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第一篇:扶贫办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统计执法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扶贫办统计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方法
按照县政府办文件要求,重点就扶贫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和依法行政等4个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
二、自查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情况。认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等3部委联合印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自觉贯彻落实到具体扶贫统计工作。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办主要负责人对扶贫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安排和部署,并建立扶贫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配备兼职统计人员,积极支持和鼓励统计人员通过自学获得从业资格证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查、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调查管理和统计资料管理、公布合法规范。
(三)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办里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合法。固定资产投资、劳资报表等专业统计工作无任何违法行为,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全面。
(四)依法行政情况。办主要领导带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等3部委联合印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没有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了统计法制化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贯彻力度,加大对统计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统计人员培训和取证力度,不断提高扶贫办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服务。
第二篇:2014年扶贫办工作自查报告
一、省级帮扶单位
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民革省委、省公安厅、林业厅,中信银行分行、通用机械研究院、中储粮分公司、学院、学院共9家省级单位在我县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2014年省委政法委选派石世权同志到我县任挂职扶贫副县长。到目前为止,先后有学院、省公安厅、通用机械研究院、学院和省委政法委等5家省级单位向我县派出扶贫挂职干部5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9家帮扶单位除省委政法委选派石世权同志1人挂职干部,中信银行分行开展组织团员职工一行39人来到我县娄庄镇蒋圩村开展“创先争优服务月――送清凉”主题扶贫帮扶活动(该行扶贫帮扶活动主要针对y圩村余桥和蒋圩两个自然庄12户贫困农户、低保户、计划生育二女户、老党员户等,其中有6户是残疾贫困户。中信银行分行的团员职工为每一户都送来5l福临门大豆油、一台电风扇、一件夏装和500元慰问金)外,其他省级单位无一单位帮助引进任何项目和资金。
三、工作建议
由于到我县来开展定点扶贫的9家单位,有3家是省党政机关,1家是民主党派,3家是科研院校,2家是省级企业。单位无资金,无项目,开展定点扶贫具有很大工作难度。
建议:
1、省级单位要认真贯彻11月29日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增进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感情,加强与定点扶贫地经常性联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行工作责任制,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把定点扶贫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没有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2、省级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领头羊”作用,建立省级定点扶贫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
3、建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负有定点扶贫工作任务的省级单位,提出具体量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定点扶贫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单位年内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定点扶贫工作奖惩制度。每年可选在定点扶贫工作突出的省级单位或所在定点扶贫地召开年度全省省级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总结会议。也可以选在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省级单位或其所在定点扶贫地召开调度会议。邀请定点扶贫省级单位主要领导和定点扶贫工作部门及其领导以及联络员参加会议。建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定点扶贫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挂职干部定点扶贫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工作档案,并向省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提拔重用。
四、对国务院扶贫办新修订有关定点扶贫情况统计表(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1、建议明确界定“蹲点干部”和赴定点县考察干部“的概念和区别。是否可以把“蹲点干部”理解为就是挂职扶贫干部?
2、省级单位定点扶贫情况统计表a07和a09项的干部级别是否可以扩大到处级、副处级?
3、有关表格中数据指标的是否存在逻辑关系,请在注释中予以明确。比如a10=a11+a12;a10=a13+a14+……+a22。
4、a34项是否可以细分出3.3农业实用技术(人次)。
5、建议增加省级定点扶贫帮扶单位分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以便定点县认真做好各项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三篇:扶贫办2014年科技进步工作自查报告
2014年我办的科技进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科技局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现(来源说明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将一年来我办的科技进步工作自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一
是成立了以主任xx同志为组长、副主任xx同志为副组长,xx、xx同志为成员的科技进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了由副主任xx同志分管,具体工作由xx、xx同志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充分利用每周五的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和科普资料,加强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科普知识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对科技进步工作的认识。二是积极参加县科技局、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宣传活动。
三、加大科技工作力度,积极培养农村人才
一是与县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二是充分利用劳务扶贫培训政策,在培训农民工的过程中,开设科普知识讲座,提高农民素质。
一年来,通过有效地开展科技进步工作,推动了贫困村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
第四篇:县扶贫办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扶贫办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普法办:
自五五普法以来,扶贫办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按照县普法办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把各项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成绩。自查情
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五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自五五普法以来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扶贫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制定了《扶贫办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专门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了扶贫办党支部法制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扶贫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领导带头学法
,我办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全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办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二)认真组织职工学法
为了搞好普法教育,扶贫办党支部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为全体职工购买“五五”普法有关的《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等法律、廉政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五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职工开展自学。利用职工政治学习进行辅导学法。我办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坚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
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结合当地实际,办决定抽调人员参加实践活动,到扶贫挂钩点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整个活动散发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贫困山区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认识,收到很好效果。
(四)利用网络宣传、学习法律法规
从起,在信息网站上及时下载国家新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刊载各地区、各部门的执法动态,交流法制工作经验。为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我办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五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建设和谐新做出积极贡献。
县扶贫办
年月日
第五篇:市扶贫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市扶贫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自检自查报告
市纪委:
市扶贫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中共曲靖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见》(曲发?2014?11号)的要求,从加强扶贫开发的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岗位,发挥职能,认真实践,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推进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和谐进步。
一、大力抓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
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地开展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2014年以来,全市扶贫总投入10.9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49亿元(中央及省级投入2.1亿元,市级投入1459万元,县级投入2506万元), 整合部门项目资金
1.15亿元,群众自筹2.1亿元,小额信贷扶贫资金4.51亿元,扶贫贴息贷款6600万元。所实施的各类项目及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宣威市阿都乡“整乡推进”建设完成项目投资2.13亿元;宣威市普立乡、会泽县大桥乡省级“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
点2014年投入500万元;590个省级整村推进重点村扶持中央及省级扶贫资金8850万元;2572户扶贫安居工程扶持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57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转移安置2200人,扶持财政资金1200万元,项目涉及7个县、15个迁入点、495户、2200人;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45万人补助890万元;投入革命老区建设资金750万元,覆盖23个村、5034户、20145人;投放产业扶贫资金910万元、贫困村互助资金210万元;全市投放扶贫到户贷款4.51亿元,扶持贴息及奖补资金1805万元;9个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发放贷款6600万元,扶持贴息198万元。
通过以上扶贫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投入,解决6万农村贫困人口温饱任务如期完成。
二、抓实扶贫开发基础性工作,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一是抓实贫困监测与扶贫统计工作。把贫困对象瞄准,把贫困区域瞄准,真实掌握贫困现状,确保扶贫开发决策才更加科学。二是突出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在非重点县全面铺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对农村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做到应保尽保;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则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政策,实行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努力做到应扶尽扶。三是认真抓好扶贫项目监管。从过去注重扶贫项
目资金分配转向注重项目资金监管,抓好今年的项目备案工作,用好加强资金监管的权利,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夯实基层组织。认真落实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培训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帮助贫困村建班子、带队伍、抓发展,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建好“社会管理创新”平台。 立足服务贫困地区群众,关心贫困地区群众,认真履好职责,充分发挥扶贫开发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共振器”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结合下半年的人员变动将领导小组调整为以许云华主任为组长的7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玲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扶贫部门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结合“四群”教育活动,将责任分解到机关各科室,落实到岗位,细化到人,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责任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扶贫办为开展96128专线查询工作配备了两名兼职人员和安装一部专用于96128接听的电话(0874-3124900),严格实行ab角制和按照省、市有关96128接听服务规范执行,实现在工作时间内无障碍接听群众的电话查询,及时帮助贫困
地区群众破解扶贫开发工作的难题 。
全市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市扶贫开发是长期历史任务。目前,按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新贫困标准,全市有贫困人口20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31.7%,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3%,且呈“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状态,遍布全市9个县(市)区,扶贫开发仍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二是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艰巨。由于自然条件恶劣、贫困人口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会泽、宣威两个片区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需实施项目多、投资大,地方财政较为困难,资金缺口较大。跨区域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约了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
下一步,市扶贫办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定不移地瞄准贫困群体和贫困对象,以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以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特殊贫困地区、边界结合地区为扶贫开发主战场,以“整村推进”、“整乡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扶贫、易地扶贫、劳动力培训和转移输出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产业培育,增强发展后劲;
更加注重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扶贫开发水平,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