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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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篇一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害怕,而是卖血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血人告诉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一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 篇二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_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_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 篇三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四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化革命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800字 篇五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很早的时候就听说过,心底便存下一份好奇,最近终于买回来一睹究竟。
书的内容并不深奥,使用大量的口语对话,语言简洁质朴,读来比较轻松。主人公许三观是一名普通的丝厂工人,一生艰难困苦,每每遇上难关就靠卖血渡过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我似乎也能感受到他那种沉郁的无奈和悲凉,被他善良、知足、乐观、顽强的意志深深感动。捧书在手,初读一遍,意犹未尽,再读一遍,细细体味,三遍读时,边翻边写。在此只选卖血一事,管中窥豹。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二次血,每次四百毫升(最后一次没有卖成),从二十出头直到年过六十,持续了40年。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二十多岁时,他回到村里,听四叔说,这地方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和在地里干半年活挣得一样多。四叔还说,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于是,许三观便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一起,到县城的医院卖了两碗血(四百毫升)。阿方和根龙教着许三观,卖血前要喝水,一连得喝上十多碗,直喝到肚子又涨又疼牙根一阵阵发酸,为的是让身上的血变多点。卖血后要去馆子吃顿好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这样才踏实。这次卖血后,许三观没有头晕不适,只是感觉少了些力气。他用卖血的钱办了件大事情,娶了媳妇许玉兰。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许一乐。十年过去,他发现养了九年的大儿子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住院,因为没钱偿付医药费,三十多岁的许三观想到了卖血挣钱。卖血后他在馆子里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这才想起卖血前忘了喝水,只懊悔他卖的两碗血的浓度抵得上三碗血。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林芬芳。又过了一年,许三观看望摔断腿的初恋林芬芳时与她出轨,他想到买些肉骨头和黄豆报答林芬芳,就再次来到医院卖血。这次,他卖血前先喝了九杯水,卖血后也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全家人。自然灾害降临,没了粮食,一家人连着喝了五十七天的稀玉米粥。已经饿到满面灰色的许三观,想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又一次去卖血。这一次馆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阳春面,他卖完血空着肚子回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眼前一阵阵发黑,只能靠睡觉来补。当天晚上,全家人就像过年一样,穿戴整齐去吃了一顿面条。
又过了好几年,年近五十的许三观为了一乐第五次卖血。二十多岁的一乐正在农村插队,有一次回家后,许三观发现他竟然变得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憔悴不堪,便在送他回乡的时候,又一次到医院卖了血,把挣到的钱交给一乐补身体。
还不到一个月,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是为了二乐。二乐插队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能招待得好点,许三观又来到医院。医院的人告诉他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才能再卖血。这时根龙正好也来卖血,根龙为他说情,他才卖成了血。根龙和许三观一起去吃炒猪肝,喝黄酒,他说阿方的身体败掉了,因为有一次喝水太多把膀胱撑破,阿方以后再不能卖血了。正说话时,根龙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许三观回家后,心里一阵阵发虚,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下午。傍晚,二乐的队长来家里吃饭,许三观陪着他喝了许多的酒,非常难受。第二天,浑身酸疼,头痛欲裂的他去医院看根龙,才知道根龙已经死了,他忍不住哭了。
又过了一个月,一乐病得奄奄一息,被送到上海去治病。为了筹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五次去卖血。一开始,县城医院的人知道他一个月前刚卖过血便拒绝了他,有人告诉他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寒冷的冬天里,许三观乘坐轮船,打算在县城到上海沿途的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一路卖血到上海。他先在林浦的河里喝了很多刺骨的冷水,再到医院卖了血,穿着棉衣的身体还是冷得直哆嗦。三天以后,他到百里又卖了一次血,刚出门就倒在了街上不省人事,被好心人送到旅馆盖了四床被子还是瑟瑟发抖。四天以后,面黄肌瘦、四肢无力的许三观来到松林的医院卖血,直接被拒绝了。他坐到太阳底下晒了两个小时,直到把脸晒得黑红,终于如愿卖了四百毫升血。可是刚一起身,他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输给了他,还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他的血压才升上来了。看到两次卖血挣的钱,一次就付出去了,许三观找到医生,非要把别人的三百毫升血给还回去,惹得医生说他有神经病,旁边的人哈哈大笑。接下来的几天,许三观为了省钱,搭上了一对年轻兄弟来喜和来顺的送货船继续往上海走。到了黄店,他说动兄弟俩和他一起去卖血,并教给他们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兄弟俩高兴地说以后不摇船了,摇船太苦太累,他们要去卖血挣钱。许三观劝告他们卖一次血要歇上三个月,不能常去,还说他们的血很浓,一碗血能顶自己的两碗血。于是,五天以后,他们三人来到了七里堡的医院,由于都是O型血,来喜便卖了一碗血(二百毫升)给医院,许三观又把来喜卖的那碗血买来输上了。这次卖血前来喜没有喝水,卖血后也舍不得吃炒猪肝、喝黄酒。赶到长宁,许三观又一次卖了四百毫升血,坐车到了上海。一乐终于救下了!
又过了十一年,年过六十的许三观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三个儿子都有了工作,并娶妻生子。他再也不缺钱花了,身体也很好。有一天,他路过饭店时,闻到了炒猪肝的气息,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因此,他决定去医院卖血,这回,他要第一次为自己卖血。可是,医院的人嫌他太老,不要他的血。许三观想到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可今天,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家里再有灾祸可怎么办呢?顿时,许三观泪如雨下,他在街上一圈又一圈地走着、哭着。许玉兰和三个儿子都赶过来了,问清缘由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馆子里,一连要了三盘炒猪肝、三份黄酒。许三观笑着吃着,说这辈子就今天吃的最好。
许三观卖血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1995年出版。那年,河南卖血村成艾滋病村的事件震惊全国,那年,我开始上班。正逢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采供血行业,每个地市都成立了独立的血站,专门负责管理血源,统一采供血。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无偿献血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有偿卖血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我和许三观有一点经历比较相似,都是从二十出头开始献血,献血量也都是四千多毫升,区别是他坚持了四十年,我才坚持了二十年,他生活在卖血时代,我赶上了献血时代。从卖血到献血,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动机不同。虽然卖血和献血的存在都是因为救治病人的需要,基于血液不可替代却可以再生的特点,但两者的出发点明显不同。许三观卖血首先是想要挣得那份钱,这点从他每次有难处需要用钱时才去卖血,平日无事从不卖血便可看出。而无偿献血没有任何报酬,也并非生活所迫,纯粹是为了挽救生命,发自于献血者的自愿,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行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
其次,认识不同。许三观的四叔曾说过,人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你不去打水,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也还是那么多。话虽如此,但毕竟在那个年代,卖血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会被周围的人看成是要丢命的冒险行为,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拿生命去换一份血钱。如今,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到血液新陈代谢的生理知识,知道了血细胞生成、衰亡的自然规律,每年全国都有上千万的人们勇敢地伸出臂膀,捐献热血,感受献血给自己身心带来的愉快体验,以能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贡献力量而自豪。无偿献血者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最后,效果不同。这一点可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病人输血疗效不同。许三观时代,每次卖血前要喝十多碗水,为的是让血变多,至于血变多后也会变稀,病人输上的效果会打折扣,他们并不关心。许三观在赶往上海的途中,买来喜的一碗血时,来喜没有喝水,让许三观只花一碗血的钱,就能输到两碗血的浓度,这份不掺水的浓血,是因为朋友间的情谊,陌生的病人可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另一方面,是卖血人的健康没有保障。许三观卖血的时机总是家中有灾祸要用钱,却从不考虑他当时的身体条件怎样。前三次卖血时,他年轻身体好,间隔时间也长,卖血后并无不适。第四次卖血时,他已饿到严重营养不良,卖血后他眼前发黑,只靠睡觉来补。第五至十一次卖血,他在短时间内频繁卖血,甚至为了不被拒绝,就到多个地方换着卖血,直到身子发虚、冷得哆嗦、四肢无力、晕倒在地,差点丢了性命。最后靠输了些血,身体才渐渐好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没有人会为了挣钱去卖血。无偿献血回归到公益属性,对献血者没有经济回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为此,国家对献血的条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可放宽到60周岁),两次献血间隔期须满6个月,等等。献血前,还要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请献血者自我排查有无不适合献血的情形,还要通过体检和血液检验,确保献血者是健康的。献出的血液,必须要再做一系列的检测,确保不会给病人传染疾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的事情放在现在就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无论他走多少家血站,贫血和低血压都会在献血前筛查的时候被挡住,自然不会发生后来那一连串危险的情况。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三观卖血的时代已经远去,但他为生活而奋斗的顽强品质,以及他和千千万万的献血者对他人、对社会的奉献和爱心,永远值得我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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