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简报(整理5篇)范文

(作者:秋天的树时间:2023-09-30 16: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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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简报(整理5篇)

篇1:乡镇民政工作简报

乡镇民政工作简报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管理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意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核查。抽调20余人对各类民政对象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底数。三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由计财股牵头,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四是加强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明确乡镇民政工作站职责,进一步提高乡镇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五是实行民政信访通报制度。县民政局建立民政信访台帐,每月对各乡镇民政信访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信访稳定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顺平县)

涞源县敬老院建设项目开工

5月22日,涞源县敬老院建设项目举行了隆重的开工仪式。该项目位于原光荣院后面,占地3.5亩,总建筑面积6511平方米,260张床位,总投资715万元。

目前涞源县共有五保对象1357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13人,还有627人为“手拉手”助困对象,剩余人员为分散供养。敬老院建设项目建成后,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将及时纳入供养范围,极大地提高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水平,为更多的五保对象提供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场所。(涞源县)

高阳县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近期,高阳县民政局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由乡镇(社区办)、村(社区)组成专门清理小组,展开拉网式走访核查的方式进行,清查面达100%。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高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填写入户调查表,由调查人签字,谁调查谁负责,坚持全面公示,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

通过清查,停发城镇低保15户24人,停发农村低保18户35人。(高阳县)

高新区认真开展农村五保“手拉手”助困行动

近日,高新区对该区“手拉手”助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主要检查了“手拉手”助困行动护理资金落实情况、护理协议签订情况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等,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目前,全区87名农村五保户中,确定了81名帮扶对象和81名护理人员,签订了《供养协议》。同时,供养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建立了农村五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区财政按季统一拨付到乡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护理人员护理费用每人每月200元,一季一发,未出现挤占挪用现象。(高新区)

军休一所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军休一所围绕“方便日常生活、促进健康长寿、力求幸福快乐”的目标和要求,努力做好军休干部的文体活动。组建了老年合唱队、剑拳武术队、交谊舞舞蹈队、棋组、书法绘画组等群众性文体组织。军休一所老年合唱队还与保定市老年合众合唱团、保定海韵艺术团联系,吸收部分具有较强专业的演唱人员扩建成军休一所合唱团。

目前,军休一所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生机勃勃,广大军休干部生活在愉快、轻松的环境中,享受着美好的幸福晚年。(军休一所)

救助站清查市区街面流浪精神疾病患者

保定市救助站按照市民政局《开展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近期组织人员对市区街面流浪的精神疾病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项清查,共清查出精神病人37人。市救助站对其中3人进行了食物救助,4人安排了返乡救助

篇2:乡镇民政工作简报

乡镇民政工作简报

6月10日上午,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暨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现场推进会在抚宁县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洪卫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小虎主持。市民政局局长周会生,副局长吴海英王道明、于军,市老龄办主任韩兆富及市直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各县(区)主管县(区)长、民政局局长及有关工作人员70多人参加。

李洪卫指出,老龄问题,从过去党和政府主要关注战争中的孤寡老人、五保户和为党和国家事业有过贡献的老人,到现在随着人口老龄化,党十七大明确提出“老有所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都非常明确的提出要重视老龄化问题,落到实处就是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这个体系,是有不同层级的制度设计、不同层级的硬件安排、不同层级的服务标准。这是我们各级政府管理社会的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关爱老年人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稳定发展、和谐发展,至关重要的,各级政府要积极承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

李洪卫提出,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首先必须要加强硬件建设。当前推行的“幸福工程”,就是站在政府的角度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一项具体举措。加强“幸福工程”建设,不但要注意研究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更要研究不同层级的老年人的“幸福感”。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创造多种模式,要跳出传统的圈子来谋划老年服务体系的建设,既要落实上级的统一安排,又要有个自下而上的完善过程,要用心去做。尤其是做民政事业的更要用心去做,要有积极的心态来做。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做好这项工作,把老年人照顾好,让老年人真正体会到幸福。

李洪卫指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要注重硬件建设,更要注重软件建设。软件建设千差万别不是一种模式,现在推行的“呼叫中心”就是一种,当老年人有需要的时候,通过呼叫,就可以有人来帮助,这就是社会化养老的方式。另外还要提供精神关爱,这是多元化的,是所有工作里最复杂的,这项事业既充满光荣,又充满挑战,做到一定程度他是有底线的,但是底线过后无止境。

李洪卫要求,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要有清晰的思路。县里这个层级,要把各种社会资源进行综合,如儿童的、妇女的凡是能综合到一起都要综合到一起,组建成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随着农村这种经济组成方式的变革,比如说城市化进程加快,新民居建设加快,将来的形式就可能不是以村庄为主了,到那时候基本就是社区,这个不是特别遥远,也要考虑到整合资源。就是目前存在的村庄,也应该把村里面所有为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尽量集中,建些为老年服务场所。对于城市社区来说,社区人口相对集中,要强化街道服务功能,凡是能集中的.都要集中,该调整的就得调整,要把社区建设谋划好,把各个服务部门的功能都扩展进来,最有效的真正有意义的是社区医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还有商务、共青团、妇联要纳入进来,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壮大社区服务功能。

李洪卫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不能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只当作是民政局的事,所有相关的部门都要重视这个问题,因为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政府服务过程当中能为秦皇岛的老龄事业做些努力,你将来肯定受益。同时,现在在政府服务工作的同志,你不做这个老年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换一些人可能比你干的更好。因此,我们就要尽最大努力去做,要有始有终。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各个部门、各个县区的同志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政事业体系建设的认识、充分调配好各项资源,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这项工作做好。相信大家,只要我们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件事想清楚了,办法自然就有了,我相信同志们的智慧。

周会生传达了全省6月8日全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省里的任务安排,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市本级各县区要建设一所成规模上档次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年底以前全市必须建5个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市级1个、昌黎县1个、开发区1个、北戴河1个、青龙1个。省级财政将给予每个建成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奖励300万,有关县区年底以前必须要保障开工。二是加强农村老人服务的“幸福工程”,也叫“幸福院”的建设。我市有2000千多个村,省里规定20%的任务,今年要建400个以上,现在开始建的有380多个村,各县区也要加大推进力度。三是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照料站的建设。为了适应居家养老需要,城市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要建一个日间照料中心,要整合各种资源,集中资金、集中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益。要加大力度,按照市局分配的任务按时完成。四是完善和提升为老人服务的网络系统。我市现有两家在做这项服务,各个县区都普及的差不多了,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五是加强人员管理和制度完善。今年里省要免费对所有的为老人服务的员工进行培训,保障合格持证上岗,达到标准化,要做到标准化管理,我们民政部门要尽快研究规范性管理的政策法规。

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抚宁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和抚宁镇大李官营村、下庄管理区陈各庄村、留守营镇樊各南村三处“幸福院”。抚宁县、海港区、老来福老年公寓分别就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建设、社会办养老机构经营管理做了典型经验发言。

篇3:社区民政工作简报

社区民政工作简报

一是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国家四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并下发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城乡医疗救助在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提高救助水平、增强救助效果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召开了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办法措施。先后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州县乡村,深入弱势群体家庭,督促检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敬老院建设和入住情况。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和工作力度的加大,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得到很好落实,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省级下达2010年城市低保资金10363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76352万元,确保了全省城市低保对象908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384604人生活补助的按时足额发放。商省财政厅共同拟定了新增30万农村低保对象的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于8月中旬下发各地实施。全省现有农村五保对象206903户、221371人的生活待遇得到切实落实。2009年中央和省级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3270万元资助农村敬老院建建设项目116个,现67所已完工,其余49所正在建设和即将开工建设。城市医疗救助1-6月份全省累计直接救助4586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729.9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6月份全省共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0878.65万元,累计救助29.2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9626.58万元。

二是抗旱救灾工作卓有成效。面对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厅党组把抗旱救灾保民生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2009年12月我厅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保山、大理、文山、红河等地查看旱情,随后厅领导又多次随国务院工作组、国家减灾委专家评估组、民政部救灾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工作组等深入到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保山、文山等重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抗旱救灾工作。春节刚过,厅党组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组,对16个州市实行分片包干督查。为切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省民政厅先后2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6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密切注意旱情动态,及时汇总、收集、统计并上报灾情,切实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灾民救助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了“抗旱救灾民政救助特别行动”,并成立了综合协调、接收捐赠、社会救助、社会动员和宣传报道等5个由厅领导牵头的特别行动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做好灾情汇总上报、救灾资金分配使用、灾民生活救助、捐赠款物接收、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等工作,切实履行好民政救灾职责。在开展抗旱救灾民政救助特别行动中,省民政厅将旱情救助与冬春荒生活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农村低保金、优抚金由原来的半年发放或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并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救助制度,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同时,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对旱灾灾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增发了2个月的生活补助,其中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农村五保对象15元。针对4至6月受灾群众缺粮情况严峻的形势,省民政厅积极协调省粮食局,动用部分地方储备粮集中公开对灾区小春无收成、无经济收入、无基本口粮家庭的“三无人员”进行集中统一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1斤基本口粮。全省共动用地方储备成品粮4376吨,通过集中公开发放的形式,切实保障了灾区困难群众的口粮供应,

截至6月29日,全省民政系统共派出7.2万多人(次)参与抗旱救灾工作,我厅共投入灾区群众生活救助资金41.65亿元,解决499.56万余群众饮水困难问题,购买粮食67932吨,发放粮食49010.3吨,有效保障了灾区缺粮人口456.1万人的口粮供应,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我厅按照“接待热情、服务周到、协调有力、送达及时”的要求,精心组织抗旱救灾捐赠活动,全面开展接收捐赠工作。我厅全力以赴,组织协调铁路、军队、企业、接收市县和发放点群众等各方力量,做好救灾款物接收、运送和发放工作,尽最大努力让捐赠人满意。在抗旱救灾期间,中央、盛州、县媒体宣传报道民政抗旱救灾工作6886条,我厅主动在网上发布灾情、救灾工作方面的情况,发布简报25期,协同承办大型慈善晚会2次,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献爱心抗旱救灾捐助热潮。截至6月29日,全省共收到抗旱救灾社会捐赠资金84261.7731万元,全省共接收共产党员特别捐献资金29703.6万元,省级共接收到价值4696.429万元的捐赠物资。姚安、宾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省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取得较大突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我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省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注重现实目标和长远发展,起草并由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目标任务是通过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力争到2015年末,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5张床位;主要内容为积极发展养老机构、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开发老年颐养新村、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享受相应扶持政策有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定点医疗管理、税费优惠。目前,正在根据《意见》的要求,与省发改委、财政厅修改完善《云南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力争尽快颁发各地实施。

四是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5月7日,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就增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自觉性,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和服务设施“三大建设”,完善社区自治、服务、管理、维稳和文明传播“五大功能”,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等五个方面对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5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从7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具体措施。会议的召开和《意见》的出台,对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开创我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社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根据《云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8年—2012年)》,我厅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对2010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700万元拟安排的119个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出了具体的安排意见。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540万元、省级地方债券配套资金280万元,用于11个城市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从2010年起,各县市区按照每年5万元的最低标准,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年度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长;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由盛州(市)、县(市、区)财政分别以20%、30%、50%的比例承担。从2010年5月起,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人员按照每月生活补贴待遇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执行,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按照每个社区5人,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从今年起将增加投入社区专职人员生活补贴待遇、教育培训等经费4611.4万元。按照《云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8-2012年)》要求,我厅正在积极协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落实省级财政补助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3300万元,确保按期完成“300个社区老年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同时加大对申报国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探索各种模式的建设和营运方式,为社区老年居民提供更多便捷优质的服务。

篇4:社区民政工作简报

社区民政工作简报

我厅在全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全面落实的同时,紧密结合省政府20项重点督查涉及的民政工作内容、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全省抗旱救灾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在“深”字上作文章,在“实”字上下功夫,把推动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自觉地融入到全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把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贯穿于自身建设的始终,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迈进,有力推进全省民政中心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国家四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并下发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城乡医疗救助在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提高救助水平、增强救助效果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召开了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办法措施。先后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州县乡村,深入弱势群体家庭,督促检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敬老院建设和入住情况。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和工作力度的加大,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得到很好落实,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省级下达2010年城市低保资金10363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76352万元,确保了全省城市低保对象908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384604人生活补助的按时足额发放。商省财政厅共同拟定了新增30万农村低保对象的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于8月中旬下发各地实施。全省现有农村五保对象206903户、221371人的生活待遇得到切实落实。2009年中央和省级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3270万元资助农村敬老院建建设项目116个,现67所已完工,其余49所正在建设和即将开工建设。城市医疗救助1-6月份全省累计直接救助4586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729.9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6月份全省共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0878.65万元,累计救助29.2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9626.58万元。

二是抗旱救灾工作卓有成效。面对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厅党组把抗旱救灾保民生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2009年12月我厅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保山、大理、文山、红河等地查看旱情,随后厅领导又多次随国务院工作组、国家减灾委专家评估组、民政部救灾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工作组等深入到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保山、文山等重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抗旱救灾工作。春节刚过,厅党组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组,对16个州市实行分片包干督查。为切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省民政厅先后2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6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密切注意旱情动态,及时汇总、收集、统计并上报灾情,切实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灾民救助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了“抗旱救灾民政救助特别行动”,并成立了综合协调、接收捐赠、社会救助、社会动员和宣传报道等5个由厅领导牵头的特别行动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做好灾情汇总上报、救灾资金分配使用、灾民生活救助、捐赠款物接收、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等工作,切实履行好民政救灾职责。在开展抗旱救灾民政救助特别行动中,省民政厅将旱情救助与冬春荒生活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农村低保金、优抚金由原来的半年发放或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并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救助制度,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同时,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对旱灾灾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增发了2个月的生活补助,其中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农村五保对象15元。针对4至6月受灾群众缺粮情况严峻的形势,省民政厅积极协调省粮食局,动用部分地方储备粮集中公开对灾区小春无收成、无经济收入、无基本口粮家庭的“三无人员”进行集中统一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1斤基本口粮。全省共动用地方储备成品粮4376吨,通过集中公开发放的形式,切实保障了灾区困难群众的口粮供应,

截至6月29日,全省民政系统共派出7.2万多人(次)参与抗旱救灾工作,我厅共投入灾区群众生活救助资金41.65亿元,解决499.56万余群众饮水困难问题,购买粮食67932吨,发放粮食49010.3吨,有效保障了灾区缺粮人口456.1万人的口粮供应,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我厅按照“接待热情、服务周到、协调有力、送达及时”的要求,精心组织抗旱救灾捐赠活动,全面开展接收捐赠工作。我厅全力以赴,组织协调铁路、军队、企业、接收市县和发放点群众等各方力量,做好救灾款物接收、运送和发放工作,尽最大努力让捐赠人满意。在抗旱救灾期间,中央、盛州、县媒体宣传报道民政抗旱救灾工作6886条,我厅主动在网上发布灾情、救灾工作方面的情况,发布简报25期,协同承办大型慈善晚会2次,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献爱心抗旱救灾捐助热潮。截至6月29日,全省共收到抗旱救灾社会捐赠资金84261.7731万元,全省共接收共产党员特别捐献资金29703.6万元,省级共接收到价值4696.429万元的捐赠物资。姚安、宾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省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取得较大突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我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省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注重现实目标和长远发展,起草并由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目标任务是通过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力争到2015年末,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5张床位;主要内容为积极发展养老机构、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开发老年颐养新村、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享受相应扶持政策有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定点医疗管理、税费优惠。目前,正在根据《意见》的要求,与省发改委、财政厅修改完善《云南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力争尽快颁发各地实施。

四是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5月7日,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就增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自觉性,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和服务设施“三大建设”,完善社区自治、服务、管理、维稳和文明传播“五大功能”,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等五个方面对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5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从7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具体措施。会议的召开和《意见》的出台,对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开创我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社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根据《云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8年—2012年)》,我厅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对2010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700万元拟安排的119个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出了具体的安排意见。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540万元、省级地方债券配套资金280万元,用于11个城市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从2010年起,各县市区按照每年5万元的最低标准,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年度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长;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由盛州(市)、县(市、区)财政分别以20%、30%、50%的比例承担。从2010年5月起,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人员按照每月生活补贴待遇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执行,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按照每个社区5人,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从今年起将增加投入社区专职人员生活补贴待遇、教育培训等经费4611.4万元。按照《云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8-2012年)》要求,我厅正在积极协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落实省级财政补助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3300万元,确保按期完成“300个社区老年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同时加大对申报国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探索各种模式的建设和营运方式,为社区老年居民提供更多便捷优质的服务。

篇5:社区民政工作简报

社区民政工作简报

●工作动态●

资阳区召开2014年度民政工作会议

3月26日,我区召开2014年度民政工作会议,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喻建安主持会议。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党委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所长、区民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贺建春局长简要回顾总结了我区2013年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工作成效,对2014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他指出,全区民政系统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更加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民政工作发展新路子,不断完善“三个管理”,夯实发展基础,强化“五个抓手”,促进工作落实,为推动我区民政事业的“四个转变”,建设“四个资阳”做出积极贡献。

易副区长对我区民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2014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民政部门要客观分析形势,从“三个善于”入手,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机遇意识;要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民生保障这个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全局性、服务性和创新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推进民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区民政局调整领导班子分工

根据全年工作整体安排,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经局党组研究,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以工作需要为前提,以对接实际为落脚点,细化责任,查漏补缺,不留死角,不现中空,做到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为全面完成2014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区民政局调整股室及人员安排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以来,民政工作职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沿革多年的原有股室设置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亟待改进与完善。区民政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内设股室、政务窗口及人员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一是接地气,重视便民服务。在一楼新设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并将来访量大的业务股室调整至一楼,同时还对政务服务窗口进行了融合与整体搬迁,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二是增职能,做好对接工作。新设了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立项争资办公室等股室,填补了对接空白;三是重整合,完善工作机制。将职能相近的股室,如直接面民的信访接待室与救助站、具有执法职能的民间组织管理局与殡改办等进行了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将老龄办和老区办合署办公,同时还将零散分布的工作职能予以重新调整分类,进一步明确了股室职责,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还对股室人员进行了一定范围的调整。目前,调整后的股室职责明晰,人员配置到位,工作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区民政局出台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区民政局分别出台了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乡镇(街道、经开区)民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主要考评行为规范、工作任务、机关效能和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完成上级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立项争资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十个方面。乡镇(街道、经开区)民政工作绩效考核主要从基本考核、专项考核以及综合测评三个方面进行考评,基本考核和专项考核的具体内容根据每年工作重点不同动态调整,综合测评从局领导、业务股室、社区(村)委会、服务对象四个层面进行。

具体考评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被考评单位的不同考核指标实行多元化考评,同时设置加减分项。绩效考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系统全面,操作简便的原则,采用年底、年中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评结果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重要文件●

2014年资阳区民政工作计划(节选)

一、抓工作思路,全面提升事业发展能力

二、抓核心关键,全面提升民政工作形象

三、抓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今年我区民政业务工作要紧紧围绕“两个重点、四个着力点”来开展。

1. 以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是要健全低保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受理责任、审核主体责任和基层民政部门审批主体责任,发挥好村(社区)委会协助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参与审核的作用,全面推行定时定点受理审核机制和自上而下的公示形式,切实规范城乡低保审批行为。二是要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年内机构人员全面建制,开展工作,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三是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四是要办好四件实事:①城市低保月均保障标准330元,月均救助水平比上年增加5元;②农村低保月均保障标准165元,月均救助水平比上年增加5元;③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640元,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5600元;④完成长春镇敬老院的改扩建任务,新增集中供养五保老人50人。

2. 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要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化、信息化社区建设,构建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组成的三位一体社区组织新体系,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两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二是要加快乡镇无房社区建设,加大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选择5个基础较好的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三是要依法依规开展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区所有村在6月30日前完成好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3. 以推进四个方面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体系

(1)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全省水平;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双拥共建活动,扎实开展优抚对象和涉军群体的解困维稳工作。

(2)扎实做好救灾应急工作。加快健全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扩大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范围。继续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加快发展老龄福利慈善事业。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现补贴目标覆盖人群达到40%。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互助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乡镇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配合完成区人大养老服务专题调研工作。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规范养老机构许可审批工作。推动福利彩票发行稳步增长。加大慈善事业建设和宣传力度,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协助区人大做好“建设幸福资阳,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慈善活动,帮扶更多困难群众解决问题。做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4)着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培训、监督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直接登记,壮大社会组织规模。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和违规殡葬行为查处力度,做好区划地名工作,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抓工作协调,全面提升民政工作合力

五、抓制度落实,全面提升民政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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