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金融系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探索与思考范文

(作者:朱玮时间:2019-03-21 08:56:29)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中提出:“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十八大以来,新常态战略思想不断丰富完善,迅速成为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和决策依据,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整体发展准确把握和积极适应新常态举足轻重,做好金融系统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是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将成为今后工作的新常态,揭示了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将呈现新特征,迈入新常态。金融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必须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真正起到为金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深刻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对金融系统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工作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同时也是重要的思想武器,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职责,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业务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抓手

在刚刚结束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扎扎实实抓好企业党的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常态下金融系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纪检监察工作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提供了方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上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对金融企业的领导,通过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推进金融行业全面从严治党。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遏制金融系统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逐步显现,部分金融企业出现了管党治党不严、腐败案件频发、腐败行为影响巨大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金融行业的社会形象。以证券公司为例,作为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中介,在服务投资者、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证券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在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部分券商重业务发展、轻党建工作,盲目追求短期经营利益,少数人利用制度和管理漏洞,违规违纪,突出表现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潜规则盛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屡禁不止等。如:中投证券原董事长龙增来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公款吃喝报销餐费超过4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高松林等人公款旅游,高松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职务;国家开发银行原评审一局局长兼船舶融资中心主任王卫军因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职务,责令退赔相关费用。这些案例的发生,暴露出不少金融企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廉正意识缺乏、被利益冲昏了头脑,也反映出某些金融企业管理松弛、权力失控、缺乏监督、制度不健全。

(三)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风险是金融的天然属性,任何金融活动必然伴随着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证券行业是与风险打交道的行业,应该恪守审慎原则,把合规风控放在首位,这些理念与纪检监察工作高度趋同,目前部分证券公司基础管理薄弱,制度意识淡薄,风险防控形同虚设,“风起于青萍之末”,系统性风险必然以个体风险的表露为苗头,因此防范系统性风险必须从小处入手,通过综合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加强纪检监察 工作,就是要从操作层面扎紧监督执纪的笼子,从执行层面开好医治违纪违规行为的方子,通过处理少数、教育多数,使员工明确底线、不触红线,夯实风险防范的思想基础。

二、当前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金融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赋予的监督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从目前金融行业被巡视和案件发生情况来看,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纪检工作与业务发展两张皮的问题,制约了新常态下执纪问责作用的发挥。

(一)对纪检监察与业务发展的认识尚不到位

金融行业本质上是一个资本逐利的行业,由于部分单位、部分领导人员思想认识尚不到位,片面的将纪检监察工作同业务发展割裂开来,单纯就纪检监察工作抓纪检监察工作,认为业务发展是主业、纪检监察是辅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发展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出现纪检监察、业务经营“两张皮”现象,甚至有的单位认为纪检监察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其职能作用不够重视。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作怪,简单地理解业务部门的事由业务部门干;二是不知道该如何“结合”,不知道该以什么角色、什么角度、什么方式、什么时机、什么力度去“结合”;三是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做事后监督处理人的,干的就是“守株待兔”的事,即使有一些预防性的工作也是在走过场,缺乏针对性、有效性。

(二)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专业培训不多,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同时,纪检工作效果的好坏、发挥作用是否显著,与纪检干部队伍人员配备、综合素质、工作水平和知识能力密切相关。以证券公司为例,当前随着行业的纵深发展,知识更新速度加快,行业交叉程度较深,监管环境日趋严格,对业务技能、知识体系、工作方法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目前证券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与业务脱钩,搞纪检的不懂业务,懂业务的不搞纪检,对于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不能及时跟进、及时纠正,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事后追责,有些小问题慢慢变成了大问题,严重制约了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作用的发挥。

(三)监督检查方式较为单一

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主要采用主动监督的方式,监督方式较为单一,习惯于用老办法处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常规监督多,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少;参与式的被动监督多,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的主动监督少;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的监督多,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少。尚未整合舆论、司法等多种监督,形成有力的联动机制, 实现“单一监督”向“立体监督”的转变。致使很多时候监督效用得不到应有的最大发挥,进而影响了监督实效。

(四)开展工作有思想顾虑和畏难情绪

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特殊的工作性质,在开展工作中往往得不到其他部门尤其是被调查部门的认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怕在考核中本部门吃亏,在开展具体工作中有思想顾虑,现在畏难情绪,表现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追责问责不严,有的甚至闭目塞听不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面对一些复杂棘手问题时,喜欢绕道走,无原则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关于加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新常态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金融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担当意识和标准意识,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以服务企业发展大局为目标,更好地构建和完善具备金融企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执纪问责的监督职能,做到工作有思路,重点有突破,实施有措施,落实有保障。

(一)旗帜鲜明的明确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的明确定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强大工作合力,把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在具体工作上,针对金融行业的特点,首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主动发声,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确保压力传导、责任到人;其次主动开展谈话、约谈制度和责任考评机制,实现述职述廉述责常态化,实现“两个责任”落实的制度化、具体化、程序化;通过落实“一案双查”,不断加大“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两个责任”抓牢抓实。 

(二)坚持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中心,找准金融纪检监察工作切入点

支持、保障企业有序发展、平稳运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职责,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业务、保障发展、监督运营、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要想在金融企业中真正发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就要求纪检人员在坚守企业发展总体目标的前提下,服务和服从于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清楚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从纪检监察角度对症下药,确保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企业经营中,可通过探索和实施效能监察工作,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业绩提升,规范经营管理,要把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效能监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提升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提高履职能力

1.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锤炼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培育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练就承担重任的过硬本领,树立清正廉洁的作风形象,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突出抓好执纪办案业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查办案件的行家里手。

2.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其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实践能力,加强对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学习,储备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一是开展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培训,依托中央纪委培训中心、中国监察学会金融分会等培训机构,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更多的培训深造机会;二是结合企业特点,开展贴近工作实际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专业知识储备;三是强化以干代训,通过借调、参加公司查办信访案件、集中交流等形式,从实践中积累实战经验,增强工作能力;四是创新培训、学习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微博、微信、自媒体等互联网手段开展学习培训。

3.探索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交流轮岗制度。重视岗位交流,强化协调能力,把纪检监察干部放到多种岗位和环境中去使用,通过全面锻炼,增强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从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通过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交流轮岗,有利于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利于加深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促进相互了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也有利于促进同事间感情交融,业务沟通,打造一支凝聚团结、精诚干事的队伍。

 (三)惩治与预防并举,构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建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长效机制,一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延展自身的工作思路与领域,推进惩治和预防并举的进程,突出企业监察工作的重点。以证券公司为例,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在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要继续贯彻落实有关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教育先行,自律他律并重,激励约束结合,从自律、防范、监督等方面构建企业领导人员自我约束机制;在查办案件工作方面,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规律和特点,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不断探索办案的新思路,改进办案方法,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查办大案和复杂案件的能力。二是在规范和监督用权行为上深化治本措施。通过制定配套制度,规范和监督用权行为,实现按程序办事和靠制度管人。三是在完善监督体系中形成整体合力。要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优势,协调各种监督力量,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形成步调协同、手段互补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整体合力,重视从巡视工作、干部考核、专项检查、内外部审计、监管部门反馈中发现问题线索,不断拓展发现问题渠道。在实际工作中,要与防范金融风险相结合,保持与合规风控工作的有机联系,将党纪党规与公司制度有效衔接,保证执纪问责无死角。

在具体工作中,应不定期地在企业办公网公布违规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在企业年度工作会、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会上增加和强调案例教育内容,及时将各级纪委查办案件情况进行通报,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纪,教育警示各级领导人员遵章守纪,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开展身边人、身边事为主体内容的案例教育,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发挥“治病救人”作用,真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价值。当前结合证券行业的现实状况和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应继续紧盯以下六方面的工作重点,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违规选人用人、虚挂营销人员违规拿业务提成、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考核分配不透明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管理氛围。

(四)借力群众构建监督网络

一是依靠全体员工,激发员工主人翁意识,成为监督的一员,对员工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对待、积极处理;二是依靠客户,纪检监察部门应主动参与客户回访工作,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通过客户的反馈,了解员工、机构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作风、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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