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为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区域教育高地,办内乡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指导意见》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发展兴趣,培养特长;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
二、评价原则
(一)分层评价原则。小学及初中关注基础差异,增强学校发展信心;高中分层设定目标,有利于引导学校准确定位,着力解决高考质量突破与兜底同题,保证各批次正增长。
(二)增量评价原则。初中、高中阶段毕业考试成绩向前追溯三年,将终结评价与基础抽测成绩进行比较,目的是引导各学校立足校情,增强既比基础、更比变化和发展的信心,狠抓过程管理,实现质量跨越。
(三)多元评价原则。根据综合素质评定要求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内容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水平,而且关注学生学习兴趣、规范、习惯培养促进学生和学校全面、健康发展。
(四)综合评价原则。评价成绩涵盖中考、高考、过程性督导及学生学业水平和非智力因素发展水平等全方位评价,突出全面性原则,促进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三、评价内容
(一)过程性监测。加强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估
落实情况以及教学常规、学习常规各个环节基本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1.监测范围。16所乡镇中心学校,五所普通高中及职业中专,23所初中,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县直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村小及教学点和幼儿园(含民办)由中心校抽签确定。
2.监测内容。常规检查主要包括教师备课、作业批改、听评课记录和重点工作计划等。通过检查,督促各学校重视:(1)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文明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2)教学教研和课改学改推进工作;(3)年轻教师培养工作;(4)学生海量阅读及背诵、背默、讲故事能力;(5)中小学校的体、音、美、劳和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日常教学检查工作;(6)书法、文艺、演讲、社团活动和大课间活动开展工作;(6)培优、竞赛和拔尖工作。
3.监测方式。每学年上、下学期各一次,每学年结束前组织人员分组深入乡校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进行。重点检查过程性原始材料、音像图片,访谈师生,问卷调查,抽测师生。
4.监测评定。16个乡镇A、B、C三类分别按6:6:4定档,初中、小学A、B、C三类各按1/3定档,并按照积分办法计入年度考评。每学年结束,县局印发考评通报并收入年报。
(二)终结性监测。高中由市教研室供题,由县教研室派巡视员监督各校按照要求严格组织考试;初中、小学原则上由县教研室命题考试由中心校统筹中小学教师协同组织。义务段学科计算时,分子均是各年级现有人数,分母统一使用该年级起始年级入学时的学籍注册数减去学籍异动生和复读生;实行公民办学校分开评价。
四、评价办法。
(一)对普通高中及职业中专评价
1.过程性监测(20分):
秋期、春期常规检查分别按100分统计,取两次平均分,折合为20分计入总评。
2.终结性评价(80分):
确保一、二本进线人数、进线率正增长。其中,内乡高中清北生不低于4人,全省理科前3000名和文科前1000名人数比率及双一流高校录取不低于今年;实验高中全省理科前20000名和文科前15000名人数比率及三高、四高和职专普高班一本及本科以上人数和比率不低于今年;职专在确保实用技能培养和学生就业率增长的基础上对口本科进线人数和比率不低于今年,学生技能竞赛和就业方面有特别成效的另酌情加分。
(二)对中心学校和完全学校评价
1.过程性监测(20分):
秋期、春期县局组织的常规检查,每次按100分计,取平均值折合为20分。
2.终结性监测(80分):
(1)初中教学成绩(30分):
①中招成绩(25分):乡镇一所或几所初中中招成绩的“五率和”积分100分,折合为25分,计入乡镇总体评价;
②过程监测成绩(5分):乡镇一所或几所初中抽测成绩,七年级、八年级各按100分积分,取两个年级的平均积分折合为5分,计入乡镇总体评价。
(2)小学教学成绩(50分):
①过程性监测(10分):一年两次抽测,秋期、春期各一次,乡镇几所学校的“率和”按100分积分,取一年两次的折合值再折合后计入总评;
②统评监测(40分):每学期结束,县教研室将统筹初中教师抽取一个年级进行统评统改,取两次的折合值再折合后计入总评。
评估采用“四率和”形式,即:
平均分积分=30×(本乡平均分÷全县各乡中平均分的最高值);
合格率积分=60×(本乡合格率÷全县各乡中合格率的最高值);
优秀率积分=10×(本乡优秀率÷全县各乡中优秀率的最高值);
过差率积分=(-20)×本乡过差率
城关镇没有初中,监测只考核小学;民办学校参与评价但不参与排序。
(三)对初中学校评价
1.过程性监测(20分):
秋期、春期常规检查分别按100分统计,取两次平均分,折合为20分计入总评。
2.终结性评价(80分):
①中招考试成绩(70分):中招成绩,包括体育加试、理化生加试成绩在内,按100分折合为70分计入总评。
②抽测成绩(10分):一学年抽测七、八年级各一次,取两次的折合值再折合后计入总评。
评估采用“五率和”形式,即:
巩固率积分=30×[(实考人数-复读人数-学籍异动人数)/起始年级学籍注册人数)];
合格率积分=40×(本校合格率/全县初中合格率最高值);
优秀率积分=20×(本校优秀率/全县初中优秀率最高值);
特优率积分=10×(本校特优率/全县初中特优率最高值);
过差率积分=(-20)×本校过差率;
(四)对县直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评价
参照基础教育学校监测办法,共100分。
学前教育确保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保教并重,养成兴趣习惯,保证每个幼儿活波快乐成长。特殊教育学校确保能让适龄特殊儿童通过入校或送教上门“全覆盖”就学,保证每个孩子掌握基本生存生活技能和养成健全人格,增强生存生活能力。
五、奖惩措施
校长是学校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凝聚人心,齐抓共管,提高质量。县局按照分类、增量和捆绑评价,以2019年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基础,看变化,看发展。
第一年履职不达标,县局将对其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第二年仍无改进、不能达标,校长将在系统大会上检讨表态;第三年仍无进步且造成不良影响,校长将自觉无条件辞职,直至提请组织依程序予以免职。
内乡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