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范文

(作者:小编时间:2014-12-22 0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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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县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

1、现状:从近三年县乡村三级妇联信访接待状况看,以婚姻家庭类案件为主。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469件,婚姻家庭类案件398件,占85;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312件,婚姻家庭类案件255件,占82;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240件

,婚姻家庭类案件为190件,占总数79.2。而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尤其以夫妻关系为首,这和我县近年来开展“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有关。其他各类案件,部分分布在劳动仲裁、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公检法司等司法执法部门。不过随着我县妇女维权工作的提议社会化,多机构干预体系的日趋完善,案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近三年婚姻家庭案件之外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5、18、21,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在劳动权益、政治权益等领域,案件比例有所上升,可以看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在日益增强。从我县为全队伍建设方面,自我县2014年承接“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之后,依托这一项目,妇联立足调解家庭矛盾,消除家庭暴力,打出了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品牌,在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力度逐步增强,社会认同度也随之增强。在项目实践过程中,我县侧重构建“党政支持、妇联牵头、公检法司等多机构共同干预的社会化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并逐步向妇女儿童维权的各个领域延伸,目前,多机构干预妇女维权的社会化网络,从县到乡镇局公司到村到社区,层层成立妇女维权领导小组,广泛吸纳妇女维权工作志愿者,组建“姐妹爱心互助队”、“巾帼文艺普法队”等各种形式的基层民间组织。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组织保障。

2、趋势:首先,综上所述,随着妇联工作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信访案件多元化的趋势仍会日趋明显,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其次,再婚后再次丧偶的老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日趋严重。我县某村65岁妇女郭某,前夫去世后,从河北省嫁到我县,和老伴关系一直不错,后老伴患病,其间百般呵护照顾,比儿女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当老伴去世后,因郭某和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和赡养关系,为此,即子女百般刁难。县镇村三级妇联、镇村干部、公安、司法、法院甚至于广电中心先后介入到此个案之中,虽少有阶段性的缓解,但始终由于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缺,无法解决根本上的问题。统观这一方面的问题,由于中老年人再婚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赡养)关系,同时由于男性普遍短于女性寿命,为此再次丧偶后的老龄妇女居所、生计等一系列问题在法律保护方面都趋于弱势。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速,这一问题将成为妇女维权领域一大突现问题。

二、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现状。目前,延庆县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数量共计833人。分布状况-行政机关61人,占7.32;事业单位131人,占15.73;民间组织134人,占16.09;城乡社区妇女组织507人,占60.86。结构状况为-性别:男性112人,占13.45,女性721人,占86.55;学历:本科以上222人,占26.65,大专118人,占14.17,高中中专及以下493人,占59.18;专业:社会工作专业2人,占0.24、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21人,占2.52,其他专业810人,占97.24;年龄:40岁以下242人,占29.05,41岁至50岁433人,占51.98,51岁至60岁158人,占18.97;除没参加过工作的志愿者以外,工作年限:5年以下86人,占12.00,5年以上15年以下261人,占36.40,15年及以上370人,占51.60;妇女工作年限:5年以下182人,占25.38,5年以上15年以下437人,占60.95,15年及以上98人,占13.67;工作职能:管理岗位660人,占79.23,专业技术岗位51人,占6.12,工勤技能岗位6人,占0.72,其他为无工作;职业评价等级:高级社会工作师2人,占0.24,社会工作师1人,占0.12,助理社会工作师0人,未获等级人数占99.64。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从分布状况看,喜人的是我县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及社会等应设妇联组织的单位按要求建立了妇联组织,全县相当12个企业单位也建立了妇联组织,为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除此以外,借助“双学双比”主体活动建立起一批种养殖协会、民俗旅游协会组织,为各级妇联组织提高妇女经济地位,进而提高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提供了组织保障。更为喜人的是我县建立一批以康庄镇大营村“姐妹互助队”、旧县镇耿家营村“爱心姐姐服务队”等为典型的基层民间,有效的延伸了妇联工作触角,拓展了妇联工作覆盖面。存在问题

是相当一部分私企单位未设妇联组织,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一些“妇”字号协会组织在经济引领上较权益保护方面作用明显的多,意识不够强。而基层民间组织这一领域大有拓展空间,这方面我们显得力量还相对薄弱,还没有根本思想组织覆盖、领导覆盖、工作覆盖。从结构状况看,首先从男女性别比例方面,我县近年来随着妇女维权组织的不断强化

,公检法司及民政、广电等多机构的层层介入,男性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的比例逐年递增,还有相当数量的男性志愿者无偿参与到维权队伍中,形势着实让人感到欣慰。然而,从男女比例仍然呈现极大悬殊的现状,又显而易见的看到妇女维权在不断推荐社会化工作进程的过程中,注重吸收男性参与还是一个极大的问题。纠其原因从观念上很大程度尚且跳不出妇女来管妇女的使得狭隘的小圈子。从学历方面,低学历人群尚且占大多数,很大程度影响工作的创新开展特别是从实践到理论的提升。我认为首要原因在于我县为农业大县,大多数人口分布在农村,而农村妇代会,包括农村一些民间的和基层民间妇女组织中中低学历人群占绝大多数,其中还包括年龄结构中,年岁大的占大多数一定程度上也缘于此。特别是在农村妇代会干部这一重要人群中,选举法对年龄、学历、专业等都没有丝毫规定。前不久,我县对全县368个农村妇代会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研,40岁以下占22.01、40-50岁占54.89、50岁以上占23.10,且有12名妇代会主任年龄在60岁以上,最高达68岁;小学文化程度占7.43、初中文化程度占45.11、高中以上占47.55,且绝大多数属于在职学历。农村妇代会干部是基层妇联中重要的力量,这支队伍素质的强与弱直接影响我县广大农村妇女工作的开展,为此尽快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应该是妇联维权干部队伍面临的迫切问题。此次调查年龄显示高龄化,以及工作年限显示数据中存在问题,我县认为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妇联干部队伍人员流动相对较慢造成的。在妇联这一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二三十年的人不在少数,这种现状一方面严重挫伤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方面严重制约工作的开拓创新。令人稍加行为的是,近年来,党政日益重视妇联组织作用的发挥,相当一部分年轻的较高素质的同志充实到妇联干部队伍之中,有效的为妇联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从专业和职业评价等级方面,引发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以及社会工作师等级两项比例极低的原因,我们认为仍然是任职条件没作规定的原因,其次,没有将此类培训纳入到对妇联干部培训的日程安排中,从上到下根本忽略了一名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根本素质。

三、对设置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准入制度:在热爱妇女工作的前提下,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应有相关限制,从而吸纳社会优秀人才走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社会工作岗位

2、提高相关待遇:从实际出发,按工作业绩和群众口碑,对贡献突出的工作者要予以褒奖,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吸纳或推荐到更重要岗位的方式营造方方面面对此类岗位的重视,一是留得住优秀人才,二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到这一队伍之中。

3、广泛吸纳人才:打破性别界限,从各个领域吸纳优秀人才,包括在岗、离退等人员。

4、注重专业培训:创造机会,让上岗的同志又机会多接触妇联工作,尽可能多的了解妇联工作性质,多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确实能从社会性别视角去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

5、科学人员配置:尽可能避免只有理论研究的“高层人员”而缺少走入时间的“工作人员”,力求能够从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方面考虑人员的配备,从而最大限度保障落在实处、收到实效。

四、妇女群众工作如何与社会工作相结合

1、该融入的工作有必要毫不犹豫的融入到社会工作之中去。一些能整体推进的工作,就应该学会借助社会力量,发挥妇联协调优势,举全社会之力是妇女群众工作得以推进。能够跳出妇女工作看妇女工作。

2、该单独提出的工作也一定能要态度坚定的提出来。而面对陈规陋俗等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所带来的一些对妇女群体的偏见、歧视、不平等等现象,妇联则必须作为一个推进妇女解放、争取男女平等的组织,应该气正辞严的为男女平等而不遗余力。

五、妇联组织建设如何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

1、解析概念是前提:“社会工作人才”这一提法和妇联干部的异同、两者之间的涵盖关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等等相关问题,我觉得,要想推进此项工作,首先应对现有妇联干部进行培训,解析概念,让大家“想明白了才能够做明白”,这应该是将妇联组织建设如何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的首要任务。

2、基础延伸与提升是关键:我县认为从妇联工作角度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否应该注重在妇联各层面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以延伸与提升。对原有队伍中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素质和能力,实现从一名普通妇联干部到一名社会工作人员的的过渡,是这一部分人员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力量。在此基础上,从人员构成方面吸纳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员补充进来,建立相应的综合类的、专业类的社会工作机构,补充妇联组织的不足,延伸妇联工作触角,扩大组织覆盖面、工作覆盖面、服务人员覆盖面,从而去不断建构、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3、新老事物有机结合是基础:一些新鲜事物出现后,总不免会出现新老两张皮的现象,虽然社会工作人才这一提法较比原来的妇联干部、妇女工作者等说法不同,但尤其诸多的合辙之处我们觉得,去推进此项工作时,扎扎实实研究好区别异同实现好一个过渡、延伸、提升将不失为事半功倍之举。

4、最后就是始终以妇联组织为核心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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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县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

1、现状:从近三年县乡村三级妇联信访接待状况看,以婚姻家庭类案件为主。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469件,婚姻家庭类案件398件,占85;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312件,婚姻家庭类案件255件,占82;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240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为190件,占总数79.2。而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尤其以夫妻关系为首,这和我县近年来开展“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有关。其他各类案件,部分分布在劳动仲裁、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公检法司等司法执法部门。不过随着我县妇女维权工作的提议社会化,多机构干预体系的日趋完善,案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近三年婚姻家庭案件之外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5、18、21,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在劳动权益、政治权益等领域,案件比例有所上升,可以看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在日益增强。从我县为全队伍建设方面,自我县2014年承接“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之后,依托这一项目,妇联立足调解家庭矛盾,消除家庭暴力,打出了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品牌,在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力度逐步增强,社会认同度也随之增强。在项目实践过程中,我县侧重构建“党政支持、妇联牵头、公检法司等多机构共同干预的社会化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并逐步向妇女儿童维权的各个领域延伸,目前,多机构干预妇女维权的社会化网络,从县到乡镇局公司到村到社区,层层成立妇女维权领导小组,广泛吸纳妇女维权工作志愿者,组建“姐妹爱心互助队”、“巾帼文艺普法队”等各种形式的基层民间组织。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组织保障。

2、趋势:首先,综上所述,随着妇联工作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信访案件多元化的趋势仍会日趋明显,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其次,再婚后再次丧偶的老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日趋严重。我县某村65岁妇女郭某,前夫去世后,从河北省嫁到我县,和老伴关系一直不错,后老伴患病,其间百般呵护照顾,比儿女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当老伴去世后,因郭某和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和赡养关系,为此,即子女百般刁难。县镇村三级妇联、镇村干部、公安、司法、法院甚至于广电中心先后介入到此个案之中,虽少有阶段性的缓解,但始终由于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缺,无法解决根本上的问题。统观这一方面的问题,由于中老年人再婚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赡养)关系,同时由于男性普遍短于女性寿命,为此再次丧偶后的老龄妇女居所、生计等一系列问题在法律保护方面都趋于弱势。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速,这一问题将成为妇女维权领域一大突现问题。

二、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现状。目前,延庆县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数量共计833人。分布状况-行政机关61人,占7.32;事业单位131人,占15.73;民间组织134人,占16.09;城乡社区妇女组织507人,占60.86。结构状况为-性别:男性112人,占13.45,女性721人,占86.55;学历:本科以上222人,占26.65,大专118人,占14.17,高中中专及以下493人,占59.18;专业:社会工作专业2人,占0.24、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21人,占2.52,其他专业810人,占97.24;年龄:40岁以下242人,占29.05,41岁至50岁433人,占51.98,51岁至60岁158人,占18.97;除没参加过工作的志愿者以外,工作年限:5年以下86人,占12.00,5年以上15年以下261人,占36.40,15年及以上370人,占51.60;妇女工作年限:5年以下182人,占25.38,5年以上15年以下437人,占60.95,15年及以上98人,占13.67;工作职能:管理岗位660人,占79.23,专业技术岗位51人,占6.12,工勤技能岗位6人,占0.72,其他为无工作;职业评价等级:高级社会工作师2人,占0.24,社会工作师1人,占0.12,助理社会工作师0人,未获等级人数占99.64。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从分布状况看,喜人的是我县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及社会等应设妇联组织的单位按要求建立了妇联组织,全县相当12个企业单位也建立了妇联组织,为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除此以外,借助“双学双比”主体活动建立起一批种养殖协会、民俗旅游协会组织,为各级妇联组织提高妇女经济地位,进而提高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提供了组织保障。更为喜人的是我县建立一批以康庄镇大营村“姐妹互助队”、旧县镇耿家营村“爱心姐姐服务队”等为典型的基层民间,有效的延伸了妇联工作触角,拓展了妇联工作覆盖面。存在问

第三篇:县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妇女社会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现状和发展趋势

1、现状:从近三年县乡村三级妇联信访接待状况看,以婚姻家庭类案件为主。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469件,婚姻家庭类案件398件,占85;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312件,婚姻家庭类案件255件,占82;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240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为190件,占总数79.2。而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尤其以夫妻关系为首,这和我县近年来开展“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有关。其他各类案件,部分分布在劳动仲裁、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公检法司等司法执法部门。不过随着我县妇女维权的提议社会化,多机构干预体系的日趋完善,案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近三年婚姻家庭案件之外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5、18、21,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在劳动权益、政治权益等领域,案件比例有所上升,可以看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在日益增强。从我县为全队伍建设方面,自我县2014年承接“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之后,依托这一项目,妇联立足调解家庭矛盾,消除家庭暴力,打出了我县妇女维权品牌,在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力度逐步增强,社会认同度也随之增强。在项目实践过程中,我县侧重构建“党政支持、妇联牵头、公检法司等多机构共同干预的社会化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并逐步向妇女儿童维权的各个领域延伸(来自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目前,多机构干预妇女维权的社会化网络,从县到乡镇局公司到村到社区,层层成立妇女维权领导小组,广泛吸纳妇女维权志愿者,组建“姐妹爱心互助队”、“巾帼文艺普法队”等各种形式的基层民间组织。为妇女儿童维权落在实处、取得实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组织保障。

2、趋势:首先,综上所述,随着妇联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信访案件多元化的趋势仍会日趋明显,妇女儿童维权任务更加艰巨;其次,再婚后再次丧偶的老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日趋严重。我县某村65岁妇女郭某,前夫去世后,从河北省嫁到我县,和老伴关系一直不错,后老伴患病,其间百般呵护照顾,比儿女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当老伴去世后,因郭某和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和赡养关系,为此,即子女百般刁难。县镇村三级妇联、镇村干部、公安、司法、法院甚至于广电中心先后介入到此个案之中,虽少有阶段性的缓解,但始终由于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缺,无法解决根本上的问题。统观这一方面的问题,由于中老年人再婚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赡养)关系,同时由于男性普遍短于女性寿命,为此再次丧偶后的老龄妇女居所、生计等一系列问题在法律保护方面都趋于弱势。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速,这一问题将成为妇女维权领域一大突现问题。

二、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人员队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现状。目前,延庆县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人员数量共计833人。分布状况-行政机关61人,占7.32;事业单位131人,占15.73;民间组织134人,占16.09;城乡社区妇女组织507人,占60.86。结构状况为-性别:男性112人,占13.45,女性721人,占86.55;学历:本科以上222人,占26.65,大专118人,占14.17,高中中专及以下493人,占59.18;专业:社会专业2人,占0.24、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21人,占2.52,其他专业810人,占97.24;年龄:40岁以下242人,占29.05,41岁至50岁433人,占51.98,51岁至60岁158人,占18.97;除没参加过的志愿者以外,年限:5年以下86人,占12.00,5年以上15年以下261人,占36.40,15年及以上370人,占51.60;妇女年限:5年以下182人,占25.38,5年以上15年以下437人,占60.95,15年及以上98人,占13.67;职能:管理岗位660人,占79.23,专业技术岗位51人,占6.12,工勤技能岗位6人,占0.72,其他为无;职业评价等级:高级社会师2人,占0.24,社会师1人,占0.12,助理社会师0人,未获等级人数占99.64。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从分布状况看,喜人的是我县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及社会等应设妇联组织的单位按要求建立了妇联组织,全县相当12个企业单位也建立了妇联组织,为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除此以外,借助“双学双比”主体活动建立起一批种养殖协会、民俗旅游协会组织,为各级妇联组织提高妇女经济地位,进而提高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提供了组织保障。更为喜人的是我县建立一批以康庄镇大营村“姐妹互助队”、旧县镇耿家营村“爱心姐姐服务队”等为典型的基层民间,有效的延伸了妇联触角,拓展了妇联覆盖面。存在问

题是相当一部分私企单位未设妇联组织,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一些“妇”字号协会组织在经济引领上较权益保护方面作用明显的多,意识不够强。而基层民间组织这一领域大有拓展空间,这方面我们显得力量还相对薄弱,还没有根本思想组织覆盖、领导覆盖、覆盖。从结构状况看,首先从男女性别比例方面,我县近年来随着妇女维权组织的不断强化,公检法司及民政、广电等多机构的层层介入,男性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的比例逐年递增,还有相当数量的男性志愿者无偿参与到维权队伍中,形势着实让人感到欣慰。然而,从男女比例仍然呈现极大悬殊的现状,又显而易见的看到妇女维权在不断推荐社会化进程的过程中,注重吸收男性参与还是一个极大的问题。纠其原因从观念上很大程度尚且跳不出妇女来管妇女的使得狭隘的小圈子。从学历方面,低学历人群尚且占大多数,很大程度影响的创新开展特别是从实践到理论的提升。我认为首要原因在于我县为农业大县,大多数人口分布在农村,而农村妇代会,包括农村一些民间的和基层民间妇女组织中中低学历人群占绝大多数,其中还包括年龄结构中,年岁大的占大多数一定程度上也缘于此。特别是在农村妇代会干部这一重要人群中,选举法对年龄、学历、专业等都没有丝毫规定。前不久,我县对全县368个农村妇代会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研,40岁以下占22.01、40-50岁占54.89、50岁以上占23.10,且有12名妇代会主任年龄在60岁以上,最高达68岁;小学文化程度占7.43、初中文化程度占45.11、高中以上占47.55,且绝大多数属于在职学历。农村妇代会干部是基层妇联中重要的力量,这支队伍素质的强与弱直接影响我县广大农村妇女的开展,为此尽快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应该是妇联维权干部队伍面临的迫切问题。此次调查年龄显示高龄化,以及年限显示数据中存在问题,我县认为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妇联干部队伍人员流动相对较慢造成的。在妇联这一岗位上一干就是二三十年的人不在少数,这种现状一方面严重挫伤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一方面严重制约的开拓创新。令人稍加行为的是,近年来,党政日益重视妇联组织作用的发挥,相当一部分年轻的较高素质的同志充实到妇联干部队伍之中,有效的为妇联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从专业和职业评价等级方面,引发获得社会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以及社会师等级两项比例极低的原因,我们认为仍然是任职条件没作规定的原因,其次,没有将此类培训纳入到对妇联干部培训的日程安排中,从上到下根本忽略了一名社会者应具备的根本素质。

三、对设置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社会岗位、吸纳社会人才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准入制度:在热爱妇女的前提下,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应有相关限制,从而吸纳社会优秀人才走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社会岗位

2、提高相关待遇:从实际出发,按业绩和群众口碑,对贡献突出的者要予以褒奖,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吸纳或推荐到更重要岗位的方式营造方方面面对此类岗位的重视,一是留得住优秀人才,二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到这一队伍之中。

3、广泛吸纳人才:打破性别界限,从各个领域吸纳优秀人才,包括在岗、离退等人员。

4、注重专业培训:创造机会,让上岗的同志又机会多接触妇联,尽可能多的了解妇联性质,多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确实能从社会性别视角去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

5、科学人员配置:尽可能避免只有理论研究的“高层人员”而缺少走入时间的“人员”,力求能够从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方面考虑人员的配备,从而最大限度保障落在实处、收到实效。

四、妇女群众如何与社会相结合

1、该融入的有必要毫不犹豫的融入到社会之中去。一些能整体推进的,就应该学会借助社会力量,发挥妇联协调优势,举全社会之力是妇女群众得以推进。能够跳出妇女看妇女。

2、该单独提出的也一定能要态度坚定的提出来。而面对陈规陋俗等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所带来的一些对妇女群体的偏见、歧视、不平等等现象,妇联则必须作为一个推进妇女解放、争取男女平等的组织,应该气正辞严的为男女平等而不遗余力。

五、妇联组织建设如何与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

1、解析概念是前提:“社会人才”这一提法和妇联干部的异同、两者之间的涵盖关系、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等等相关问题,我觉得,要想推进此项,首先应对现有妇联干部进行培训,解析概念,让大家“想明白了才能够做明白”,这应该是将妇联组织建设如何与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的首要任务。

2、基础延伸与提升是关键:我县认为从妇联角度讲,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是否应该注重在妇联各层面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以延伸与提升。对原有队伍中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素质和能力,实现从一名普通妇联干部到一名社会人员的的过渡,是这一部分人员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力量。在此基础上,从人员构成方面吸纳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员补充进来,建立相应的综合类的、专业类的社会机构,补充妇联组织的不足,延伸妇联触角,扩大组织覆盖面、覆盖面、服务人员覆盖面,从而去不断建构、完善社会人才队伍。

3、新老事物有机结合是基础:一些新鲜事物出现后,总不免会出现新老两张皮的现象,虽然社会人才这一提法较比原来的妇联干部、妇女者等说法不同,但尤其诸多的合辙之处我们觉得,去推进此项时,扎扎实实研究好区别异同实现好一个过渡、延伸、提升将不失为事半功倍之举。

4、最后就是始终以妇联组织为核心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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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是相当一部分私企单位未设妇联组织,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一些“妇”字号协会组织在经济引领上较权益保护方面作用明显的多,意识不够强。而基层民间组织这一领域大有拓展空间,这方面我们显得力量还相对薄弱,还没有根本思想组织覆盖、领导覆盖、覆盖。从结构状况看,首先从男女性别比例方面,我县近年来随着妇女维权组织的不断强化,公检法司及民政、广电等多机构的层层介入,男性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的比例逐年递增,还有相当数量的男性志愿者无偿参与到维权队伍中,形势着实让人感到欣慰。然而,从男女比例仍然呈现极大悬殊的现状,又显而易见的看到妇女维权在不断推荐社会化进程的过程中,注重吸收男性参与还是一个极大的问题。纠其原因从观念上很大程度尚且跳不出妇女来管妇女的使得狭隘的小圈子。从学历方面,低学历人群尚且占大多数,很大程度影响的创新开展特别是从实践到理论的提升。我认为首要原因在于我县为农业大县,大多数人口分布在农村,而农村妇代会,包括农村一些民间的和基层民间妇女组织中中低学历人群占绝大多数,其中还包括年龄结构中,年岁大的占大多数一定程度上也缘于此。特别是在农村妇代会干部这一重要人群中,选举法对年龄、学历、专业等都没有丝毫规定。前不久,我县对全县368个农村妇代会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研,40岁以下占22.01、40-50岁占54.89、50岁以上占23.10,且有12名妇代会主任年龄在60岁以上,最高达68岁;小学文化程度占7.43、初中文化程度占45.11、高中以上占47.55,且绝大多数属于在职学历。农村妇代会干部是基层妇联中重要的力量,这支队伍素质的强与弱直接影响我县广大农村妇女的开展,为此尽快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应该是妇联维权干部队伍面临的迫切问题。此次调查年龄显示高龄化,以及年限显示数据中存在问题,我县认为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妇联干部队伍人员流动相对较慢造成的。在妇联这一岗位上一干就是二三十年的人不在少数,这种现状一方面严重挫伤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一方面严重制约的开拓创新。令人稍加行为的是,近年来,党政日益重视妇联组织作用的发挥,相当一部分年轻的较高素质的同志充实到妇联干部队伍之中,有效的为妇联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从专业和职业评价等级方面,引发获得社会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以及社会师等级两项比例极低的原因,我们认为仍然是任职条件没作规定的原因,其次,没有将此类培训纳入到对妇联干部培训的日程安排中,从上到下根本忽略了一名社会者应具备的根本素质。

三、对设置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社会岗位、吸纳社会人才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准入制度:在热爱妇女的前提下,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应有相关限制,从而吸纳社会优秀人才走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社会岗位

2、提高相关待遇:从实际出发,按业绩和群众口碑,对贡献突出的者要予以褒奖,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吸纳或推荐到更重要岗位的方式营造方方面面对此类岗位的重视,一是留得住优秀人才,二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到这一队伍之中。

3、广泛吸纳人才:打破性别界限,从各个领域吸纳优秀人才,包括在岗、离退等人员。

4、注重专业培训:创造机会,让上岗的同志又机会多接触妇联,尽可能多的了解妇联性质,多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确实能从社会性别视角去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

5、科学人员配置:尽可能避免只有理论研究的“高层人员”而缺少走入时间的“人员”,力求能够从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方面考虑人员的配备,从而最大限度保障落在实处、收到实效。

四、妇女群众如何与社会相结合

1、该融入的有必要毫不犹豫的融入到社会之中去。一些能整体推进的,就应该学会借助社会力量,发挥妇联协调优势,举全社会之力是妇女群众得以推进。能够跳出妇女看妇女。

2、该单独提出的也一定能要态度坚定的提出来。而面对陈规陋俗等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所带来的一些对妇女群体的偏见、歧视、不平等等现象,妇联则必须作为一个推进妇女解放、争取男女平等的组织,应该气正辞严的为男女平等而不遗余力。

五、妇联组织建设如何与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

1、解析概念是前提:“社会人才”这一提法和妇联干部的异同、两者之间的涵盖关系、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等等相关问题,我觉得,要想推进此项,首先应对现有妇联干部进行培训,解析概念,让大家“想明白了才能够做明白”,这应该是将妇联组织建设如何与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的首要任务。

2、基础延伸与提升是关键:我县认为从妇联角度讲,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是否应该注重在妇联各层面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以延伸与提升。对原有队伍中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素质和能力,实现从一名普通妇联干部到一名社会人员的的过渡,是这一部分人员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力量。在此基础上,从人员构成方面吸纳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员补充进来,建立相应的综合类的、专业类的社会机构,补充妇联组织的不足,延伸妇联触角,扩大组织覆盖面、覆盖面、服务人员覆盖面,从而去不断建构、完善社会人才队伍。

3、新老事物有机结合是基础:一些新鲜事物出现后,总不免会出现新老两张皮的现象,虽然社会人才这一提法较比原来的妇联干部、妇女者等说法不同,但尤其诸多的合辙之处我们觉得,去推进此项时,扎扎实实研究好区别异同实现好一个过渡、延伸、提升将不失为事半功倍之举。

4、最后就是始终以妇联组织为核心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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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传递者,是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维护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传播者,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的重要使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需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是转变政府职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措施;是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服务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民政工作是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民政领域和民政范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摆在各级民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州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民政局组织对我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培养开发对策进行了研究。

一、**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分布广泛。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一部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是指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所有人员,而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中那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人员。我州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信访、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团体,担负着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就民政系统调研显示,主要涉及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临时性社会救助、艾滋孤儿救助、优抚安置、儿童收养、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城乡社区建设、精神病患者康复、慈善事业等多个领域。目前,我州现有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17个、社会救助类事业单位117个、收养服务类事业单位15个、优抚安置类事业单位14个、慈善事业(包括慈善类事业单位、民间组织)27个、减灾救灾类事业单位5个、家庭生活服务类事()业单位(包括婚姻登记、婚介服务、家庭教育、婚育服务等)59个、殡葬服务类14个,城乡社区单位2609个,共2877个单位。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152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2014人,36—50岁的8785人,51岁以上的1275人;从学历结构看,初中以下的2457人,中专(高中)的8015人,大专的1481人,大学及以上的199人;从专业结构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极少,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也很少。

(二)社会事业逐步发展。“十五”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不断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视,社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州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救灾救济和五保供养为主体,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政策优惠为辅助、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市社区建设新格局,兴办了一批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成了一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全州城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后,床位达到1500多张,每个乡镇都建设了中心福利院,共收养近万名院民,全州福利救助类机构达到134个,设置床位15000多张,还有服务类事业单效发挥而不愿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工作;另一方面是人员编制受到限制。以州、县民政部门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为例,工作人员只有19人,而面对的是全州25万多名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其它70余万名困难对象;州老龄办长期只有1人,而全州老年人服务对象(60岁以上)却有45万多名,编制、人员、经费多年来都没有等到较好解决,制约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开发的对策措施

(一)明确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培养专业化人才和集聚社会化人才并重原则,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社会工作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建立法律规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体制,建立和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评价使用体系、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有效的激励保障制度,全面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着力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水平。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切实解决有关党政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问题,为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优化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适应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社会工作。

3、优化工作生活环境。统筹协调现有政府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社会工作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社会工作和具体岗位需求信息,吸引和鼓励社会和个人兴办社区社会服务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社区服务。各类组织和个人到社区兴办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可免费使用城镇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要重视解决社会工作人才的户籍迁移、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

(三)努力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

1、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抓紧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整体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革现有人才统计制度,切实掌握社会工作人才状况,为制定人才发展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2、加强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鼓励高水平教师和专家担任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任务。加强高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到社会服务机构实习和见习。高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3、开展社会工作人员岗位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现有政府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力争在2年内将所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基本实现所有社会工作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素质要求()。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进修、见习、短训、函授等素质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化社会服务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使用体系

1、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所有社会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工作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转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晋升上一级职业资格时,其转评前和转评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逐步推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制度。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医师、护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其他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力争在5年内全面实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注册制度。

2、完善岗位设置制度。调整优化布局结构,科学设置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研究建立州、县、乡政府社会服务事业机构定编标准。明确政府社会服务机构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原则上社会工作岗位不低于岗位总数的90%。研究探索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岗位设置办法,在法定岗位之外增设2—4个社会工作专职岗位。鼓励和支持村(居)委会、社区企业和个人创办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开发和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3、完善人才使用制度。建立柔性人才引进机制,鼓励社会服务机构采取不迁户口、不转关系、聘用兼职、聘请顾问和短期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州、县市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晋升职称前,必须到基层社会服务机构服务一年;择优选派基层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到州、县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挂职进修。以品德诚信、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加强岗位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或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的依据。

(五)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

1、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公共财政“以钱养事”的改革要求,研究制定政府财政按社会工作项目任务和社会服务人数核拨财政经费的具体办法,加大财政资金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运作模式,完善政府按服务项目、服务人群购买社会服务的具体办法,鼓励民间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服务。

2、健全民间资金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工商、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举办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研究制定《**州公益事业捐赠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资助社会工作。研究制定国内外慈善组织来我州举办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吸引和鼓励州外资金投入和资助社会工作。

3、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制定社会工作人才薪酬指导政策和奖励政策。政府社会服务机构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人员,应聘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可选择按所聘管理岗位或本人具备的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进一步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福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聘用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并使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增长。

4、建立优先晋升(录用)制度。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社会工作。凡到城乡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社会工作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参评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业资格;参加全州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州、县市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可适当加分;报考乡镇办机关公务员的,优先予以录用。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考试总分可加10分。

(六)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社会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整体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篇:关于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社会工作人才是指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进行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的专门人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这不仅充分表明中央对社会工作人才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社会工作人才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今年7月至8月份,我县围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深入调研,并就如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了一些思考:

一、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县社会工作者队伍基本上分为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在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在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收养服网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人员;二是在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和相关民间组织中工作的人员,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法律援助中心等群团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三是在城市社区中专职专门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社会工作人才117人,其中有14人在行政机关工作,63人在事业单位工作,40人在城镇社区工作。按年龄层次分,30岁以下18人,30-39岁45人,40-50岁28人,51岁以上26人。按学历分,初中以下6人,中专(高中)37人,大专以上74人。近年来,我县在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注重培训,提升社会工作人才整体素质。我县将社会工作人才的教育培训作为“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在提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大力实施“菜单式”培训,根据相关社会工作者的需求,针对性地设置包括和谐社区建设、岗位业务知识、社区建设和管理等内容课程,为社会工作者提供适合自身岗位工作特点的培训班。近年来已多次举办社会工作者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座谈交流、专家讲座、外出实地考察,让他们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他们服务中心工作的本领。

2、依托载体,发挥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作用。通过各种载体把社会工作者服务不断向社区、向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解决广大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专职社会工作者,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对普通社会工作者,尤其是社会工作者中的党员,更多的以志愿者服务形式从事工作。一些乡镇、村和社区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无偿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培训。如沙铺、大湾等乡镇建立异地劳务服务中心,为本乡镇外出村民提供职业介绍、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全程代理、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农户解决实际困难。沙铺乡建立村民援助服务中心提供全方位服务,为留在村中的老、弱、病、残人员解决危、难、急、险、困等问题。

3、健全制度,强化社会工作人才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领导各级党组织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特别是社会工作人才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各相关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围绕各自分工,逐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健全了服务网络。

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工作人才总量明显偏少。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总人数不过百人左右,除去行政管理人员外,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只有40人左右,仅占全县人口的0.04%。民办的社会工作机构还处于起步阶段,从业人员更是凤毛麟角。

2、社会工作人才专业素质普遍偏低。社会工作人才是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当前,我县的社会工作者都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也不具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也仅限于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就业介绍等事务性工作,根本谈不上应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开展社会服务。如我县社会工作的40名社会工作专职从业人员中,大专学历的仅占37.5%,大多数只有中专或高中文化,绝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未经过社会工作专业正规培训和教育。

3、社会工作人员分布不均。当前我县的社会工作专职人员主要分布城区中山、新华、解放等六个社区,而在农村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司法矫正以及留守儿童、大龄未婚青年等特殊群体迫切需要等特殊领域却鲜有社会工作人员。

4、作用发挥不明显。当前,我县社会工作人员除了在社区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外,在其他社会领域,特别是在社会救助管理、收养服务、婚姻介绍、劳务中介等领域作用发挥仍不明显。而且,目前在社区服务领域中,社会工作者发挥也只是停留在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等常规性工作。

5、社会认知度不高。由于我县对社会工作缺乏宣传,在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等方面缺乏实践,导致全县上下对社会工作性质了解不足,对社会

工作概念理解模糊。

三、原因分析

1、缺乏统一领导。无论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还是社区,都在行政管理的大框架下,自成体系、各自独立。社会工作人才广泛地分布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角落,缺乏统一的领导和专门的规划,还没有真正纳入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中。

2、资金

投入明显不足。我县财力薄弱,对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相对不足,在岗从业人员很难走出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其他地区的优秀经验,在一定程度制约了社会人才潜能的发挥。

3、岗位设置不明晰。当前,全国从上至下还未就社会工作岗位进行统一的规范,对于具体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标准,致使社会工作人才“入口”不畅,一方面社会迫切需要各个方面的社会工作人才,去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由于无法提供明确的岗位,一些大专院校毕业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却难以找到合适的专业岗位。

4、培训力量不足。就我县而言,目前只有党校、电大等有限的几个培训机构,而这些培训机构开办的各类培训又主要以政治理论、手工操作等常规业务培训为主,没有专门开设针对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培训课程,无法满足社会工作者对知识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的需求。

5、工作力量单一。从目前来看,社会工作主要还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作,无论是投入还是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社会参与力量薄弱,远远不能适应实际的需要。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奖惩激励,社会工作者地位和待遇低下,民间对社会工作的参与热情不高。

四、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1、强化三个力度,营造社会氛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力度。社会工作人才广泛分布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具有跨部门跨行业、高度分散的特点,要使他们真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他们凝聚起来、组织起来。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明确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要求,牢牢把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在县委领导下,建立组织部门综合协调,人劳社保、民政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司法、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把分散在方方面面的社会工作力量整合起来。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当前,人们对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的概念还十分陌生,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广泛运用一切媒体,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外部环境。三是强化典型挖掘力度。加强对在社会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深得群众信赖和喜爱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逐步提高社会工作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

2、做到“三个一批”,加快人才开发。要建设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必须多管齐下,加大开发力度。一是尽快过渡一批。针对现已在职在岗、年龄及文化结构均为适宜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计划的安排到具有社会工作培训资质或已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进行学习深造,让这批社会工作人才完成向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的过渡。二是抓紧引进一批。针对目前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中较为紧缺的社会工作人才,利用每年引进人才的有利时机,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中引进一批,或利用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在外引进一批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到我县创办社会工作实体或到社会工作机构工作。三是定向培养一批。对于目前在社会工作机构中的从业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的办法从中遴选一批,实行定向培养。同时,还必须注意专业化与群众性相结合,注意专业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在继续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的同时,通过组织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来增强志愿者的稳定性和专业素质,并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

3、健全三项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社会工作及其人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全县社会工作的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引进、奖励等方面。同时,敦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逐步保障社会工作发展的必要经费,形成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二是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对社会工作机构的评选表彰力度,通过对社会工作机构的表彰促进社会工作机制在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培养引进、岗位设置管理等方面的优化,推动整个社会工作行业水平的提高。同时,将优秀的社会工作者纳入全县优秀人才和特别贡献人才的评选奖励范围,促进社会工作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三是健全聘用管理机制。深入调查研究,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领域和配备要求,推进岗位设置工作。加快党政机关职能转变,充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负有权益保障、社会救助职责的群团组织,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区服务等机构,医院、学校等单位,通过岗位调整、增设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探索并完善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畴的新办法,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聘用、晋升和评价体系。

4、实行三措并举,推进职业进程。一是放开社会工作的开办范围。遵循“大社会、小政府”的理念,逐步淡出社会工作的行政范围,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精力用于制定社会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社会工作的监管、规范社会工作的秩序等方面,促进社会工作不断向职业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二是完善社会工作机构或组织的管理办法。从规范从业资质,强化注册认证,促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社会化入手加强对社会工作机构(组织)的管理,防止部分社会工作机构(组织)背离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宗旨,促进社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三是规范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运行机制。对于涉及面大的社会工作类别,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实行“以钱养事”,促进社会工作机构(组织)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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