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有关情况的汇报提纲范文
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有关情况的汇报提纲
(2021年10月)
中共喀喇沁旗委政法委员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旗委政法委申请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近年来,随着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年初以来,旗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113件,审执结5051件,结案率仅为62.26%。为加快案件办结进度,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构建高效便民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防控延伸,旗委政法委及相关政法部门计划成立一支诉前调解队伍,特申请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30名,其中“项目人员”岗位10名,其他类人员20名(旗委政法委录用5名、旗法院录用20名、旗司法局录用5名),以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政法工作质效。
二、招聘要求及程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喀喇沁旗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喀喇沁旗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同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残疾,无纹身)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旗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调配,具体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由旗委政法委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后如发现尚未被追究和正在被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人民调解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旗委政法委解除劳动合同。
3.薪酬待遇:工资待遇标准200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旗委政法委根据招聘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后,制定了公开招聘调解员简章(文件附后),现提交会议研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