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整理36篇)范文

(作者:时间:2023-01-09 1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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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篇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篇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篇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

篇5:《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北极光文学社

如果《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造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造着一个世界,我们总能在这一方天地中找到那或多或少的现实存在,在余华的笔下,总会自觉融入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之中,感同身受。序言中说:一个人的一生,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下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初识许三观,觉得本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却偏偏选择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即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遭到所有人的欺压,许三观仍会在批斗结束后,带着米饭,下面藏着肉,去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但文学的世界就是这样,以一个人的现实,揭露着某一个并不光明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加真实,每次都会被其卖血后的身体状况所牵动,又每每在一两炒猪肝,二两黄酒中存活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滑稽的悲伤戏谑吧。这个由血去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压榨获利的李血头,在以及以这个人物为主的相关人卖血的不幸与生离死别。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舆论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的是一个人,一个特有的时代中走过来的人。这些人从来不完美,但是却在与命运,与生活在斗争。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且以悲情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追问与思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与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是为了所牵挂的家人。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另人动容的是父子情深,三个孩子或是那苦困生活中的一丝慰藉。我记得文中写到,三乐看到许三观哭,自己也跟着哭,没有原因,只是看父亲哭。三乐似乎在是非观的选择上很单纯,没有被人情,生活所磨去棱角。童言无忌,是母亲许玉兰道诉生活悲苦的树洞。三乐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在糖果店站很久,在别人家的.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刻画,似乎是在反衬那人性的不完美。三乐不必去为生存所累,有着人性的本真,无忧无虑,单纯,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这个形象给那些心怀私利,丑恶的现实以重重的回击,三乐是我个人最不想其被伤害的一个角色,即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握。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觉得现代医疗化科学,人的生命生存似乎是在进步,又似乎是在充满不安。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的健康价值观,人的生存观,各种不光明的交易,丑恶或多或少的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的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条新闻中有一个以卖血浆为营利的产业。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从小我到大我,一样需要同等的认真。余华先生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一直是认真的,认真的看着这个世界角落里的真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篇6: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篇7: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这是一本由许三观卖人血这股线串连起来的故事,色彩似乎浓了些――血的殷红,文字叙述娓娓道来不温不火,散不掉的宴席。在周末阳光里的公交车上,我无事可做,拿起这本书,从祁家坟到中关园,我到站了,手里的这本书也就看完了。

余华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跨度来说这个故事。故事里面有许三观,许三观的妻儿许三观的家还有围绕这个家庭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像许三观做了乌龟也去睡别家的女人,睡过他女人的何小勇出了车祸需要大儿子一乐――他的妻子和何小勇的儿子――喊魂的时候,他骂骂咧咧说何小勇是坏人遭报应但仍不失善良的心肠,答应了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他不足以做社会的道德楷模,但也不做坏事,他用卖人血应付困窘,到老的时候卖人血都没有人要。

他不巴望投桃报李,他要的只是将心比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未必要犯人――说他懦弱吧 ,有那么点,他未必有心思去追求比别人活得好,但看到别人和他生活的一样糟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女人被何小勇――徐玉兰的初恋情人睡了,他也要去睡自己的初恋情人林芬芳,可笑的报复在他的心中得到的却是一种满足。

余华算是把这个卖人血的故事画圆了,像一条水顺着沟流,里面的小悲小喜小计较,余华没有拿这个卖人血的故事说教,没有借此给悲苦的人生挠痒。他说的那个许三观就是我们骨子里的小市民。不高看人也不喜欢被人轻视有时候还闲着自卑,他在家里喜欢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骂骂咧咧,他不是跋扈的丈夫父亲,他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一种在劳苦时养着妻儿而需要的一种自尊,那种在外面的世界所不同的一种面孔。他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走起来身上的肌肉像是小松鼠跳起来似的,他娶妻生子,他也有自己的小计较小平等观,因为何小勇出车祸也会幸灾乐祸但不落井下石,他做了乌龟也去睡别人的老婆,他卖人血,他为儿子为了家,他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眼睛还好,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

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们平凡人的骨子里,有时候还和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的那些建立一个家庭的小心思,遇见的小恩怨,很多时候我们在为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找一个心灵的出口,为了爱情找一个专一的出口,为了儿子找一个责任的出口,为了一些自我认同找一个平等待人的出口。为了余华找了卖人血这根绳,将这些平淡稀松的平凡生活捆扎起来,九个月后他捆好了,然后离开。而那个许三观在卖完血后仍会去胜利饭店还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当然要温一温。

只是这顿饭要一直摆下去,因为生活没完,困苦的人没完,卖人血的人就不能完,也完不了。

篇8:《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篇9: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篇10: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比较起来,可想而知,那时的条件有多么艰苦。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爱!

篇1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篇1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0字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很早的时候就听说过,心底便存下一份好奇,最近终于买回来一睹究竟。

书的内容并不深奥,使用大量的口语对话,语言简洁质朴,读来比较轻松。主人公许三观是一名普通的丝厂工人,一生艰难困苦,每每遇上难关就靠卖血渡过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我似乎也能感受到他那种沉郁的无奈和悲凉,被他善良、知足、乐观、顽强的意志深深感动。捧书在手,初读一遍,意犹未尽,再读一遍,细细体味,三遍读时,边翻边写。在此只选卖血一事,管中窥豹。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二次血,每次四百毫升(最后一次没有卖成),从二十出头直到年过六十,持续了40年。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二十多岁时,他回到村里,听四叔说,这地方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和在地里干半年活挣得一样多。四叔还说,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于是,许三观便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一起,到县城的医院卖了两碗血(四百毫升)。阿方和根龙教着许三观,卖血前要喝水,一连得喝上十多碗,直喝到肚子又涨又疼牙根一阵阵发酸,为的是让身上的血变多点。卖血后要去馆子吃顿好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这样才踏实。这次卖血后,许三观没有头晕不适,只是感觉少了些力气。他用卖血的钱办了件大事情,娶了媳妇许玉兰。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许一乐。十年过去,他发现养了九年的大儿子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住院,因为没钱偿付医药费,三十多岁的许三观想到了卖血挣钱。卖血后他在馆子里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这才想起卖血前忘了喝水,只懊悔他卖的两碗血的浓度抵得上三碗血。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林芬芳。又过了一年,许三观看望摔断腿的初恋林芬芳时与她出轨,他想到买些肉骨头和黄豆报答林芬芳,就再次来到医院卖血。这次,他卖血前先喝了九杯水,卖血后也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全家人。自然灾害降临,没了粮食,一家人连着喝了五十七天的稀玉米粥。已经饿到满面灰色的许三观,想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又一次去卖血。这一次馆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阳春面,他卖完血空着肚子回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眼前一阵阵发黑,只能靠睡觉来补。当天晚上,全家人就像过年一样,穿戴整齐去吃了一顿面条。

又过了好几年,年近五十的许三观为了一乐第五次卖血。二十多岁的一乐正在农村插队,有一次回家后,许三观发现他竟然变得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憔悴不堪,便在送他回乡的时候,又一次到医院卖了血,把挣到的钱交给一乐补身体。

还不到一个月,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是为了二乐。二乐插队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能招待得好点,许三观又来到医院。医院的人告诉他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才能再卖血。这时根龙正好也来卖血,根龙为他说情,他才卖成了血。根龙和许三观一起去吃炒猪肝,喝黄酒,他说阿方的身体败掉了,因为有一次喝水太多把膀胱撑破,阿方以后再不能卖血了。正说话时,根龙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许三观回家后,心里一阵阵发虚,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下午。傍晚,二乐的队长来家里吃饭,许三观陪着他喝了许多的酒,非常难受。第二天,浑身酸疼,头痛欲裂的他去医院看根龙,才知道根龙已经死了,他忍不住哭了。

又过了一个月,一乐病得奄奄一息,被送到上海去治病。为了筹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五次去卖血。一开始,县城医院的人知道他一个月前刚卖过血便拒绝了他,有人告诉他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寒冷的冬天里,许三观乘坐轮船,打算在县城到上海沿途的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一路卖血到上海。他先在林浦的河里喝了很多刺骨的冷水,再到医院卖了血,穿着棉衣的身体还是冷得直哆嗦。三天以后,他到百里又卖了一次血,刚出门就倒在了街上不省人事,被好心人送到旅馆盖了四床被子还是瑟瑟发抖。四天以后,面黄肌瘦、四肢无力的许三观来到松林的医院卖血,直接被拒绝了。他坐到太阳底下晒了两个小时,直到把脸晒得黑红,终于如愿卖了四百毫升血。可是刚一起身,他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输给了他,还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他的血压才升上来了。看到两次卖血挣的钱,一次就付出去了,许三观找到医生,非要把别人的三百毫升血给还回去,惹得医生说他有神经病,旁边的人哈哈大笑。接下来的几天,许三观为了省钱,搭上了一对年轻兄弟来喜和来顺的送货船继续往上海走。到了黄店,他说动兄弟俩和他一起去卖血,并教给他们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兄弟俩高兴地说以后不摇船了,摇船太苦太累,他们要去卖血挣钱。许三观劝告他们卖一次血要歇上三个月,不能常去,还说他们的血很浓,一碗血能顶自己的两碗血。于是,五天以后,他们三人来到了七里堡的医院,由于都是O型血,来喜便卖了一碗血(二百毫升)给医院,许三观又把来喜卖的那碗血买来输上了。这次卖血前来喜没有喝水,卖血后也舍不得吃炒猪肝、喝黄酒。赶到长宁,许三观又一次卖了四百毫升血,坐车到了上海。一乐终于救下了!

又过了十一年,年过六十的许三观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三个儿子都有了工作,并娶妻生子。他再也不缺钱花了,身体也很好。有一天,他路过饭店时,闻到了炒猪肝的气息,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因此,他决定去医院卖血,这回,他要第一次为自己卖血。可是,医院的人嫌他太老,不要他的血。许三观想到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可今天,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家里再有灾祸可怎么办呢?顿时,许三观泪如雨下,他在街上一圈又一圈地走着、哭着。许玉兰和三个儿子都赶过来了,问清缘由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馆子里,一连要了三盘炒猪肝、三份黄酒。许三观笑着吃着,说这辈子就今天吃的最好。

许三观卖血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1995年出版。那年,河南卖血村成艾滋病村的事件震惊全国,那年,我开始上班。正逢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采供血行业,每个地市都成立了独立的血站,专门负责管理血源,统一采供血。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无偿献血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有偿卖血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我和许三观有一点经历比较相似,都是从二十出头开始献血,献血量也都是四千多毫升,区别是他坚持了四十年,我才坚持了二十年,他生活在卖血时代,我赶上了献血时代。从卖血到献血,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动机不同。虽然卖血和献血的存在都是因为救治病人的需要,基于血液不可替代却可以再生的特点,但两者的出发点明显不同。许三观卖血首先是想要挣得那份钱,这点从他每次有难处需要用钱时才去卖血,平日无事从不卖血便可看出。而无偿献血没有任何报酬,也并非生活所迫,纯粹是为了挽救生命,发自于献血者的自愿,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行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

其次,认识不同。许三观的四叔曾说过,人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你不去打水,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也还是那么多。话虽如此,但毕竟在那个年代,卖血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会被周围的人看成是要丢命的冒险行为,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拿生命去换一份血钱。如今,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到血液新陈代谢的生理知识,知道了血细胞生成、衰亡的自然规律,每年全国都有上千万的人们勇敢地伸出臂膀,捐献热血,感受献血给自己身心带来的愉快体验,以能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贡献力量而自豪。无偿献血者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最后,效果不同。这一点可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病人输血疗效不同。许三观时代,每次卖血前要喝十多碗水,为的是让血变多,至于血变多后也会变稀,病人输上的效果会打折扣,他们并不关心。许三观在赶往上海的途中,买来喜的一碗血时,来喜没有喝水,让许三观只花一碗血的钱,就能输到两碗血的浓度,这份不掺水的浓血,是因为朋友间的情谊,陌生的病人可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另一方面,是卖血人的健康没有保障。许三观卖血的时机总是家中有灾祸要用钱,却从不考虑他当时的身体条件怎样。前三次卖血时,他年轻身体好,间隔时间也长,卖血后并无不适。第四次卖血时,他已饿到严重营养不良,卖血后他眼前发黑,只靠睡觉来补。第五至十一次卖血,他在短时间内频繁卖血,甚至为了不被拒绝,就到多个地方换着卖血,直到身子发虚、冷得哆嗦、四肢无力、晕倒在地,差点丢了性命。最后靠输了些血,身体才渐渐好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没有人会为了挣钱去卖血。无偿献血回归到公益属性,对献血者没有经济回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为此,国家对献血的条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可放宽到60周岁),两次献血间隔期须满6个月,等等。献血前,还要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请献血者自我排查有无不适合献血的情形,还要通过体检和血液检验,确保献血者是健康的。献出的血液,必须要再做一系列的检测,确保不会给病人传染疾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的事情放在现在就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无论他走多少家血站,贫血和低血压都会在献血前筛查的时候被挡住,自然不会发生后来那一连串危险的情况。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三观卖血的时代已经远去,但他为生活而奋斗的顽强品质,以及他和千千万万的献血者对他人、对社会的奉献和爱心,永远值得我们尊敬。

篇1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许三观?许三观为什么要叫许三观?一时无解,那么请跟我来。

观时代:

时代是一块刻板,它规矩着每一个字的写法,每一个人的活法。每个时代都提供给属于那个时代一代人特有的记忆,特有的体会。“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练钢,还有什么?我爷爷、我四叔他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国家就像是从前的地主,当然国家不是地主,应该叫人民公社。”时代送给他们的第一场浩劫叫做人民公社化运动。饿呀!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那时人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活下去,身体强烈的反抗,已经由不得精神有追求了。那些时日,生命真的很脆弱。“到城里来要饭的人越来越多了,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本来葱郁的夏季,再强壮的树,也只能看到荒芜。

比饥饿更残害人的,也就是了吧。那时候人们不谈尊严,因为早已不见其踪影,一大批知识分子被迫害,甚至不解世事的最普通的群众也会莫名其妙的受牵连。“我这辈子没见过街上有这么多人,胳膊上都套着个红袖章,游行的、刷标语的、贴大字报的,大街的墙上全是大字报,一张一张往上贴,越贴越厚,那些墙壁都像是穿上棉袄了。”也许参与这大革命的人跟本就不理解他们自己在干什么,大家都这样做,也就跟着干了。委屈了一个个倔强的灵魂,多少人受不了这种惨无人道的蹂躏?多少风华正茂披上了恐惧压抑的颜色?“尊重”和“人性”被掩在大江里,远去了。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于是青年们离开故土,下乡去了,忍受命运的孤独劳苦。或许更艰苦的环境能造就更坚忍的性格,或许也毁掉了一些鲜活的生命。但是他们怎么办?无能为力啊!什么时候才能解脱?为什么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很多人要有哪些经历?我想,历史会解答的。

观人性:

许三观的一生是由苦与血交织成的,同时心酸中也充溢着仅由他的身份才能理解的幸福,那在巨大的苦难下依然掩不住挣扎在无奈中的幸福。实话说,我很钦佩许三观的意志与坚忍或是说他的爱。他尊重生命,也用他的善意养大了一个“亲生”儿子,当然这对他来说也并不容易。由刻意的排斥到真心的接纳,是他的仁爱与责任“逼迫”他的。许三观很可笑的地方,他为了抹去何小勇为他带去的不平等,又去强奸了林芬芳。然后他在家中也不再神气了,到真像认错似的,开始操持家务,尽管这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许三观懂世故,会交际,也会忍耐。有求于人,你没办法不去讨好,这甚至演变成了生存定则。

对于许玉兰,我一直反感她的虚荣——在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仍旧追求打扮。但转念一想,活出自己的乐趣,也并无不可,她是幼稚的,庆幸她只关注些家常琐碎。她活着,用她的话说是因为许三观,因为他的三个儿子。所以尽管她被污蔑成了妓女,被剃成了阴阳头,仍旧顽强地活着。可见“尊严”并不是她的软肋,她甚至一点也不在意,挂着牌子在大街上“陪斗”。漠视种种侮辱,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赞同这种不软弱、不求解脱的生活。阴霾过后,总还会有光明,这一点,是种大智慧。

李血头则是典型的黑暗时代下的腐败人物。他会为了一己私利而漠视生命,他会展现经贪婪调味过的同情心。但是这种非正义在当时没有人去打倒,有求于他的人会不惜一切的纵容他,他接受这些“好处”被视为饱含无奈的理所应当。严峻的形势下,走投无路的人如果真找不到“李血头们”或许更是一出悲剧。但我仍希望这种现象不再发生,这种人不再存在。多做些慈善吧,世界会好些的。

书中还有些单纯质朴的人。他们没有幸免于难,但他们的形象是温和的、最动人的,却又是最无辜的。许三观的爷爷和他的四叔是留给他最初温暖与感动的人。一辈子勤勤恳恳,却也由了命,没有了田地,也就等于失去了生活来源。唉!不由得心生怜悯,却也无奈。那个时候,哪有人可以帮他们?根龙与阿方也是在时代的压迫下才不得不以残害身体的方式来维系生存的。命运这条船驶进了风浪,可是他们却不是舵手。

观未来:

知道过去有多苦,才真正的信服了现在的甜。同样的我们也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没有不计其数的人脉关系。但不一样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躲在翅膀下的我们,需要考虑的真是太少。相比于生计,我想其他都微不足道了吧。所有的毫不费力,都来源于非常努力。我们拥有和平稳定的生活年代,更要去珍惜。国家的强大是国民幸福感的直接来源。我相信,我们是下个时代的主宰,我们渴望着强大。

许三观为我们重现了那段历史。那一代人是祖国成长的见证者,是陪祖国一起挣扎过的人。解读那段苦难,不止为批判,更是为赞扬。保留那些坚韧的品格,以史为鉴,然后开创未来。

篇1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周,我便读了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用一种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叙述了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而去卖血的生涯,不仅写出了他苦难的一生,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的腐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冷暖。读完了它,使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在这里我就不说书中悲剧的一些片段了,我说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

夫妻篇

也许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但他却用卖血得来的钱,“儿戏”般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这使我不禁想: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呢?但接下来的故事令我大吃一惊。许三观在得知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他并没有像如今这些家暴的男人一样暴打许玉兰,拿刀追杀何小勇,反倒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背叛了自己的许玉兰做了很多事。

到来时,许玉兰不幸被成“妓女”,还剃了阴阳头,被拉着到处游街。连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可只有许三观来给她送饭,费尽心机地藏了美味红烧肉。三观这样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观了,这才是他的爱情,虽然没有古人的相敬如宾,也没有现代人的浪漫情调,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们经过了多年的历练,在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才是夫妻。

兄弟篇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用这句话来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一乐在下乡过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乐在大雪纷飞的夜晚,一步一个脚印背着一乐回了家,而自己却得了重感冒。读着这段文字,我仿佛已经看到,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只穿秋衣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背着盖满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铺满大雪的路上。即使一乐是二乐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二乐依然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兄弟”。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时候,我到处乱跑,姐姐顶着大太阳到处去找我,当她因找不到我哭着回家时,发现我已经回家了,一气之下,拿着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后背,我哭了,她也哭了。

父子篇

整个故事是围绕许三观11次卖血来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为筹集一乐的药费,更加频繁地卖血。为了一乐,她在寒冷的冬天,吃盐粒儿,喝河水,频繁卖血挣钱,以至于他变得骨瘦如柴,身体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着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从他在一乐离家出走,在路上找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一乐哭着不喊何小勇的魂时,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这才是伟大的父爱,不是亲父子,胜似亲父子。唉,也许会有人说:“许三观傻,傻得被人戴了绿帽子还去帮私生子筹钱。”我只想说他不傻,他也曾经为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不甘心过,对一乐失望过,但他最疼的还是一乐,就像那句话:“你们中间有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当我读到第251页时,我哭了,因为这一段文字几乎概括了许三观苦难的一生,悲哀,可怜,也概括了许三观伟大的爱。反映了社会基层人性的伟大。

爱,胜过一切!

篇15: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篇16: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都说世想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然而没有丢失自己的是,《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

我之所以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作者余华,余华用的语言质朴,真实,把人们具备的本性或天性都写了出来。例如,当我看到许玉兰做在门槛上,把什么丑事都喊出来的时候,我也会像许三观一样咬牙切齿地把她吼进来。如果我是许三观,一乐把别的孩子的头砸破了,我也会让一乐去找他亲爹要钱,比竟,我不是一乐的亲爹,并且家里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当自己家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无法生活时,我想我也会和许三观一样拿东西去“孝敬”李血头,让他在医院血库里的血富裕的情况下,能买下我的血……正因为这本书把人们的本性写了出来,我才觉得它更真实,才更触动我的内心,而不是那些优美崇高的语言,华而不实的语言。

接下来,我要谈一谈“幸福”。前年最火的一个话题“你认为幸福是什么?”我认为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幸福是许玉兰在产房里生孩子,疼的大骂许三观王八蛋,而许三观在产房外哈哈大笑;幸福是许玉兰看到一双精纺手套会突然的喊叫,常把许三观吓一跳;幸福是许玉兰,许三观还有一乐和二乐对三乐说:“三乐,你走开……”;幸福是三乐受欺负了,二乐,一乐来帮三乐出气;幸福就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前天带你们去丝厂大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然后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幸福是许玉兰知道许三观过生日,特地把稀的玉米粥煮稠了,并为许三观多煮了一碗,还在粥里加了糖。幸福是许三观一家人吃完饭坐到一起,许三观用嘴给一家人一人炒了一道菜。“三乐想吃肉,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有肥有瘦”“爹,给我切四片肉”“二乐的,我先给二乐切上五片肉……”“爹,一乐和三乐在吞口水”“给一乐切六片肉….”许三观绘声绘色做出来的清炖鲫鱼,使屋子里响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幸福是许玉兰时,许三观在米饭下面藏了几块红烧肉和菜。幸福是,许玉兰声泪俱下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等待一场姹紫嫣红的老事是幸福,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共筑一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我更羡慕许三观他们平平凡凡中的风风火火的幸福。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和难以忘怀的是一乐和许三观之间的故事。其实,一乐才是最让人怜惜的,他那么爱许三观,而许三观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一乐曾说过他第一个恨的人是何小勇,第二个恨的便是。可想而知,这件事对一乐的伤害“爹,我去借一把梯子来”“爹,我先把梯子借好了,你再去搬”“爹…..”“爹……”每当看到一乐这样,内心不由一酸。在一乐出事时,他本该在爸爸身后,让爸爸去处理,可是他连他爹是谁,谁能当他爹,他都不知道。许三观不是,何小勇也不承认,对这个九岁的孩子来说,他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多么无助啊!。在一次全家去饭店吃面时,许三观唯独没带上一乐,一乐伤心透顶。为了一碗面条,一乐认亲爹。我仿佛看见一个瘦小的小男孩哭肿着眼在街上拉住男人,乞求男人给他买面条的情景,我是多么想去给他买一碗面条啊!许三观本性善良,并且又养了一乐九年多,人都是有感情的,这就是人比动物高级的地方。我最感动和激动的就是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说“你们中间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一乐,我们回家去了。”看到这时,我忍不住哭了,我替一乐哭的,我为自己哭的。一乐解脱了,许三观解脱了。他们父子感情终于和好如初了。为什么彼此相爱,还要互相伤害?

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许多难关,可以说许三观爱上了卖血,许三观总是感觉他还年轻,感觉他还有很多血可以卖,但等他六十多岁时,还去卖血,再吃一次炒猪肝,温一回黄酒,可无论他如何躲避,隐藏,想要挽留青春的纯真岁月还是会无情地在你脸上留下年轮的印记与风霜。沈血头一语道破,并讽刺了他,这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他哭了,在街哭了。他感觉他的存在没有价值,我要告诉他“我们应当相信,每个人都是带着使命来到人世间上的。无论他多么的平凡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总有一个角落会将他搁置,总有一个人需要他的安稳与幸福,不惊不扰地过一生。有些人在纷扰世俗中,以华丽的姿态尽情演绎着一场场悲喜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其中一言一语都是真实的,都不刻意去刻画某一人物形象。活在当下,做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去每一座和自己有缘的城市,看每一道动人心肠的风景,珍惜每一个擦肩的路人。纵算经历颠沛,尝尽苦楚,苦楚,也无怨无悔,做最真实的自己,开心就好。

篇17: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篇18: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篇19: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继《活着》后,朋友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篇幅不算长,叙事性较强,所以,没忍住,两天中午午休时间就看完啦。一看这个书名,卖血记,加之之前看《活着》眼泪没少掉,所以在看这本的时候,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生怕许三观在哪次卖血时就发生什么意外。虽然这本没有之前的活着给我那么大的心灵冲击,但是看完之后还是感触颇多,所以想记录下来。

说实话,刚开始对许三观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他第一次卖血得了钱后左思右想,做了各种打算,最后把爷爷以及待他很好的四叔排在后面,把娶许玉兰排在第一,当然这也没什么,毕竟娶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在那个时候没钱真的很难娶到老婆。追许玉兰的时候,这一段我印象挺深刻的,她其实已经有何小勇了,许三观说请她吃东西,她去了,吃完小笼包子吃馄饨,接着话梅糖果,糖果还吃了两次,接着又吃了半个西瓜,我在想,她不撑吗,是她食量真的这么大还是觉得别人请客,占小便宜的性格使然。当然,天底下怎么会有免费的午餐,吃完后,许三观说话了,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你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到这里,我在想,女孩子真的不要随便花男孩子的钱,那些可能是别人的老婆本,除非你愿意嫁给他了。

第二次卖血为了一乐赔方铁匠,这时候许三观已经知道一乐不是他儿子了,其实本来三个儿子他最喜欢一乐,但是这个晴天霹雳,我想一般人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一开始许三观并没有想着去卖血,我感觉后来是因为为了这个家大局着想才去的,这里他对二乐三乐说得那段话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为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的儿子,然后让二乐三乐长大了去rape何小勇的两个女儿,这是什么教育理念啊?

篇20: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

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

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篇2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wenge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篇2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篇23: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以后,内心有一种深深的苦闷,久久挥之不去。

故事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他短暂的一生,都围绕“卖血”二字展开。许三观生活的年代非常穷苦,人们很难赚到钱,于是便通过卖血来满足家人的温饱。一开始,他是不卖血的,但村里的人都去城里卖血,然后用卖血的钱娶了媳妇。在他生活的小村庄里,卖血不仅是一种潮流,更成为了人们判断男子身体是否强壮的依据。后来,他跟着村里的根龙、阿方去城里卖血。他们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他们要喝许多水,目的是让血更多一些。卖完血,又会到饭店里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温过的黄酒……平日里,他们是没有机会下馆子的,只有每次卖血之后才能理直气壮地去。他们装作经常下馆子的样子,用手指敲着桌子喊道:“来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随着两杯黄酒下肚,他们脸上僵着的肌肉也慢慢舒展开来,伴着落日余晖,他们畅聊着这卖血换来的钱该怎么花……此刻,他们又是满足的。

许三观靠着卖血,娶了媳妇,生了娃,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可生活总会给你设置一道又一道考验,他无力、彷徨……每到走投无路的时候,许三观就会去卖血,他没有别的挣钱的方法,他只能通过卖血来勉强度过难关。他所能做的只有变相地妥协,然后挣扎着活下去。

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他还是过上了比较满意的生活,而根龙和阿方却因卖血而失去了生命。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真相,大部分人都是挣扎着活在这世上,幸运儿只是少数的。活着本身就极其不易,所以,切记要好好珍惜,珍爱自己,珍爱身边的一切。

篇24: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天是星期六,因为无聊而想寻找一本小说来打发一下时间 ,也好让自己过得不那么颓废。

因为曾经因为姐姐阿z的原因,知道了有一名叫余华的作家,也因此知道一本其代表作之一的《许三观卖血记》。

首先,该本小说的线索全程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而展开。一开始,许三观因为阿方和根龙的介绍而进行了第一次的卖血,从而赚得了35块钱。因为许三观认为这钱卖的血,而不是汗,所以把这钱视为娶媳妇的本钱,就如许三观所说: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自然而然的,许三观娶了一女人——许玉兰。后来,俩人有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一乐是何小勇的种。尽管这样 ,许三观仍为救肝炎的一乐而三个月卖血五次。在四十多年里,许三观前前后后多次为撑起一个家而卖血,可谓是真正的血汗钱。

许三观,一开始看上许玉兰而表现得像一个痞子。但结了婚,有了孩子,他不得不在着艰苦时代撑起一头家,让家人都好好活着。血,小说中的许三观多次卖血都是因为家人。他,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一个愿意为家人而焚烧自己的一家之主。

在小说的最后,三个儿子都在城里娶了媳妇,有一天,年过六十的许三观突然想吃炒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医院卖血,但新的血头嘲笑鄙视道:你的血只配让工匠拿去刷油漆。听了这话后,许三观一人在路边涕泗横流。仅仅这一次,许三观是想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的血。

故事的最后,是一个温馨而圆满的结局。回顾许三观的前半生,历经坎坷,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而我想的是,许三观只是当时千万无数父亲的一个缩影,他,为了家人而变得‘无所不能’……

我是一名标准零零后,是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我没有经历过主人公许三观的时代,但我想,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经历过的。我曾听我奶奶说:干活干渴了,去奢侈地买了一碗绿豆糖水,喝了一碗之后不解渴,但终究还是不敢奢侈下去。我想,我是生在了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像许三观这样的人,我相信,一定还会有,但数目会越来越少……

篇25: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刚到大学,在学校超市前会摆放各种类型的书籍,我好奇就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看完这本书的我却发现这书居然这么现实而富有生命力。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敢于与苦难作斗争、顽强坚韧的父亲形象,而这位叫许三多的父亲卖血的经历也成为本书主要的线索。我仔细数了一下,许三观前前后后一共卖过十一次血。每次卖血经历不仅仅是生活中的苦难与折磨,还是他面对生活中的苦难所不屈的精神与毅力。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卖一次血就可以获得好多的钱,所以就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房进城卖血,卖完血后在胜利酒店学着龙根和阿方吆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尝到卖血的甜头后,许三观也开始了他的卖血之旅。第一次卖完血他把钱用在了娶妻生子上,第二次卖血他把钱用在处理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铁匠铺儿子要求赔偿的医药费上,第三次卖血的钱用在了自己因为探望因摔断腿在家养伤的丝厂女工林芬,乘虚而入了她,最后想要补偿她,给她买了肉骨头和黄豆上,而第四次卖血则是为了在大饥荒环境下家人能不挨饿。再之后的大跃进、知青下乡背景下为了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和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去卖了血。

这本书中有温情、有无奈、有感人也有伤感。从小说整体来看,许三观是过去贫苦中国旧社会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们在面对困难时别无他法,卖血只是生存的一种方法。这无疑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百姓辛苦拿血汗换来的钱都没有轻轻松松卖血换来的多,这不禁让我们深深的反思。余华的作品文字十分朴实但却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推荐大家也看一看这部书,它值得我们品味。

篇26: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篇27: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篇28: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篇29: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 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篇30: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篇3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篇3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篇3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篇3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篇35:《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简单顺口,全文对话占了百分之七十,讲述了民间一个苦难的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他的笔赋予了书中人物灵物,给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仿佛身同感受,实在令人着迷。

生活本来就是百味陈杂,书中令我们感触深刻的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但我更想讲的是许三观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浓浓感情,从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到后面拿菜刀割自己放狠话让大家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再到后来许三观一路卖血救治病重的一乐,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紧扣心弦,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一开始是人间在流传一乐跟许三观长的不像,然后许三观为了验证让三个儿子一起学动作,再到许玉兰漏话,后面许三观对一乐冷谈了,就像他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让一乐自己去买红薯,一乐的那句“谁给我一碗面,谁就是我亲爹”,读到这里时,令人揪心,感受到了那个年代对于人性的考验。后面许三观背起一乐去吃了那碗迟到的面时,正如许三观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你就是我最疼爱的”,再寒冷的夜晚也难寒温暖的父爱。

一乐喊魂这章节,环环相扣,读起来到章尾了,但是却感觉还没读过,或者是本来就该如此,如此细腻的写法,对话当中反复出现何小勇女人求人的话语,但是却没有重复啰嗦的感觉,反而更加衬托出一乐对许三观那种依赖,同时也反映了许三观对一乐那种承认,以至于到后面许三观从屋顶接一乐下来,到何小勇家拿出菜刀划自己脸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就是一个血誓,用鲜血来验证的诺言,让我感受到了原来许三观也是一个霸气之人。

一乐病重,许三观去上海看望一乐,沿途卖血,十来天卖了四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大爱无言啊,没有血缘的关系,却是藕断丝连,就像许三观那次血誓一样,读后感.他在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就像余华先生用了上万的字来描写,感情及其细腻,章节紧抓人心,让人忍不住担心,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章尾许三观哭的两次,一次是以为一乐死了悲伤的哭,二次是看到一乐还活着高兴的哭,这都是许三观浓浓的父爱,大爱无言啊!

故事的一波三折,文字描写很多,读起来却朗朗上口,就是那么直白的体现了许三观的那种感情,就像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生活,那是一种在苦难生活之中,依然难以磨灭的人性,那是一种亲情,一种不是亲情胜似亲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父爱。

篇36: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____期间,对于妻子被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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