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根据《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六组关于巡视**县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县委统战部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部务会议决定的原则,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现将我单位今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以来,**县委统战部共召开5次部务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7个,重要干部任免1次,资金使用4次均未涉及大额资金使用。
一、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县委统战部高度重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全体干部会议、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部务会等方式集体学习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及上级有关“三重一大”重要文件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细化措施》《**县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并结合统战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二、制度建设,狠抓落实。2020年县委统战部、工商联、侨联、台联共同印发《**县委统战部关于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第一部分会议制度包含《会议制度》《会务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相关程序、具体标准、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切实推动各项决策事项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实施。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一把手”进行末位表态。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做出决策,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及时通报公开,方便机关干部了解和参与决策,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县委统战部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