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人力资源工作总结范文
2021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科在煤电公司及矿井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司和矿井发展目标,以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管理创新为抓手,积极面对当前种种不利因素,坚持服务一线宗旨,认真履行本科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政策,查找自身存在四风问题,为顺利完成我矿的安全生经营管理等提供后勤保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资方面
1、2021年1-6月份预计发放工资总额5383万元,(包括劳务管理108.9万元,安全及罚款101万元)。吨煤工资 123.2元,全矿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3577元,同比增加210元,幅度6.2%。
2、严格执行吨煤工资单价和掘进延米工资单价,实行区队、科室工资与本单位工效、绩效考核指标相连挂 。为了搞好工资分配,激发全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结全矿井实际情况,我矿下发了工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工资管理办法。具体明确了工资随进尺、安全、煤质、目标成本等挂钩考核细则,并把具体考核指标量化到每个区队、机关科室,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的奖罚激励措施。
3、做好各项工程施工前的定额单价和工程验收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支付合格工程工资,完善临时工程工资和杂工工资的审批手续,按照四定要求支付工资。
二、劳动用工方面
1、完善了2021年192人职工选招手续,为他们建立人事档案及社保手续;完成了58名职工劳动合同续签手续。
2、上半年招收劳务工275人,其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务工合同153人,解除长期不上班的劳务工82人,固定期限的合同制工人36人。
3、对我矿2014年22名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分配,坚持向井下辅助及采掘一线分配原则。
4、人力资源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对604人普通员工身份得到确认,分别进行分类归个人档。
5、进一步理顺了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55人,签订承诺书,自已交纳社保基金67人,办理退休职工21人。
6、上半年组织308名职工参加了初级工技能签定考试。
三、社会保险方面
1、对2021年度职工养老缴费对帐单进行了审核发放,同时为调动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2、根据公司社保中心要求,上半年为91名职工办理了停保手续,节约社保费15万元,同时对已签订承诺书长休职工的社保费进行了追缴、追交资金累计5万元。
3、上报工伤认定申请材料8人,上半年共发生8起工伤事故。
4、申请发放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18人,共计资金35.4万元。
5、停发工伤人员的工资9人,根据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实际身体状况,平稳停发9人工伤工资。
6、组织新工伤人员21人,到集团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进行兑现工伤人员待遇提供依据。
7、上半年新办残疾证4人,向禹州市残联报材料30份,为我矿企业增值税及上缴残疾就业保障金,做好基础工作。
8、为187人重症慢性病职工进行病历统计,收集,上报工作。
9、组织1536名职工进行岗中体检,472人岗前体检,并对转招192人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组织了29人退休职工离岗体检工作。
10、给468名职工报销医约费19.4万元。
四、针对2021年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如下措施:
1、2021年下半年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逐步提高个人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矿井生产工作的正常推进,进一步完善工程定额标准,科学、合理制定工资单价,坚决排除人为干涉制定单价的现象。加强井下定额管理,定额单价水平是工资分配关键作用,过高、过低有失工资分配均衡,定额单价高,工效低,单价低,影响职工情绪和队伍稳定,所以定额员要勤下井,了解现场环境,生产工艺、难易程度,制定合理单价,从而才能激发职工生产热情。
3、严格工资审批程序,确保工资分配透明、公正,力争2014年下半年工资指标压减5%。
4、合理整顿劳动组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深刻剖析原因,找出劳动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搞好我矿的劳动组织工作,坚持部分单位实行周四工作制,理顺带资长休、工伤、病假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工资支出,力争人员压减1%。
5、劳动用工管理需要加强,完善招聘劳动力手续,加强外用工的审批、选拔、使用管理,对长期不上班的,又不请假的外用工,打入黑名单库,解除劳务工合同。
6、加强考勤管理,每人出勤是审核工资依据,所以考勤工数必须准确,才不会出现虚造工资现象。
7、完善定岗定员,井下辅助队伍、地面单位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管理好坏前提是定岗,否则造成人浮于事,有岗无人或有人无事现象,严把进入关,没有编制的,不允许进人。
8、加强社保管理,特别职工工伤入库管理,对新人及时入库,完善各项入库手续,不允许存在漏保现象。对消磁的身份证,通知本人及时更新办理身份证。及时收缴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完善各种社保台账。
9、在煤电公司劳资部的指导下做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
10、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完成矿井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