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2016年,我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省政府食安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要求,不断加强“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程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打造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行业现状
食用农产品环节:全州共有农产品生产基地76个,其中蔬菜种植8个、畜禽养殖厂68个;农贸市场29个,种子经营户60个,兽药经营户30个,长期从事畜产品经营户43个,农药经营店74个、化肥经营店37个、饲料经营店30个。
食品生产环节:全州有在册33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4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涉及九类食品品种。全州据不完全统计,有纳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465家,全州食品生产监管对象共有498户。
食品流通环节:全州共有食品流通经营户(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超市)4914户,其中乳制品经营户为3353户,其他食品经营户为1561户。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8户,其中专卖18户。共有农贸市场37个。
食品餐饮环节:全州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2697家,其中大型餐馆8家,中型餐馆140家,小型餐馆1072家,快餐店18家,小吃店1067家,饮品店149家,企事业、机关食堂43个,学校食堂等其他食堂共计200个。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2255户。全州共有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监督部门对其建立了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建档率为100%。
供水环节:全州共有272户供水单位,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4户;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27户;二次供水单位65户(其中学校二次供水单位24户);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176户。
(二)药品行业现状
全州有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企业165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3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5家。各类医疗机构109家,村卫生室265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9家,其中批发企业4家,隐形眼镜店6家,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159家;医疗机构109家,村卫生室265个,2个美沙酮治疗点。有化妆品经营单位204户,其中专卖45户。
(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现状
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核定编制309名,其中州局机关38名,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4名,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47名。公务员编制217名,事业编制75名(包括自控编制33名),工勤编制17名,目前到位275名,其中公务员196名,事业编制57名,工勤编制22名。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1.及时召开会议。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16年3月3日召开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州委州政府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充分彰显了**州委、州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治任务得到进一步落实。12月2日召开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保障我州食品安全的工作思路。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州、县、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州、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监管体制
1. 各县已挂牌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3县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政综合执法部门“四合一”,州府所在地**县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三合一”。各县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和“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职责,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乡村监管的“网底”进一步筑牢。各县普遍将乡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为副科级机构,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全州29个乡镇中,许多乡镇已挂牌设立市场监管所,配备了人员、房屋和办公设备,目前仅剩7个乡镇未挂牌设立监管所。村级层面,全州26个乡镇270个行政村,共聘请283名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的“网底”进一步筑牢。除**县外,**县、**县、**县将乡村信息员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
(三)充实强化,规范完善工作机制
1.调整充实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我州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增加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成员和职责的通知》(云食安委发〔2016〕6号),调整充实**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增加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为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增加到28个。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变化,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2.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立足于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形势分析、信息报告发布、宣传教育培训、举报投诉处理、联合执法、黑名单管理、督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专家委员会、工作绩效评估考核等制度,制订下发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发文办理流程及职责分工,有效规范了工作运转程序。
3.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及时制定了《**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并以政府办文件怒政办发〔2016〕52号印发。按照《**州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实施方案》,在**、**、**、**4县全面开展试点。同时充分发挥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联合执法、督查考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出问题,牵头抓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强化执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州集中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添加剂、农业投入品、食盐质量安全、农村食品、餐饮具等6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对“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认真开展问题疫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
(九)全面覆盖,切实做好食品药品抽检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州完成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7538个样品,合格率为99.66%;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例行抽检4批次112个样品,合格率100%;监督抽查2批次60个样品,合格率100%。专项畜产品监督抽查320个样;分别在**、**县配合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开展马铃薯农残检测2批次共24个样品。动物检疫方面,全州动物定点屠宰场4家,临时屠宰28家,共检疫畜禽44.3827万头(只、羽),其中生猪10.7562万头、牛羊0.4569万、禽33.6264443万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58.1405万头(只、羽),其中生猪11.362万头、牛2.8623万头、羊3.0532万只、禽40.86265万羽。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16年下达我州食品安全国家级监督抽检任务293批次,任务品种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等20大类。经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送省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293批次的抽检任务已全面完成,共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下达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0批次。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等18大类。由各县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环节组织实施,共完成省抽任务201批次,其中实验室检验检测1批次不合格,为**送检糕点,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超标,不合格率0.497%。共抽检食用农产品960批次,全部完成实验室检验检测。收到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寄来的5批次保健食品,已完成检验,全部合格。
3.食品风险监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包括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10大类116件,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8大类182件。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6类共计95件460项。卫生疾控部门共完成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393件,其中国家任务食源性致病菌检测8类产品共182件,未检出致病菌;国家任务化学性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检测10类产品共116件,抽检的5件儿童食品类薯片、虾条(虾片)中3件含铝食品添加剂超过国家限值,其余产品无超标;省级任务食源性致病菌检测3类产品共55件,未检出致病菌;省级任务化学性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检测3类产品共40件,无超标样品。生活饮用水监测方面,全州共完成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34项412份水样检测,其中城区饮用水:检测148份,合格51份,不合格97份,合格率34.50%;乡镇饮用水:检测264份水样、合格124份,不合格140份,合格率46.97%。检测结果已经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监测。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507批,其中1批次不合格。完成3批次化妆品抽检,委托云南同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样品合格。补充完成了2015年度300批次药品快检任务。完成了医疗器械抽验国抽2批,省抽16批。ADR监测共收集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40份,其中,新的一般的60份,严重的报告8份,一般的72份,全年零死亡报告;收集可疑医疗器械报表15份,收到两家美沙酮门诊上报药物滥用调查表共3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8份,为一般报告,已经录入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十)加强检查,全力保障节日安全
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在全州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和旅游景区餐饮店进行风险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事前预先介入,事中驻点监督的方式,顺利完成了“两会”、高考、汪洋副总理视察**等重大社会活动保障任务。出动执法人员263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堂等5683户次,查获各类不合格食品576公斤(不合格的畜禽肉及肉制品130公斤),进行行政处罚3起。
(十一)强化宣教,努力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全州共培训餐饮从业人员2621人,考试合格2621人,通过率100%。**县于3月28日至4月1日,采取分期、分片、集中培训方式,在各乡镇培训食品从业人员384人次。**县于5月13日在**会堂开展大规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并签订了责任书。**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班,培训农、畜产品从业人员269人。**县与昆明理工大学质量发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了每期5天的2期培训班,共57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工商管理业务知识轮流培训。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咨询台、电视、板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全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布置展板2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00余份,发放围裙宣传品200余条,接受饮食用药咨询300余人次。三是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州政府食安办于6月13日举办了宣传周启动仪式,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州级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体职工、州级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参加,时任州政府副秘书长胡学花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6月13日一6月27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10个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动员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力度。**广播电视台推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以公告形式、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共报道食品药品安全主题报道和新闻23条,公告9条,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及解读专栏播出2期。**报社整合各类媒体资源,集中做好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其中,**大峡谷网刊登31条,《**报》刊登59条,爱在**微信公众号刊登36条,**大峡谷微信公众号刊登10条。全州在“三下乡”活动、《农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连环画系列故事》(傈僳语与汉语),农民宣讲团等宣讲和演出中,都将食品安全常识融入宣讲、小品、快板中,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三、自查评分情况
州食安办对照《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指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州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自查评分为100分,加分3分,合计总分为103分。
具体自查项目及评分情况如下:
第一项组织协调赋分20分,自查评分20分。我州在201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食品药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明确要求,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度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并专门文件部署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并组强实施。
第二项保障措施赋分10分,自查评分10分。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及重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第三项建立完善制度,提升监管水平赋分15分,自查评分15分。一是建立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 品的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制度;二是建立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诚信体系等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并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三是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项深化治理整顿赋分20分,自查评分得分20分。2016年开展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第五项完善应急体系赋分15分,自查评分得15分。2016年制定和完善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组建相应的食经品安全应急队伍配备专业的应急 装备,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四级应急演练。
第六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赋分20分,自查评分得20分。一是按时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二是开展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三是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四是推行食品、药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五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六是监督、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GSP等质量管理规范;七是推行新修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第七项创新工作为加分项,自查评分得3分。2016年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受到省部级通报表扬1次、受到厅局级通报表扬、奖励4次。(文件号:云办通[2015]53号、云教保[2016]11号、云食药监人[2017]12号、怒办通[2017]3号、怒委[2016]170号)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州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力量薄弱。频繁调整的机构改革,“三合一”、“四合一”的职能叠加,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流失严重,造成专业监管力量被“稀释”,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监管所组建进展缓慢,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设备装备不到位,食品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不能及时打通,导致“网底”不牢,广大农村存在监管盲区。
(二)执法保障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工作经费匮乏,执法装备差,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针对食用农产品、肉食品、上市食品、假劣药品器械的检测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业务需要。
(三)产业基础薄弱。食品产业发展滞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在食品行业的占比偏高, “小、散、乱、差”的问题突出。无证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小作坊难以监管;乡镇无定点屠宰,农村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
(四)主体意识薄弱。部分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诚信体系尚未从根本上建立。广大农村群众不具备识假辩假能力,加之地处边疆民族地区,输入型安全隐患和少数民族饮食传统隐患同时存在。
五、2017年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督促各县加快乡镇监管所挂牌并入轨运行,做到“四有两责”,在村级配备兼职协管员,真正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短腿”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实行全员执法,综合执法。
(二)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食安办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三)继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抓住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加工小作坊、教堂等聚餐场所这些高风险点,针对性地对全州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从投诉举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方面发现违法线索,扩大案源,深挖细追,严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四)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五)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重点宣传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宣传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努力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六)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按照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原则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建设一支事故应急快速处置队伍,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七)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动建立协调一致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系统,完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信用档案,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六、对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建议
(一)建议及早安排部署,把食品、药品安全两个工作目标责任进行整合,早签订,同部署,同考核。
(二)要统一考核口径,把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与考核评分标准相统一,利于开展工作,避免造成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