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2014年上半年,我局司法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协助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行政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2014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代理诉讼事务43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1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向农民赠送一本法律援助书籍、赠送一张法律援助程序卡和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对象、条件和程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法律援助进社区。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将社区内所有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对象分类建立档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打造社区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进企业。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企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张贴《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进学校。积极与学校协作,建立“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14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辩护51件,民事216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代书5件。
六、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建设。党“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我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上半年,我局以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和提高组工干部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自控能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同时强化工作督办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促进工作执行和落实。
三是加深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不断强化勤政廉政理念学习。全局上下争先创优意识、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工作创新能力显着提高。4月18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区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
第二篇:2014年上半年江城县司法局信息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2014年上半年江城县司法局
信息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上半年工作综合考评的通知》(普司发电[2014]27号)和《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普司发[2014]4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江城的实际,现将2014年上半年信息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信息计分标准
计分标准按报送计分、采用计分、领导批示加分和过失扣分的办法累计计分。
一、信息报送计分
每报送一条信息计0.5分。
二、信息采用计分
1、被市司法局信息刊物(司法行政工作简报、情况通报)采用的,综合类每条计6分,简讯每条计3分。
2、被市委办、市政府办、省司法厅办公室编写的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计10分。
3、被省委办、省政府办和司法部办公行编写的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加20分。被司法部其他刊物,如《普法依法治理通讯》、《人民调解》、《中国司法》等期刊采用的每条加10分。
4、被中办和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加40分。
三、领导指示计分
凡采用的信息在信息刊物上有领导批示的,按照采用刊物的信息计分标准,加倍计分。
四、过失扣分
信息报送有明显抄袭内容的,一次扣10分;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一次扣20分;因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而被上级机关以书面形式通报的,一次扣50-100分;信息失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50-100分,并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报批评。
为实现信息工作超前化、规范化和管理制度化,县司法局由一名副局长负责主抓信息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工作力度,并确定了各司法所、股室所信息联络员,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信息工作格局。县司法局出台了《江城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考核办法》下达了信息报送任务,报送的信息被局、县、市、省级及以上媒体等采用分别给予20、30、50、100元的奖励,并把信息工作纳入《江城县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奖励办法》,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评选先进股室、优秀个人的依据,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力求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截止目前,已印发信息36期39篇,市局采用6篇,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
普洱新闻网采用8篇,《江城》报、江城网、江城电视台采用15篇。
第三篇:市中区司法局《两纲》自评自查报告
市中区《两纲》监测自评自查报告
市中区司法局
我局按照《市中区妇女发展纲要(2014-2014)》《市中区儿童发展纲要(2014-2014)》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妇女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实施新两纲,是与时俱进地推动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司法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的职责。在?四五?、?五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妇女儿童的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抓紧抓好。近年以来,我们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妇女儿童的法制教育工作,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强化落实
市中区的新两纲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提出了今后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为保证两《纲要》的顺利进行,我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新两纲,领会其精神,提高实施新两纲重要性的认识,将理论紧密结合实 1
际,在妇女儿童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更有效地解决妇女儿童中的实际问题,真正体现和代表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责,专门制定了实施《纲要》和工作要点,制定了全面细致、确实可行的措施,并有专人负责对这项工作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落到实处。
(二)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优势,确保落到实处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妇女儿童始终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我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全区妇女儿童按照各自的特点,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了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一、加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上街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全区妇女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了以?维护妇女权益,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妇女维权周?活动,实施集中法制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等,接待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一条街的作用,及时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同时指导、督促各街办、村居对家庭妇女进行定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妇女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结合形势,对区域打工妹进行定期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始终重视对暂住人口法制教育,并卓有成效,被树为全省、全市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我们对集中在酒店、发廊等地的打工妹进行了重点法制教育。由各街办区域普法学校对她们定期进行法律培
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提高了打工妹遵纪守法的意识。三是推行实物普法,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购物袋6万个。发放对象以农村居民为主,覆盖全区农村、社区、机关干部以及残疾人家庭。其中,全区38500户农村家庭每户一个,向残疾人发放9000个,社区居委会成员、楼组长、社区居民等发放9000个,机关干部发放1500个,通过上街宣传、赶法制大集等途径发放1500个。第二、在?五五?普法实施过程中,我们把少年儿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充分发挥普法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在安排?五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始终都做到了整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常规教育结合起来,安排法制教育内容时都是按照学生的不同年龄、接受能力、行为能力和心理特点,由浅入深地安排与青少年学习相关的法律常识。特别注意了对《宪法》、《国旗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以来,我们继续在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了以?一本法制教材、一个法制园地、一篇有奖征文、一项专题展览、一份考试答卷、一次知识竞赛?为内容的?六个一?系列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课堂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确保了大纲、教材、师资、课时、考核的?五落实?。在?讲道德,守规范,争做文明小市民?活动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当前形势,寻找
薄弱环节,有侧重的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继续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定期、不定期聘请法官、检察官、等为青少年做专题报告。一是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协调组织全区各社区更新法制宣传栏一期,宣传内容主要涉及新中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辉煌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局积极采取行动,组织各学校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组织全区各中小学结合学校实际,通过法制主题班队会、升旗仪式、法制课、悬挂横幅、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法制图片展览、法律知识咨询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在师生中大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制知识和理念,使他们受到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同时通过赶法制大集等发放法制宣传册2014余册、法制挂图300余幅。二是举办?市中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展?。在第36个?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司法局以?人人参与,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联合举办了?市中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展?。来自全区36所城区省市级?绿
色学校?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将选出的优秀环保漫画作品制成展牌,在英雄山法制宣传一条街进行了展出,为创建和谐市中、绿色市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结合形式,不断的更新烈士陵园宣传一条街内容,近年来我们共更新了6期144个版面,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青少年法制教育、奥运、环保等多方面的内容,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2、积极有效地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我区继续推广68中依法治校先进经验,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各中小学在工作机制、 管理制度、依法办学、依法维权、民主监督、解决机制、法制宣传等各方面工作的落实,推动?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推进了校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依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11月初开始,我区对第二批申报创建区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16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检查档案资料、参观育人环境等形式,按照创建标准,对依法治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明年将对符合创建标准的学校进行表彰、挂牌。
(三)强化法律服务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我局在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中,着重强化了对妇女儿童进行法律服务的工作。在?148?法律服务工作中,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热线?,
解答法律咨询22件。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市中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室?,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到位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年以来,我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妇女援助案件48例,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有48人;儿童援助案件16例,得到法律援助的儿童有16人。有效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帮助,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学法形式有待于改进。由于新的宣传形式不多,工作创新难度较大,普法宣传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居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群众未必能看得懂,达不到预期目的。出现了政府运用传统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群众却并不积极学习的现象。
(二)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仍存在着不均衡发展的问题。个别学校领导的法制观念还不够强,法制教育工作还停留在表面;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与社会实际结合还不够密切,活动开展受到了一定限制等等。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第四篇:上半年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
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面是我们半年来工作自查报告。
一、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调整充实组织机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对执业执法活动的事前教育预防、事中督促检查和事后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警在前、警钟常敲,防患于未然,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半年的履职执法活动当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和不良反映。
(一)调整充实**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司法所长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思想教育、行为规范约束预防、履职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跟踪落实,负责群众和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工作。
(二)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落实**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五个实行”就是:一是实行财务收支状况报告制度。财会人员对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按月主动自觉向主要领导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按季度向局务会通报;二是实行非正常渠道所得上交制度。在业务和执法活动中当事人给予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卷和其他物品退赔给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实行登记并按相关规定上交处理;三是实行预防监督制度。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在固守清廉防线的同时,都要自觉成为廉洁自律的监督员,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洁之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四是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制度。在廉洁自律当中,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对局长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领导负责,一般职工对中层干部负责,实行责任倒查,一般职工出问题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论那个股室的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取消当年该股室的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分管领导向局长作书面检讨,并在职工会上作整顿说明,出现问题的同志,严格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个禁止”就是:一是认真履职,克己奉公,积极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种公务和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在执业、办证、办案和执法活动中,禁止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禁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外出办事和工作接待讲究节俭,禁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私消公报;四是公私分明,禁止把公有财产居为己有;五是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禁止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借机向当事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卷以及向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和个人索要物品或报销各种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六是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禁止与品行不良、道德不端的人交往。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广开言路,虚心听取不同意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同时对于常规性、业务性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和调动一般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在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纳入2014年度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的目标考核范畴,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严于律己,从小节小事抓好自身的预防工作,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高压线,做到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防患于未然。
(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季度党课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正面学习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及时提醒,教育警醒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自警、自醒、自励、自爱,自觉防范和抵御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浸蚀。
(六)自觉主动邀请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分析解剖廉政建设典型案例,同时邀请他们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行政办公会以及涉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讲解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履职执法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把握的原则以及如何规范自身的履职行为,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自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七)以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服务内容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开设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八)抓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执业执法环境。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本着预防为主、防控为先的原则,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风险表现形式进行排查登记,有针对性性地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股室以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找出了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进行了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加强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的监督检查、回访当事人、开设投诉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抓好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管理,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打好预防针,从源头遏制和杜绝了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务和执业执法活动中,未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不良反映,未发现有司法行政干警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
第五篇:2014年上半年江城县司法局效能管理自查自评情况
2014年上半年江城县司法局
效能管理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上半年工作综合考评的通知》(普司发电[2014]27号)和《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普司发[2014]4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江城的实际,现将2014年上半年效能管理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一、按照“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未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的扣3分。
认真按照“效能政府项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具体制定了江城县司法局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二、每月未开展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办公室内务整洁、责任工作跟踪问效的1次扣2分。
根据2014年年初制定江城县司法局工作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并结合开展的教育活动,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做到办公室内务整洁,实行责任工作跟踪制。
三、干部职工发生工作延误、失误或纪律作风松懈,未进行责任倒查、追责并反馈结果的1人次扣2分。
江城县司法局上半年,无干部职工发生工作延误、失误 1
和纪律作风松懈情况。
四、认真落实“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工作情况的1次扣1分;报告内容、质量未达要求被点评为“差”的1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各股、室、处、所(中心)认真落实“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按市局的要求认真上报各类报表、材料,并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
五、文件、通知、材料、上级(感谢访问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领导批示未及时批办、处理、流转、反馈等超出要求时限的,每发现1件(次)扣1分;造成延误、失误的1次扣2分。
江城县司法局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各类文件、通知、材料,无超出要求时限的。
六、因工作执行不力被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局通报批评的1次扣3分;因工作不力被市局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的1件(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没有因工作执行不力被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局通报批评情况,没有因工作不力被市局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的情况。
七、未按“考评方法”要求提供季度、年度考核情况结果的1次扣1分,提供的考核内容未反映工作完成结果的1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认真按照《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 2
2014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提供季度、年度考核情况,无漏报、迟报现象。
3 江城县司法局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