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奖惩机制。以规范处方用药、临床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积极推行临床路径。采取综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四
根据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总体工作部署,在总结本单位学习教育环节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为全面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查纠问题环节是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是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落实环节。抓好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关系到队伍教育整顿是否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把握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效力,强化组织保障的合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清净不纯思想。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增强不敢腐、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净化思想、筑牢防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二)清洁队伍肌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通过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队伍,维护队伍肌体健康。
(三)清底顽瘴痼疾。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滥权枉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彻底清理,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清新警营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队伍管理制度,推动干部轮岗交流、能上能下、有进有出,激发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警营政治生态。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激发自查自纠的内生动力
1.思想发动凝聚共识。要层级进行思想发动,运用集中部署、层级动员、逐级压实等方式,深化思想发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班子成员思想工作,班子成员做好分管一线民警辅警思想工作;党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做好本部门民警辅警思想工作,着重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从法、理、情入手,统一全警思想认识。
2.学习规定用好指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禁止性规定进行反复学习讨论。
3.实事求是自查自纠。结合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要求,对照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开展《排查个人事项报告表》政策解读,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实事求是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避免填报错误,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作出郑重承诺,签订责任状。
4.综合措施营造氛围。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解读身边典型案例等方式,搭配集中观看《忏悔录》《纪委宣传微电影》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辅警深刻体悟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要求,全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5.政治生活对照检查。要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常掸思想灰尘,常问初心使命,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召开党支部班子查纠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用良好的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二)切实发挥组织查处的震慑威力
6.广辟渠道征集线索。要通过广泛张贴公告、线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线索意见收集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采取走访相关部门和案件当事人、函询核查、开辟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扩大线索收集范围,深挖和掌握违纪违法线索。
7.认真核查信访线索。对收到的涉及公安民警辅警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线索、相关部门移交的信访问题线索等进行全面清理,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结果。
8.严格开展专项清理。开展保候审保证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专项清理,督促整改清理发现的问题,发现、掌握、移交违纪违法线索,加强对监督结果的运用。
9.以案促改规范执法。针对梳理发现的问题案、瑕疵案,检察院通知纠正、执法监督通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和有重大疑点的案件,以及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四不”问题专项整治中查找的问题,逐一解剖,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建章立制。
10.系统梳理全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组”要对举报线索逐一梳理筛查,把指向明确、事实清晰的线索筛选甄别出来,及时开展调查处理。组织重点案件攻坚,查深查透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违纪违法重点案件,摸排公安内部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11.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筛查、接收、受理公安内部人员违纪违法线索,按照管理权限调查核实、分流交办,作出正确明确的结论。对调查核实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五
一、认真学习,提高服务承诺认识
我公司召开会议,认真学习《2014版服务承诺》,掌握其精神实质与深刻含义,充分认识执行《2014版服务承诺》的重要性,提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通过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执行《2014版服务承诺》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确保把《2014版服务承诺》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个工作环节中去。
二、认真布置,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到位
我公司高度重视这次《2014版服务承诺》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精心部署,要求每个部门和员工按照《2014版服务承诺》内容,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检查每一个环节,保证不留死角和空白。要细致全面自查自纠、不能走过场,为检查而检查。要查出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查出的问题要马上纠正、及时整改。属于部门和个人的小问题,由部门和个人当日纠正,大问题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在一星期内整改完毕。
三、自查自纠,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六
为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巡视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坚决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形变异“私车公养”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统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举一反三,对“私车公养”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和打擦边球等典型案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清理整治重点
(一)以各种方式违规用公务用车加油卡、油票、油本等(以下统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私车加油后公款报销等“私油公供”问题;
(二)违规将私车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等“私车公修”问题;
(三)将私车私用产生的路桥费、保险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款报销,或捆绑在公车上报销等“私票公报”问题;
(四)名义上将私车租赁给单位使用,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单位买单等“私车公用”问题;
(五)利用其他各种方式“私车公养”问题。
三、方法步聚
专项清理整治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6日)。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讲明政策、明确要求,把专项清理整治精神传达至每一名同志,切实做到“三清”,即:讲清自查自纠政策、说清违规行为后果、查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彻底打消顾虑和观望心态,按照要求积极行动,把握时间节点,主动清查整改。要对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费用等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整改阶段(12月17日至1月11日)。各单位要对照清理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清理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附件1),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该纠正的纠正,该退缴的退缴,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在自查自纠窗口期(12月17日至1月11日)内清理整改到位。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督促指导。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附问题清理整改清单及台账),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9日中午12:00前报局纪检室,电子版发送jt307@。
(三)监督检查阶段(1月12日至2月13日)。区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通过扎捆滚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对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4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清理整治与巡视整改相结合,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同时,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紧盯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四风”向题,特别是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亲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在清理整改阶段切实做到真查真纠、严查严纠,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起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积极主动清理整改,把握“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在自查自纠窗口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处理或从轻处理;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再次出现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七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各股站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会同党政办、计财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 篇八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年以来至年底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几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项治理工作从 年 月起至 年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于 月 日前上报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文来自
(三)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3、以前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4、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5、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要上报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 年 月 日前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镇“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各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 年 月 日前报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镇治理“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方案》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范围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所,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部门单位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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