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关于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政法委关于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党建工作制度,按照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现就做好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评对象
考评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委机关领导班子负责考评所属党组织书记,每年考评一次。
二、考评方法
整个考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基础工作考评,每年安排在5月或11月进行;第二阶段为会议述职考评,每年安排在6月或12月进行。
(一)基础工作考评。
成立考评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1.考评内容。
考评的主要内容为:中央、省、市基层组织建设年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年度全局党建重点工作。
围绕考评主要内容,对考评对象,重点了解其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绵竹市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情况,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工作要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情况,人民群众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等。
2.考评程序。
(1)撰写报告。考评对象对考评期内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既要总结经验,又要查找不足。
(2)民主测评。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为:全体党员。
(3)个别座谈。通过个别谈话的形式,深入了解掌握考评对象贯彻落实市委党建文件和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谈话范围为: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机关中层干部。
(4)查阅资料。考评组详细查阅考评对象考评期内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原始档案资料。
(5)实地查看。实地查看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与走访党员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贯彻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广大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6)综合评定。考评组在对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汇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提出初步评价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考评组工作情况;考评对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民主评议情况;基础工作考评得分情况等),按照考评安排及时进行汇报。汇报后,考评组对初步评价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基础工作评价意见,作为会议述职考评时书记点评的重要依据。
(二)会议述职考评
1.党建述职。召开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会议。
2.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述职后,会议发放《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测评表》,参加会议人员对述职的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3.书记点评。政法委书记结合党建述职情况、平时掌握情况、基础工作考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下一步整改的方向和要求。
4.后续整改。对基础工作考评情况和会议考评情况分别以50%的比例进行综合量化评定,研究确定最终得分和考核等次,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支部要把做好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作为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强化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实事求是。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三)跟踪问效。基层党组织要注重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档案,同步记录考评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动态掌握,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