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1
市安全生产考核组: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安委办的正确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三降一退一杜绝”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向好。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湘安发﹝2019﹞6号)要求,对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6.8分。现将考核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责任落实(计分:9分, 自评分9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4月3日第7次县委常委会和3月26日第4次政府常务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震救灾减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重要讲话精神。今年我县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和6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及时传达了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明确了由县常务副县长杨肇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县委书记阳晓华担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政委,明确县长陈历贤担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干责任制度,县、乡两级均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分别由常务副乡镇长和排名第一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县委书记、县长和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均就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带队到乡镇、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2019年计划草案中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县政府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了民生工程。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调整,书面征求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单位和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干部提拔重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道德模范评选推荐都事前书面征求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2019年为了给基层减压,县安委会对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从原来的一季度一考核变为改为一年一考核。2018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进行通报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制度。
二、依法治理(计分:8分,自评分7.8分)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普法工作方案,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制度》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五项制度”,规范了我县对安全生产重大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全面应用省安全生产执法软件开展监管执法,并组织对我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要求。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道路交通、校车、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成品油储存与销售等行业领域等行业领域分别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了烟花爆竹、成品油非法经营联合执法机制,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和通报,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其中烟花爆竹打非卓有成绩,共组织50多次专项行动,出动人员400人次,没收非法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1000余件。
全县按照 “三比三严”要求,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两月一排名,两月一通报。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提升信息报送工作质量,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及时报送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消防火灾、森林火灾等应急信息。由我县管辖的“2.21”机械伤害事故,依法开展了事故调查,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已全文在xx县政府官网公开。
三、体制机制(计分:9分,自评分8.7分)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措施,出台了机构改革方案,按要求在乡镇设置了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执法职责。明确了开发区和风景区等功能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生产安全事故类专项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建立了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制度,确保了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和必要应急救援物资充足。县森林消防大队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新田铺镇人民政府、新田铺派出所、小塘派出所、巨口铺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恒祥气站应急演练。建立了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在县开展的多次督查未发现脱岗漏岗现象存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数据报送工作,加强联合惩戒工作,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
按要求完成消防执法改革各项任务。明确消防救援救援工作汇报协商、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结合“3.15”消防产品打假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两委”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经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7类人群开展消防约谈培训活动5次,共计800余人,组织近2000名师生进消防队体验活动;张贴了取暖器消防安全专项通告、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专项通告、关于加强居民家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通告和九类场所宣传挂图共计3000余份,大队专门印制了5000余份农村消防宣传资料,利用乡村流动宣传车和“村村响”广播深入农村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制作了6块大型户外消防宣传广告牌,同时形成了“每周半天消防宣传”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县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安全防控(计分:21分,自评分20.7分)
制定了《xx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并定期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媒体曝光。严格按要求开展“五个一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今年,共组织隐患排查1119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3208家,排查隐患2291处,组织执法活动703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643起,责令停产停业23家,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4个,取缔关闭9处,立案调查73起,行政拘留10人。
持续推进尾矿库“头顶库”的综合治理工作,xx县共有尾矿库“头顶库”4座。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山金锑矿吴坑里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隐患治理,等待申请验收。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山金锑矿古庙冲尾矿库目前闭库工程已完工,等待申请验收。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山金锑矿宝塔坪尾矿库目前正在闭库施工中。牛山铺尾矿库已完成闭库。
强化火灾风险防控,今年以来已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取暖器专项治理、消防“排雷行动”、电气火灾、“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春雷2019、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强执法防事故、“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开展整治行动,并督促86家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截止10月31日,共检查社会单位1356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205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61份,责令三停单位2家,临时查封单位18家,拘留1人,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9家,并进行集中约谈。目前,已有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并销案摘牌。对火灾高发地区和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一场所一对策”,并对火灾高危单位逐一进行火灾危险分析评估,针对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
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xx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危险化学品规划,实施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加强加油站的提质整改工作,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台账、表格、总结等资料,利用“xx智慧安监”平台实现了危险化学品实时监控。完成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我县安保工程隐患里程为77公里,目前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已完成70%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清零”活动,重点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检查,今年上半年,我县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八项指标考核取得了综合排名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扎实开展了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农事用火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和“两会”重大活动前夕,重点强调和部署了森林防火工作,国庆长假期间开展了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发出火险预警的方式,做到森林防灭火宣传3个100%。在县辖区内高速公路上安装有8个大型森林防灭火警示宣传牌。我县对有林地的村在本村选拔一名生态护林员,并实施规范管理,建立护林员补助制度。森林防火期内护林员、瞭望员均按要求到岗到位开展工作。
严格开展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冶金煤气等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治理,调查摸底汇总相关企业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辨识及管控措施。扎实开展了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城市燃气、农业机械、文化旅游、校车、防雷、学生防溺水、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卓有成效。
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制定了《xx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实施方案》,对排查的重大隐患进行交办督办,一批省市县督办的重大隐患得到及时的整改和销号,落实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督查检查情况及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督查检查情况,结合各部门各乡镇上报的情况,建立了县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台账,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县安委办和各部门各乡镇对17起隐患进行交办,按规定对治理到位的隐患进行销号,定期通报。
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工信商务、农业、林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提前规划,控制入口,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进入,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
五、基础建设(计分:13分,自评分12.8分)
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费用专项用于工伤预防。按规定安排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会,取得了显著效果,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95家企业单位重新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我县“十三五”规划将安全生产和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要求启动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计划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原森林防火、消防、防汛抗旱有关设备设施,对xx县应急指挥中心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和省统一建设的应急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消防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建设;
举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培训内容。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再培训活动和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培训班,对危化、工矿商贸、非煤矿山等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今年全县组织各类县级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000余条。全县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县内媒体、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送各类安全警示信息180余万条。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含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在媒体设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宣传专栏,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电视媒体播放安全生产和消防公益广告以及安全警示提示。龙溪铺镇全力开展标准化安监站创建工作。建立消防科普基地(xx一中),成立了消防通信保障队伍,陆续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城市远程监管系统,全县11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34个社区建成了微型消防站。
我县正在开展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项目,作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工作。成立了xx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担任县重点森林火险区林地可燃物的清理,火灾隐患的排查消除,森林防火日常巡逻检查,森林火灾联动扑救等森林防火专业工作。督促高危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新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18家。加强省应急指挥平台的基础信息录入,目前,已完成数据录入企业90多家。按规定进度完成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完成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消防工作上半年共计投入80余万元用于购置消防装备器材,补齐短板缺额。投入30万元用于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及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综合战斗力。
六、事故遏制(计分:40分,自评分:40分)
县安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直报工作,实行接警值班制度,及时接警和报送事故信息,没有发生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行为。截至11月1日,全县共发生了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相比,事故四项指标明显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已经连续50个月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经考核自评,我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自评得分为99分。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2
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0〕7号)要求,我市严格对照考核评分标准,从责任落实、基础保障、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化治理和事故情况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一是2019年政府常务会及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1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其他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各级应急、消防救援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开展“学训词 铸忠诚 创新业 立新功”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致训词一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石嘴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单位挂牌警示制度(试行)等事关全市安全发展的文件。二是将持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各项任务落实纳入《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2019年17项任务和需每年开展的24项任务开展督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召开《意见》宣贯会。三是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2019年共研究安全生产工作6次;及时调整市领导分工,明确了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编制了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了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四是市长与分管安全副市长以及各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与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五是建立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联系点,安委会各副主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领域业务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及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至少督导检查1次。六是落实安全生产履职述责制度,2019年底市政府向自治区述责,各县区向市政府述责,各部门向分管副市长述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县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职责。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印发了《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石党办综〔2019〕9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合并规范撤销市政府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69号),调整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发〔2019〕22号)等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明确了住建、市场监管、商务、消防、文旅广电等部门关于液化石油气、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向宁夏煤监局银北分局送达了《市安监局关于石嘴山市安监系统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宜的告知函》(石安监函〔2018〕21号),明确了市域范围内属应急部门(原安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以市应急局(原安监局)为主。二是将市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职能并入,在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印发了《石嘴山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工作制度》(石应急指办发〔2019〕9号),建立了工作例会、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联动制度。三是市交通局、公安局等7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道路抛洒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完善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四是按照《石嘴山市2019年度县(区) 市直部门(单位) 驻石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石党办发〔2019〕 38号),结合自治区安委会巡查考核,对安委会和消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
(三)严格落实基层安全责任。36个乡镇(街道)落实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监管人员,明确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石嘴山市城乡社区网格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消防网格工作整体纳入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115个社区均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并定期组织拉动演练;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派出所7项消防工作职责,强化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岗位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存在履职不到位、存在较大、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记录不良行为,纳入诚信系统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二、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基础建设
(一)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是将特种设备、农机安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安全生产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保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执法经费,2019年共拨付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67.3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52.3万元,追加15万元)。二是公车改革后,安排应急管理局、国土局、环保局工作用车各2辆,公开招标定点企业租用车辆,优先保障应急救援及突发事件处置、综合执法等用车;三是在做好全市应急物资普查的基础上,投入250万元购置卫星电话等物资、装备。
(二)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在全市机构改革中优先考虑市应急局,行政编从原来的14名增加到22名,内设科室从5个增加到9个;3个工业园区均设置了应急管理局,共有安全监管人员编制9个,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监管人员配比达到负责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75%以上,强化了应急部门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
(三)持续加强科技支撑建设。一是成功上线中国通信服务安全风险预警管控云服务平台,完成危化品“一张图一张表”建设,实现了与高危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和安全监管在线监控预警,目前已上线企业433家。二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实现泄漏遥感探测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紧急切断18家,淘汰落后及不安全的设备、工艺3家,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1097辆;147辆公交车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100辆已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班线车229辆,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188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41辆。三是推行气瓶二维码监管系统,目前已录入气瓶信息2万余条,实现气瓶动态监管。四是推动55家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安装远程监控系统,通过智慧安全服务云平台实时远程监控,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安装实战指挥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
(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组织市、县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500余人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培训班。二是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已形成了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4支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2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的救援力量体系,并建立8支政府乡镇消防队。三是印发了石嘴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预案,督促高危企业和化工园区建立应急救援队伍,2019年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00余场。四是印发了《石嘴山市综合应急救援联动工作制度》,由市消委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会;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与石嘴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石嘴山支队参谋部签订应急救援合作机制,与市气象局签订了合作协议。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率100%、工矿商贸业达到100%、道路运输业达到95%以上,无迟报瞒报漏报情况。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将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站暨站勤保障消防站建设项目等列入投资计划,落实资金3000余万元,所有消防站必配车辆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等达标率均为100%。二是石嘴山市、平罗县、重点镇均编制了消防专项规划,计划于年内开始修编工作;三是编制了《石嘴山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0-2025年)》,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石嘴山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已签订项目采购合同。四是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由市星瀚集团负责对所辖市政消防给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管理,2019年共发现问题10处,均已维修或更换,新建市政消火栓150座,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
三、强化监管执法,抓好风险防范
(一)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一是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和“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由市级领导带队,对重点领域进行了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市、县(区)各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3015家,查治隐患15057项。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对3个县区、工业园区、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等14个市直部门和10个县区部门集中整治暨春节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暗查暗访,集中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5563家次,排查隐患5974项。
(二)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是规范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印发了《石嘴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56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石嘴山市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2019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执法计划》,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00余家次、工贸企业300余家次、重点消防单位200余家。三是印发了《石嘴山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8﹞91号)和《石嘴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部署治理出租汽车非法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交警、路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2019年共查处违法货运车辆113辆(次),处罚超限超载车辆4739辆,劝返车辆6277辆(次),卸载货物2.5万余吨,农村公路共设限高架61处,有效控制了超载车辆运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
(三)持续推进危化品综合治理。一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摸排和“一张图一张表”建设,目前已录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417家,对危险化学品日常流向实现全过程监管。二是紧抓《两个导则》宣贯落实,组织参加“两个导则”解读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和集中培训,建立了企业自查情况台账,园区、企业均按照要求对两个《导则》进行宣贯学习,并按要求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三是配合自治区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组对全市7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指导服务工作,排查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489条,其中重大隐患124条。四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由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风险管控、教育培训等八个方面做出承诺,并在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和企业内部进行公示,目前已公示生产企业89家。五是开展油气长输管线专项整治,摸排穿越厂外公共区域油气长输管道16处,其中高后果区14处,长度21510米,编制了高后果区风险管控方案,共检查整治隐患9处。
(四)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联合商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季节特点,部署推进了春夏、冬春火灾防控,全面落实“一场所一对策”。2019年共检查单位17960家,查治隐患18553处,行政处罚391家,临时查封86处,罚款175.475万元,行政拘留17人,挂牌重大火灾隐患2处,督促整改遗留、新增重大火灾隐患5处。
(五)深入开展建设工程综合治理。以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市政工程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为重点,共检查公路工程40余次、水利工程4处,建筑工程124个、交通工程20余次,共发现隐患300余条。
(六)全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市卫健委联合发改委、民政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石嘴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市、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等主要部门通力协作,推动“五大行动”落实落细。二是扎实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已摸排3个行业、129家用人单位、接害作业人员26376人,2019年职业病危害申报115家,检查用人单位326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46份,罚款4.4万元。三是高质量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人数30619名,收集个案20088例,疑似职业病10例,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63例;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主动监测试点县区惠农区、平罗县共监测接尘工人601例;筛查试点医院主动监测到接尘工人数194例,尘肺样改变人数33例;完成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87家,培训145家企业、22619名劳动者。
四、狠抓宣教培训,推进社会化治理
(一)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制定《石嘴山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等多个方面细化限制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黑名单”信息管理,及时上报26起消防安全领域不良行为。二是印发了《石嘴山市支持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措施任务清单》,从9个方面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激励奖励。三是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投诉重大安全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举报18起,核实9起,兑现消防安全举报奖金450元。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利用《今日早班车》《直播石嘴山》等栏目加大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的刊播频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19年市级新闻媒体累计刊发安全生产方面稿件630篇,制作安全生产类公益广告18条,共计播出1117次。二是刊播《平安119》节目36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20万条;利用“两微一抖”官方宣传平台,发布短视频作品100余条,播放量1300余万次。三是成功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2019年组织1152个企业、3345个班组、8.6万名职工参加市级“安康杯”竞赛活动,命名表彰2018年度优胜企业10个、优秀安全班组10个。四是建设了1个消防科普教育示范场馆(消防救援支队文史馆)、大武口区渌园城市消防主题公园和主题公交车。五是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理念,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91期、21776人,消防公益性培训300余次,受益人群10万余人。
五、事故情况
201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34起,同比下降22.7%;死亡31人,同比下降27.9%,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3
2019年,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大队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积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为我镇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自评如下:
一、概述
祁山镇辖16个村、6个社区,共有木材加工企业21家、加油站5座、烟花爆竹销售点15家(不含城区)、气体经营3家(不含换气点)、服装加工企业104家。道路交通干线主要有: S326线、皖赣铁路、黄祁高速及县乡道。
二、自评情况
(一) 责任落实
1、镇党委、政府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森林防火工作重要部署。多次在班子扩大会议上通报了江苏响水“3.21”、四川木里“3.30”、 贵州水城“7.23”、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等安全事故,镇党委书记强调,要保持高度警惕,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
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此项应得2分。
2、2016年4月20日,镇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镇发〔2016〕21号),对各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我镇还编制了《祁山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及其他同志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书。将应急管理工作绩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在村级目标考核项目中占重要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事故迫究倒查制。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年初镇政府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4家,先进个人4名进行表彰。此项应得2分。
3、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同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项应得2分。
4、党委书记程宏书担任祁山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分别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4次,分析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对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均带头垂范,在春节、十一等重要节点和汛期、清明、防火期等重点时段分别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其他分管领导分别在各自分管行业领城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委办按季度召开全生产专题会议4次,研究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领域经费预算和必要合理支出需求。此项应得2分。
5、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村安全生产安全员制度,镇党委、政府分别与16个村、6个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签订了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镇政府还与8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村(社区)与各自辖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任务。此项应得2分。
6、镇直各部门、村(居)按照属地分级监管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经营单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此项应得2分。
7、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祁山派出所负责人纳入领导组成员,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职责,把消防安全监管列入公安日常工作范畴;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组建镇、村救灾体系,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健全镇、村、社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逐级落实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社区)两级安全网络建设。此项应得2分。
8、按照“提升发展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方法,从源头上开展隐患治理,建立联合安全检查机制,会同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科商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服装行业专项治理,对无证经营依法给予关闭取缔,对于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责令搬离或关停淘汰;对于生产经营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拒不停业、拒不搬离的企业,由供电部门实施断电处理:会同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区办等多个单位联合执法,对凝秀村和先锋村两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调用挖掘机等大型设备3台,拆除面积900余平方米,充分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零容忍”,达到了拆除一处、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会同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中心城区17家瓶装液化气经营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气模娱乐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联合检查组对5家无证经营的气模娱乐场所当即予以取缔。此项应得3分。
9、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督促企业重视安全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企业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配备充足的安全人员。此项应得2分。
10.按照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镇政府办公大楼每一层均配备灭火器,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逐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建立扑火队伍,开展防火宣传,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此项得分2分。
此项得分为22分,自评得分为22分。
(二) 基础建设
11、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做好应急管理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祁安办〔2019〕10号)文件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物资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填报工作,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此项应得2分。
12、制定森林防火、防汛抢险、突发性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实战化应急演练,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应对突发状况的举措。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等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此项应得2分。
13、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此项应得2分。
14、三里街、内河街、北街社区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均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拉动演练。此项应得1分。
15、强化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装备和工作场所。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监管能力。健全镇、村、社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逐级落实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社区)两级安全网络建设。此项应得1分。
16、镇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此项应得2分。
17、相继组织干部职工、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讲座,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对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认真开展“茶季主题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祁山行”、“防灾减灾宣传周” 、“119 消防日”等活动,积极征订安全生产月宣教品,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地、进家庭、进机关等“七进”活动,举办电气火灾、液化气安全使用等各类安全咨询广场活动5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其中与村民签订安全用火用电承诺书6000余份)、居民安全知识手册500余本,在村口、宣传栏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300余条;依托先锋网、“祁门人网”微信公众号、镇村(社区)微信群,推送报道安全信息60余条:开展应急培训演练11次,累计参加人员300人。通过QQ群、微信平台、LED显示屏、广播、巡逻车、悬挂橫幅、张贴海报、印发传单、专题讲堂、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有效普及了安全常识和基本枝能,提离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此项应得9分。
此项得分为20分,自评得分为20分。
(三) 安全预防
18、制定《祁山镇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台帐,漠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做到监管全覆盖。此项应得2分。
19、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铸安”各项活动,部署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认真细致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春节“两会”期间、茶季、五一、夏季高温、建国70周年等5次重要时段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督办制度,落实隐患闭环管理体系,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建立本镇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月建月销”工作制度,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此项应得10分。
20、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要求城区实行专店经营、农村实行专框专柜经营,并全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在醒目位置张贴并悬挂制度牌和警示牌,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及时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全年共开展2次检查,查出隐患30处,全部整改到位。年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开展“爬山虎”专项整治,对全镇范围内的三轮车(爬山虎)等无牌无照农用车开展专项整治,对镇域内78辆三轮车进行了全面登记,上门发放告知单、承诺书和《致全县机动三轮车车主的一封信》,并开展劝导活动,要求在未取得车辆牌证、保险等手续前不得上路行驶。开展服装企业专项治理,前期摸排全镇共104家服装加工企业(含小作坊),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对无证经营依法给予关闭取缔,对于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责令搬离或关停淘汰:对于生产经营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拒不停业、拒不搬离的企业,由供电部门实施断电处理,经整治后,全镇服装行业基本规范。此项应得5分。
21.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燃气液化气、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安全治理活动,保障城乡居民人身安全。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对4月份在碧桂园举办的祁门风情文化美食节加强安全监管。此项应得4分。
22、今年以来,我镇在铁路显著位置制作了4块安全警示牌,强化铁路沿线居民的安全宣传,特别是精神病人、年老体弱者等群体。同时积极与芜湖工务段、上海铁路局对接,将铁路沿线和坞、莲花塘、凤一三处进行了“平改立”,目前三处平改立工程已完成,消除了沿线居民生产生活横跨铁路的安全隐患。此项应得2分。
2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祁山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12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
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志愿者开展夜巡,向辖区内沿街店铺及小区住户发放并宣传冬春用火用电安全温馨提示宣传单页,并对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量。各村每周对痴呆傻及高龄失能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用火用电面对面宣传。12月18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杜区)书记主任召开岁未年初应息管理消防工作会议,镇长程荣春再次强调重点工作,会后镇对干部迅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入户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挨家挨户签订森林防火、家庭用火用电承诺书。此项应得2分。
24、及时制定本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全镇安全生产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村(社区)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对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古建筑群、木竹和服装加工制造企业、危化品燃气经营使用单位等9类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此项应得2分。
25.在森林防火期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巡查,开展防火安全宣传,针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城区14个祭祀地点均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当天还安排2辆宣传车来回巡逻。在防火期护林员均到岗到位。此项应得1分。
此项得分为28分,自评得分为28分。
(四) 安全效果
26、2019年,我镇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此项应得20分。
(五)综合评价
2019年,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县安委办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应急管理局大力支持下,在充分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不断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加强事故的应急教援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有效预防和避免因事故造成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等“七进”活动、安全应急消防知识讲座,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高温季节通过村村通广播向村民循环播放夏季常见意外伤害应急知识,提高村民的应急知识。
四是暑期利用小喇叭喊话形式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进行宣传和蹲点值班值守,减少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是冬季对16个村挨家挨户签订用火用电责任书,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火灾防控,另外要求各村每周对痴呆傻及高龄失能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用火用电面对面宣传。
六是在对服装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积极推动辖区服装行业行业协会的组建,约束行业自律,依法依规开展生产。
七是积极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采用率高。今年我镇共向媒体投送信息60余篇,其中向县政务信息网投送信息6
篇(采纳),向县安委办投送信息41篇。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实现千家万户安全稳定的永恒主题。2020年,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继续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铸安“行动,进一步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贵”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采取有效举措,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切实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坚决扎实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对照《祁门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我镇2019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评为100分。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4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池安〔2019〕8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池安办〔2019〕130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池安办〔2019〕133号)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报如下:
今年以来,石台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强力推进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控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一、责任落实(24分)
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精神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四川木里“3.30”、贵州水城“7.23”、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等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各乡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精神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四川木里“3.30”、贵州水城“7.23”、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等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石秘〔2018〕33号),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做出总体部署,结合本级机构改革和上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有序推进。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石台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石办秘〔2019〕53号),明确了全县各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下一步将督促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到人。县政府负责人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国家、省、市消防工作视频会议等方式,学习认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召开会议,会同各部门组织培训等方式宣传消防执法改革的各项举措。县级已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调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政委由县委书记担任,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县发改委年终向县人大会议进行执行情况报告,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提出工作要求。编制了《石台县“十三五”森林防火规划》,并抓好规划落实。各乡镇政府根据属地管理职责,分别将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我县建立健全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组织体系,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发文公布了各乡镇、景区管理中心、9个重点区域的责任人名单;县森防办职责已移交县应急管理局。加强森林防火县乡、部门间工作配合,通过召开会议、开展演练等方式建立部门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将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划拨至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消防救援大队、林业部门,县财政局抓好预算经费的审核拨付,各责任单位做好资金的投入使用实施。以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格管控一般事故为目标,强化全县安全生产监管,2019年发生建筑施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伤1人,该起事故市安委办实施了挂牌督办,县安委会按时报送事故调查情况,并报请市安委办销号;现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人涉及党纪责任的由县纪委监委立案追究1人,立案1人;全年石台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对2018年底发生、2019年初调查终结的1起生产安全事故,将根据工作安排启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结合县级机构改革,县委办公室印发县直各部门三定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目前,我县有3个景区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性质,均由机构三定方案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各中心均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各中心均下属有旅发公司,常态化开展安全管理。县政府年初印发政府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将乡村道路铺设维护、安全生产防护工程、校舍安全维护、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地灾防治等项目纳入实施并跟踪项目进展;县科技部门稳步推进科技项目实施,提升企业科技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县公安机关及乡镇派出所常态化履行消防工作责任,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县国资委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县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人社部门对企业新录用人员上岗前技能培训进行审核;县文旅部门组织行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县住建部门印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会同仁里镇政府、消防等单位强化小区电动车专项整治。我县以生态立县,旅游业作为首位产业,无化工产业,因此在各类规划中无危险化学品规划。乡镇政府明确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机构并落实人员责任,明确了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一般由乡镇安监办承担,但人员为兼职,消防由一般公安派出所承担检查职责;能够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落实了镇村级人员职责。县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文旅、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制定了执法计划或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执法监管。县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住建部门将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县行政执法局。
本项自查得分21分。
二、基础建设(22分)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部署,先后两次制发文件,编制注册登录填报流程,并在县安全监管QQ群、县乡应急管理微信群不间断指导各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物资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填报工作。石台县因人口少且分散,经济基础薄,应急救援主要依靠县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另有县人武部及各乡镇的民兵队伍,必要时可以抽调矿山等高危企业的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及设施设备参与救援;县政府办印发了《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对旅游领域事故应急救援补偿作出规定;对县级物资储备库进行立项批复,启动了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就冬春火灾防控召开了消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管县长参会并讲话,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县应急、公安、消防联合开展了应急处突救援保障演练;县交通运输、应急、消防等部门在县汽车客运站开展了客运车辆失火紧急处置及消防专项演练;县文旅、科技经信(商务)部门分别联合县消防对行业领域监管单位开展培训并组织消防专项演练。印发《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按计划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人武部、各乡镇的民兵排,必要时可抽调各相关企业的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发动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参与救援。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监管职责督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明确了兼职救援人员,配备了救援物资。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队员推介1人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考试,同时积极开展消防员招录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按要求建立了微型消防站。石台县目前无相关企业申报重大危险源,县应急局每年按市应急局要求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风险分级评定;县林业局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求实施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采购;县财政局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县规划部门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规划、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县财政局审核拨付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障消防、林业(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保障各自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使用;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人员目前由化工类毕业专业人员从事。深化学习人社部等四部门《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执法检查及工作巡查中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作为一项重点,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推进县消防救援大队战勤保障建设任务,县消防救援大队不断强化队员作战能力锤炼,指导帮助设置微型消防站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县直部门及国有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使用检查,定期巡检,对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处理。组织实施市政消防栓普查,对存在的问题给出建议;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消防车辆及抢险救援装备台账,并按年度计划进行配置完善。县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深入推进矿山、火灾防控、消防救援先进技术装备使用,指导督促全县矿山企业全部淘汰不太除尘设施的穿孔设备,配备自行履带式带除尘设施的穿孔设备,指导火灾高危行业配置火灾防控及自救装备。县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县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落实了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其他行业监管部门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事故、灾害信息,未有被应急管理厅通报的情况。县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统计直报制度,全年执法情况均录入直报系统。全县范围内无注册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县消防部门对消防服务机构在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登记核查。持续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监督指导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社会培训、政府考核、培考分离、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负责人培训班2期,培训315人。
本项自查得分21分。
三、安全预防(24分)
加强安全文化、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日”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推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原国家安监总局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台账。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对县信访办移交及个人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核查答复,同时大力宣传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县直相关部门及时将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县安委会(安委办)部署开展全县“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督促各乡镇、景区管理中心、县直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县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分别对城镇燃气、液化气、成品油、旅游场所和游乐设施实施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印发石台县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全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小水泥等企业均已关闭退出。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打非”工作,全年未发生2起及以上无证照生产经营、未批先建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事故。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道路交通“两客一危”、建筑施工(隧道施工)、水库大坝等安全治理,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县安委办对公交车行驶安全及桥梁防护制发文件进行工作部署,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住建、水利部门深化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车辆及驾驶人员、建筑施工、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及时处置发现各类的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应急部门持续开展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台账,督促指导企业整改隐患。水上交通我县不涉及,民爆物品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我县已无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在渔业、农业机械、电力、特种设备、防雷安全上均开展了专项整治。县消防大队对全县消防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对全县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火灾防控工作给出工作建议书。县消安委办部署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消防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教体、卫计等行业部门积极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部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幼儿园、文物建筑等11类场所分类开展排查,相关行业部门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基础台账,同时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 贯彻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市安委办季度挂牌督办的隐患,按期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材料。对县本级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严格督办隐患闭环管理。对一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完成整改并提请销号。严格落实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县防火办安排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防火期护林员、瞭望员均能到岗到位。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项自查得分23分。
四、事故防范(30分)
2019年,全县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良好,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本项自查得分30分。
五、加分与减分项
本项无。
六、一票否决项
本项无。
自查自评合计得分:95分。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5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018年以来,杨和镇在县安监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杨和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全镇各村、各企业单位和镇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杨和镇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自查自评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方面
杨和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各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了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杨和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策略,制定印发了《杨和镇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杨和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杨和镇关于清理整治群租房安全隐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村、各相关部门、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构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书记、副镇长、派出所所长等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员,杨和镇由综治中心建立消防专职队,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主要工作,并建立健全了镇、村、队“三级”“五层”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年初,杨和镇制定印发了《杨和镇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持续加强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镇政府与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积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考核标准。2018年杨和镇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各村(社区)、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深入到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加油加气站、企业共开展消防安全排查8次,查出安全隐患3条,责令整改单位4家,消防设备不全的单位要求尽快购置齐备。制定印发了《杨和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张贴宣传海报220余张,协调供电部门安装自行车棚充电装置3个小区,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居民小区内及楼道内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充电。同时,要求各村委会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力度,深入到全村“五类”(老、弱、病、残、孕)的人员家庭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对农户家中用灶、用电等不安全规范的行为予以了现场指导纠正,以确保各类安全。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为确保重要节假日期间杨和镇道路交通安全,制定印发了《杨和镇2018“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节日期间杨和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等单位共出动人数50人次,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3次,共发放宣传手册350余份,交通安全宣传单400余份,印制安全宣传横幅、标语30余条,张贴安全警示50余条。
12月13日召开冬、春季消防安全培训,要求各村村干部干要加强消防宣传、巡查,要广泛宣传防火工作。消防人员详细讲解了日常消防检查、火灾疏散逃生基本常识、火灾应急预防知识、消防器材正确选择和使用方法以及如何组织人员疏散、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知识,并解答了大家提出的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此次培训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利用发放宣册、标语、悬挂横幅、微信等多种平台形式,大力宣传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在节假日期间,对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再次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促进杨和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落实值班、强化节日期间等应急值守工作
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值班期间加强巡防,严查秸秆焚烧,为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各村各部门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保障电话等通信设备线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到岗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五、取得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大大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消防知识的普及,杨和镇各单位和各村群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杨和镇安全管理的能力有所提高。
(二)安全生产事故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杨和镇采取了有效防范措施,在2018年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2018年以来,杨和镇全面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和领导,加强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严格按照杨和镇实施方案进行,各村、中心(室)采取分片包干、跟踪问效,建立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各村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杨和镇安全形势良好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更加以认真和负责任的态度继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消防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6
市消防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0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消防安全工作自查自评和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在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我局认真履行部门管理监督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在行业领域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加强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旅游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努力推进我市旅游行业安全运行,树立银川旅游“安全、文明、有序、便利”新形象。全年,针对我市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行业特点,结合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物消防治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今年,全年累计检查涉旅企业313家,其中景区118家,星级饭店96家,旅行社95家,滑雪场4家。行政处罚7家,罚款17万元。 处理旅游投诉案件183起,其中处理“12345”投诉案件101起,处理“12301”投诉案件82件,诉讼赔偿12.9万元,下达检查记录287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0家,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毕。期间,与市政府、各县(市)区旅游部门、4A级以上景区、4星级旅游饭店、出境社分别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消防承诺书,畅通了安全生产应急值守电话,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旅游企业开展应急安全消防培训和演练达24次,有效强化了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了2018年我市旅游行业未发生火灾事故,抗御火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自评结果:对照《2018年度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我局在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签订了消防责任书和消防承诺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培训演练等工作。考核项目“共同部分”自评得分59分,其中“消防安全责任”考核项目得19分(扣1分,主要是年度考核工作还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考核项目得25分、“消防宣传教育”考核项目得15分。
二、主要工作
(一)以落实部门责任为目标,立足工作重点,统筹做好全年消防工作安排。2018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我局积极按照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统筹部署全年消防安全工作,与市政府、各县(市)区旅游部门分别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2018年旅游安全目标责任书,印发了《银川市旅游行业2018年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银川市旅游行业2018年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实施方案》,确保了全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进行。同时,于4月4日召开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消防)生产工作会议,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统筹部署旅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使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以落实企业责任为重点,立足自查自纠,全面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先后要求旅游企业开展自查,重点对星级饭店,景区,旅行社进行重点检查,要求企业对照自查表中涉及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主体责任、安全应急预案、设备维护、安全警示、安全通道畅通、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实施配备、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演练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特别是在春节、全国“两会”、汛期、“十一”国庆节、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等重点时段,要求企业认真对照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企业各个部位、重点隐患风险点进行了检查,积极预防企业火灾事故发生。
(三)以落实工作任务为抓手,立足执法检查,切实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银川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这一科学发展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朵永毅为组长,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银川市2018年旅游行业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工作方案》,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集中以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实施建设、消防宣传为主要检查内容,以重点企业、重点场所为检查对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春夏季以来,检查旅游企业64家,体育场馆3家,对5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重点对旅游集聚场所、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经营管理和旅游车辆使用、景区内游览设施、交通工具、水上娱乐及旅游餐饮场所进行了督导检查,严格要求旅游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控、消防应急措施、加强消防设备配备、畅通消防通道等,努力营造我市良好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环境。
(四)以落实培训演练为基础,立足宣传教育,全力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今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结束后后,全市各旅游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消防目标责任书,严格对照《银川市旅游行业2018年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银川市旅游行业2018年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用火、用电、用气等部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加强消防演练。一是做好景区重大节庆活动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在端午节、开斋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及十九大会议期间,各景区加强景区周边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强化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方法,合理规划疏散区域,防止因人员拥堵造成旅游安全事故。二是做好星级饭店节假日、活动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主要对灭火器、消防栓、应急通道等消防设施设备使用进行培训。三是以东线沿河、沿湖水域汛期消防安全防范及西线林草地带景区火灾防控为主,组织汛期、森林火灾等专题培训,特别是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岩画、西夏陵、鸣翠湖、森淼生态园等以林草区为重点的消防单位,积极做好林草区火灾隐患排查,组织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人员疏散、灭火救火、自救互救培训,及时预防火灾发生。在培训演练中,各旅游企业结合消防培训任务和自身特点,突出培训演练重点,有效的提升了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五)以落实问题整改为关键,立足隐患治理,深入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整改。针对工作中检查发现我市旅游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的正常开展。在“行动”中,及时结合行业特点和季节特点进行有针对进行栓查活动,组织企业建立日常安全检查项目清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并积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开展销号处理,工作中重点对檀溪谷景区、森淼生态园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要求责令改正,并及时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多方采取措施,开展部门联动,加强行业消防监管,有效的预防了各类消防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一是抓好旅游企业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消防管理基础台账制度;二是不断加强旅游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特别是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培训要覆盖全部景区;三是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不断强化旅游企业消防监控管理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报告。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自评报告7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
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和《关于
做好国务院安委会 2018 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应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18 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
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就涉及我厅考核事项,进行了自查自评,
并积极提供了相关支撑材料和重要事项说明。现将自查自评情况
- 2 -
报告如下。
一、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018 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
策部署,我厅积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
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特别是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工作,取得了实效。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
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
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
和消防工作的政策规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相继印发《关
于认真学习宣贯<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
则>的通知》,以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第历次全体会
议精神的通知等,组织干部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不
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自治区党
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
则》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整体
工作中,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并将安全生产列为考核工业园区
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业园区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等
建设。三是厅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
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领导重
- 3 -
要批示指示精神等,研究分析工业领域特别是监管行业安全生产
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
生产工作制度,相继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
员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安
全生产责任分工,切实发挥厅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工
业领域特别是民爆等监管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工作的
组织领导。二是年初制定 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将安全生产
和消防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到各有关处室,并纳入
考核范围,年底进行考核,激励各处室和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三是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厅领导、各处
室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
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注
意掌握分析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
康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研究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 2018 年工作要点>责任分
工方案》《2018 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等重
要文件,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坚持
问题导向,对监管的民爆行业、地方综合利用电厂,以及管理的
铁路道口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排查治理,持续
- 4 -
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建立了自治区、市、
县(区)三级工信部门联动监管民爆行业的机制,通过“定目标
任务、定责任措施、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的责任制,形成
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处室
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修订完善了全区民爆行业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三是根据中
铁兰州局重新修订的《铁路道口管理办法》,对监护道口规章制度
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严格了日常管理和节假日 24 小时值班
值守等重要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铁路道口安全管理。
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开展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方案》《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安全”安全
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等,在工业领域特别是监管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各
专项整治行动,也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道路
交通安全治理、电动自行车治理等工作。
(一)民爆行业专项整治情况。
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的同时,今年 4 次会同各市、县(区)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通过查阅资
料、现场检查、调取监控视频录像等形式,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制落实、设备运行、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设施、防雷防
静电设施等 9 个方面,对全区 4 家民爆生产企业、10 家销售企业
- 5 -
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全区民爆行业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各企业安全措施到位,能够积极整改历次安全
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通过几次全面监督检查,共发现
一般性问题和隐患 51 个,未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和风险。针对每次
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均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并提出整
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截止目前,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2018 年 2 月被工信部安全生产司评为“打非治违”先进集体。
(二)自备电厂专项整治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百日安
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了自备电厂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任务和工作要求。8 月 6 日至 10 日,会同市、县工信局组织专家
对区内 20 家综合利用自备电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自备电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安全教育与特种作业持
证上岗、设备检修巡查防护措施等情况。经检查,各自备电厂对
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高、投入大,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较高,安全生产管理较为规范。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如
个别企业无汛期高温作业应急措施、关键岗位无带班值守制度等,
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
(三)铁路道口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道口安全管理力度,增加管辖内监护道口的
日常巡查频次,每周组织工作人员夜间不定期检查 7 次,要求监
- 6 -
护员严格执行道口“十不准”规定。对监护道口设施设备进行自
查自检和维护,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准备,保障道口设施设备安全
平稳运行。二是针对检查发现的银川市、石嘴山市和宁东铁路等
19 处道口,以及酒钢集团石嘴山钢铁公司负责管理的中央大道电
厂道口铺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和隐患,督促这 4 家责任单位全部进
行了维修和整改,并要求两市工信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
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三是会同道口办对管辖的 5 处重点监护道口
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检查节日期间 24 小时值班值班值守制度
落实情况,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管辖内监护道口巡查情况等。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管辖的铁路道口办及各道口能够认真落
实安全责任,确保了铁路道口安全畅通。另外,积极推进铁路道
口“平改立”工作有进展,从 2017 年至 2018 年底,共改造铁路
道口 78 处,建设平交道口 1 处、拆除平交道口 2 处、平交道口改
立交 2 处。
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我厅牵头负责的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每年先印发通知向
各地征集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如 2018 年印发《关于开
展 2018 年自治区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征集的通
知》,要求各地工信部门组织申报拟淘汰项目。根据各地申报情况,
我厅组织有关部门实地调研核实,确定项目真实性后,列入年度
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2018 年相继印发《关于下达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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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任务的通知》《关于下达 2018 年自治区
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通知》《关于下达 2018 年自
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第二批)的通知》。淘汰落后
任务下达后由各地政府督促实施,年底前完成任务,并由我厅组
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后,向社会公告。2018 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
作相继印发《关于 2018 年自治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
能项目的公告(2019.01.30)》、《关于 2018 年自治区工业行业利用
综合标准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项目的公告(2019.01.29)》,于
2019 年 2 月对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关于
自治区 2018 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
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我厅牵头起动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
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积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
《关于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前期工
作的通知》,明确了搬迁改造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各
级政府,特别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原安监局)、生态环境厅(原
环保厅)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进行摸底排查,并按时提供监管职责范围内需要搬迁改造的企
业名单。经这两个牵头厅局认真摸排了解,没有发现需要搬迁改
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此,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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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2 日将工作情况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城
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情况的函》,函告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并在函中
明确提出,今后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环
境保护要求,坚决杜绝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着力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稳定、环境友好发展。
2018 年以来,我厅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有
关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
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前期工作的通知》分工要求,严格执行危险
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等规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
动,依然没有发现符合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此,2018
年没有提供需要搬迁改造的企业名单,也就没有搬迁改造的生产
企业。
(三)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消防工作情况。
根据《全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的 2018 年工作
任务目标,我厅相继印发《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深
入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在厅党组安全生产
工作专题会上,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多次强调安
排督促。要求五市工信局和委内有关处室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治理
工作,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一是督促指导电工电器生
产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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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生产符合标准的电工电气产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二是督促监管的民爆企业和自备电厂认真落实电气火灾
防范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电气线路维护保养、电
器使用、电气检测、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实现电气安全管理
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中,严格落实电工电器使用相关规定,采用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
电工电器产品,落实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四是制定了
《工业行业领域电气火灾防控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和本行业实
际,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并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管控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
知》,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我厅列为全区电动自行车综合
治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审批、生产等环节。
我厅积极按照分工要求,调查摸底。经了解,我区范围内仅有 3
家电动自行车生产、组装企业。分别是:位于银川金凤集中工业
区的宁夏艾力特车业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底停产;位于灵武
市灵的武凯美特电动车业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全部停产;位
于固原市原州区的固原邦德电动车公司,主要以订单的形式组装
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不生产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全区现无电
动自行车(二轮、三轮)生产、组装企业。因此,我厅没有治理
任务。今后,我厅将督促已有或新上电动车生产、组装项目的企
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同时,
积极配合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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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和“七进”活动情况。
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全区“安
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2018 年 6 月 16 日,全国第十
七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精心制作了以“生命至上,安
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展板,印制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手
册》《铁路法》《道口安全知识宣传册》等图文资料,在银川市光
明广场,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为广大群众现场进行工业领域和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当日,各地工信局和各民
爆行业等重点企业也组织了相关活动。11 月 9 日,各地工信局及
各民爆行业等重点企业采取不同形式,组织了 2018 年“119 消防
宣传日”活动。结合全区工信系统实际,制定了《全区工信系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对各地工信局、各处
室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8 年,我厅专门召开两次会议,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和消
防工作进行部署,并邀请国家民爆行业协会领导、专家和自治区
消防总队专家,对全区民爆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了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技能等专项培训。铁路道口办根据
“七进”活动方案要求,有计划的组织多次安全培训,并在宁夏
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每天 8 次滚动播放铁路道口安全提示,与
《小龙人学习报》联合每期对小学生进行铁路道口安全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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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在《宁夏财经网》进行铁路道口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各
民爆行业企业和铁路道口等重点领域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标
语和标示。
另外,我厅结合实际,相继研究制定了《全区工业和信息化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挂牌督办制度》《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重
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
作实施方案》等,印发各市、县(区)工信局和各行业管理处室,
要求结合本地和本行业实际,在监管的民爆行业等重点领域企业,
积极推行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及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制度、安全总监制度、红黑名单制度和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分
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