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审批二股业务工作总结范文
2021年行政审批二股业务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市2021年度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计划,挖掘群众需求、主动放管服,创新驱动、推进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范围。在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的基础上,学习借鉴、优化服务,推广实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出版物零售许可”、“执业医师注册证明”、“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证明”等告知承诺服务,制定了《XX市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
二、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一)优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和校长变更的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
(二)优化劳务派遣许可。1、承接市级审批权限下放。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优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四)优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五)优化出版物经营许可。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实行跨省、跨区、襄十随神、全区通办。实行与深圳福田、枣阳、宜城、南漳、襄十随神等跨区域通办,试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全区代收代办,逐步实现审批事项下沉,高频事项自助办,其他事项全区通办。
四、筛选医师、护士、乡村医生执业等3个查询事项申报鄂汇办查询服务特色事项。
五、扩大审批备案事项。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积极与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协调配合,争取支持,在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养老机构备案的基础上,将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管理。探索取消各类诊所行政审批,实行行政审批备案管理。
六、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分层审批。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