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
区发改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市场准入事项,积极有效衔接现行审批制度,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杀红及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迅速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及时向领导汇报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有关情况,取得了领导的支持;二是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落实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继续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为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工作
(一)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落实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直相关部门严格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所列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多次清理规范,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之外,我市没有违规设立地方准入许可事项,也未出台地方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
(二)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面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三)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等环节,着力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尤其是清理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对民营企业设置的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措施,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做到“非禁即入”,确保不同所有制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等方面均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坚决杜绝自行制定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负面清单有关内容信息,组织协调各部门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市场准入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
(五)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适时调整市场准入负责清单的情况,各部门深入梳理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及时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调整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地实施工作。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动清单落实工作。
(二)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清理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变相行政审批,及时加以修改、废止或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为审批或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予以清理取消。对清理后确需保留的行政管理事项,要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实现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代码、统一网上办理。
(三)做好宣传解读。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增进各部门单位和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负面清单。同时,跟踪关注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确保负面清单管用、好用、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