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多年来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始终将调解放在工作的首位,全面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这一民事审判方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审理原告北安市恒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家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刚一进入送达程序,被告李家田夫妇就到处上访,认为法院不应给原告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就面对着很大的上访压力。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北安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被告仍不断上访,被告的妻子到北京天安门闹事,针对这一情况,院党组非常重视,主管院长崔巍同志积极的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工作中,与民一庭干警共同努力,耐心细致的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多次找市里协调,终于用我们的真心感动了李家田夫妇,并取得了原告北安市恒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配合,该公司申请撤诉,并与被告李家田达成了调解协议,从根源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该起上访案件已双方的和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审理原告于凯国、火存后、于胜林诉被告史峰劳务费纠纷一案时,三原告均系外地的农民工,因被告工地欠其劳务费3000余元,三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并称该被告马上就要从工地撤走。承办人迟晓然接到案件后经初步审查,发现被告史峰出具的条上并未标明属性,承办人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当时带领三原告来到文化家园工地,找到该工地负责人以及被告史峰了解情况后,在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的同时,当场进行调解,该工地提出三原告有借支帐目尚未结清,而管理帐目人员出门在外地,无法清结。承办人当即提出由工地将史峰出条的3400、00元交到法庭保管,待管理帐目人员回来后,双方一同到法庭结算的方案,双方都很赞成。管理帐目的人员回到北安后,法庭将原、被告及文化家园工地的负责人组织到一起进行了对帐,扣除借支款,三原告当即拿走了应得的工程款,工地将借支款领回,从而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纠纷,既实现了农民工的利益,又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案件审理中会发现,一个案件调解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对法院公正性的依赖程度,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对法院的公正性充满信心,就会从内心对法院的工作产生认可,这种认同感便是调解工作的力量源泉所在。
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不仅大大缩短了案件审限,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更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二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
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解民间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作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
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要坚持质量为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进一步强化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手段和方法创新,善于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调解工作,善于依靠人民群众开展调解工作,善于运用法、理、情结合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善于依托司法行政资源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调解、履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
发展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居)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度,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改善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人民调解员队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本文来源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政府的支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经费、人员培训费,落实好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等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
第三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关系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种基本社会关系。企业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更趋复杂化。由劳动关系波动所必然引发的劳动争议,成为摆在各级工会面前的必须正面应对和不断破解的严肃课题。我们牢记工会的基本职责,站在维护稳定的全
局高度,上承党政的苦衷,下接员工的诉求,倾心尽力把劳动关系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中,有力地促进了工厂的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调解机制运转良好。
1995年3月,我厂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了由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工会代表等9人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996年,又在39个厂属二级单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并在班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稳步地建立起工厂、厂属二级单位和班组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为了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顺畅进行,我厂党委于1999年和2014年分别根据委员会和调解小组人员的变动,统一下文及时更换和增补,畅通并保持了劳动争议调解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制度,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好范文版权所有
在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我们根据《条例》和工厂实际,制定了《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并在工厂六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办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调解程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配套设计了调解申请书、调解协议书和调解意见书等。规定了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处理因工厂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厂属二级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工厂调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务是:处理分厂内所发生的劳动争议,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劳动法规、政策。班组调解员的任务是:及时调解班组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争议,并负责向上级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工厂调解委员会通报信息。组织健全,制度确立,为不断规范劳动争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好范文版权所有
劳动争议工作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这就对调解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劳动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使职工有了维护自身劳动权利的“护身符”,而两法的贯彻和运用,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之初,就建立了每年一期学习培训制度,采用一事一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外请专家授课,内由工会主席剖析实例,加强培训,务求实效。我们还给每位调解员发放一套《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监察》使用手册,以供学习使用。对于新调整人员及时派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通过持续不断学习与培训,使广大调解人员不断加深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的能力,有效保证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源头参与,抓好预防减少争议。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争议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内容涉及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等方方面面的利益问题,争议主体也涉及到员工与班组、员工与单位、员工与企业等,争议形式存在着个人争议和群体争议。不管遇到的是哪一类争议,我们在处理争议过程中,都坚持做到弄清情况,态度明朗,在政策上维护,在情理上关心。坚持做到公正、公平,依法依理调解疏导,尽量做到防止矛盾激化,不使事态扩大。为了减少和避免争议的发生,我们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载体和渠道,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工厂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工资分配、经济责任制考核、福利待遇、安全卫生等方案的出台,坚持通过职代会和平等协商会等,使广大职工知厂情,议厂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经济利益,不断增强广大员工对工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协调平衡主体双方的利益关系,为防止和减少劳动争议,促进工厂的和谐稳定,从整体上营造浓厚的氛围和宽松的环境。
五、主动工作,及时调处成效明显。
在调查处理劳动争议工作中,我们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听取,公心处理,诚心维护,无论是职工上门还是要求下访,从工会领导到调解人员都做到随叫随到,全力劝说,及时化解,不使矛盾激化。近年来企业受市场供求关系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刻影响,厂属各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报酬等原因引发的争议时有发生。2014年一分厂因任务不足息工放假支付80工资,引发该分厂有几十名职工一连几天自发找到工厂和工会;2014年工厂招待所经营管理方式改革,该所十几名职工到工厂和工会反映情况;2014年总装分厂部分职工就工厂整体息工放假期间分厂的分配问题与分厂党政
领导发生纠纷;2014年二分厂天车班女职工对单位内二次分配的争议纠纷;总装分厂一癌病职工要求享受职业伤害待遇等等。这些争议都带有临时性、突发性和群体性的特点,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到工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影响单位的生产秩序,影响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经过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分析事理,讲解政策,帮助请求有关部门为其解决家庭应急困难,站
在公正的立场上讲话工作,这些争议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最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也使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落到实处。2014年6月上旬,有一职工通过厂工会“维权信箱”反映,近期工厂组织大干,职工得不到休息,而且对加班报酬没个说法,要求工会给予维护。厂工会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各生产单位,一方面宣传工厂组织会战的意义,一方面要求各生产单位合理组织加班,并按规定给予报酬,从而确保会战的顺利进行。多年来,一个3600多人的大厂,没有一人因劳动关系方面的争议而越级上访。
总结这几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工厂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面对国企改革改制、面对分立剥离、面对息工下岗等诸多矛盾冲突,能够保持职工队伍团结稳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工厂党政工合力推进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和积极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结果。我们决心不辱使命,锐意克难,直面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积极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努力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第四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踏实做好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记双阳区齐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xxx同志从xxxx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自觉加强法律和调解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寻求调解方法和技能,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x年来,他亲自或参与调处纠纷共136起,调解134件,调解成功率98%。如今,辖区内发生的所有纠纷案件,基本上都能在他亲自或组织指导调处下,得以化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群众不上访”,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学习调解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一、法律知识的学习、调解业务能力的提高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从中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也能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积极受理应对各种纠纷,从容调解,把民间纠纷化解于萌牙状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不仅需要有工作热忱,更重要的还要懂得和运用好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受理相对年长和有知识的当事人的民间纠纷,作为年轻的调解员,只有靠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业务能力来赢得他们的信任。xxxx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使他的调解业务水平得到迅速提高。他特别在意法律依据,专门从各种法律网站上搜索下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认真阅读领会。他还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人民调解制度的相关法律条文,丰富自己的知识面,使他对民间纠纷轻重缓急的判断能力、性质的辨析能
力、后果的预测能力,对民间纠纷调解过程的把握掌控能力,对人民调解实际操作能力都有所增强。几年的法律事务工作经历、工作实践和知识的积累,也使他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使他从容应对纠纷并予以化调。
二、建立排查队伍,完善调解网络
发动调解信息员、支部党员、村(队)长、农民代表等参与民间纠纷的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及时调和化解,防范于未然。
齐家镇辖21个行政村,人口50943余人。为了及时发现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婚姻问题等纠纷,镇调委会在全镇所辖21个行政村设了146名纠纷信息员,一旦发现纠纷,都会及时地向调解委员会反映,为防止纠纷的发生和激化真正起到了信息员的作用。
2014年12月,一信息员来电话反映:齐家村一组的岳家两兄弟之间因墙壕地界纠纷发生争执,结果岳老大的妻子打了岳老二的媳妇,岳老二便借此住进了医院。xxx闻讯后不顾大雪严寒和村调委会成员一起赶来调解,他们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和现场的群众,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及打架经过,并对岳老大妻子打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在调解过程中征求双方意见时,岳老二提出要岳老大出药费,但岳老大又不给,理由是只打了一棍子,也没打出什么伤,再说自家日子本来就过得紧,没有钱给,而岳老二的情况则好得多。鉴于这种情况,xxx当场指出,不管怎么说岳老大打人是不对的,必须向岳老二赔礼道歉;而岳老二女人伤势不重,也应以高姿态谅解岳老大。起初,双方都不同意。xxx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继续耐心地做工作,给双方反复解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兄弟如手足”的道理。前后到两家调解不下10余次,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在以后
的生产、生活中互帮互助,成为好邻居,好兄弟。
三、以情动人,以法育人,调解架起连心桥。
因事、因人、因时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断探索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手段和技能。
(一)、坚持情、理、法的统一,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来调和化解矛盾纠纷。面对老弱病残贫,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纠纷中一般也处于劣势,对他们关心,既能体现xxx们党和国家的政策,又可弘扬社会道义。
2014年6月,xxx同志在排查矛盾纠纷时,了解到齐家村村70多岁的老人赵某,有3个姑娘,2个儿子,自己身体不好,老伴又卧病在床无人照顾,医疗费没有着落,生活艰难。因为赡养母亲的问题姐弟之间大打出手。老人的不幸,让xxx也感到难受,他几次抽出时间,到居住在外地的其女儿家,苦口婆心做工作,并晓之以法,最后,几个子女都愿意出资赡养老人。同时,xxx通过镇民政部门,为老人争取困难补助,办理了低保。
(二)、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把握时机,特别注意苗头的发现和防范,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因为一些民间纠纷如得不到及时化解,往往可能激化为刑事治安案件或转化为群体性事件。
长岭村的孙某和张某两家有多年的积怨,虽然村调委会多次调解,但两家人仍耿耿于怀,不能和解。2014年8月,又因一件小事发生争吵,事后,孙某喝酒大醉,来到张家大门口谩骂。张家大儿子将孙某打伤。为此,孙家家族聚集了20多人到张家闹事,要求赔偿。张家也不甘示弱,双方手执利器,械斗一触即发。xxx闻讯后,立即
叫上调委会人员赶到现场,他第一个冲进人群,大声喊道:“都放下武器,打伤了人可要负法律责任的。大家都到调委会、司法所去解决问题。”控制住局面后,他又和调委会人员将双方人员劝回各自家里,分头做教育、安抚工作。经过大半天的说服教育,终于将事态平息。
由于注意苗头的发现和防范,把握好时机,也由于调解干部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有效地使这起矛盾纠纷没有转化为群体性械斗和刑事案件,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四、重视预防工作,坚持调防结合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xxx始终努力带领村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
他说:“作为人民调解员,依法调和矛盾、化解纠纷是其法定职责,要维护社会稳定,就要从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起”。经过x年调解工作的实践,也使他深深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建设“平安齐家”,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五篇:关于加强婚姻调解、促进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婚姻的稳定是社会和谐重要内容。针对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发扬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江阴市妇联发挥妇联群团优势,着力参与婚姻家庭指导,并孵化成立社会组织——江阴市婚姻家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经过大量的课题研究和前期准备,于2014年2月18日起在市离婚登记处开展婚姻咨询和婚姻危机干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吸纳热心志愿者、壮大婚姻家庭调解队伍,今后进一步幅射社区、村,使得我市的婚姻家庭调解机制更加健全,把各种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婚姻调解取得显著成效
经统计,截止10月23日中心共接待1721对办理离婚的夫妇,经过对婚姻破裂边缘的夫妇进行婚姻危机干预和咨询服务后,劝返588对,劝和率为34.17%。根据江阴市婚姻登记中心的数据显示,自我中心介入调解工作后,今年2-9月的离婚人数增长率较往年同期下降6.26%,初步遏制了离婚率快速增长的势头。
1、从年龄角度分析,30-39岁年龄段的离婚人数共702对,占比40.79%,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特别是35岁左右最容易产生婚变。20-29岁年龄段的占比逐步上升,单月最高值为26.93%,是第二大离婚群体。这个群体现在被社会广泛关注,俗称“80后”。通过几个月的观察与调解,发现他们多数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责任感以及科学经营和维护婚姻家庭的理念和方法,易出现闪婚闪离的现象,为重点调解对象。
2、从婚龄角度分析,婚龄7-15年的离婚人数居高不下,共525对。这个群体多数已有子女,婚姻进入倦怠期,矛盾积累多,可能涉及经济、代际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主要由于婚后缺乏沟通,导致问题的积累。但从子女成长的角度考虑,调解工作相对易入手。
3、从离婚原因的角度分析,性格不合、婚外情、经济纠纷(嗜赌成性占比85%)是占比最多的离婚原因。以性格不合居首,高达56.3%,系婚后缺乏沟通,夫妻间缺乏宽容和理解。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条件的提高,现代人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多,因此婚外情、经济纠纷导致的离婚群体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并且难以调和。其他原因中代际冲突(如婆媳关系)占比较大。
二、婚姻调解主要做法
1、公益化:公益化服务满足社会需求,彰显社会组织活力。2014年6月《青年报》联合市民信箱展开相关调查,有64.3%的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对适龄青年开展相应的婚恋指导,61.7% 的市民希望能够增加离婚调解机构,挽回“草率型”婚姻。中心应运而生,作为民非企业,可以说是恰当好处。一是社会组织乃民间机构,既不代表任何一方,也不偏袒任何一方,能够客观公正地分析当事人婚姻中存在的误区和偏见并赢得他们的信任;二是虽然通过民间组织提供服务,但这种服务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百姓感谢的是政府,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服务意识。
为了实现公益化这一特点,满足社会需求,中心引入了志愿者。志愿者积极关注婚姻家庭问题,为公益事业义务奉献才智,充分体现了奉献、认真、本色、热心的志愿者精神。她们不求回报,兢兢业业,在服务时坚持接纳、尊重的原则,真诚地对待当事人,客观公正地从专业角度为他们提供参考和选择,为濒临破裂的家庭扬起希望的风帆。
2、优质化:高素质的人员构成,多元化的调解方式,为离婚群体提供优质化服务。中心人员采取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模式。目前共设有2名专职人员,18名志愿者。其中50岁以下的有5人,占比25%,50岁以上的有15人,占比75%。退休人员是志愿者队伍的主力军,他们热心于公益事业,愿为“江阴梦”做到“老有所为”。同时,中心人员专科学历共14人,占比70%,本科及以上学历共5人,占比25%。较高的学历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工作经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了中心服务的优质化。
另外,由于中心人员来源的多样性和专业性,中心调解工作摒弃了传统的说教方式,将婚姻家庭理论、社会良俗公德、心理学、甚至宗教信仰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调解,形成自己的特色。在服务中对当事人的行为不做评判,只用科学的经营婚姻家庭理念和传统的伦理道德帮助离婚双方分析他们在生活中产生矛盾的根源,理清“离”与“和”的利、弊,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议供他们参考、选择。
3、规范化: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务。中心成立初期,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从建章立制入手,编制了《日常工作规范》,将中心的工作规程、成员的职责与义务、工作目标等事项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因此,中心的运营有了统一的要求,服务有了统一的标准,对外有了统一的形象,创出了中心的特色,使中心工作有条不紊地朝着发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同时,中心拥有适用性好、实用性高、操作性强的工作记录工具。除上述提到的工作记录表外,还有服务日志等。主要用于记录和统计当事人的情况和调解过程的重点、特点、难点。坚持推行工具的使用,规范了中心档案的记录和管理,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及提高调解成功率,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
4、人性化: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提供以人为本的服务。中心以暖色调为主的办公区域,一改往常公共场所的单调、冷漠,以家的氛围向来访者开放,唤起他们对婚姻和家庭的美好体验。墙上张贴着各种各样的标语,告知来访者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承担的责任,如何科学经营婚姻的理念等,起到了缓冲、警醒来访者的作用。报刊架上摆满了市妇联编制的宣传册。中心还撰写了《劝君三思信》,张贴在墙上,同时印成单页宣传册派发给来访者。在调解过程中,中心成员始终以微笑和倾听给予当事人家人般的温暖服务。
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社会资源,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困难。①法律援助。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备的材料之一,但多数当事人都反应不会写。于是中心联系了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将联系方式张贴在办公区域内,供有需要的当事人联系。②娘家的依靠。妇联是保护广大女性儿童合法权益的娘家。因此当遇到基本权益受到的侵害的女性当事人,指导中心人员也会提醒其向妇联寻求帮助。③人性化的绿色通道。随着江阴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地居民来澄务工,为方便这些当事人办理手续,中心积极与滨江法庭联系。今后,双方在江阴暂住满一年的协议离婚人员可向滨江法庭提起诉讼。
三、婚姻调解存在的问题
1、志愿者队伍尚不稳定,人员易流失。虽然中心已形成相对稳定的核心队伍,但是由于各种不可预期的客观原因及志愿者的特殊性,人员的稳定性仍然较差。
2、缺乏后续跟踪服务。由于组织职能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还无法与来访者建立关系,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无法跟进调解成功的来访者离开指导中心后的情况。
3、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俗话说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不幸的家庭总是千差万别。要确保中心长期健康运行,必须提高解调人员的专业水平。
四、未来努力方向
1、坚持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丰富活动形式,例如举行专家讲座、邀请相关单位就专业问题进行培训、内部推选讲师自定义命题演讲、学习小组互相探讨等。加强指导调解人员之间的交流,提高专业水平的同时,提高团队凝聚力,保持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
2、开拓创新适应社会的需求。妇联组织创新形式,服务前移,通过走进社区(村),走上讲台的形式,开展沙龙、小组、个案服务等活动,以及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满足新形势下婚姻家庭的不同需求。
3、结合普法宣传科学婚姻理念。通过中心的调解工作,引起相关部门对逐年增长的离婚率的重视。同时“标本兼冶”,围绕妇联的普法教育规划工作,以主题教育、舆论宣传等手段积极开展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更多的途径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婚姻幸福、家庭和睦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婚姻和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