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典型材料范文
工程建设惠民生 强化建管助脱贫
——陆良县水务局多措并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农村饮水安全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在中央、省、市的关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陆良县水务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饮水保障和饮水安全,着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在完成水源点建设、水资源供应的基础上,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打通农村供水“最后一公里”,让农村群众吃上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享受与城市居民“同质、同服务”的供水待遇。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宣威海岱旧屋村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教训,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覆盖排查整治,确保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
二、供水设施及水源工程现状
截止2020年7月底,全县共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211件(其中:千人以上85件,千人以下126件),分散式供水24523件,主要解决全县7个镇、2个乡、2个街道办、1个华侨管理区,137个村(社区),579个自然村63.87万人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251户、38662人<2020年脱贫1974户、5675人>)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全县拥有水资源总量19.21亿m3,其中:地表径流17.29亿m3(本县径流8.54亿m3,南盘江经响水坝过境水量8.6亿m3,石林、师宗入境水量0.15亿m3)、地下储水量1.92亿m3,人均拥有水资源量2840m3。现有水库204座,总库容2.37亿m3。其中:中型水库7座,总库容1.18亿m3;小(一)型水库21座,总库容7201万m3;小(二)型水库176座,总库容3899万m3;小坝塘381座,中型河闸8座,小型河闸349座,小水窖21903口(其中:龙海乡9100口、活水乡11286口、召夸镇1363口、马街镇154口),浅井2620口,有抽水站475座,装机2.74万KW,有26件引水工程,有机井82眼。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健康卫生委员会《关于修订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通知》要求,目前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率达92.37%,自来水普及率达85.27%,所有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均达95%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水量每人每天可用水量70升,分散式供水每人每天可用水量40升且取水方便程度均满足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的要求。
三、主要做法
县水务局立足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目标,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强化技术支撑、建设人饮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运行监管,多措并举全面保障饮水安全。
(一)从统筹谋篇到布局,筑牢饮水供应桥头堡。一是推进芳华普山水库引水入城项目,缓解青山工业园区企业供水保障压力。二是完成松山水厂工程建设,解决中枢、板桥、华侨农场三个片区及青山工业园区6107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三是扎实推进大石桥水厂工程建设,解决大莫古全镇12个村(社区)以及工业园区太平哨片区54300人饮水问题。四是认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自2019年7月宣威海岱鲁河旧屋村饮水事件以来,县委、政府成立五个问题排查组,会同乡(镇)、街道对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开展了两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存在问题的72件工程按问题清单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共筹资330万元,通过维修管网、水池、泵站,安装净化设施、水表等措施,于12月上旬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销号清零。
(二)从查问题到补短板,扫除最后一公里障碍。针对我县农村饮水设施参差不齐、配套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运行不顺畅等问题,县水务局成立五个包保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及华侨管理区,对全县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工程及饮水现状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查问题、定措施、筹资金、补短板,逐一建立台账,做到一问题一清单,一事项一整改。尤其是今年以来,多方筹措资金2146.83万元(其中:申请扶贫资金1400.11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353.01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47.1万元>,乡镇及群众自筹746.72万元)对农村64个饮水项目薄弱环节进行巩固提升改造:①完成191口小水窖建设;②改造800余户小水窖集雨管、“盖”和“锁”;③按月对小水窖、井水等进行消毒处理;④整治水源点环境卫生,消除水源地周边安全隐患;⑤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档信息库;⑥有序推进水费收缴工作(截止8月13日,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为96.04%,千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为91.49%),以水养水的目标逐步实现;⑦自3月15日开始,陆续对小水窖进行补水;⑧对人饮困难群众送水3200余车次,累计拉水11203立方米;⑨安排89名帮扶干部对2个乡镇4个村委会241户(91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活水龙家水塘38户134人,大莫古阿油铺村111户422人、戛古村41户167人、麻舍所村51户191人)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派驻5名驻村干部对活水乡龙家水塘、龙海乡核桃村、召夸镇果河村开展驻村帮扶,找出个性问题86个、共性问题13个,均创造条件进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⑩对全县188个水源点进行水质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通过上门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从管得好到用得久,撑牢饮水管护长效伞。为使水利工程建成后“有人管、费能收、坏能修”,确保工程项目持续长久发挥效益,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制定了“三项制度”,明确管护责任人及管护职责;印发《陆良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指导各乡镇、各供水管理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全县135个村(社区)均制定了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管养办法十条、农村饮水工程“有事找我”三级责任人限时服务承诺;先后印发了饮水安全明白卡、倡议书等共计3万余份,提高群众节水、爱水、护水意识,自觉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中。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小百户镇立足实际,率先成立了专门的管水队伍,以改造入户管网和计量设施为切入点,先后在11个村(社区)对老旧水管进行了改造,安装了智能水表9000余只,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走出了一条“建、管、养”融合发展新路子,改管改表的推手作用逐步显现,人饮管护难题逐步破解,撑起了饮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的长效伞。
(四)从吃上水到吃好水,编织饮水安全保障网。在保
证正常供水的前提下,配置净化、消毒、计量设备,提升水质监测和检测能力,从源头上杜绝饮水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累计购买20000余瓶消毒片、30余吨消毒药剂用于水源点定期消毒使用,保障了群众的用水安全。
四、工作成效
通过多阶段、多举措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赢得陆良县各级、各部门及人民的认同,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满意度逐年上升。
一是群众饮水安全有效保障。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对集中供水配套了净化消毒设施,分散式供水定期清洗水窖,投放消毒药剂,保障了群众用水安全。
二是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变了农村、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卫生习惯,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农户的生活质量。通自来水后,许多农户用上了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等,呈现出了灶台清洁、浴室整洁、厕所干净的新景象。
三是用水方便程度大大提升。以往车拉马驮、肩挑背扛四处找水吃的历史一去不返,减少了群众拉水、挑水的负担,解放了农村劳动力,用水条件的改善,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特别是扶贫开发公司养殖业发展,提高畜产品的品质,同时也为加工业提供了用水保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下步打算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围绕“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用水”工作思路,进一步盘活现有水资源,全面动员,采取分片分时段供应等措施全力做好供水保障:
一是以“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为契机,统筹谋划、综合利用好现有水资源。尤其是对现有分散式供水和规模较小、水源水量不稳定、安全保障性较差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整合,选取蓄水量大、来水稳定的水源进行规模化供水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进一步增强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二是千方百计找水源,做足用好备用水源,确保水资源有效供给。要通过工程措施解决供水单一的现状,对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水源联通,互为备份。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水商品意识。长期以来,由于人们认识上的不足,水的商品价值没有得到体现,违背了水的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原则,已然成为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宣传力度,从建设到使用全过程,要把水商品的属性进一步体现出来,以促进水利工程的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是立足长远谋发展,进一步“改设施、促管理、求效益”。对新建工程,要紧跟前沿科技,引进一些先进的水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水质;要充分利用“十四五”人饮重点,加大净化、消毒、计量装置等老旧设施升级改造力度;要以水费收缴为抓手,继续完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坏能修、费能收”;要加强供水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强化用水调度,针对各乡镇水库、坝塘蓄水情况和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量,合理调配,充分发挥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五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策划“打基础、管长远、补短板”重点项目。全力推进纳入《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大中型灌区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排灌能力建设、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智慧化、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水库除险加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项目谋划,为立项争资打好基础。
六是提高站位,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完善《陆良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指导各乡镇、各供水管理单位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管养办法十条、农村饮水工程“有事找我”三级责任人限时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会同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节水、爱水、护水意识,自觉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中,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情监测,有效降低因干旱缺水带来的负面信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