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范文
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激发全县中小学及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质量持续高位发展,特制订《镇安县中小学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全县积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与民办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
2.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县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中小学(含职业中学与民办学校)教师及服务引领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教育工作者、教研员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学校领导重视,课堂改革氛围浓厚。学校能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研讨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教改实践活动,并建立健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工作落实到位,全校上下形成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
2.工作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完善。学校制定有科学规范的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制度,有计划、检查、总结等过程性资料,有考核评价体系,有工作奖励机制并落到实处,基本形成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长效机制。
3.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教师参与率高。学校经常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先进教学理论,不断推动教师转变教学理念,提升教师课堂教学的能力,能定期组织教师扎实开展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活动,学校教师参与率达80%以上。每学年学校至少承办一次大学区联片教研活动或镇(校)级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研讨活动,并有教师在活动中承担公开课;同时,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课堂教学改革报告活动,请县域外课堂教学改革名师或教研员来校作专题报告。
4.以课改促发展,教师专业素质得到提高。把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课堂教学改革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教师专业素质得到显著提升。每学年学校至少培养一名县级以上(含县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或至少培养一名教师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活动中作示范课或专题报告。
5.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通过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上学年全县教学质量评价中,位居全县后3名的中学、九一贯学校和后5名的小学不得申报。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
2.注重学习,善于研究。教师能主动学习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理论,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积极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践研究,已初步形成课堂教学特色,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得到学校及同行认可。
3.坚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入教研教改活动。每学年至少承担镇校以上(含镇级)关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的公开课、示范课、赛教课等授课活动,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过程中,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紧跟课改要求,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上学年教学质量评价中,个人所任学科教学质量达到B等以上(含B等)。
5.学校管理人员申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先进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组织管理能力强,能不断学习教育管理理论,更新教育理念,引领教师积极参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逐步打造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特色,教学效果明显,教学质量评价处县中游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含教育工作者、教研员)书面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个人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材料(2000字以内)以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个人申报表》。
(2)镇校初评。小学以镇为单位,中学(九一贯)、县直、民办学校以单位为单位,对提出申请的教师,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参加全县联评的对象(原则上各单位申报县联评对象为1人)。
(3)镇校公示。各单位对确定上报县联评人员,在本单位要进行不少于1周的公示,接受监督评议。各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在其典型材料与申报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上报县教研室参加全县联评。
(4)全县联评。县教研室成立评审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各单位申报的对象进行联评,评选确定当年全县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个人。
2.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形成单位年度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材料(3000字以内),并认真填写《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集体申报表》,向县教研室提出申报申请。
(2)全县联评。县教研室成立评审组,严格按照评先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联评,确定拟评对象。
(3)全县公示。县上对拟评对象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评选确定当年全县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集体。
xx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