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行业报告多篇范文

(作者:[db:zuozhe]时间:2023-06-13 08: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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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行业报告多篇

【第1篇】关于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调查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县域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为及时了解近几年来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分析在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困境,进而寻求改进对策。笔者以河北省xx市为调查对象,对辖内金融机构、有代表性的30户涉农企业及50户农户进行了重点调查,结果显示,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逐步加大,效果日益显现,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现状及面临的困境

(一)支农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较为复杂,需要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支持合力。但是从县域实际情况看,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尚未建立运转规范的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对接平台,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金融机构不能及时了解财政支农的资金投向和投量,更谈不上做好配套资金的发放工作,金融支农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滞后性。据调查,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普遍行动迟滞、进度缓慢,在年度工作规划中既没有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实际工作中也缺乏支持三农的具体行动,呈现政府倡导、人民银行呐喊、金融机构无动于衷的格局,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导向存在很大反差。

(二)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难以提供高效金融服务

(三)信贷投入不足,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四)金融服务主体单一,支农范围狭窄

从县域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看:商业银行虽然具有资金、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但是,这些服务还没有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对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不能提供电子结算、信贷管理、业务咨询、政策指导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业银行早已偏离农字轨道,将经营重点转向支持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农发行仅限于对国有粮棉油收购流通环节提供信贷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有限;真正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主要办理存款、汇兑、代收税费、代付粮食直补资金等业务,在满足农村资金需求上显得势单力薄,只向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发放了少量贷款,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多领域、多层次的信贷需求。据调查,县域金融机构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对农村教科文卫、通讯、农民工技术培训、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还基本没有涉足,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很大。

(五)金融服务后劲不足,难以形成支农长效机制

二、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建立支农联系制度。政府牵头建立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组织机构,形成地方政府领导、金融管理部门推动、金融机构落实、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运转高效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做到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同安排、同部署,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协同人民银行建立金融支农监测和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二是人民银行要发挥协调督导推动作用,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特色和重点,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及措施,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三是县域金融机构要看到国家公共财政向农村转移、工业反哺农业,全面建设农村小康,所带来的巨大商机和业务发展机遇,将支持新农村建设纳入本行的长远发展规划,发挥积极性,增强主动性,加快业务创新,增加信贷投入,实现支持新农村建设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二)增设营业网点,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只有在农村设立适量的营业网点,才能使金融机构真正融入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潮,因此,要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使其在体制、机制和服务方式上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一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不动摇,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二是扩大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农发行应当将重点由支持粮棉油收购逐步转向支持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来。三是发挥农行县域商业金融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农行股改往下走的原则,适当增设农村营业网点,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和农村小城镇建设,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比重。五是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使其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六是在条件成熟的农村乡镇,引导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实现农村金融主体的多样化,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向纵深发展。

(三)扩宽金融服务范围,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县域金融机构要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要求,树立在竞争中求协作,在协作中谋发展的意识,找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最佳切入点,发挥自身优势,实行错位竞争,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二是商业银行要树立小客户、大市场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资金和人员优势,积极研发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业务品种,满足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办企业等多样化资金需求,缓解农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三是积极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改善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四是扩大支持范围。不仅要加大对农村种植、养殖等生产领域的资金支持,还要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事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信贷投入,全方位支持新农村建设进程。

(四)完善制度,建立金融支农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和利益补偿机制。对于金融支农信贷投入,可实行风险由国家分担,损失由国家弥补,经营能力由国家补偿的政策。财政应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切出一块资金,建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地方财力的激励作用。二是商业银行要根据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建立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授权授信机制,保障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三是完善资金回流机制。对县域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新增存款,要硬性规定一定比例反哺农村。四是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由财政、税务、工商、金融机构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尽快补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短板,形成县域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第2篇】金融危机对我国农村经济影响调研报告

我们调查组受市委组织部的指派在**县**镇进行民意调查工作中,发现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农村经济产生了很多影响。我们在进行民意调查的同时,着意对这一主题进行了调查,7天的时间里,我们调查了**县**镇的**等22个行政村和社区,走访了700多名党员、干部和群众,现将我们的调查和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金融危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以**镇为例)

(一)对劳务经济的冲击影响

1、**镇劳务经济的情况

**县**镇共有人口95600人,18岁以上人口63071人,其中在外打工人口达31800人,主要劳务输出地为江浙、上海和福建的杭州、苏州、南京、无锡、常州、石狮、福州等地,其中浙江6200人,江苏8100人,福建7200人,上海6500人,其它地方3800人。主要劳务为进厂打工,从事的主要行业为服装、电子类加工,还有一部分从事特色的加工服务业,如顺河行政村的人主要从事雨棚加工和广告牌制作,还有的从事建筑业、出租车司机等,还有些自主创业的,还有一部分捡破烂的。

劳务经济在**镇经济中占60℅左右的比列。**镇地处**市最偏远的地区,在**、蚌埠、淮南三市的**、利辛、怀远、凤台四县的交界地。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地方没有像样的集体经济和特色经济,农民主要靠劳务经济的收入致富。黄龙和黎明行政村的外出务工人员比列最大,均超过了本村人口的50℅,这两个村的楼房最多,黄龙村的高玉玲盖新房面积达600多平方,他告诉我们,靠种粮食是跟本盖不起这样的楼房的,他带着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做生意赚钱才盖了新房。据了解,家里人员外出务工是农民盖房、买摩托车等消费的主要经济来源。

2、务工人员返乡情况

目前**镇外出务工人员现已返乡的大约有13000人,占在外务工总人数的40℅左右,并且仍在继续提前返乡。往年这个时候正式农民工增加外出的时候,返乡要在春节的前一个星期左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1)进场务工尤其从事服装电子行业的冲击最大。在**镇黄龙行政村,刚刚回家的高彩霞和高彩云告诉我们,她们在浙江省慈溪的一家服装厂打工,现在厂子里没活了,只能回来了,往年这个时侯是最忙的时候,一个月可以赚到xx多元,今年他们村的人大部分都回来了。

(2)建筑业在其次。建筑业的务工人员回来的占从业人数的比列小一些,大约有30℅左右。很多的建筑工地停工,许多从事建筑的外出务工人员没有活干,但有些人没有拿到工钱仍在滞留城市讨工资。所以建筑务工人员的情况比目前返乡的情况要严重,还有些包工头跑了拿不到工钱的情况。

(3)自主经营的从业者及服务业受冲击要小一些。顺河行政村的人主要从事雨棚加工和广告牌制作,虽然活少了一些,但返乡的人员只在总从业人口的20℅。邹圩行政村的外出务工人员主要从事服务行业,尽管企业消减人员,也有大量人员返乡,但仍不比其他行业受冲击得大。

(4)其它行业务工人员的情况。捡破烂的人员大都返乡,因为捡的东西卖不掉。出车司机受影响较小只有很少部分人员返乡,但同样从事出租车司机行业的人员业也少,邹圩行政村有10多人在张家港开出租车。

3、特点分析

从返乡的人员来看,一是有技术特长的人员影响小,尽管纺织、电子行业的冲击大,但能留在没有倒闭的企业里的人员,大都是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二是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影响小,比如出租车司机。三是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的影响较小。

(二)金融危机对农产品价格及销售的影响

**镇的主要农产品是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小麦是国家保护价格的农产品,由于国家公布了保护收购价格在提高,所以小麦的价格较去年有上涨,但化肥等农资的价格也在上涨,成本增大,所以小麦涨价并没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玉米、棉花、大豆国家均没有保护价格,它们受市场的调节。去年,**镇的玉米价格卖到每公斤8毛7,而且客商上门收购,今年每公斤6毛2也没人要。芡南行政村的张海国告诉我们,今年,他收获了1万多公斤玉米,可以说是丰收了,但1万公斤玉米卖不出去,就快长芽了,说不定要烂在家里了。去年棉花每公斤卖3块5,还抢着收,今年每公斤2块1,也没人要。

(三)金融危机对其它农村经济和工作的影响

随着金融危机对农村劳务经济和农产品市场的冲击,农村集镇贸易商业消费等都受到冲击。在**镇和罗集镇,大部分商店都反映,生意还不如去年的一半,赶集的人不少,但进商店买东西的人不多了,由于房租高,很多商店关门了。饭店的生意也少了许多。

**镇引来江苏客商投资经营的大型超市“万客隆”,营业额明显下滑。很多村去年积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今年犹豫不决,钱迟迟不缴,有些人提出要退出合作医疗。村里一事一议更难了,村村通公路的配套款落实难,陆瓦房、顺河等村的村村通公路配套筹资就落实不了。

二、关于调查的分析和思考

(一)金融危机对落后地区的影响首先在农村。通过调查我们认为,金融危机首先冲击的不仅仅是发达地区以出口和国际市场为主的经济,同样也冲击着以劳务经济为主的落后地区的农村经济。其影响首先在农村,首当其冲的是农村经济。

(二)从农村会逐渐影响到城市。随着农村经济的影响,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农村购买力受到消弱,必然会影响到城市的消费购买力水平,城市商业服务业会受到影响,以轻工产业为主的我市城市经济也必受到影响。

(三)金融危机的全局性和局部性。金融危机是全球性的,它具有全局性,但也有局部性和个性。比如尽管企业倒闭增加,但有实力的企业却保留了下来,大量人员失业,但具有技术特长的人员却留了下来,尽管农产品掉价,但它不是绝对地没有市场。所以只要积极应对,充分利用金融危机的两面性,寻找地方经济发展的机遇。

三、关于我市农村经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建议

(一)提供经济信息服务。农村经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化不够。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是我们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方向。农产品的滞销,劳务经济的萎缩除了金融危机的影响之外,还与信息化不强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加强农村经济的信息化,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极为重要。

(二)加强务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劳务经济是我市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必须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他们在劳务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组织定向劳务技术培训,使学有所向、学有所需,同时扩大了劳务技术培训市场,增加了劳务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三)帮助农民建设现代农产品市场。现代农产品市场可能是实际的,也可以是虚拟的,要建立**市农产品购销网络系统,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在信息的配置下更加合理。要为农民提供网络销售的中介实体机构,引导帮助农民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市场,发展现代农业。

(四)争取国家和省及相关部门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增加了基础项目的投资,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和省委、省政府支持皖北三市六县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及相关部门的关于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在**落地,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既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又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以工业带动农村农业的发展。

【第3篇】农村金融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 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xx年9月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险深度低了1.xx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十三五规划服务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 “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 “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xx年9月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险深度低了1.xx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第4篇】2022年我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 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第5篇】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xx年9月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险深度低了1.xx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第6篇】推进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调研报告范文

_____县作为人民银行总行在中西部地区设立的第一个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贫困地区普惠金融任务和要求,助推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银行为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而采取的有益尝试。为扎实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为广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金融“_____模式”,铜川中支通过调研提出试点工作的路径探析。

一、基本情况

_____县是国定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域总面积1531平方公里,辖6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117个行政村,总人口约10万,其中农业人口7.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4075户,贫困人口为11148人。截止去年末,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完成32.53亿元、39.09亿元和2.23亿元。城镇居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8014元、9542元。

(一)信贷支持情况

截至_____年末,_____县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6.19亿元,贷款余额为9.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4.51亿元,共支持农户6898户,支持小微企业18户,贷款覆盖率分别为9.86%和6.47%。

(二)惠农支付服务情况

截至_____年底,_____县共有15个银行网点,惠农支付服务点426个,总体覆盖率为83%。自助设备共35台,惠农支付服务点发生业务的笔数、金额分别为327757笔、14688万元。

二、存在问题

在支付体系建设方面,一是部分服务点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农村地区网络信号不稳定、不能有效全覆盖,少数服务点存在有设备无网络的情况;部分群众对惠农支付服务点功能不了解,影响办事效率;基层金融工作人员或代理点人员金融服务水平良莠不齐,部分人员对于机具的功能和操作不能熟练掌握。取现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往往留存少量现金储备,不能有效满足日常生产生活的取现需要。二是服务点的布局需要调整。前期的服务站点布放主要由金融机构自主选择,同时存在“扎堆”和“遗漏”现象,需要作进一步的整合和调整。三是服务站点功能有待增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金融业务宣传推广、农民家庭信息采集等工作没有有效开展。

在信贷支持方面,一是信贷支持力度弱。二是相关扶贫信息不能有效对接,影响工作效率。三是金融生态环境亟需改善。整体信用环境较差,群众信用单调淡薄。未建立企业融资担保贷款机构和担保基金,企业贷款普遍存在有效抵押物不足,担保条件不达标。

在农村金融教育方面,由于金融知识欠缺,再加上传统思维习惯影响,大部分村民不愿露富,不想让其他村民知道自己有多少存款,更担心惠农支付点代理人员看到自己的密码窃取自己的财产,所以宁愿雇车去乡镇信用社也不愿去离家几分钟的惠农支付服务点。

三、推进路径探析

(一)政府层面

一是为银行贷款创造条件。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做好农房、农地、林权等的确权颁证工作,为充实农户贷款抵押担保物打好基础。二是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当地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开展_____县征信中心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办公场所选定、人员配备、农户信息采集、公示及信息录入等工作;三是协调电信运营商为无信号或信号差的村落布设稳定高速的网络、协调乡镇政府为高标准、多功能的标准化金融服务点提供专用场地,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四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定期议事和信息共享机制,统一领导和推动工作。

(二)人民银行层面

1.积极推动金融扶贫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扶贫奠定基础;做好在_____县的征信工作,探索将贫困村资金互助协会贷款信用信息等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积极推进建设_____县征信中心。

2.协调金融机构建设标准化金融服务站点,进一步丰富服务点的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站点完善服务,加大对于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力度,进一步发挥好金融服务功能。

3.加大对_____金融机构的信贷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探索将信贷政策产品化,应引导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结合当地情况,做好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向_____地区倾斜,建设集成式金融服务体系。

4.进一步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借助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点开展金融“体验式”宣传教育,培养和利用好金融服务自愿者队伍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教育,增强农民金融素养,培养银行卡用卡习惯和能力,加大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有效维护农民金融消费合法权益,倒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商业性金融机构层面

1.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探索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结合当地产业特色的信贷产品,比如研发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实行统贷统还、个体认贷的方式,解决单个农户信用担保不足的问题;针对_____玉米、苹果、核桃等主要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及农产品收购季节特点,研发期限种类丰富的信贷产品。应用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资金,降低当地涉农、贫困人口的融资成本。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人民银行部署,积极开展脱贫攻坚示范村的惠农支付点标准化建设。完成对无业务或业务能力并的惠农支付服务点的清理工作,确定村级覆盖空白点,建设一批功能全、产品多的惠农支付服务点,实现惠农支付服务点全县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在提高取款、现金汇款、转账等功能安全性和便捷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惠农支付服务点机具设备在便民缴费基础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广布放查询机等简易型自助金融设备。

3.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农民金融知识素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第7篇】金融危机对我县农村影响调研报告

金融危机对我县农村影响调研报告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对我县农村经济的冲击也不断显现。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但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加深,也出现了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农产品价格下滑、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等突出问题。对此,必须积极应对,确保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从调查的情况看,金融危机对我县农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艰巨。调查中发现,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农产品县场已受到严重冲击。一是农产品价格下跌、销量减少。二是农业比较效益进一步降低。去年1-3季度,农民购买化肥、农药等农资支出同比上涨40.6%,整个农业生产成本同比增加了近40%,而农产品收获后价格却普遍下跌,成本上涨和销售价格下跌使农民收益严重缩水,农民依靠提高农业效益增收的困难明显加大。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形势已直接影响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并将危及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形势趋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目前,我县外出务工或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民工约有10万人,劳务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的扩散,我国劳动密集型、外向型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日益严重,用工减少导致农民工返乡回流明显增多。据调查,去年年底我县农民工提前返乡人数比上年增加了近30%,在岗农民工工资水平也有不同程度下降。今年上半年多数企业用工将会进一步减少,许多农民工已经无法回到原来的岗位。据反映,一些农民工已回乡3个月,按月工资1000元计算,每人收入减少3000元。农民工的大量返乡和春节后就业难度的加大,将直接影响农民的务工收入。

三、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县域经济整体形势不容乐观。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去年四季度以来,因出口受到严重影响,不少中小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县域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农业龙头企业效益明显下滑。二是中小型工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加深,不少中小企业遇到销售难、资金回笼难的问题,经营陷入困境,特别是一些资源型和外向型企业尤为明显。据调查,由于能源和原料上涨,许多中小企业去年上半年高价购进和储备了大量钢材、煤炭等原材料,但自去年10月份以来,宏观形势急转直下,工业品出厂价格不断跳水,有些产品甚至低于上半年所进原料的价格,造成许多企业严重亏损,有的陷入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不堪重负关门倒闭。三是招商引资难度加大。由于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对前景预期不确定,导致国内外投资者信心不足,投资意愿下降。

四、社会潜在问题增多,为维护农村稳定带来新的压力。调查发现,金融危机的影响已开始由经济层面波及社会层面,并影响农村稳定。基层同志反映,金融危机已影响到部分农民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一些无技能、年龄大的农民,出现“活难找、钱难挣、日子难过”的现象,这部分人收入本来就低,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人又失去了工作岗位,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顿。不少农民工靠长年打工为生,如因外出打工受阻而失掉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将会积淀对现状不满的情绪。此外,农民工中年轻人比例大,他们大多不会做农活且精力旺盛,如长期无所事事,更容易影响社会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利益的多元化,一些地方多年积累的干群矛盾、土地承包纠纷等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有可能使这些矛盾交织叠加在一起,因偶然事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

应对危机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还远未见底,特别是对农村的冲击具有滞后效应,其消极影响尚未充分显现出来。20xx年将是新世纪以来我县农村发展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我们只有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正确判断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目前,我县农村经济所受的影响虽不如沿海地区严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区、各个产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这种冲击正在快速由沿海向内地、由工业向农业、由城县向农村蔓延渗透,农村经济发展受到的影响将会进一步加深。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对金融危机影响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两种错误的思想。一种是盲目乐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是外向度较高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县,我县农村经济不会受到很大冲击,因此思想上麻痹大意,没有拿出应对问题的有效措施。另一种是悲观失望。面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困难,由于靠老经验老办法难以奏效,致使一些基层干部面对形势束手无策,产生了悲观情绪,寄希望于上级出政策出办法来解决,拿不出应对措施。这些错误认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要克服危机,必须破除这些错误认识,全面分析我县农业和农 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既要充分估计今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又要看到发展的潜力和机遇,通过深入实际,把握动态,摸清实情,找准对策,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2、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在看到金融危机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应看到危机中蕴含着许多机遇。今年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将大幅度增加投资,省里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这是解决农业生产基础薄弱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良好机遇。当前钢铁、水泥等建材价格相对较低,农民工集中返乡也为农村开展各类建设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劳动力,正是开展各项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我们应抓住这些机遇,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全力保持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要落实好国家增加对农业的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以及扶持油料、生猪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抓好国家和省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把重点放在抓立项、抓落地、抓开工上,确保工作进度和项目质量。抓住机遇,提升和完善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尽快解决“村村通”工程“进村不能入户”等问题,让更多的农民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再研究策划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撑点。

3、运用多种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应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抓在手上,进一步转变作风,积极谋划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思路,最大限度地扩大农民增收空间。一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大对农村各类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营销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扶持他们创新营销方式,为农产品销售打开更大的市场。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到各大城市参加农产品订货会,加大推介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和创业支持。建立常态化的农民工技能培训机制,为将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好准备。在向农民传授经营管理的先进理念,引导他们转变观念的同时,进一步整合农业、劳动、教育等有关部门培训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训模式,开展标准高、实用性强的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应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要为农民工创业提供支持。在立项审批、证照办理、税收减免、创业用地等方面出台支持农民创业的具体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充分运用农业网、党员远程教育、新闻媒体等各类资源,为返乡创业的农民提供快捷有效的信息服务。加大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建议政府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公司,解决农民缺乏创业资金的问题。通过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有资金、有能力的农民自主创业,变失业返乡为回乡创业。三是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农业龙头企业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民,中小企业也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农民收入。要落实好国家对农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要利用国家拉动内需的机遇,帮助企业申报有关项目,争取上级支持。要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问题,在专项资金、提供信用支持、促进银企合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而带动农民增收。

4、以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全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金融危机已经开始影响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应更加关注民生,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当前,不仅要从经济的角度,更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更加积极的政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拓展农民就业渠道。要配合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尽量多安排农民工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县乡领导要到本地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多调研、多了解,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二是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扶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快解决教育、医疗、卫生、出行和饮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三是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全面分析和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超前预测可能带来的问题,并研究应对措施。特别要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因企业倒闭引发的工人失业下岗、农民工返乡和各类债务纠纷等问题,健全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镇,大事不出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第8篇】农村金融服务十三五规划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2022

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 “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 “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第9篇】2022关于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的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聚成合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及其服务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3.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首先,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树立以改革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价值观,构建起涵盖农村信用社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每个员工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真正使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其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同时要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其次,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强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地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内控执行效果;强化增资扩股工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再次,完善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选择上,要坚持所有者控制原则及效率管理和监督原则。要做到入股农民是农村信用社的所用者和控制者,形成信用社和入股农民的命运和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制度和体制安排,创造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在组织内部结构机制安排上,既要相互统一,又要相互制衡。根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所有者的利益主体和他的风险主体是一致的,而在治理上和管理上也应由他们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最后,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扩充资本金。资本充足率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自然就增强了。同时,农村信用社应抓住改革的机遇,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改善自身经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做好服务,强化信用社与社员的联系,使入股社员得到实惠,提高人们的入股积极性。努力实施多元化战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应该多样化,资金的投放领域和投放对象应该广泛化。提高信贷质量。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严格信贷审查,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催收贷款。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应构建一个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相结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首先,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作为目前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满足不能通过竞争性金融活动而获得满足的农村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业务拓展上,农发行在目前基础上调整充实业务范围,积极开办粮油产业化经营贷款、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使其成为支持农村发展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同时要拓宽业务覆盖面。通过增设基层网点、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或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增强服务农业的能力。另外,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拓宽筹资渠道。此外,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业务,鉴于商业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政策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以政策为依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代理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其次,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机构因自身制度设计的特点,使得为社员服务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内在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如由农户自愿发起的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资金互助组织应是真正意义的合作制组织,社员之间互相监督,社员代表参与合作社决策,建立社员大会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机构,有效建立其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再次,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利率弹性大、服务态度好等优点,适度、健康的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金融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引导,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之合法化、公开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发展以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私营、股份、合作制的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设立民营银行,提高民间金融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为“三农”服务。

5.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调整县级金融服务功能。国有商业银行要合理设置县域机构,取消单纯吸储的银行营业网点。商业银行可以适度调低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利率,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农业资金流向非农业、经济落后地区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这个资金盈缺布局不均衡、两极分化越拉越大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适度“放权”,给予或扩大对基层行的资金授权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的审批权限。其次,调整、完善农村邮政储蓄的功能,以改变邮政储蓄造成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国家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政储蓄资金管理办法,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革。将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稳定下来。另外,降低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中央银行利率。此外,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改革邮政储蓄机构,推进邮政储蓄银行网络的建立,并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部门,面向“三农”开展业务;通过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再次,对支农再贷款要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进入农村。不论在地方一级还是在国家一级,财政支农资金和信贷资金都缺乏衔接和配合,国家和地方财政可将支农资金给予财政贴息,以引导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加大农业投入,降低农民的贷款成本。

6.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业贷款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及免交涉农业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其次,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考虑组建政策农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可以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引导农民参保意识;也可以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代理农业保险业务。也可以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再次,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补充当年基金并牵头组建符合农村需求的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村金融机构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后,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机制。消除政府承担隐性担保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稳定金融体系提供事后补救措施,也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第10篇】农村金融发展情况暑期社会实践实习报告范文

农村金融发展情况暑期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一、实践目的:

这次暑假社会实践主要是想通过对农民融资方式及农村金融机构覆盖情况的调查,来了解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金融发展情况。我们团队成员都是金融专业学生,我们希望将自身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为改进农民的融资方式提出切实的建议。我们这个小组由?名成员组成,组长由王宏玉担任。实践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每位成员要求做100份调查问卷,团队各成员在自己所在地的农村地区(以成员的家乡为主)对农民进行访问调查,了解农民的主要融资方式。通过网络宣传,号召全国人民关注农民金融生活。通过网络、访问等形式,调查当地金融机构的货币供给情况。希望此次调研活动能够为农民提供一些融资建议,对农村的金融发展做出一些贡献。

二、实践过程:

我们团队在接到课题后召开了小组会议,组长收集了大家的意见,写出了调查问卷。之后我们小组讨论,农民的调查问卷要简单,通俗易懂。据此,修改后,我们采用了最终的调查问卷。

在做调查问卷的同时,我们小组成员在学校的网上做了宣传工作,引起社会群众的注意,关注农民金融。在贴吧里,大家还能为我们接下来的调查给出一定的帮助与支持。

我们团队的暑期调查集中安排在8月10日-8月25日,团队各成员用调查问卷的方式来调查当地农民的融资渠道及投资方式,通过走访和网上资料查询两种形式来调研当地农村金融机构覆盖情况。

大家在各自的调查地区,走访农村人民。有的农民在地边摆着地摊,这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他们还要坐在地边,熬着酷暑。有的一家人挤在么有空调的房子里,吹着破旧的电风扇。我们的工作很难进行,农民大多不太愿意本文由实习报告收集整理进行这份调查,顶着烈日,我们不断地走访。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进行拍照,使农民生活更生动的体现在大家的面前。经过几天的走访,我们大都完成了各自的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完成后,我们各自总结各自的数据,将数据发送给组长,组长将其汇总,绘制成表格。完成调查问卷后,我们小组成员完成了各自的调查报告。组长根据我们各自的长处,分配团队论文的写作任务,总结这两个月的活动成果。最后由组长整合各自的成果,完成了论文。回学校后,我们对论文的不足之处给予补充,最终定稿。

三、实践结果:

分析调查问卷,我们发现目前大多数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都较为落后,农民的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落后,在大多数乡镇地区金融机构的供给数量较少。当前,农民主要的融资方式是向亲戚朋友借款(包括有息借款和无息借款)和变卖农产品,向银行借款的人数占较小比例。由于银行在农民贷款时规定了一些条件,而这些条件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较为苛刻,农民从银行借款较难。且由于农民自身金融知识较为薄弱,对贷款相关知识欠缺,导致农民抱怨银行借款利息过高、手续复杂等而不愿意从银行借款。在实践中,农民大都持有现金,正如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指出,每个家庭都有交易性需求和预防性需求,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以备不时之需。

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目前银行的网点已经比较密集,农民们可以很方便的去银行。然而,农民很少去银行的网点办理业务,这也是银行网点无法大规模扩张的原因之一。农民现在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他们的思想观念却么有发生改变,这让他们慢慢变成了井底之蛙。

在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农民买保险来保障家庭的健康和财产安全,他们大都的保险受益者都是自己的儿女,为儿女的将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较少的会买基金和股票,由于它们的门槛都不是很高,他们也需要提高自身的收益。

四、政策性建议:

国家关注了“三农”问题,农业、农民、农村的发展是其关键。农村金融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原则不动摇,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继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随着农业农村的稳步发展,随着国家财政对农村投入的日渐扩大,农村的生产力和消费能力必将日益增强,因而农村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消费能力也必将日益提升,农村金融将迎来越来越广阔的空间,金融在农村的发展不会是无所作为,而是将大有作为。农村金融发展又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农村金融发展必须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适应。将多元化所有制金融机构引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在考虑农村信用社改革、邮政储蓄改革、农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定位问题时,都应按照为农业农村服务的宗旨进行通盘考虑。逐步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应当把农业政策性保险作为今年新增的一项重大支农政策,将保险费补贴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第五,要研究如何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发展现代农业的六大总体思路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实践结束后,通过认真分析实践调查问卷中所发现的问题,我们对农民的融资方式及农村金融的发展提出四点建议。首先,调查农村金融发展情况及农民融资方式必须以农民为重点,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得加强农民的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知识素养。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家庭里有高文化的成员也很少给家里的融资提供帮助。从银行贷款之所以难,除了收入水平达不到银行规定的要求外,农民对贷款知识的薄弱导致主观上不愿意从银行借款,也是阻碍农民筹资渠道拓宽的重要原因。其次,银行应该设立专门为农民借款的贷款项目,放宽贷款的限制性条件,简化农民贷款手续。通过银行来向广大农民宣传金融知识,让农民更加了解贷款流程和基本的投融资知识,拓宽农民的视野。再次,政府是人民的公仆,对于农民遇到的问题理应提供帮助。政府可以为筹建农业项目而需贷款的农民提供政策帮扶和信用担保。建立专为农民融资的银行,解决农民的融资问题,不仅能提高农民的自身收入,更能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缩小城乡差距。最后,我们这些大学生要多组织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比如“三下乡”等,去农村宣传金融知识,为农民的融资提供帮助。

五、实践总结:

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在组长的领导下,最终完成了这次暑假实践活动。暑假实践活动,锻炼了我们与人沟通的能力,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是么有团队的合作,光靠一个人是无法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的。我们收集到的数据,也是共同辛苦的结果。同时,我们感受到农村生活的艰辛。让我们看到了当前农村金融的现状和农民融资的困难所在。在大学期间,虽然学到了不少理论知识,但是当遇到现实情况时,发现这些知识远远是不够的。我们要更加努力的学习,努力的为拓宽农民的融资方式和投资渠道献言献策,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11篇】2022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xx市位于关中平原东部,总人口5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2.4万人,耕地面积782.2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市。近年来,xx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农发行、城乡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等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立足xx市情,按照“信贷支农、支付助农、信用惠农”的思路,积极贯彻落实中省“三农”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不断实现金融服务科学化、创新化、规范化,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现状与成效

(一)突出窗口指导,提高“三农”信贷政策执行力。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监分局,积极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三农”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xx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金融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发展指导意见》、《加大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和指导意见。并结合xx“三农”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发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支持措施。同时,人行xx中心支行作为管理机构,积极探索信贷政策窗口指导的有效途径,以35个信贷政策监测基点为平台,将涉农信贷投放纳入信贷政策导向评估考核体系,对金融机构“奖优罚劣”,引导辖区内涉农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XX年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为306.78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49.18%,当年新增14.68亿元,占各项新增贷款比重18.47%,有效地落实了中省各项惠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发展。

(二)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xx各级金融机构以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突破口,持续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机制。人行xx市中心支行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队人马、一套措施、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推进会。通过应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农业生产补贴、农民消费促进、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既减少了国家补贴资金发放环节,又扩大了农民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还防范了补贴资金被挤占、截留等风险,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逐步成为全市农民获取金融基础服务的有效补充。

二是强宣传。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在庙会、集会上通过发放年画、宣传折页、宣传纪念品、有奖问答、现场解答、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使农民群众对银行卡有了基本的了解。同时,中支与金融机构携手,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面对面”宣传,提高参与度。316名团员青年组成央行青年志愿者队伍,定期进村入户,宣讲使用银行卡的方便,并通过现场发卡等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对银行卡的持有率。五年来,中支通过从点到面、由浅入深的一系列宣传方式,累计组织开展了“央行支付、中流砥柱”、“畅刷银联卡,享受好生活”、“刷新生活,卡动五月”等主题宣传活动105次,发放资料13万份,惠及50多万人次,使银行卡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延伸到农村地区及打工地的“神经末稍”,增强了农民群众使用现代化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意识。

三是创建示范县(村)。XX年,确定了xx县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示范县,流曲村为示范村。人行xx中心支行指导xx支行指定县域金融机构在全县布放atm机35台、pos机290台,实现了自助设备在乡镇布放的全覆盖,畅通了“三农”资金流转渠道。截至目前,xx县人均持卡量1.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24.29%,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增长3.3倍,国家30多种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xx县被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评为“陕西省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优秀示范县”。

(三)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支农力度。xx各级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依托自身职能,不断改善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产品,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特色服务,开展综合试点。人行xx中心支行在全市10个县(市)支行开展了“一行一特色”综合试点工作,先后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宅基地抵押贷款、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果库库存担保贷款等新的抵押担保贷款产品,涌现出了“银行+担保公司+农户+公司”、“一折通”抵押担保贷款等信贷模式,为下一步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各县(市)支行也根据当地实际,纷纷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蒲城支行设立了乡长金融助理;华县支行推行了“点单式”金融服务新模式;韩城支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xx支行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为依托,创建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被纳入总行国家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的备选库。多样化金融产品解决了部分农户和涉农企业融资问题。

二是以县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为切入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农行xx分行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持续加大对“菜篮子”、“米袋子”、农产品物流、农业科技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探索出了“大荔农户贷款”、“xx农业产业化”等服务“三农”新模式。近年来,累计发放金穗惠农卡33.4万张,占到全市总农户数的32%;累计投放农户小额贷款10.6亿元,受益农户达2.9万余户,建立惠农金融服务站近4000家,全市乡镇达到100%全覆盖,先后为200多户中小微企业发放约19.8亿元贷款,做到了“惠农天下,益农万家”,先后荣获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十佳单位等多项殊荣。

三是以“一村一品”为载体,创建“信贷专业村”。邮政储蓄银行xx市分行充分发挥其营业网点90%以上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地方的优势,以创建“规模化养殖专业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农产品收购专业村”为突破口,大胆尝试“信贷专业村”服务新模式,受到陕西银监局的肯定并在全省范围推广“xx模式”。其具体做法是:针对种养殖大户、个体农产品收购户及微小企业主缺乏标准化、规范化财务信息的状况,信贷人员通过走村入户深入调研,科学制定信贷支持方案,并聘请村干部为信息联络员,配合做好信息沟通工作,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都在当地,具有随时随地、方便快捷的优点,符合个体农户和中小企业主需求特点。已累计为全市百余个专业市场、专业村提供资金扶持,放款户数达4000多户,为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扶持。

四是推行“阳光信贷”,促进群众致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xx办事处积极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制定了《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五年发展规划》,成立了公司、农户、个人三大贷款营销中心,推行全员深入农户,开展专业化信贷营销服务。各联社在全市网点设置“阳光信贷”公示牌,实行“信贷服务五公开”,向客户公开贷款种类、对象、条件、利率、审批程序等,提高了办贷透明度。累计向42.72万农户发放贷款207.44亿元,向976个农民专合组织发放贷款2.61亿元,发放新农村建设示范园贷款24.65亿元。同时,在辖区内10家县(市、区)联社设立了惠农资金兑付中心,代付涉农资金20余项,累计代付资金总额60余亿元。10家联社还设立了专门的创业促就业贷款服务中心,累计发放创业促就业贷款5.14亿元,支持1480名返乡农民工就业,走上致富道路,XX年被授予“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功勋单位”荣誉称号。

(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出台了《xx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规划(XX-XX)》,召开全市各级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座谈会,把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利用征信知识宣传周、3.15消费者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征信知识诚信意识。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从信用信息服务入手,为配合并推动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在农村地区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指导农村信用社累计为97.4万农户家庭建立了经济档案,建档面达82.56%;评定信用户43万户,评级面达44.1%;创建信用乡镇25个,信用村732个,为信用户发放无需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12.26亿元。中支团委组织开展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工作,按程序选树了55名农业产业化代表、大学生创业典范、青年创业带头人等农村优秀青年为第一批信用示范户,已向示范户发放贷款上百万元,支持青年创业发展。通过信用示范户带动,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逐渐形成,也促进了农村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二、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持续实施,农村经济日益活跃,对银行信贷需求也日趋强烈,但是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较为完善的城市金融服务相比,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在量上差距较大。随着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传统农户主要用于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性贷款比例大幅下降,个体、私营企业贷款剧增。但目前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无论是农行、农发行还是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和企业都设定了较高的信贷准入门槛,小额贷款对种养大户及农村个体加工运输户,3万元以下的授信额度则远远不够,资金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地域范围向外拓延,可以同时经营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金融服务业务。由于农村金融服务受限于自然条件,贷款风险大,成本较高,利润较低,为实现盈亏平衡,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在主观上希望进一步拓展城镇金融服务。当前对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农村存款如何确保返投农村,仍然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因而县域信贷资金向城市集中,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低于城市地区,由此造成农村金融服务“失血”较为严重,加剧了农业资金的供求矛盾。

(二)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不够健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商业银行在农村基层的网点撤销,现有机构贷款权限上收,基本上不再办理农户贷款和一般性农业生产贷款。农发行作为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发放粮棉收购资金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主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部分涉农企业贷款,但受资金限制,并不能满足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的需求。邮政储蓄银行虽发放部分消费贷款,但尚处在起步阶段,涉农信贷业务发展缓慢。同时,较高的金融市场进入门槛,阻碍了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难以形成完善的面向农村的投资体系,最终导致市场竞争不足,使得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动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金融服务品种有待进一步丰富。一是金融产品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农村金融服务仍以现金为主,信贷产品创新不足。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农村资金需求已经从单一的农业生产扩展到生产、消费、教育等,缺少金融服务创新,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支农贷款对象范围狭窄。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局限于农户和农副产品加工个体户,涉农贷款过度分散,向农业优势产业带、产业区域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适度集中不够,向与主导产业关联度大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不够,拉动农村产业发展的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农村金融市场细分不够。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对多层次的“三农”金融需求主体很少进行细分,对不同客户往往采取相同的服务和管理策略,忽略了市场及客户的多样性与差异性。涉农贷款投放的时段分布与农业生产的需求衔接不紧、相对滞后、存在错位。据农户反映,设施农业在一季度的资金需求旺盛,而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往往按季度平均,甚或在一季度不能及时投放农业生产资金,这对现代农业的发展无疑是不利的。

(四)农业信贷风险保障机制滞后。当前,xx尚未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障救助机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仍以家庭基本生产单位为主导,其特点是生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市场发生变化或遭受天灾人祸,农户就束手无策,难以规避风险。加之,农民自身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种养物等难以作为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既难找到适合条件的担保人,又缺少相应的专门担保中介机构,并受农业生产高风险、长周期、低收益等因素的影响,从资金出路和经营效益角度出发,虽有贷款愿望,但考虑到农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和农户偿贷能力有限,又存在“畏贷”心理,对支持“三农”信心不足。同时,农业保险因技术复杂赔付率高,一些商业保险公司考虑其经济效益目标不愿涉足,尚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三、建议与对策

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其服务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新思路,深入研究“三农”工作发展的新特点和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要求。针对当前xx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资本的逐利性与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村金融不能完全靠市场自发调整,这就要求政府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调整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建议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公平、公正地界定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职责,对于连续完成一定比例投放当地的金融机构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村资金回流到农村,实现金融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地方财政对支农贷款、再贷款给予贴息,进一步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激发金融机构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引导资金进入农村。另一方面,人行作为管理机构,需进一步提升支农再贷款在引导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方面的导向作用。扩大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设立在县域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借鉴福州等地经验,探索支农再贷款授信管理新模式,对内控好、涉农贷款比例高、支农再贷款资金需求季节性波动明显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试行支农再贷款“核定额度、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授信管理模式,为其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提供更稳定的央行资金支持,防止因存款波动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

(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完善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把农村信用社发展培育成真正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体制,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建立邮政储蓄与当地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互通制度,使邮政储蓄吸收的农村资金,能及时回流、运用到农村、农业和农民。与此同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农村资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而构建多种所有制并存,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升对“三农”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一是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利用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在农村地区开办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在农民主要聚居地设立atm机和自助银行,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对少数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生产季节性强的村镇,提供代理或流动上门服务。推行涉农金融业务产品的流程、价格、贷款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放贷”,提高农民获得公平贷款权的机会。此外,要健全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制度,加快农村金融现代化清算系统建设,为农村提供方便、快捷、持续的金融服务。二是拓宽信贷范围。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推广到农村,探索开展农村教育贷款、生活消费贷款、农村住房贷款等消费性信贷业务。创新中长期贷款方式,支持涉农中小企业发展,开展贷款、贴现和票据承兑业服务,对优质农业产业化项目可采取社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形式,以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三是适时调整。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建立起县乡两级农村经济项目信息库,实施重点涉农项目进展通报机制、涉农政策出台前沟通磋商机制,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金融机构据此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节和不同主体金融服务需求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提供差别产品、差别营销和差别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补偿和保障机制。一是创新担保方式。建议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联合,探索组建农业专业担保机构、农民自发组织形成的互助担保机构、财政资金支持的担保基金等,尽可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信用担保的合理需求。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我市可根据本地农业发展实际需要及财力状况,在全省17种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之外,对能体现地方特色的项目适时纳入基本保险范围,并不断提高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户经营的冲击。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地方碎戏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来介绍、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也可尝试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软件以达到传播效果,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生产模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愿参保投保。与此同时,加大地方性“三农”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品种,实现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农户的“多赢”。

抓好科技示范养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12篇】关于农村金融为农服务的调查报告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体制关系,目前农村大部分农民依旧保持着“小本经营”的生产模式,具有投入小、成本高、风险大、积累少等特征。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进步,特别是“一免两补”政策使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很多农民不在满足于“年吃年用”,他们更希望通过增加投入,扩大生产,多种经营,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据统计,**市农业总投入已由xx年的元增加到xx年的元,高于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但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村融资体系与农村快速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逾显突出,虽然近几年农村金融改革尽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的感到资金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量还没有充分释放。**市金融机构虽然每年农业贷款已由xx年的元,增加到xx年的元,但同期农业资金缺口也由xx年的元扩大到xx年的元。农村融资难的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要认真面对的问题,需要我们各级政府与金融部门做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一、正视三个现实

一是融资覆盖面过窄,农民求贷无门的现实。看待对农金融支持能力一个重要指标就是金融服务覆盖面。但事实上,受多种主客观的影响,一方面,在农村普遍存在着“三分之一”现象:以**市为例,在全市年收入在元上的农民群体中贷款比重只占%,年收入在元以下的家庭贷款比重也只有%,而全市贷款比重占%的农民多为年收入元和元之间的群体。体现在大部分富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裕户受传统观念和经营规模影响,不愿贷款;贫困农户无从担保,偿还能力弱,贷不着款,农村弱势群体贷款无保证;有融资能力往往局限于农村中等阶层(有一定偿还能力,又缺少资金)且普遍数额小、周期短。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为降低经营风险在严格贷款条件的同时,普遍实行了贷款第一责任制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层层建立清收不良贷款责任制和新增贷款风险考核责任追究制,这种刚性的信贷管理措施,使大部分信贷员认为“多贷多风险、少贷少风险、不贷无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尽管农村信用社放宽贷款条件,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但由于贷款授信额度(最高为*万元)的限制,使现有的农户授信额度不能满足大多数农村种养大户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很多农民无法实现大额贷款和短期周转性贷款,这也是造成民间借贷暗流涌动的根本原因。

二是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生存状况堪忧的现实。农业受自然规律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是一项周期长、风险高、回报慢的产业,而商业银行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本质决定了商业银行从农村全线淡出。**市xx年农村金融网点最多时曾达到个,如今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还全线固守阵地,农行只保留*家,其余已全线彻出。这其中,真正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信贷总量有限、增量不足、支农乏力。据统计,xx年,**市金融存款余额达到亿元,而农村信用社只有亿元,经营机制不灵活(不能通存通兑)导致揽储无力;邮政只储不贷导致资金逆流,这些都使支农资金捉襟见肘。另外,信用社因其政策性强在用途、结构、期限等方面条件过于严格、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不能够完全吻合等因素的困扰,不能很好地找到政策任务和市场盈利的结合点,使支农再贷款的“载体带动”效应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民间融资缺乏规范,借贷双方的利益无保证、利息过高等“先天不足”,也使其不能充当“主渠道”的角色。

三是融资结构不合理,资金投放导向作用不明显的现实。由于传统观念的惯性作用和农村融资供求矛盾紧张以及不良贷款包袱沉重等因素,当前的金融机构还习惯于“买方”市场,不注重也不乐于开发市场,增加服务品种,体现在乐衷于小额贷款(事实上也只限于小额贷款)。在代表农业发展趋势的优质农产品、绿特种植和畜牧业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金融支持上没有实现有效对接,资金导向作用没有发挥。

二、找准五个定位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农业生产分工多元化,农民收入的层次化等现象,也使农村融资需求日趋多样化,这就要求我们政府在统筹农村金融发展的工作中,必须坚持以农民融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建立一个由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等多样化金融机构组成的、既互相竞争又各有特色、具有内在互补功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民不同的金融需求。

一是中央银行要加大支农再贷款力度,强化宏观调控性。要充分发挥其“调控中心”的作用,通过增加再贷款的投放、适当延长再贷款的期限、放宽再贷款条件等手段,重点扶强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增加流入农业的信贷资金总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量,扩大农户受益面,保障农业资金投入。在此基础上,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补贴金额可以随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增加而增加。对农业贷款要逐步推行有选择的低利率政策,减轻农民利息负担,体现国家对弱势群体的扶持。

二是信用社应突出以政策为保障,强化服务性。农村信用社一方面担负着政策任务,一方面还面临着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生存能力的问题,在利与“益”上不能简单地取舍,而应把注意力和兴奋点集中到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创新上,用服务推进政策落实,用服务提高利润水平,增强发展能力。在改进贷款管理方式、放宽贷款条件、丰富信贷品种、拓展业务新领域上下功夫,使其真正成为“农村融资的主力军”。当前,农信社应重点制定适合“三农”经济发展要求的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信贷营销激励机制,以规范引导信贷部门和人员的信贷行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最大可能地加大支农信贷投入,为“三农”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合理的信贷支持平台。

三是县级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应增加支农比例,强化回哺性。由于各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设在县以下营业网点单纯吸收存款的状况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融资。为此,上级商业银行应给县以下营业网点以相应的农业贷款权,在吸收存款的同时,要求其在发放贷款总额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支农。县级农业银行更要“职能回归”,坚持以农为主的经营方向,重点发挥其资金集约经营、中间业务发达的优势,切实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要改变邮政储蓄资金归属,将其以合理价格返还农村地区,并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实现邮政揽储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互动效应。

四是农发行应突出专项功能,强化政策性。由于受粮食直补政策、农村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农发行的作用也逐渐趋弱。但其政策任务的本质具有无可替代性,决定了其地位不能削弱,还要加强。因此,农业发展银行的运作上应更加针对“三农”经济的弱质性,把职能定位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性项目,主要包括国家专储贷款、扶贫专项贴息贷款、重点建设项目贷款和国家财政资金相配套的重点项目贷款等,以切实壮大其支农资金实力。

五是民间融资应突出合理疏导,强化规范性。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考虑现有的国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能满足农村融资的现实,应适度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容许民间借贷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存在,建立民间借贷管理协会,严格监管。积极引导正当合理的民间金融组织,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督,使其公开化、规范化,以其投向自由、借贷期限灵活和手续简单等优点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建立健全四个体系

一是金融服务体系。调整贷款战略,实现农业贷款结构的优化。要针对农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种养多元化提供大力支持,如对大型农机具开展抵押贷款、畜牧业专项长期贷款业务等;对专业种养、支柱农业开展农产品抵押贷款。要针对农村发展二三产业的需求,提高非农产业贷款比重,如对流通业经济组织提供商品抵押贷款;对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发展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要针对农村基础建设的需求,加大对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对区域经济有带动作用的经济重镇,开展有稳定收益的城镇供水、商品住宅建设和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交通、通讯、能源、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针对农村住房、教育等消费需求,增加农村消费信贷的投入。通过发放住房消费贷款,以拉动农村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通过发放耐用消费品的贷款,满足农民现阶段生活的需要;通过发放助学贷款,解决贫困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创新担保形式,提高融资保障能力。目前,实行的“五户联保”等形式,虽然在小额信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贷中作用明显,但从发展的角度看,还要积极探索新的信贷手段,向农民提供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如亲属间联保、农户企业联保等。积极探索开展信用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产品抵押贷款、股权担保贷款、贴现、汇票承兑等多种信贷支持业务。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牵头、协会、企业参股、银行托管、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级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

二是农民信用体系。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农贷畅通的重要保证,在建设信用体系上,政府要充分行使职能作用,协调好、处理好各方关系和利益,努力构建资源共亨、评定权威、约束有效、维权有力的信用体系。

成立社会公众信用数据库,建立公开的社会信息披露制度。由政府部门牵头组建非盈利性、保本微利的信用登记咨询机构,及时从银行、税务、企业、司法、教育、工商及其它部门广泛收集、整理有关个人和经济组织的经济往来、债权债务变动、与金融机构往来、民事刑事纠纷、主要管理人员状况的信息和数据,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前提下,依靠现代技术通过授权查询的方式,向金融机构及社会开放。

建立社会化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广泛评估、公布守信状况、经济实力和发展趋势,全面、准确、公正地评定各经济实体的信用等级,并做好依法公布工作。

加强信用惩戒制度的建设。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检察机关、法院、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建立信用联席会议制度,对不守信用者的经济行为予以限制。

三是农业保险体系。农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进行结构调整投入越大风险也就越高,如果没有一定农业保险支持,很多农民根本不敢涉足。通过农业保险的介入,可使农民在对结构调整中的高见风险的不确定性大降低,另外一个重要意义还在于,随着风险的降低,一方面可以使为金融提供基本的还贷保证,减轻贷款顾虑,另一方面也可使农民敢于贷款,提高贷款热情,因此说,这是一个农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受益的事情。农业保险要体现政策性,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进行经营。政府从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给予补贴,在农民提供生产补贴的同时,对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民提供价格补贴,这样使农民能够积极参加保险。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政策、法律特别是经济上的支持,使其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这样才能够激励企业继续从事农业保险的经营。

四是农业基金体系。设立农业结构调整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发展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以及为在结构调整中收入受到影响的农民提供补贴。这是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也符合wto的有关规则。同时,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各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这些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到位,不得挪用。

四、抓住一个根本

现代经济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资本与产业和市场的高度融合,也可以说没有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与市场就不可能更好地吸引资本,这也是资本的趋利性所决定的,为此,解决农村融资难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通过产业化可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本注入的规模,通过市场化可最大程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度地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把产业化与市场化紧密衔接后,就会使农村融资难的很多问题迎刃而解。发展农业产业化要重点通过个途径:一是推动农产品转化,鼓励和培植各种加工企业,实现工农结合,互动互促。二是发展畜牧业,实施“主辅换位”。三是推动土地合理流转,提倡土地规模经营。四是推动劳动力转移,促进集约农业的发展。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政府在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中,绝不能就融资抓融资,而应树立“大融资”的观念,加强城乡统筹、工农统筹、区域统筹、行业统筹,要善于用统筹的方法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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