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范文
关于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
深入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聚焦主业主责和中心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并重,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坚持以宣传教育推动源头反腐。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学懂弄通精神实质要义,筑牢信念之魂,补足精神之钙,强化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常态化加强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廉洁从业意识。充分利用企业网站、单位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加强正面教育,强化示范引领,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自警自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持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及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认真贯彻“五步工作法”,有序推进企业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每项制度出台必须结合企业实际、充分评估,周密论证,做到务实管用,逐步健全完善企业制度体系;加大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宣贯力度,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知晓制度内容,增强刚性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行问责,坚决克服制度一发了之,执行打折扣、不落地等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坚持以监督检查促进作风转变。持续加大对企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招投标、设备采购、大额资金支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改错。围绕中心工作,对现金管理、安全环保、项目投资、经营合同、节能降耗等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把监督执纪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个别酝酿、集体研究、任前提醒、任中监督、离任审计和定期交流等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素质。深入开展内部巡查,强化对企业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及履职尽责能力的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作风形象、廉洁自律的监督,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正风肃纪。旗帜鲜明反对“四风”,把“四风”监督从党员干部向每位党员拓展,坚决对政治意识不强、责任意识缺失、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问责,防止“四风”问题蔓延,切实以作风过硬推动工作过硬。
坚持以执纪问责推动勤业廉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重点查处披上“隐形外衣”进行利益输送,损公肥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腐败问题。通过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红脸出汗,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积极营造警示违纪者、惩治贪腐者、宽容失误者、鼓励担当者的干事创业氛围。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及时纠偏,督促改正,触犯纪律者予以严肃问责。结合企业实际,坚决杜绝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等行为,不断凝聚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