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开放式车辆通行费征收的难点与对策范文
开放式车辆通行费征收难点与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事业发展加快,特别是国家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后,公路事业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家路网建设。特别是各级地方开放式公路收费站的建立是出于加快还贷,为各级地方公路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和保障的目的。但随着封闭式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地方开放式收费公路逐步演化为缓解高速通行压力的区域性交通公路。交通公路上行驶的过往车辆,除过境长途车辆外,地方往来办事、乡村务农、短途运输等车辆基本上不会走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公路通行费征收难的程度也随之在不断攀升。对此,笔者提出自己的观点及对策。
收费难已不是作为收费工作者第一个和第一次的话题了,众所周知,“收费还款”获取“贷款修路”一度作为国策全面实施。九六年高速公路里程规模居世界第一位,一级公路达9.92万KM,是1984年底的19.9倍,全国公路总里程达469.63万公里,这个巨大的变化是数字GDP无法体现,其拉动GDP的社会效益更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
但广大的车户对开放式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却是褒贬不一,因此在征收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有来自个体的,有来自收费站占据地的,更有甚者是当地政府指令,给通行费征收带来很多不利因素。
一、通行费征收的难点
(一)社会缴费意识淡薄,通行费征收单位执行"应征不漏"政策难。
作为开放式的收费公路,一般地处县郊或市郊,首先周边车辆征收就是第一大难点。一般来说,收费公路建成通车后,收费站也随即成立开征通行费,对过往车辆收取国家规定的车辆通行费。但是,当地群众,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往往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多数人都不明白征收车辆通行费的目的是偿还国家银行贷款,认为缴纳车辆通行费是把钱直接上交给了国家,对当地的经济建设没有带来任何好处。囚此,一些人不但不支持,配合收费站的丁作,而且经常出难题为难征费人员.有的群众甚至认为收费站建在自家门口,本来就已对自己的出入带来极大不便,如果自己有车再按章缴费,吃亏更大,于是千方百计以种种借口找收费站的麻烦,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车辆通行费,致使征费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对于收费站所在地附近村、镇经常过往的车辆,如果严格按照收费政策征收其通行费,很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的收费秩序和收费行业的窗口形象。因此,收费站在征费工作中往往都得只能小心谨慎。收费人员只能讲道理和耐心解释收费政策.对仍不缴费,而且故意堵塞车道的,收费人员毫无办法。更有甚者恶语相向,满口粗言滥语,甚至拳打脚踢,多少收费员心里淌着泪,身体留下伤,而地方公安部门也只能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施压下,大事化小,小事化,造成收费难度更为加大。
(二)收费单位无执法,罚款处置权。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只规定“收费单位在过往司乘人员不按章缴费时,收费人员可勒令其停车、补费后方可放行”,而全国之当下,知法者并不遵法大为普遍,一些胆大妄为的司机驾驶车辆通过收费站时故意逃费,恶意冲卡,或以无钱交费为由,企图蒙混过关。因为收费单位没有处置拒不缴费车辆的具体行政权力和措施,给"应征不漏"政策的执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即使对恶意冲卡造成收费设备,设施损坏的车辆,也没有罚款处置权,只能要求冲卡人按价赔偿,缺乏法律的震慑效果。这样的车辆侥幸跑了一次,没有受到处罚,就想跑第二次,第三次,长此以往,势必形成恶性循环,从而严重影响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
另外,收费站一般都设置在远离城镇的地方,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要从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外的地方赶到事发现场,这样往往不能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必然会造成收费站损失惨重。此外,收费站的经费仅能维持日常开支,而没有治安专项经费,这给收费站加强横向联系,搞好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个别地方职权部门搞特权,通行费征收难。
尽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车辆通行费的免征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但个别职权部门置政府的规定于不顾,耍特权,车辆在没有执行紧急公务的情况下,横冲直撞通过收费站.有些权力部门的人员,驾驶不属免征范围的车辆通过收费站时,拒绝缴费.当收费人员讲政策,耐心劝说的时候,就关上车门,堵在行车道上,任何解释也不听,造成交通堵塞;还有的不顾后面车辆排长龙,在原地打电话,为少缴一次通行费而到处托关系,找熟人;更有不讲理的,乘坐的既不是免征范围的车辆,本人又不是驾驶员,却出示工作证,让收费人员为其免费放行,而当其遭到拒绝,不得不缴费后,便污言移语谩骂收费人员或以收费人员影响其执行公务为由威胁,恐吓收费人员。更有甚者一些特权部门以收费站收取了其通行费为由,故意假公济私、公报私仇,利用职权故意刁难和干扰收费站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降低了收费站工作效率。
二、对策及建议
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是我国政府为加快交通基础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笔者认为,搞好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应该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大力宣传收费公路对国民经济中的有效作用,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贯穿人心。
收费政策的宣传是收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从开征筹备起,收费站领导就必须把宣传工作当作一项头等大事来抓.收费站要依据政府批文及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等内容编印宣传资料,深入到县(市)城区的党政机关,单位,主要交通场所,收费公路沿线的乡镇政府以及周边村庄发放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有关收费政策,还要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使收费政策在当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赢得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促进收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上传下达及时迅速,保证上下政令畅通。公安部办公厅、交通部办公厅《关于整治冲卡逃费维护收费公路运营秩序的通知》早在网上发布,然而地方政府部门至今没有红头文件转发下达,收费单位望眼欲穿、鞭长莫及,足以证明法律法规的未健全、不明确造成的收费难。呼吁上级部门能多一些此类以联合公告形势整治不法行为活动,切忌雷声大、雨点小,反而助长不法行为闻风而涨。
(三)增加司法保护,赋予收费者适当执法职权,依法收费保障收费工作正常进行。
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只规定: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地方公安机关对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处置仅限于“干扰公共安全秩序”行为,而且处置力度不大。如果在法律上能适当增加收费单位合法权益保障,比如说:对过往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等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正常秩序行为,收费单位依法有权扣留车辆,或者其他强制其通行措施。这样会大大降低收费单位收费工作难度,保障通行费征收工作有序正常进行。提高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只有将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赋予收费人员相应的执法职权,才能更好地依法处理逃费,抗费者,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通行费征收工作的严肃性。
(四)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利益角度考虑,是否运用同级划拨通行费,将通行费收入同步划拨地方政府用于县乡道路建设及日常养护,支持地方政府公路建设和经济发展,从而激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对通行费征收工作的大力支持。
(五)收费单位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窗口服务意识”。
树立文明窗口形象,不断提高收费服务的质量公路收费站是展现公路交通行业的一个重要“交通服务窗口”。每个收费员的言行举止都直接映射着交通行业的整体形象。因此,收费站必须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收费站”“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好文明服务组织和便民服务点,经常性开展“义务为司乘人员服务”活动,努力拉近和缩小社会各界司乘人员与收费单位的距离,缓解和消除征缴矛盾。深入开展以提升文明用语和微笑收费服务的监督和考核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文明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文明窗口形象.收费人员对司乘人员要礼貌,热情,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对恶意冲卡,拒绝交费的司机,车主,要心平气和地解释收费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力化解矛盾,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赢得和唤醒社会各界司乘人员的对通行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6)建立通行费征收工作联动保障机制。由国家级省级政府出面牵头,责令地方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管理机构、收费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治理专项机构,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和依法立案追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有效防范逃漏费现象,依法打击干扰通行费征收不法行为。
车辆通行费征收难是当前开放式收费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势必影响到公路建设及公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思路,依靠各个职能部门的力量,共同解决好车辆通行费征收难的问题,为我国公路建设的现代化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