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3篇范文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1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河南省乡镇级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和《河南省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市县关于基础工作规范化文件精神,我镇按照要求,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镇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一)机构人员规范。我镇设立了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统计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X名,已从事统计工作X年以上,并积极参加上级和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明确党委委员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二)原始记录规范。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并有可靠的原始记录数据来源,收集途径、方法和依据,做到数出有据。原始记录登记做到不重不漏、登记清楚、记录准确,确保原始记录与实际相符、符合逻辑。
(三)统计台账规范。有健全的电子统计台帐。建立定期统计台帐、年度统计台帐、历史统计台帐。保持统计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符合逻辑,确保统计台帐连续完整。
(四)统计管理规范。有严格的统计交接制度、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统计资料收集管理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制度,确保统计资料和数据的真实、完整。
(五)统计保障规范。统计工作采取实报实销制度,并由县统计局每年拨付X万元工作经费,满足统计日常工作开展。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按期如实报送各类统计资料,配合完成各类统计普查调查,不发生拒报、迟报、瞒报、漏报、虚报、代填代报等统计违法行为。有办公室两间,配备电脑两台、专用网络、打印机二台、资料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各村文书负责各村统计工作,保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按照文件要求,2020年我镇需要完成规范化建设的企业有1家:XXXXXXXXX。目前企业已达到规范化标准。
企业由会计负责日常统计报表工作;有完善的原始记录制度,并按要求执行到位。有规范的原始记录登记,原始记录与实物、帐卡相一致,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的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匹配性,做到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做到不重不漏,登记清楚,记录准确。配备有电脑、网络、打印机、统计资料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严格按照要求,按期如实报送各类统计资料,配合镇政府完成各类统计普查调查,没有发生拒报、迟报、瞒报、漏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乡镇基层工作繁重,统计人员少,缺少对企业统计工作的督查,有时企业报表质量不高。
(二)统计人员主要精力用在业务学习上,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
(三)企业统计人员关于统计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学习不够,部分统计人员业务不熟、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四)企业财务报表不及时,在报表时有时只能估计数据,造成与实际财务报表有出入。
四、下步工作打算
XXXX统计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的工作重心,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为目的,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2021年规范化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数据真实性上下功夫,加大与企业的沟通,确保企业数出有据。
(三)加强培训,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姚加大贯彻执行和宣传《统计法》及其他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
(四)加强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对长期以来保存的统计资料进行再整理,再归档,使统计数据出有源、查有据,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XXXX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2
当前时期是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攻坚突破期,兴宁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大扎实”新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十六字工作方针,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兴宁区成立了兴宁区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印发了《兴宁区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兴宁区民生街道获自治区2018年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兴宁区交通运输局获自治区2018年县级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获自治区2018年度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状
(一)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兴宁区统计局结合新时代统计工作要求,参照上级统计部门制度和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制定《兴宁区统计局决策规则和制度》《兴宁区统计局人事管理制度》《兴宁区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对领导决策、内部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公布、统计执法等事项落实责任、规范流程,并制作相关制度牌挂在各办公室,做到处处警醒、时时牢记,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统计成果充分运用。兴宁区统计局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服务政府实施经济社会管理,着力满足服务社会大众统计数据需求。通过研究月度和季度统计数据的变化,加强对经济运行发展态势、经济结构变化等情况的预警预判,纵向横向分析城区经济趋势和在全市各县(区)所处的位置,及时编发《统计报告》《统计分析》等统计数据资料,依法及时公开调查资料和统计指标涵义,为区委、区政府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统计材料,及时向公众展示城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截止2019年7月,共编发6期《统计报告》、28期《统计分析》,报送各类统计信息83条。
(三)依法治统全面推进。兴宁区统计局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19年7月,兴宁区统计局召开统计法治培训班,培训基层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约300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约200本。目前,兴宁区统计局正按照上级统计部门部署,对辖区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本次抽查企业14家,涵盖工业、建筑业、商贸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兴宁区统计局通过加深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
(四)统计氛围极大改善。兴宁区统计局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在摸排辖区企业时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宣传。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兴宁区统计局通过网站发布经济普查信息23条,发放经济普查宣传折页4000份、普查一封信54800份,张贴宣传海报1380份,悬挂宣传横幅183条。此外,兴宁区统计局还在新城吾悦广场举办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以文艺汇演的形式进一步拉近统计工作与群众距离。
(五)统计培训常态化。针对企业统计人员,年初由工业、建筑业、商贸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召开统计年报会,各专业联网直报企业参会,统计局专业统计员讲解统计制度、解释报表指标、解答常见错误,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从数据源头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针对基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召开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保密、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网络安全及各统计专业进行了系统培训,不断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能力。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企业统计基础仍显薄弱。大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基本都是由财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兼任,没有专职统计人员,人员配备与统计工作量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企业未对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足够重视,认为统计工作只是配合统计机构完成调查,没有专项经费保障。
(二)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基层统计人员多是兼职且变动频繁,统计局虽然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但仍跟不上频繁换人的“步伐”,基层统计人员没有或不愿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钻研统计业务知识,对一些统计指标和统计口径仍然理解不够透彻,造成统计人为误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统计工作环境。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和数据公布的管理,防止违法公布统计数据。要加大统计执法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为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加强统计培训针对性。要重点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乡镇统计人员对分析经济发展情况、撰写统计分析和报告的综合业务能力。要提高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填报统计报表、审核报表数据、建立统计台帐的能力。
(三)做好“回头看”工作。要对已验收合格的乡镇(街道)、企业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传达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最新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明方向,杜绝应付检查、敷衍应付等现象,切实将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3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筑牢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
自2017年全市县乡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我市启动以来,市政府办先后以安政办发〔2017〕12号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以安政办发〔2018〕6号文件印发《关于深化加强全市统计工作的通知》,就政府统计工作、部门统计工作、企业统计工作以及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全市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谋划统计工作,分析经济运行形势,解决工作难题。同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发改、人社、科信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的《实施意见》,将责任落实落地,将任务划分划细。
2020年以来,为适应改革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效,4月28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孝感改革精神,研究落实意见,根据孝感《意见》和《细则》,5月19日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安办发电〔2020〕16号),进一步对改革要求、目标、举措和保障要素作出具体明确。一是调整全市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除44个市直部门外,将15个乡镇(处)和开发区纳入其中,做到乡镇主体全覆盖,巩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主导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体现了统计工作的政治性;二是优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要求领导小组保持原职责不变,兼顾履行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相关职责,确保统筹落实、多方联动、不留死角;三是制定改革《任务清单》,细化了六大方面共22项具体事项,确定改革重点,明确时间进度,划定责任主体,为改革的深化推进提出了升级版指导意见。今年来,对照孝感《意见》《细则》和我市《通知》《清单》,市政府将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纳入“双保”事项予以推进,市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督办,将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优化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运行机制
从部门和企业两头发力,筑建共同参与、各负自责、齐抓共管的“大统计”格局,重点推进了四项工作。
1.规范和改进部门协同机制。依照孝感模式,逐步建立了投资纳统协调机制,建立服务业管理纳统机制,成立了全市服务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行业划分,对各部门工作职责予以明确,进一步完善了“谁主管行业,谁负责统计”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即发改管固定资产投资和规上服务业,科信管规上工业,商务管限上贸易,住建管建筑业和房地产,主要负责各行业(单位)的建库纳统、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审核、基础建设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今年来,由发改、科信、商务部门协助联网直报单位的部门负责制更加明确和具体,部门协助催报、配合查询和分析研判机制更加完善,推动落实更加顺畅有力。其中分别由科信局和商务局组织开展全市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统计业务培训,由发改局组织落实每月投资项目纳统联席会,并主导开展了投资领域防范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
2.充实和完善分行业单位名录库。为准确掌握主管领域全行业、全部市场主体单位的新增、注销、变更及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在充分开发运用四经普资料的基础上,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部门行政记录,积极推动各部门建立分行业的市场主体单位名录库。目前已建立了发改部门负主责的投资项目和服务业单位名录库,科信部门负主责的工业单位名录库,商务部门负主责的商贸业单位名录库,住建部门负主责的建筑业、房地产单位名录库,目前在名录库法人单位4976家,产业活动单位1968家(其中,“四上”企业205家:房地产20家,工业106家,建筑业21家,重点服务业21家,批发零售业25家,住宿餐饮业12家)。今年来我市成功申报规上工业企业7家,共组织申报投资项目67个(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39个),孝感市级审批通过61个,计划总投资56.7亿元,申报通过率91%(9月份,全市新申报投资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12.9亿元,其中:申报单入库项目21个,申报通过率76.2%,申报双入库项目6个,申报通过率100%)。
3.巩固和压实统计基础工作。重点围绕“三保障一台账”狠抓落实,促使统计基础工作提档升级。一是建强并稳定统计队伍。以市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对全市44个市直部门的统计岗位从业人员予以明确,划定工作职责;建立“四上”单位(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台账,目前我市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四上”企业专(兼)统计人员配备率均达100%。二是升级乡镇统计工作内网,按照“保运转、便普查、优服务”工作原则,积极对上争取,政府每年每乡镇列支2000元的专项经费,保障各乡镇统计内网运行,目前我市15个乡镇(处)和开发区均统计内网均已联通。三是保留村级统计办公室挂牌,继去年在全市开展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整治工作中成功保留村(社区)统计室挂牌后,今年持续推进村级统计基础建设,全市2/3的村实现统计办公室挂牌,364个村达到“五有五化”标准,达标率95%。四是建立企业统计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流程,按照单位主要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狠抓落实,6—8月份完成对“四上”单位及项目单位台账规范及发放及业务培训,一对一上门指导服务,开展实地调研核实及项目纳统专项整治等工作。今年,我市共培训“四上”企业统计人员201人次,培训率98%;建有统计台账的企业182家(工业90家、商业36家、服务业21家、建筑业17家、房地产业18家),占“四上”单位的88.9%;投资项目单位实现统计台账全覆盖。
4.优化和改善依法治统环境。一是抓好重点普法,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24套,供党委、政府和重点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分别于7月10日、8月25日以综合业务培训班的形式开展统计法律知识讲座,做到普法与普查相结合,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推动统计普法全覆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对4名持统计执法证及23名持行政执法证人员,组织信息核对,证件更换和业务培训,建立管理台账。三是强化日常监督,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保障联网直报数据真实可信;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共抽查企业120余家;用好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每季上报。四是严格执法检查,开展投资领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开展“四上”企业数据质量大检查,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改虚报瞒报、代填代报、违规入库等方面的问题2个,涉及企业2家,投资项目3家,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1.局机关统计机构人员。按照最新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人员设置要求,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含新工勤编制1人),目前在职在岗8人,内退1人,空编6个,到位率53.3%;现有普查中心人员编制12名(含改革后新增的3名编制),目前在职在岗10人,今年招录1人,预计10月份到岗,空编1人,普查中心事业人员到位率91.7%;调查队人员编制5名,现有在职在岗4人,到位率80%。全局队领导班子成员5人,分别为1正2副,总统计师1人,调查队专职常务副队长1人,到位率100%。为补充普查期间统计人员力量不足,我局设专业技术岗位(以钱养事)4个,目前在岗2人。通过近两年的改革,局机关编制由原来的26个增加到现在的32个(不含统计站编制),在岗人员增加到24人(含以钱养事人员)。
2.乡镇(街道)队伍力量加强。推行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后,我市15个乡镇(办事处)和开发区分别设立统计站,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每个站人员编制2名,合计32名。统计站在人员、经费和业务上受统计局直接管理,现共有正式在编人员15名(2017年新增乡镇站专职统计人员14名,2020年新增1名),在编人员到位率46.9%。另外,各乡镇增派1名乡镇干部到统计站工作,有2人以上专职统计工作人员的乡镇占69%,合计从事统计工作人员达28人。
(四)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1.“双基”保障逐步加强。一是人员经费逐年提高。为解决基层统计人员待遇及办公条件问题,通过积极对上争取、会议协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在省局、孝感市局、安陆市财政部门和各地政府的支持下,我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由2018年前的375万元提高到今年的466万元,其中乡镇统计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合计111万元。目前,各乡镇统计站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等问题由各地政府统筹顺利解决,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较好地保障了日常统计工作需要。二是专项经费得以落实。提请市政府将统计调查对象从业人员专项补贴、城乡住户调查专项补贴等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兑现“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10万余元,兑现记账户劳动报酬10万余元,极大地保障了统计业务顺利开展。
2.普查保障得到落实。在大型普查调查任务中,普查经费分级负担机制得以落实落地,按需足额拨付到位。四经普共落实普查经费175万元,其中落实“两员”经费61万元。今年,在财政支出不断收紧的新形势下,市政府共批复普查经费350万元,其中已落实到位233.5万元(含第一批“两员”经费80万元,PAD经费81万元+22万元),选聘普查“两员”2668名,目前已制定了“两员”经费分配方案,第一批“两员”经费均分拨到各乡镇。共计购置PAD设备687台,其中已集中采购到位450台,脱普办移交利旧120台,还有117台正在走采购程序。普查方案、普查表册等物资按省、市要求和进度落实到位,目前全部下发到位。
(五)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1.优化了激励政策。强化对进规进限企业奖励政策,在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推广“进规进限”奖励机制,对首次被认定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限上个体2万元),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2019年我市共兑现23家新进单位(其中规上工业3家,限上商贸业3家,限上个体11家,规上服务业6家)奖励资金73万元,2020年统筹33家新进单位奖励资金149万元(规上工业9家、限上单位4家、个体16个、规上服务业4家,其中规上工业已兑现,其他正在走审批程序)。在今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中,进一步对落实企业统计人员专项岗位津贴予以明确,原则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不少于200元/人/月,其他企业统计人员不少于100元/人/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到位。
2.健全了考核机制。根据统计管理体制需要,先后研究出台《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及验收办法》《乡镇统计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今年,又提请市政府将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统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目前已起草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市直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以考核倒逼各地各部门落实统计改革责任。
二、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乡镇一级的组织主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乡镇在统筹抓好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业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普查调查工作中的责任不实、方法不多,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巡查和考核的力度不大。
2.部门统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部门责任还需加强。当前,部门统计仅停留在联网直报和企业(单位)纳统工作上,但在履行统计工作“一岗双责”、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行业(企业)监管、执法监督等方面履职不足;部门对各主管行业的统计工作监管机制不明确。二是部门分工还要细化。已形成的“部门分工负责”目前只涉及到发改、科信、商务、住建等几个主要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不够明确,参与程度不高。三是部门统计基础还较薄弱。部门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岗位人员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台账需要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四是部门联动效应还需加强。部门统计指标(数据)报送机制不够明确,部门数据共享渠道不够畅通;“五化”管理项目、“三区”项目联通、联控机制还不完善,“大统计”格局还未形成。
3.企业统计工作缺乏有效抓手。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在抓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提升方面还难以形成有效抓手,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仍较为薄弱。一方面企业在落实统计工作经费和统计岗位人员补贴有一定难度,经费从哪里来,企业愿不愿意出,都很难找到管用的办法。第二方面在建立完善企业统计工作台账中,大部分企业配合程度差,落实效率低。第三方面是对企业层面的考核机制到底如何建立,如何有效落实的问题,考核能否落实到底,对企业能否形成有效约束力。
4.统计法治体系不够完善。统计部门执法队伍不健全、力量还很薄弱;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还不明晰,协助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专业、不主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监管机制不健全;不诚信企业依法公开机制不健全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争取上级统计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进一步争取部门的重视支持,对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防控体系建设给予多方面的保障与支持,促进依法治统,从源头严防数据造假弄虚作假。
二是围绕全市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巩固提高联网直报工作运行机制,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全年目标,充分调动部门工作职能,抓好进规进限和项目入库等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五化”管理项目、“三区”项目联通、联控机制,发挥“大统计”格局作用。
三是重点围绕“三保障一台账”,落实好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企业统计台账建立,力争在11月底之前部门和企业统计台账全部建立完成。以考核和督办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建立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考核机制,由统计部门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企业评先、政策支持、信用等级评价以及统计人员专项岗位补贴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